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交換計量基礎是什麼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認和計量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雙方為換入資產、換出資產,換入資產應在符合資產定義並且滿足資產確認條件時予以確認,換出資產在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為終止確認。
關於 確認的時點 :
1.通常,換入資產的確認時點與換出資產的終止確認時點應當相同或相近;
2.換入資產滿足確認條件、換出不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換出確認為負債,如反之換入確認為資產。
計量原則:
1.以公允價值為鎮談基礎計量
①換出資產(或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
②換出資產(或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一般計入當期損益;
公允價值計量前提條件:
①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②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
公允價值確認的具體原則(順位):
①優先換出資產公允價值;
②換入資產公允價值更可靠;
③均能夠可靠計量時,可參考輸入值層次;(第一層次最可靠、第二層為直接或間接可觀察、第三層為不可觀察)
※實務中御陪碰,考慮補價調整後,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通常和換出資產公允價值一致。
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處理原則:
①按上述方式確認公允價值後、差額計當期損益;
②存貨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結轉成本;
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差額計資產處置損益;
④長投或金融資產,差額計投資收益,長投將其他綜合收亂團益和資本公積轉投資收益,綜股結轉其他綜合收益;
⑤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確認其他業務收入,賬面計成本,差額計損益,結轉公允價值變動、其他綜合收益至損益。
※不具有商業實質或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按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計換入資產的成本,無論是否支付對價均不確認損益。
商業實質的判斷方式,符合其一即可:
①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分布或金額方面與換出資產顯著不同;
②使用換入資產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與繼續使用換出資產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
(理解商業是逐利的)
2. . 對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進行會計處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並舉例說明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成本如何進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
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
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加可靠。
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情況下,不論是否涉及補價,只要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
面價值不相同,就一定會涉及損益的確認,因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通常是換出
資產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予以實現。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會計處理,視換出資產的類別不同而有所區別:
1.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按照公允價值確認銷售收入,同時結轉銷售成本,相當於按照公允價值確認的收入
和按賬面價值結轉的成本之間的差額,也即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
的差額,在利潤表中作為營業利潤的構成部分予以列示。
2.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
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3.換出資產為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換出資產公允價值和換出資產
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涉及相關稅費的,如換出存貨視同銷售計算的銷項稅額,換入
資產作為存貨應當確認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換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視
同轉讓應繳納的營業稅等,按照相關稅收規定計算確定。
(一)不涉及補價的情況
20×9年10月,對乙公司為了提高產品質量,甲電視機公司以其持有的對乙公司的長
期股權投資交換丙電視機公司擁有的一項液晶電視屏專利技術。在交換日,甲公司
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為800萬元,已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余額為60萬
元,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丙公司專利技術的賬面原價為800萬元,累計
已攤銷金額為160萬元,已計提減值准備為30萬元,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
。丙公司原已持有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從甲公司換入對乙公司的長期股權投
資後,使乙公司成為丙公司的聯營企業。假設整個交易過程中沒有發生其他相關稅
費。
借:無形資產——專利權 6 000 000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600 000
投資收益 1 4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 000 000
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6 000 000
累計攤銷 1 600 000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300 000
營業外支出 100 000
貸:無形資產——專利權 8 000 000
(二)涉及補價的情況
【例15—3】 甲公司與乙公司經協商,甲公司以其擁有的用於經營出租目的的一幢
公寓樓與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資交換。甲公司的公寓樓符合投資性房地
產定義,但公司未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在交換日,該幢公寓樓的賬面價值為9
000萬元,已提折舊1 500萬元,未計提減值准備,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和計稅價格
均為8 000萬元,營業稅稅率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資賬面價值為6
000萬元,乙公司對該股票投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在交換日的公允價值為7
500萬元,由於甲公司急於處理該幢公寓樓,乙公司僅支付了450萬元給甲公司。乙
公司換入公寓樓後仍然繼續用於經營出租目的,並擬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甲公
司換入股票投資後也仍然用於交易目的。轉讓公寓樓的營業稅尚未支付,假定出營
業稅外,該項交易過程中不涉及其他相關稅費。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業務成本 75 000 0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5 0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 90 000 0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80 000 000×5%) 4 00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4 000 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75 000 000
銀行存款 4 500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79 500 000
乙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 80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60 000 000
銀行存款 4 500 000
投資收益 15 500 000
3. 請各位老師指教: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存貨的計價是怎麼確認的 請通俗易懂一些,謝謝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在原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其最大的變化是引入了商業實質的概念,並且在符合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由於存貨的計量比較特殊,對於一般納稅人來說,存貨的公允價值是不包含增值稅的,而存貨對外交換其實際價值又是包含增值稅的,由此,則產生了一系列計量和會計處理上的誤區。
一、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量的會計處理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以公允價值為基礎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一般情況下,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為:
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支付(收到)的補價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比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更可靠。上述公式應採用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但涉及存貨時,由於存貨附帶增值稅的特殊性,其計量和會計處理又有著特殊性。
(一)單項資產交換涉及存貨的會計處理
如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涉及存貨的,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換出存貨的對外交換價值應是公允價值(本文所指存貨的公允價值均不含增值稅)加上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企業應以其存貨的對外交換價值與對方的資產進行交換,從而決定是否支付補價,應支付多少補價,而不是單純以換出存貨的公允價值和對方資產的公允價值來決定補價的多少,否則會造成存貨價值低估;二是換入存貨的入賬價值應在上述基礎上扣除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公式為:
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支付(收到)的補價-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例:A公司以其庫存商品與B公司的固定資產相交換,該商品成本80萬元,公允價值100萬元,稅率17%,計稅價格等於公允價值。假如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為150萬元,已提折舊50萬元,公允價值為110萬元,A公司另發生0.1萬元的相關費用。A公司換入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管理,B公司換入的商品作為原材料管理。A、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分析:由於上述交換屬於不同類型的資產相交換,交換後對換入企業的特定價值顯著不同,因此該交換具有商業實質。A公司換出資產為存貨,該資產的對外交換價值為100萬元加上增值稅銷項稅額17萬元,共計117萬元。而B公司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10萬元,因此B公司應支付給A公司7萬元的補價。
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100+應支付的相關稅金和費用17.1-收到的補價7=110.1(萬元)
借:固定資產 1 101 000
銀行存款 7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000
銀行存款 1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0 000
貸:庫存商品 800 000
B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110+應支付的相關稅費0+支付的補價7-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7=100(萬元)
借:固定資產清理 1 000 000
累計折舊 500 000
貸:固定資產 1 500 000
借:原材料 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 000 000
營業外收入 100 000
銀行存款 70 000
(二)多項資產交換涉及存貨的會計處理
涉及多項資產交換時,也應注意上述的補價確定方法以及換入存貨的增值稅問題。應先確定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總額,再將該金額按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或原賬面價值比例進行分攤,以確定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總額=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總額+應支付的相關稅費+(-)支付(收到)的補價-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如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應按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總額為基礎計量。
各項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總額×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
如果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確定,應按換入各項資產的原賬面價值占賬面價值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
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07年7月,甲公司以廠房、設備和庫存商品交換乙公司的辦公樓、小汽車和大汽車。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如下(萬元):(見附表)
由於甲公司的換出資產中包含有存貨,其對外交換價值為1 509.5萬元,乙公司資產的對外交換價值為1 350萬元,因此乙公司支付給甲公司159.5萬元的補價,甲公司收到的資產全部做固定資產管理,乙公司收到的庫存商品作存貨管理,其餘做固定資產管理。(假定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金)。
1.判斷是否屬於非貨幣資產交換:
159.5/1 450=11%<25%
屬於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2.甲公司:
(1)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總額=1 450(萬元)
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1 350(萬元)
(2)換入資產入帳價值總額=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總額-收到的補價+應支付的稅金=1 450-159.5+59.5=1 350(萬元)
(3)確定換入各項資產入賬價值:
辦公樓:1 350×1 100÷1 350=1 100(萬元)
小汽車:1 350×100÷1 350=100(萬元)
大汽車:1 350×150÷1 350=150(萬元)
(4)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3 200 000
累計折舊 7 800 000
貸:固定資產 21 000 000
借:固定資產——辦公樓 11 000 000
——小汽車 1 000 000
——大汽車 1 500 000
銀行存款 1 595 000
營業外支出 2 2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3 200 000
主營業務收入 3 5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95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3 000 000
貸:庫存商品 3 000 000
3.乙公司:
(1)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總額=1 350(萬元)
換入資產公允價值總額=1 450(萬元)
(2)換入資產入帳價值總額
=換出資產公允價值+支付的補價-進項稅額
=1 350+159.5-59.5=1 450(萬元)
(3)確定換入各項資產入賬價值:
廠房:1 450×1 000÷1 450=1 000(萬元)
設備:1 450×100÷1 450=100(萬元)
商品:1 450×350÷1 450=350(萬元)
(4)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12 300 000
累計折舊 13 700 000
貸:固定資產 26 000 000
借:固定資產——廠房 10 000 000
——設備 1 000 000
原材料 3 5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95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12 300 000
銀行存款 1 595 000
營業外收入 1 200 000
從上例中可以看出,如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過程中沒有發生相關費用,那麼各項資產的入賬價值即為該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因此在實務操作中,只需要將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照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或原賬面價值)比例進行分攤,分別計入各項資產的入賬價值即可。
二、以賬面價值為基礎計量的會計處理
當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或換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不能可靠計量時,不能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換入資產的入
賬價值,應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換入資產入賬價值=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支付(收到)的補價+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由於不採用公允價值,因此換出資產按賬面價值結轉,不涉及損益核算,增值稅按視同銷售處理。
例:A公司以一輛小汽車和庫存商品換取B公司一輛小型中巴和庫存原材料,A公司小汽車的賬面價值為30萬元,庫存商品賬面價值為8萬元,計稅價格為10萬元,B公司小型中巴賬面價值為20萬元,庫存原材料賬面價值16萬元,計稅價格20萬元,假定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B公司支付給A公司補價2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
(一)A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換入資產賬面價值=360 000
換出資產賬面價值=380 000
2.換入資產總成本=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收到的補價+支付的稅費-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38-2+1.7-3.4=34.3(萬元)
3.各項資產入賬價值:
中巴:34.3×20÷36=19.06(萬元)
材料:34.3×16÷36=15.24(萬元)
借:固定資產——小型中巴 190 600
原材料 152 4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 000
銀行存款 2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300 000
庫存商品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000
(二)B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換入資產賬面價值=38萬
換出資產賬面價值=36萬
2.換入資產總成本=換出資產賬面價+支付的補價+支付的稅費-單獨入賬的增值稅進項稅額=36+2+3.4-1.7=39.7(萬元)
3.各項資產入賬價值:
小汽車:39.7×30÷38=31.34(萬元)
商品:39.7×8÷38=8.36(萬元)
借:固定資產——小汽車 313 400
庫存商品 83 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0 000
庫存商品 16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000
銀行存款 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