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分房什麼時候享受的
『壹』 住房補貼和貨幣分房有什麼區別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而貨幣化分房就是將應安置的住宅房屋折算成貨幣款,由被拆遷人自行購買住宅房屋安置的一種方式,簡單說就是變實物分房為貨幣分房,居民住房找市場。實行貨幣化安置,被拆遷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用貨幣化安置款自主地選購住房,既方便了群眾,也增加了拆遷安置工作的透明度。但貨幣化安置款僅能用於購買房屋,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兌取現金、轉讓和質押。 根據《辦法》的規定,對原住公房的被拆遷使用人、對自住私有住房的被拆遷所有人、對原住私有住宅房屋,被拆遷所有人領取作價補償費後,符合安置條件的被拆遷使用人可以實行貨幣化安置。
『貳』 父親過世母親健在房子拆遷了貨幣分房不就不存在繼承了嗎
繼承法規定房子拆遷不拆遷都是一樣的,不過一般家庭都不會在一方還活著就分財產。雖然說兒女們也是第一繼承人。一般情況等到二老都去世了,才會分家產。除非分家產產生分歧。比如說母親要結婚。或者母親把所有財產分給一個或者一部分繼承人。這時候只能通過法院解決。
『叄』 什麼是住房分配貨幣化
所謂住房分配貨幣化,是指取消原來的住房福利分配方式,根據職工的工資、工齡、實績、現住房狀況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方式來分配住房。通俗講,就是把職工的住房消費理入工資中,取消住房福利分配,代之以貨幣分配,讓職工憑個人的工資收入購買或租用住房。
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歷史淵源
我國傳統的福利分房,是由國家和職工所在單位包下來投資建設好的住房,以實物形式直接分配給職工消費的,基本是無償分配或近似無償分配。由於後期暴露出「租不養房」等弊病,我國出現了四個階段的住房制度改革。
5、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需要為職工購房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完善住房消費信貸是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保證。根據目前職工工資水平,一個普通家庭光憑有限的工資收入、住房補貼、公積金是不夠的,金融部門應該改變過去的信貸政策,建立新型的金融體制。提供抵押貸款,開展按揭業務,提高貸款額度,降低貸款利率,降低首次付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簡化貸款手續等優惠政策。
總之,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需要探討和解決的問題還很多,只有解放思想,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加強輿論宣傳,爭取全社會的支持和共識,才能實現住房分配製度的根本改革。
參考文獻
1.0 1.1 蘇娜.住房分配貨幣化條件下的城鎮居民住房保障體系評價《消費導刊·理論版》 2008年第07期
2.0 2.1 2.2 徐登科.關於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幾點認識《吉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 2000年第1期
『肆』 請高人用通俗的話解釋一下什麼是貨幣分房,最好有例子
比如公務員,
你是某行政單位的公務員,單位開始貨幣分房,比較常見的形式是:單位根據你的工齡、年齡、現有住房等條件審批你的額度(比如:20萬),現在你去買房,比如房價45萬,其餘的25萬則需要你自籌或貸款!這就是比較直接的貨幣分房!
其他還有給房屋補助,提高補充公積金等形式!
『伍』 住房分配貨幣化的歷史淵源
我國傳統的福利分房,是由國家和職工所在單位包下來投資建設好的住房,以實物形式直接分配給職工消費的,基本是無償分配或近似無償分配。由於後期暴露出「租不養房」等弊病,我國出現了四個階段的住房制度改革 。
第一階段:1978~1985年,房改探索和試點階段
1978年鄧小平提出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問題。同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全國基本建設工作會議匯報提綱》,正式宣布將實行住宅商品化的政策。
第二階段:1986~1993年,房改全面實施階段
自1986年以後,掀起了第一輪房改熱潮。1991年6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實行新房新制度,強調了國家統一政策的嚴肅性。
第三階段:1994~1998年,綜合配套改革階段
1994年7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內容包括把住房實物分配的方式改變為以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方式。
第四階段:1998年7月起,實物福利分房的終結階段
國家在1998年7月3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明確指出在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