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雷達幣的未來如何
Ⅰ 我的一個朋友買了17萬元的雷達幣,現在賣房接著買,請問雷達幣真的保賺嗎
雷達幣不可信,是騙局。
早在2014年,Vpal就被曝出是一種披著加密貨幣外衣的新型傳銷騙局,它通過病毒式的傳銷手段,利用人們對加密貨幣的不了解騙取錢財。就在2018年,卷土重來的Vpal,也就是如今的雷達幣,登上了央視的傳銷組織名單。
2019年12月13日,五大連池市公安局經偵大隊聯合食葯監局工商管理部門共同執法取締了非法宣傳、販賣「雷達幣」傳銷窩點。該投資項目以網上「雷達幣」交易、購買虛擬貨幣獲取高額利潤回報為誘餌,在網上拉人頭發展人員、吸收資金,其行為涉嫌傳銷行為,需引起高度關注和警惕。
2017年9月4日,七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該公告明令禁止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1)數字貨幣雷達幣的未來如何擴展閱讀: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
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作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Ⅱ 什麼是雷達幣可以投資雷達幣嗎
雷達幣屬於虛擬貨幣,不具備真實貨幣的價值,風險高,不應投資。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公告》還指出,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的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數字貨幣雷達幣的未來如何擴展閱讀
真正的貨幣或者有貨幣屬性的東西,其價值的保障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強大的國家政權保障與背書,二是普遍的民眾使用性與難以替代性。因此,虛擬貨幣顯然不是真正的貨幣。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對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且日益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
投資者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參與投機炒作,面臨價格大幅波動風險、安全性風險、平台技術風險等,需要投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