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⑴ 幫別人投資加密貨幣簽訂合同有用嗎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希望得到你的採納和關注。
在您描述的情況下,涉及加密貨幣的投資合同可能會面臨法律效力的不確定性。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加密貨幣交易和相關活動在中國是受到嚴格監管的。例如,根據《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等文件,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被視為非法金融活動,因此與之相關的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在司法實踐中,中國法院在處理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時,通常會根據合同是否違反了法律法規、是否違背了公序良俗等原則來判斷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內容違反了強制性法律規定,或者涉及的活動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那麼合同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從而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承認。
此外,即使合同中寫明資金虧損交易員不用承擔責任,這種免責條款可能也會因為違反公平原則或者公序良俗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在虧損發生後,如果對方不認賬,去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並賠償損失的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
因此,如果您考慮簽訂涉及加密貨幣投資的合同,建議您謹慎行事,並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合法保護。同時,您也應該意識到加密貨幣投資本身具有高風險性,價格波動大,容易受到市場和監管政策的影響。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當充分了解相關風險,並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
⑵ 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關停,遇到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當前的挖礦政策收緊不構成不可抗力,也不構成情勢變更事由,因此相關合同的一方難以以此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豁免或減少責任承擔。
但由於挖礦禁令和各地的嚴格執法,挖礦業務合同(尤其是礦場合作協議、礦機託管協議等)事實上履行不能,根據原《合同法》和此前的司法實踐及現行的《民法典》,當合同在事實上或法律上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合同締約方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解除合同。
如在高爾夫案中,法院認為在合作協議履行過程中,案涉高爾夫球場建設和經營因違反國家相關政府部門取締拆除,合作協議約定的租賃、經營、建設高爾夫球場的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合作協議應予解除。
類似的,在挖礦項目已被關停的情況下,相關合同事實上已經履行不能,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合同當事方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請求解除合同。
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項目關停引起的損失承擔
有關合同解除的後果,《民法典》與原《合同法》的規定實質相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在以往的司法實踐中,如當事方對最終損失的形成都存在過錯的,在合同被解除時,法院一般會按照當事方各自的過錯程度要求相關方共同分擔損失。
如在高爾夫案中,法院認為各方對於改建、擴建後的高爾夫球場被清理、整頓的後果應當有所預見,但仍違規建設、冒險投資,對最終損失的造成均有過錯,應按各自過錯程度分擔損失。
就挖礦業務相關的合同而言(尤其是礦場合作、礦機託管等合同),筆者理解,在地方政策此前已經三令五申的情況下,相關當事方對與挖礦行為有關的政策風險和後果是能夠預見的,但仍冒險參與挖礦投資經營活動,對礦場關停產生的損失均存在過錯,因此相關各方可能均應承擔與其過錯程度對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