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貨幣最簡單的理解
⑴ 、從金融學角度,以貨幣的具體應用談:什麼是貨幣
一、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二、貨幣的形式
貨幣從形式上,根據貨幣的商品價值可分為實物貨幣和形式貨幣,實物貨幣本身是一種特殊商品,包含價值量,如羊,貴金屬等;而形式貨幣本身沒有價值量,價值是契約約定的,只有契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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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的產生: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是適應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因為商品交易最初是用現金支付的。但是,由於各種商品的生產時間是不同的,銷售時間也是不同的。
生產和銷售時間上的差別,使某些商品生產者在自己的商品沒有生產出來或尚未銷售之前,就需要向其他商品生產者賒購一部分商品。商品的讓渡同價格的實現在時間上分離開來,即出現賒購的現象。賒購以後到約定的日期清償債務時,貨幣便執行支付手段的職能。
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開始是由商品的賒購、預付引起的,後來才慢慢擴展到商品流通領域之外,在商品交換和信用事業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里,就日益成為普遍的交易方式。
⑵ 貨幣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貨幣名詞解釋:是商品交換的產物,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俗稱金錢。
貨幣 : 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購買任何別的商品。 信用貨幣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 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
貨幣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
當市場處於物物交換階段時,交換能否發生取決於交換雙方的供給與需求互補性,這種互補性並不總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雙方,那麼交換就無法進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麼在某個約定下,交換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間以雙方交換的形式發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貨幣
⑶ 怎樣全面理解貨幣的含義
現行人教版必修一經濟生活教材對貨幣的定義是: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怎樣來理解貨幣的這個含義呢?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首先,貨幣是商品,但不同於一般的商品貨幣既然也是商品,它也和其它商品一樣,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這是貨幣作為商品和一般商品的相同點。貨幣作為商品,它的使用價值是可直接購買任何商品,價值是生產金銀耗費的人類無差別的勞動。不同的商品使用價值各不相同。貨幣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就在於它的使用價值與一般商品不同。一般商品的使用價值比較具體,如糧食可以滿足人們食用的需求,衣服可以可以滿足人們禦寒的需要,書籍可以滿足人們學習閱覽的需求等等,貨幣作為商品其使用價值比較一般,是購買其他一切具體的商品,即它的使用價值在於「購買」。其次,貨幣是從商品中分離出來的最初的商品交換是物與物的直接交換,隨著交換范圍的擴大,商品交換的總種類增多,為解決交換過程所出現的麻煩,貨幣便從商品中分離出來。貨幣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後整個商品世界分裂為兩大陣營,一邊是各式各樣的商品,它們以各種使用價值的形式出現,吸引人們去消費;另一邊是貨幣,它作為價值的代表而存在,它以富有者的身份出現,對商品挑三揀四。在物物直接交換中,買和賣是同時進行的,不需要媒介;而貨幣出現後,買和賣成為兩個不同的行為,在時間和空間上都可以分離。這一方面打破了商品直接交換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必須同時都需要對方的商品),克服了商品交換的障礙,有利於商品交換的發展。但也帶來新的矛盾。買、賣脫節,商品所有者在這里賣、到那裡買,今天賣、以後買,其結果,必然有人的商品賣不出去。第三,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又不同於一般等價物貨幣的本質是一般等價物,不等於貨幣就是一般等價物。貨幣和一般等價物是有區別的,其主要區別在於一般等價物是不固定的,不同地區一般等價物可能會不同,但是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是固定的,固定的由金銀來充當。貨幣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就可以和一切商品相交換。在貨幣產生以前,一種商品可以和另一種商品相交換,甚至和幾種商品相交換,但不能和一切商品相交換。自從貨幣產生以後,一切商品都必須和貨幣相交換,才能實現自己的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說,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在商品交換中開始大顯神通。第四、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體現了商品生產者之間的關系。由於貨幣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可以用來購買一切商品,它自然也就成了財富的象徵。一個國家,一個地區年度內的國民生產總值和國民收入的多少,可以顯示出其經濟實力和富裕程度,一個企業擁有產值利潤的多寡可以看出其規模和經濟效益如何。一個商品生產者擁有貨幣量的多少,可以判斷出其富裕或窮困的程度。商品生產者能否實現由商品到貨幣的轉化,關繫到其經營的命運。由於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商品生產者必須把自己生產的商品換成貨幣,他的勞動才得到了社會的承認,他才可以用貨幣購買自己所需要的其他產品,以維持和擴大再生產。在歷史上,重商主義者認為財富就是貨幣,貨幣就是金銀。這種新的財富觀念使整個社會掀起了崇拜金錢的狂熱。這種財富觀念的變化也改變了人們的社會關系。
⑷ 貨幣的含義 急
貨幣是指任何一種可以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和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商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從商品中分離出來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就是貨幣;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貨幣的本質就是一般等價物。
貨幣定義
貨幣就是貴金屬,就是財富
這種觀點認為,貨幣必須有實質價值,其價值由其金屬價值決定,貨幣的實體必須以貴金屬構成。這種理論源於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土多德(Aristotle)樸素的金屬學說。十六、七世紀形成的重商主義思想理論體系的早期特徵就是「重金主義」或「金屬主義」,認為只有金銀才是一個國家的真正財富。
貨幣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這種是馬克思在對貨幣起源問題的分析(參閱「相關知識」欄目「馬克思貨幣起源說的思想邏輯」)中得出的,其含義有兩點: 1、貨幣具有商品的屬性 在馬克思對貨幣起源的分析中,貨幣的前身就是普普通通的商品,它是在交換過程中逐漸演變成一般等價物的。馬克思創立貨幣理論的時代,正是各國普遍實行金鑄幣流通的時代,因此,馬克思將黃金視為貨幣的最高階段,而黃金本身就是價值十足的商品。進一步的推論就是,任何在商品交換中充當貨幣的東西,首先就在於它們是商品,與普通商品一樣,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這種與普通商品的共性,貨幣就不具備與商品進行交換的基礎。
2、貨幣與普通商品有本質的區別 貨幣是商品,但又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並不在價值方面,而在使用價值方面。黃金被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被作為貨幣後,其使用價值便「二重化」了,它既具有以其自然屬性所決定的特定的使用價值,如用於裝飾、製作器皿等,又具有以其社會屬性所決定的一般的使用價值即充當一般等價物和交換手段,很明顯,當它以第一重使用價值出現時,就是普通商品,而以第二重使用價值出現時,才是貨幣。貨幣在充當一般等價物時,有兩個基本特徵:第一,貨幣能夠表現一切商品的價值。貨幣出現後,整個商品世界就分裂成為兩極,一極是特殊商品——貨幣,另一極是所有的普通商品。普通商品是以各種各樣的使用價值的形式出現,而貨幣則是以價值的體化物或尺度出現,普通商品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其價值才能得到體現,所有商品的價值只有通過與貨幣的比較之後,相互之間才可以比較。第二,貨幣對一切商品具有直接交換的能力。由於貨幣是價值和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誰佔有了貨幣,就等於佔有了價值和財富,在實際交換中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手段,是不存在對方對其使用價值特殊需求方面的障礙的,貨幣的交換能力是超越使用價值特殊性限制的,是具有直接交換性質的。一般等價物是商品交換賦予貨幣的屬性,與貨幣材料是否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關系,普通商品的意義在於通過交換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方面的特殊需要,而貨幣的意義則在於充當表現一切商品價值的材料、充當一般的交換手段,為商品交換服務。這就是貨幣與普通商品的本質區別。可見,考察貨幣的本質,應把其質的規定和存在形式區別開來。無論貨幣由什麼來充當,它作為一般等價物的本性決不會改變,否則就不能稱其為貨幣。
貨幣種類
在現代經濟社會里,貨幣包括下述種類。
硬幣
硬幣是一種小面額的輔幣。它是銅質的、鋁制的或是鎳質的。
紙幣
紙幣是一種法定貨幣,稱為法幣(legal tender)。法幣是政府強制流通的貨幣。紙幣發行的基本權力為政府所有,具體由中央銀行掌握。紙幣和硬幣的總和稱為通貨或現金。
存款貨幣
存款貨幣是指可以隨時提取的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它也稱為需求存款。由於活期存款可以隨時轉換成現金,所以銀行的活期存款和通貨沒有區別。它也是一種貨幣。
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是在一定時間以後才能提取的可以獲得利息的存款。這些存款雖然不能以開支票的方式使用,但通常預先通知銀行可以把它轉換成現金。另外,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可轉讓提款單(NOW)以及自動轉移服務(ATS)縮小了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差別。這種差別縮小的結果使得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也成為一種貨幣。
准貨幣
准貨幣(near-money)是指能夠執行價值儲藏職能,並且易於轉換成交換媒介,但本身還不是交換媒介的資產。例如,股票和債券等金融資產就是准貨幣。
貨幣替代物
貨幣替代物(money substitutes)是指能夠暫時執行交換媒介職能,但不能執行價值儲藏職能的東西。例如,信用卡就是一種貨幣替代物。
貨幣職能
由於貨幣根屬於商品,因此他同所有商品一樣也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當處在不同形式的價值運動中的時候,貨幣所表現出來的作用也不盡相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基本職能。另外三種職能則是在兩者的基礎上形成的派生職能。貨幣在充當各項職能時,都是一般等價物。
價值尺度
價值尺度是貨幣作為社會勞動的直接體現。貨幣本身作為一種商品,可以以自己為標准,與其他商品進行量的比較,而此時商品的價值形式就轉化為價格形式,商品通過貨幣進行表達的價值形式即為價格。當貨幣執行價值尺度這一職能時,貨幣只需要以想像中的或是觀念上的形式存在就可以了,然而他的單位則必須依賴於現實中流通的貨幣。正是由於貨幣的價值尺度功能,使得人們可以將不同形式的商品先轉化為貨幣的價格形式,然後再與其他商品進行交換。貨幣本身作為商品也存在不同貨幣之間量的差別,因此人們為貨幣也制定了一個量的標准,即規定價格標准(有時亦稱價格標度)。制的是含有一定金屬重量的貨幣單位及其等份。
流通手段
在貨幣執行了流通手段之後,使得商品的交換有了可能。而流通手段則是貨幣價值尺度職能的發展。貨幣的產生,使得商品之間的交換由直接的物物交換變成了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即由商品—商品變成了商品—貨幣—商品。兩者之間不僅存在形式上的區別,也存在著性質上的區別。貨幣執行流通手段職能時,必須使用現實貨幣,不能使用觀念上的貨幣。
貯藏手段職能
含義:貯藏財富(財富的象徵),不是觀念上的貨幣,是足值的金銀條(如金屬條塊等) 貨幣的貯藏手段職能即貨幣退出流通領域作為社會財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來的職能。貨幣作為貯藏手段能夠自發地調節流通中的貨幣量。當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減少時,多餘的貨幣就退出流通;當流通中需要的貨幣量增加時,部分被貯存的貨幣就進入流通。充當貯藏手段的貨幣,必須是實在的足值的金銀貨幣。只有金銀鑄幣或金銀條塊才能發揮貨幣的貯藏手段職能。 紙幣不具備貯藏手段的職能。 只有當紙幣幣值長期保持穩定的條件下,人們才會儲藏紙幣。紙幣有儲存手段(在銀行)的職能,不具備貯藏手段的職能。
支付手段職能
作用:支付債務、地租、利息、稅款、工資等。需要現實的貨幣,是隨商品賒賬買賣的產生而出現
世界貨幣職能
作用:在世界市場上購買國外商品、支付國際收支差額。需要現實的貨幣,是作為社會財富的代表在國與國之間轉移時產生的
⑸ 談談你是如何理解「貨幣」的並結合我國今年即將試點發行的人民幣數字貨幣,談談自己的看法。
貨幣(Money)是商品交換的產物,是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的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俗稱金錢。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我國境內沒有批準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根據我國的數字貨幣監管規定,投資者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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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貨幣的含義 簡述貨幣的含義本質和職能
1、貨幣的含義:任何一種能執行交換媒介、價值尺度、延期支付標准或完全流動的財富儲藏手段等功能的物品,都可被看作是貨幣。
2、貨幣的本質:貨幣之所以能夠表現其它商品的價值,是由於金或者銀本身也是商品,具有價值。因此,貨幣的本質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
3、貨幣的職能:貨幣的本質體現在貨幣的職能之中,貨幣的職能是指貨幣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具有五個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兩個基本職能。
⑺ 貨幣的含義
關於貨幣的本質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論。西方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傳統上,貨幣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購買力的暫棲處; 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
貨幣本質的邏輯推理和證明:
當市場處於物物交換階段時,交換能否發生取決於交換雙方的供給與需求互補性,這種互補性並不總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雙方,那麼交換就無法進行。假定存在丙,他余D缺A,那麼在某個約定下,交換就可以在甲乙丙三者間以雙方交換的形式發生。 這個約定就是:乙與丙約定可以用A來換取D,這樣他就可以用B來和甲交換A,盡管A並不是他最終需要的,它充當了交換媒介的角色。我們把在這個事例中的角色延伸開來,把甲指代成買家,乙指代成賣家,丙指代成市場,它既可以是某個丙,也可以是內部存在交換的組合。這樣A就充當了通貨的角色,即甲用A來向乙購買他所需的B,而乙則持有A並用它來和丙交換D。
當交換在更大范圍內發生,交換雙方供給與需求雙向匹配的重要性就不斷降低,如果市場的規模足夠大,那麼就總存在可能的第三方,他能夠提供缺失的供給來滿足交換者的需求。這個第三方就是市場,市場是包含所有交換者的總體。在上述甲乙丙交換的例子中,我們假定丙包含丁、戊和庚來做一個一般的說明:假定丁余D缺E,戊余E缺F,庚余F缺A。顯然,交換如果能夠進行,乙、丁與戊都應該和A的接受者約定A可以換取其所需,於是乙、丁與戊就有了一個共同的約定。我們再追溯A的來源,甲的A從何而來呢?存在兩種可能:交換所得或者自行產出。如果是自行產出,那麼甲就成為一個通貨的生產者,進一步說是貨幣的發行者,他顯然接受了這樣一個事實:即A可以用來交換其所需,因為他正在這么做。如果是交換所得,我們不妨稱呼這個交換對象為天干,那麼甲與天干交換得到A的時候,乙就成為來自市場的第三方,甲也應與乙約定A可以交換其所需,故甲乙就有了一個共同的約定。我們把這個事件中的交換關系進行簡並,我們就得到一個結論:只要交換者與市場能夠達成一個約定,約定某個物品對其他物品的交換權,那麼交換就總能夠進行。
如果不存在丙,則市場上沒有乙需要的產品D,因為乙獲取市場丙需要的A就沒有意義,那麼乙與甲交換來獲得A的行為也就沒有意義,甲乙的之間的交換也不會進行,整個交換中止。就乙而言,在其所有B為甲所需的同時,其所需D也能從市場取得,那麼乙才願意與市場丙交換。對乙而言,甲同樣可視為市場的一部分。這樣甲與乙之間的單向匹配,乙與丙之間的單向匹配,丙與甲之間的單向匹配在歸納為個體與市場時,即表現甲與市場丙(含乙)之間的雙向匹配,乙與市場丙(含甲)之間的雙向匹配。而這乃是物物交換得以發生的基本條件。因而貨幣的作用就在於將供給和需求單向匹配的雙方無法達成的交換通過市場而實現,進而實現市場所有交換者的供需轉換,即所有向所需的轉換。將所有交給市場的同時也要求市場提供其所需乃是交換的前提,所有與所需的轉換通過買賣兩個獨立的過程次序發生,而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