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增速如何影響長期債券利率
㈠ 貨幣供給量增加 利率為什麼會降低
宏觀上是這樣解釋的 貨幣供給量增加 貨幣供給曲線向右移動 ,與貨幣需求曲線交與新的一點, 在這一點上 利率降低。
也可以這樣理解,供給量增加,貨幣供大於求,多出來的貨幣用來購買債券,債券價格上升,利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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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曲線是一條用來描述在貨幣市場均衡狀態下國民收入和利率之間相互關系的曲線。
LM曲線表示在貨幣市場中,貨幣供給等於貨幣需求時收入與利率的各種組合的點的軌跡。LM曲線的數學表達式為M/P=KY-HR ,它的斜率為正值。
LM曲線是使得貨幣市場處於均衡的收入與均衡利息率的不同組合描述出來的一條曲線。換一句話說,在LM曲線上,每一點都表示收入與利息率的組合,這些組合點恰好使得貨幣市場處於均衡。
網路-LM曲線
㈡ 貨幣政策如何影響利率
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指存款貨幣銀行按法律規定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與其吸收存款的比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於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存在乘數關系,而乘數的大小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銀行採取緊縮政策,中央銀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則限制了存款貨幣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供應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
但是,法定存款准備紀律政策存在三個缺陷:一是當中央銀行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時,存款貨幣銀行可以變動其在中央銀行的超額存款准備金,從反方向抵消法定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度很強,往往被當作一劑「猛葯」;三是調整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供應量和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存款貨幣銀行的輾轉存、貸,逐級遞推而實現,成效較慢、時滯較長。因此,法定存款准備金政策往往是作為貨幣政策的一種自動穩定機制,而不將其當作適時調整的經常性政策工具來使用。
短期利率通常指市場利率,即能夠反映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動靈活的利率。它是影響社會的貨幣需求與貨幣供給、銀行信貸總量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中央銀行用以控制貨幣供應量、調節市場貨幣供求、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的一個重要的政策性指標,如西方國家中央銀行的貼現率、倫敦同業拆放利率等。作為操作目標,中央銀行通常只能選用其中一種利率。過去美國聯儲主要採用國庫券利率,近年來轉為採用聯邦基金利率。日本採用的是銀行同業拆借利率,英國的情況較特殊,英格蘭銀行的長、短期利率均以一組利率為標准,其用作操作目標的短期利率有:隔夜拆借利率,三個月期的銀行拆借利率,三個月期的國庫券利率;用作中間目標的長期利率有:五年公債利率、十年公債利率、二十年公債利率。
希望採納
㈢ 央行增加貨幣供給對利率的影響
在市場中,如果貨幣的供應量增加,會使貨幣的流動性增加,很有可能會導致市場中的貨幣流入銀行。由於市場流入銀行資金較多,會導致銀行的資金壓力減少,很有可能會使銀行存儲利率下降。
反之,如果貨幣供應量減少,市場中流入銀行的資金就會相應減少, 這會導致銀行的資金壓力增加,從而很有可能使銀行提高利率。
通常情況下,市場處於經濟蕭條時,國家會採用擴張性的貨幣政策、增加市場上的貨幣供給量,貨幣市場上就會產生貨幣供給大於市場所需,使市場利率降低。而在市場通貨膨脹嚴重時期,會採用緊縮性的貨幣政策、會減少市場上的貨幣供給量,回籠市場中的貨幣。貨幣市場就會產生貨幣發行小於市場所需的情況,從而導致市場利率上升。
拓展資料:中央銀行主要職能
1.擬訂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參與評估重大金融並購活動對國家金融安全的影響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金融業有序開放。
2.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3.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4.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負責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
5.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不斷完善匯率形成機制,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對國際金融市場的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6.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票據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以及上述市場的有關衍生產品交易。
7.負責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標准、規范,負責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測。
8.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9.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並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10.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指導金融業信息安全工作。
11.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12.制定全國支付體系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國支付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13.經理國庫。
14.承擔全國反洗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15.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6.從事與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17.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1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