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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如何發

發布時間: 2022-01-26 14:15:33

⑴ 股票如何發行

上市公司的股票由券商承銷.就是你在二級市場上看到的新股發行.

⑵ 股票是如何發行的

股票如何發行?

一、發行前的准備

企業在申請發行股票時,應先將企業改組成符合上市規則的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改組企業應完成以下規定及程序。

(一)、不符合上市規范的企業首先應提出改組申請當前我國企業申請改組為上市公司的實際過程是:

1)企業取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改組的批復;

2)經省級人民政府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取得向中國證監會推薦成為發行上市預選企業的資格;

3)向省級政府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申請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4)完成清產核資;有明確的發起人;經占出資額2/3以上的出資者同意;凈資產不得低於總資產的30%;發起人出資比例不低於總股本的35%;流通資本不低於總股本的25%,總股本高於4億元,可不低於15%;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連續三年盈利,無違規行為記錄。

(二)、國有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規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6)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7)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高於20%。

(8)近三年連續盈利。

制定並實施企業改制、公司重組的總體方案

總體方案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即由政府明確的政策性問題;資產重組的方案;股票發行的設想。

二、選聘中介機構

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在上市前實行中介機構輔導制度。即由中介機構參與、輔導企業在首次發行、配售新股前的相關准備活動。

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必須聘請的中介機構及其主要任務是:

1)主承銷商。負責股票的承銷,編寫招股說明書,並可擔任上市推薦人和上市輔導機構。

2)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機構和會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盈利預測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書。

3)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和評估師。對改組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4)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三、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及相關法律程序

企業在上市前,須由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和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律師及其事務所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土地、全部資產、國有資產、財務、生產、投資、債務、經營業績、盈利預測、募集資金的運用、股本結構及其它相關資信狀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評估,並出具相關法律文件。

四、募股文件的准備

(一)、招股說明書

招股(配股)說明書是股份有限公司並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要約或要約邀請的法律文件。

(二)、招股說明書概要

招股說明書概要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1、緒言

2、新股發售有關當事人

3、發行情況

4、風險因素與對策

5、募集資金的運用

6、股利分配

7、發行人情況

8、發行人主要成員情況

9、經營業績

10、資產評估主要情況

11、主要會計資料

12、盈利預測

13、重要合同及重大法律訴訟事項

14、公司發展規劃

(三)、資產評估報告

(四)、審計報告

(五)、發行人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六)、由主承銷商律師對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進行驗證的驗證筆錄。

五、發行公告

在股票發行獲得批准後,承銷商應當在公開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公告刊登,並於承銷期內將公告在各發售網點全文張貼。

發行公告應披露以下基本內容:

(1)獲准發行的批文

(2)發行額度、面值與價格

(3)發行方式

(4)發行對象

(5)發行時間和范圍

(6)認購股數的規定

(7)認購原則

(8)認購程序

(9)承銷機構

六、上市公告書是發行人於股票上市前,向公眾公告發行與上市有關事項的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的要求編制。通常包括13個部分,即要覽、緒言、發行企業概況、股票發行與承銷、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公司設立、關聯企業及關聯交易、股本結構及大股東持股情況、公司財務會計資料、董事會上市承諾、主要事項揭示、上市推薦意見、備查文件目錄。

七、配股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配股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應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有關配股的董事會決議和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經交易所審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告;

2、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告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有關配股方案的決議;

3、公司按要求准備配股申報材料,經當地證券管理部門報中國證監會審批;

4、公司在其配股申請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應在兩個工作日內,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披露這一信息;

5、公司按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以下簡稱"准則")第四號的要求編制並由交易所安排在指定報刊上刊登配股說明書;

6、配股說明書公布後,公司應將經交易所確認的配股說明書文本一式二份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7、配股繳款結束後,公司應進行新增股份的登記工作和驗資工作,按《准則》第五號的規定編制股份變動報告並公告,並將股本變動報告和驗資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備案;

8、配股承銷結束後,承銷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承銷情況的書面報告配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參照《准則》第四號執行,中國證監會根據具體情況提出進一步的要求。配股說明書是上市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配股申報材料的必備部分。包括:封面、正文、附錄、備查文件。

八、股票發行的申報與審核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報與審核

1、企業申報材料在經地方政府或國務院有關產業部門的推薦後進入股票發行的預選階段。

2、如通過預選階段,企業申報材料將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審核,合格後提交給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議。

3、發審委在經過對企業、承銷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專業性中介機構和人員為發行所編制和出具有關材料及意見書的審核後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發行審核決議。

(二)配股審核程序

1、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有關配股的決議後,須聘請中介機構按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報材料,報公司所在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初審。

2、由中國證監會受理申報材料及初審意見並進行復審。

3、經中國證監會審核後的申報材料及意見提交配股審核委員會審議。

九、轉配股

由於目前國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上市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國家股和法人股由於資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時放棄配股權利或轉讓配股權利。前幾年,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利一般採取權證方式轉讓給法人機構或社會公眾。

十、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的過程,也是股東實現自已權益的過程。在我國分紅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工作須在結算之後進行,先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確定分紅派息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和主管機關審議。隨後董事會根據審議結果向社會公告分紅派息方案,並規定股權登記日。

一、發行前的准備

企業在申請發行股票時,應先將企業改組成符合上市規則的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改組企業應完成以下規定及程序。

(一)、不符合上市規范的企業首先應提出改組申請當前我國企業申請改組為上市公司的實際過程是:

1)企業取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改組的批復;

2)經省級人民政府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取得向中國證監會推薦成為發行上市預選企業的資格;

3)向省級政府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申請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4)完成清產核資;有明確的發起人;經占出資額2/3以上的出資者同意;凈資產不得低於總資產的30%;發起人出資比例不低於總股本的35%;流通資本不低於總股本的25%,總股本高於4億元,可不低於15%;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連續三年盈利,無違規行為記錄。

(二)、國有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5)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中國證監會按照規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6)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7)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高於20%。

(8)近三年連續盈利。

制定並實施企業改制、公司重組的總體方案

總體方案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內容,即由政府明確的政策性問題;資產重組的方案;股票發行的設想。

二、選聘中介機構

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在上市前實行中介機構輔導制度。即由中介機構參與、輔導企業在首次發行、配售新股前的相關准備活動。

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必須聘請的中介機構及其主要任務是:

1)主承銷商。負責股票的承銷,編寫招股說明書,並可擔任上市推薦人和上市輔導機構。

2)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機構和會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盈利預測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書。

3)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和評估師。對改組企業的資產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4)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三、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及相關法律程序

企業在上市前,須由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和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律師及其事務所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土地、全部資產、國有資產、財務、生產、投資、債務、經營業績、盈利預測、募集資金的運用、股本結構及其它相關資信狀況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評估,並出具相關法律文件。

四、募股文件的准備

(一)、招股說明書

招股(配股)說明書是股份有限公司並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資人提出購買或銷售其股票的要約或要約邀請的法律文件。

(二)、招股說明書概要

招股說明書概要應當記載以下內容:

1、緒言

2、新股發售有關當事人

3、發行情況

4、風險因素與對策

5、募集資金的運用

6、股利分配

7、發行人情況

8、發行人主要成員情況

9、經營業績

10、資產評估主要情況

11、主要會計資料

12、盈利預測

13、重要合同及重大法律訴訟事項

14、公司發展規劃

(三)、資產評估報告

(四)、審計報告

(五)、發行人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六)、由主承銷商律師對招股說明書所述內容進行驗證的驗證筆錄。

五、發行公告

在股票發行獲得批准後,承銷商應當在公開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發行公告刊登,並於承銷期內將公告在各發售網點全文張貼。

發行公告應披露以下基本內容:

(1)獲准發行的批文

(2)發行額度、面值與價格

(3)發行方式

(4)發行對象

(5)發行時間和范圍

(6)認購股數的規定

(7)認購原則

(8)認購程序

(9)承銷機構

六、上市公告書是發行人於股票上市前,向公眾公告發行與上市有關事項的信息披露文件

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告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的要求編制。通常包括13個部分,即要覽、緒言、發行企業概況、股票發行與承銷、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公司設立、關聯企業及關聯交易、股本結構及大股東持股情況、公司財務會計資料、董事會上市承諾、主要事項揭示、上市推薦意見、備查文件目錄。

七、配股程序及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的配股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應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有關配股的董事會決議和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經交易所審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告;

2、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公告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有關配股方案的決議;

3、公司按要求准備配股申報材料,經當地證券管理部門報中國證監會審批;

4、公司在其配股申請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後,應在兩個工作日內,以董事會公告的形式披露這一信息;

5、公司按照《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准則》(以下簡稱"准則")第四號的要求編制並由交易所安排在指定報刊上刊登配股說明書;

6、配股說明書公布後,公司應將經交易所確認的配股說明書文本一式二份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7、配股繳款結束後,公司應進行新增股份的登記工作和驗資工作,按《准則》第五號的規定編制股份變動報告並公告,並將股本變動報告和驗資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備案;

8、配股承銷結束後,承銷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承銷情況的書面報告配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參照《准則》第四號執行,中國證監會根據具體情況提出進一步的要求。配股說明書是上市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配股申報材料的必備部分。包括:封面、正文、附錄、備查文件。

八、股票發行的申報與審核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報與審核

1、企業申報材料在經地方政府或國務院有關產業部門的推薦後進入股票發行的預選階段。

2、如通過預選階段,企業申報材料將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審核,合格後提交給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議。

3、發審委在經過對企業、承銷機構、注冊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專業性中介機構和人員為發行所編制和出具有關材料及意見書的審核後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發行審核決議。

(二)配股審核程序

1、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有關配股的決議後,須聘請中介機構按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報材料,報公司所在地的證監會派出機構初審。

2、由中國證監會受理申報材料及初審意見並進行復審。

3、經中國證監會審核後的申報材料及意見提交配股審核委員會審議。

九、轉配股

由於目前國家股和法人股尚不能上市流通,各上市公司的國家股和法人股由於資金等方面的原因在配股時放棄配股權利或轉讓配股權利。前幾年,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利一般採取權證方式轉讓給法人機構或社會公眾。

十、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的過程,也是股東實現自已權益的過程。在我國分紅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上市公司分紅派息工作須在結算之後進行,先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確定分紅派息方案,提交股東大會和主管機關審議。隨後董事會根據審議結果向社會公告分紅派息方案,並規定股權登記日。

⑶ 股市中何為增發如何操作

股票增發的公告,通常會在上市的時候被很多股民朋友遇到,對股票行業不太了解的人來說,股票增發的意思估計也不知道,也不清楚增發到底利好,還是利空。關於這方面的解答,這里有。正文開始之前,大家看看這些福利,先領取一波--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既然都看到這里了,那就繼續看下吧:【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增發是什麼意思?
為了融資,上市公司再次發行股票,這個行為是股票增發。可以淺顯的理解為,添加股票的發行數量,加大融資的力度,增加資金。將會有諸多利好帶給企業,但對市場存量資金是很不友好的,會讓股市形成內傷。股票的增發類型通常有三種,公開增發、配股、非公開增發也就是定向增發。下圖展示出的就是具體的區別。對於我們來說,最好的查詢股票增發的消息、公告的方式是什麼呢?投資日歷是我們最需要的,我們可以通過它及時的了解哪些股票增發、解禁、上市、分紅等信息,馬上點擊進行領取!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二、股票增發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
1、從股票增發的用途來看
總體來講,像是那些用於企業並購的增發,有利於企業增強整體實力,增長業績,跌破增發價格基本沒有;而那些用於企業轉型的增發募集,風險的不確定性是極高的;還出現上市公司把增發股票取得的資金,並沒有投資於它的主營業務,而且把高風險的行業作為投資方向,會造成市場上的投資者慌張,賣出手中的股票,會引發股價下跌,這無疑是一種利空。

2、從股票增發的方式來看
假如是上市公司股票增發,比較常用的是定向增發,主要是大股東和投資機構,假如可以有戰略投資者、優質資產,這種做法可以吸引一部分投資者購買,讓股價上漲。一些企業,想做的項目不具備吸引力,定向增發是不能做的,通常會採用配股的方式強制銷售。開始下跌就是因為拋出這樣的方案,因為這種行為無疑就是公然向市場抽血。
三、股票增發定價的影響
我們都了解,股票要增發,必須要有股份數量和增發定價。增發定價就是增發融資的股票價格。需要注意的是,為了抬高股票增發的定價,在實行股票增發以前,可能存在公司串通機構哄抬股價。當發行價格得以固定時,其股價上漲就不可能了:如果是定增,也有可能一些主力為了獲得較低的價格買入,在定增之前實施股價打壓,便是在定增之前,賣出一部分籌碼,引致股票下跌,在定增的時候,再用稍低的價格購入,提高股價,同一時候,股票定增的時候,市場環境較差,也或許致使股票下降。要是增發的價格與當下的股價比較是更高的那一方,那股價很有可能會漲。(情況極少,很可能增發失敗)如果說在價格方面相較於當前股價是更低的話,那麼對於股價的帶動就很小了。增發的價格其實就可以看作是投資者入場的成本價。短期之內,股票的最低保底線往往就是增發價,這就意味著,下一輪會上漲。不上漲的個股,也是有的,但一般股價也不會跌破增發價格。如果你覺得自己研究利好還是利空很麻煩的話,也許下面的診股平台能夠幫到你,也就是說,你只要輸入股票代碼就可以看到診股報告,且非常迅速:【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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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股市是怎樣操作的

首先要對股市有個了解 那就是看書 網上找資料 然後就是會看軟體 最後呢 就是要交易了 單獨的軟體 不好完成 你最好去論壇上 或者在網站上注冊一個賬戶 進行模擬炒股 他們會提供虛擬資金10W-20W 同花順是看盤的軟體 用它看股票 然後再模擬炒股網站上交易 就可以完成模擬炒股了 這樣達到 學習的目的 祝你成功 希望能幫到你 選擇為滿意答案 追問: 為什麼會有股市?股市成立的最初目的是什麼? 回答: 股市是什麼?就是向社會進行合法集資的商業工具。但是, 中國股市 集中起來的社會資金都幹了些什麼?第一,不景氣的國營大企業,眼看成為政府的 包袱 ,那就讓它上市,把包袱轉嫁給社會;第二,政府發展經濟缺錢,那就造一個概念上市,從老百姓那裡搞一筆錢;第三, 私營 老闆買下一個 上市公司 ,轉手抵押給銀行,拿到貸款後立即投入其他暴利的領域;… 我不是學經濟搞經濟的,技術層面的分析讓給專家去做吧。我只想指出 中國上市公司 的一個普遍現象:股市上籌來的錢,很少真正用到企業的實際發展上,大多都轉到了別的地方。上市公司彷彿成為某些人的超級 提款機 ,等到戶頭空了,提不出錢了,那就重組 一些上市的國營大企業,往往是 夕陽 工業,技術落後,員工眾多,上市後得來的錢基本上用來發工資,維持現狀,有多少雪中送炭的資金被用到關乎企業未來發展的刀口上?買這樣的 股票 等於你在替政府做 慈善事業 ,當然也就別指望股票升值了。一些決策機構的有識之士看到了這種情況,憂心忡忡。讓這種苟延殘喘的 企業破產 吧,擔心涉及面太大,引起社會不安定,便想出了一個「下崗」的辦法,企圖減輕企業的負擔,輕裝上陣,將寶貴的資金用到企業的發展上。但是,這類企業往往市場潛力不大,機關化的管理層難以應對千變萬化的市場,如果再遇到一個 貪官 ,企業更是雪上加霜 有一家上市公司是這樣死掉的:政府幫助它上市之後,它就必須完成政府的任務,除了要做 利稅 大戶外,每年還要給政府的 小金庫 上交幾千萬元。上市公司發現自己成了政府的提款機,即使有心發展企業,也被政府嚴重扯住後腿。但是,問題的根源在於,它當初上市的時候就是市場作弊,他本身達不到上市的要求,面對這種情況,急需發展資金的 企業管理 層求助於政府,政府的某些人違背 經濟規律 ,將政府可以掌控的 資源整合 一下,以達到上市的標准。對於企業來說,吃人的 嘴軟 ,拿人的手短,你用非市場的手段獲得政府的幫助,當然只能聽命政府某些人的瞎指揮 還有一家上市公司是這樣死掉的:政府為了表現政績,需要很多錢,於是,硬生生地造出一個上市公司,編造了一個博得 股民 投資熱情和愛國熱情的利潤神話,結果被發現,所有的收入 賬目 都是假造的。 在中國股市的多個 災難 中,政府有關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一些是不懂經濟,光憑一腔熱情,結果一團糟;有一些是 居心 不良,為自己謀利,結果害了百姓。高層的很多政策都是切中要害的,但是在很多地方政府的執行層面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屢屢發生。股市只是這種現象的受害者之一。 在中國的股市中,另一個壞角色就是大批的奸商。在股市籌集資金然後發展企業這個 市場經濟 的規律中,奸商們只截取了籌集資金這個前端,而根本不顧發展企業的最終目的。他們發現,用股市上的錢比用銀行的錢還要安全:銀行的貸款是要還的,還要付 利息 ,股市的錢是不用還的, 分紅 分不出又怎麼樣?最終企業破產了又怎麼樣?自己只要能夠一夜暴富,其他的關我什麼事!不管用什麼手段,上市之後,天真的老百姓自動送上錢來,奸商要麼轉手賣出,要麼轉移資金,企業的好壞嘛,只要不徹底死掉就沒問題。知道什麼叫「 買殼上市 」嗎?等你搞清楚你就會發現,這是奸商 大手筆 騙錢暴富的重要手段。朱鎔基前 總理 曾經萬分痛心地說過一句話:「不要做假賬!」這樣一個 道德 企盼 在一大群 貪婪 的奸商和棄守陣地的政府官員面前能夠起多大的作用 中國也有業績很好的上市公司,但是,清點一下你就會發現,中國業績最好的上市公司大多都到海外去上市了。為什麼?因為中國的股市實在太慘了,百姓的熱情已經嚴重受到傷害,好的公司在這 個股 市環境中也將無辜地遭殃。結果呢?中國最好的公司在為外國人賺錢 中國股市的糟糕現狀還有一個角色就是眾多的股民。中國的股民真的是既讓人可憐又讓人恨。最早的一批在股市 發財 的股民,基本上靠的是一種全社會的發財預期,靠的是一種心理狂熱而掙的錢。後來的一批發財的股民基本上是靠投機賺的錢。也就是說,在股市得利的股民有一個同糟糕的政府行為、惡劣的奸商共同的特點:沒有靠企業發展賺錢的。恐怕大多數賠錢的股民內心,投機的心理也遠遠大於有效投資的心理。 在今天的中國,經常可以聽到「 融資 」、「 資產重組 」、「 資本運作 」等等唬人的詞彙,每當我聽到這些詞彙,我就預感到:又一個騙局要上演了!又一個陷阱開始偽裝了 有人說,股市就是資本主義經濟的典型,因此,將中國股市的種種不是,都歸之於 資本主義 唯利是圖的結果。對此我並不同意。股市是個 雙刃劍 ,既有投機的成分,也有促進 經濟發展 的效用。令人寒心的是,中國20年來的 股市風雲 ,演繹的基本上是股市 陰暗 的單面。中國目前病態的股市最主要的原因很簡單:政府、企業、股民,自上而下都沒有把發展企業、提高企業 市場競爭 能力作為第一要務。其中的原因除了上面提到的幾個方面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對於上市公司的本質缺乏正確的理解 補充: 股票市場的起源 股票 至今已有將近似400年的歷史。在17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由此而產生的資本短缺,資本不足便成為制約著資本主義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了籌集更多的資本,於是,出現了以股份公司形態,由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 企業組織 ,進而又將籌集資本的范圍擴展至社會,產生了以股票這種表示投資者投資入股,並按 出資額 的大小享受一定的權益和承擔一定的責任的有價憑證,並 向社會公開發行 ,以吸收和集中分散在社會上的資金。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即在荷蘭成立的 東印度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 資本主義國家 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據文獻記載,早在1611年就曾有一些商人在荷蘭的 阿姆斯特丹 進行 荷蘭東印度公司 的 股票買賣 交易,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即股票交所。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最基本的 企業組織形式 ;股票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而股票的發行和市場交易亦已成為資本主義國家 證券市場 的重要基 本經 營內容,成為證券市場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 市場經濟 社會中,股票有如下四個方面的職能: 1.積聚資本 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 發行股票 來為公司籌集資本。上市公司將股票委託給證券承銷商,證券承銷商再在股票市場上發行給投資者。而隨著股票的發行,資本就從投資者手中流入上市公司。 2.轉讓資本 股市為股票的流通轉讓提供了場所,使股票的發行得以延續。如果沒有股市,我們很難想像股票將如何流通,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質決定的。當一個投資者選擇銀行儲蓄或購 買債券 時,他不必為這筆錢的流動性擔心。因為無論怎麼說,只要到了約定的期限,他都可以按照約定的 利率 收回利息並取回本金,特別是 銀行存款 ,即使提前去支取,除本金外也能得到少量利息,總之,將投資撤回、變為現金不存在任何問題。但股票就不同了,一旦購買了股票就稱為了企業的股東,此後,你既不能要求發行股票的企業退股,也不能要求發行企業贖回。如果沒有股票的流通與轉讓場所, 購買股票 的投資就變成了一筆死錢,即使持股人急需現金,股票也無法兌現。這樣的話,人們對購買股票就會有 後顧 之憂,股票的發行就會出現困難。有了股票市場,股民就可以隨時將持有的股票在股市上轉讓,按比較公平與合理的價格將股票兌現,使死錢變為活錢。 3.轉化資本 股市使非資本的 貨幣資金 轉化為生產資本,它在股票買賣者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非資本的 貨幣 向資本的轉化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股市的這一職能對資本的追加、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4.給股票賦予價格 股票本身並無價值,雖然股票也像商品那樣在市場上流通,但其價格的多少與其所代表的資本的價值無關。股票的價格只有在進入股票市場後才表現出來,股票在市場上流通的價格與其票面金額不同,票面金額只是股票持有人參與紅利分配的依據,不等於其本身所代表的真實資本價值,也不是股票價格的基礎。在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有可能高於其票面金額,也有可能低於其票面金額。股票在股票市場上的流通價格是由股票的 預期收益 、市場 利息率 以及 供求關系 等多種因素決定的。但即使這樣,如果沒有股票市場,無論預期收益如何, 市場利率 有多大的變化,也不會對股票價格造成影響。所以說,股票市場具有賦予股票價格的職能。 在股市中,由於股價的走向取決於資金的運動。資金實力雄厚的機構大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操縱股價的漲跌。他們可以利用自身的資金實力,採取多種方式製造虛假的行情而從中獲利,因而使得股票市場有投機的一面。但這並不能代表股票市場的全部,不能反映股票市場的實質。 對於股票市場上的投機行為要進行客觀的評價。股票市場上的種種投機行為固然會對商品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負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投機活動也是資本集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我們應該認識到,正是由於投機活動有獲得暴利的可能,才刺激了某些投資者,使其將資金投入股票市場,從而促進資本的大量集中,使貨幣資金轉化為資本。

⑸ 如何發行股票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B股股票的條件
(1)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8條,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③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35%。
⑤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⑥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⑦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⑧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9條,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除應具備上述①、②、③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③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還必須符合募集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時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新股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滿3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率;
5、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6、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發起人認購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7、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向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15%);
8、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9、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占總資產中的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但是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要滿足證監會規定的合規性要求,如2003年9月證監會公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3]116號)。

⑹ 怎樣才能在股市發財

相當不容易,你想學我可以教你

⑺ 如何發行股票

找個證據公司做承銷商,按股票發行程序准備,向證券會申請。

⑻ 怎麼在股市發財求前輩指教

作為一個普通人,在股市裡是達不到發財的目標的,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一次性的投入比較多的股份,最好是在100萬以上的,這樣的收入會相對高一些。

⑼ 中國股市為什麼跌跌不休如何發送出去

您好
今年的股票基本會出現大幅度的下跌,這已經是不可避免的了,經濟數據您也可以看到,股票市場的股票業績下滑也是不爭的事實,另外大股東的股票減持和注冊制度加快實施,也會嚴重影響股票市場,另外新股加速擴容和人民幣加速貶值,都在很大的方面壓制股票,這些還只是股票市場困難的一個部分,所以作為理財師我建議您,保持觀望,遠離股市,真誠回答,希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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