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的購買力等於什麼的倒數
⑴ 貨幣對內價值與貨幣對外價值的關系
如何理解貨幣對內價值、對外價值之間的關系?
在信用貨幣制度下,一國貨幣的對內價值就是該國貨幣的對內購買力。其大小由單位貨幣所能購買的商品和勞務決定,因此貨幣的對內購買力通常與一國國內物價水平呈反向相關關系。用數學公式表示就是貨幣的對內購買力等於該國國內物價水平的倒數。所謂貨幣對外價值是指一國貨幣對外的兌換能力,通常通過匯率來表現,兌換的外幣越多,說明對外價值越高,反之則反是。一般來說貨幣的對內價值是決定其對外價值的基本依據,但二者之間經常發生較大幅度的偏離,這主要是因為貨幣的對外價值不僅取決於對內購買力的大小,還要受外匯市場上貨幣供求狀況變化的影響,影響因素十分復雜,各種匯率理論對這些因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因此,貨幣的對內價值、貨幣的對外價值、貨幣的購買力、匯率等是一組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概念群。
⑵ 若某年物價指數上升了10%,問該年末的貨幣購買力是多少
當物價指數上升了10%時,貨幣購買力為:1/(1+10%)。
貨幣購買力是指單位貨幣購買商品或換取服務勞動的能力。是貨幣價值和商品價值對比的結果。它與商品價值的變動成反比,與貨幣價值的變動成正比。在貨幣價值不變的條件下,商品價值越高,則貨幣購買力越低;反之,商品價值越低,則貨幣購買力越高。在商品價值不變的條件下,貨幣價值越大,則貨幣購買力越高;反之,貨幣價值越小,則貨幣購買力越低。
原理
貨幣的購買力本質上講是一定數量的貨幣能在市場上買多少東西,它最終必須由市場決定。
如果沒有競爭,合作的雙方可以按各種交易價格在整個互惠空間中分配合作剩餘;而競爭將縮小分配剩餘的成交價格空間,使得一部分互惠空間不會是博弈定價考慮的范圍;當競爭加劇,定價空間將縮小,並向拍賣均衡價格收斂。貨幣的存在使得競爭加劇,從而使得成交價格接近拍賣均衡價格。
當人們的交易都以貨幣為交易媒介,人們的交易就成了用貨幣交換某種具體商品。此時,人們碰到的一個大難題是:如果貨幣的購買力不能准確地知道,那麼大家該怎樣決定相應的交易價格呢?交易人不可能先將被交易的商品拿到將來去先獲得最終消費的結果經驗,然後再回到交易那一時刻(從而知道各種數量的商品到底能夠給自己帶來多少利益)去做交易決策。而在交易完成後,人們在將來真的消費被交易商品,很可能最終的效用結果與交易時自己所以為的會有相當大的差距,因為影響人的偏好的因素太多,且往往變化無常(在做交易決策時,人們往往不能完全知道將來消費時的具體偏好情況)。
但是經濟學理論不能因不確定性而止步。經濟學家們的做法是將不確定性在一定程度上抽象掉。經濟學中的理性假設使得我們可以在穩定的偏好基礎上進行分析。現實中,盡管官方不斷地在公布各種各樣的物價指數,但是由於不同人用貨幣去交易的目標是不相同的,對每個人而言的實際貨幣購買力都會有差異(不同人的統計權重不一樣),這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結構性特徵。當人們無法確切地知道對自己而言的貨幣購買力,人們不得不估計一個相應的購買力值,並將之作為交易決策的基礎。然後隨著自己所掌握的相關信息的增加,人們再不斷地修正自己的估計值。我們可以將人們在每次交易時的對自己而言的貨幣購買力估計值抽象化,讓它具有理性化的特徵。
於是,在各種商品市場的拍賣均衡價格基礎上,具有壟斷力的競爭者們將通過博弈決定市場的成交價格。這些成交價格將隨著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化,人們也將根據它們的變化規律來調整自己在未來做交易決策時各自的貨幣購買力的估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