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犯罪什麼意思
Ⅰ 貨幣犯罪的定義是什麼
①走私貨幣罪: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葯、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②偽造貨幣罪:第一百七十條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③持有、使用假幣罪:第一百七十二條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④變造貨幣罪:第一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 貨幣犯罪出售偽造並出售運輸假幣罪怎麼判刑
刑法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量刑標准: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是指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Ⅲ 如何認定偽造貨幣罪偽造貨幣罪為行為犯還是行為犯,犯罪構成是什麼
一、如何認定 偽造貨幣罪 偽造貨幣罪為行為犯。也就是說,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但這並不是說一定就構成犯罪,這是因為任何違法行為包括偽造貨幣的行為只有達到一定危害程度時才能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標准,在沒有出現新的司法解釋前,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於1994年9月8日發布的《關於辦理偽造國家貨幣、販運偽造的國家貨幣、走私偽造的貨幣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有關偽造國家貨幣罪的定罪處罰標准予以認定。按照《解釋》的規定,下列偽造國家貨幣的行為應當依照原刑法第122條的規定定罪量刑:第一,偽造國家貨幣總面值在500元以上不滿15000元的;第二,偽造國家貨幣幣量50張以上不滿1500張的;第三,偽造國家貨幣的總面值或幣量雖然沒有達到上面第一、二種情況規定所應達到的數量,但具有嚴重情節的。所謂情節嚴重,則是指因偽造國家貨幣受過刑事處罰的,利用職務便利偽造國家貨幣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等情形。這樣,如果偽造國家貨幣的數量就總面值而言未達到500元,且就幣量張數而言未達到50張,並不具有法定的情節嚴重的情況,則就可以結合行為人的主觀惡性、主體特徵(初犯還是常犯)、認罪悔罪態度等諸方面全面分析後,要麼認定為 不構成犯罪 ,要麼 認定為犯罪 ,但可以 免予刑事處罰 。至於外幣,在沒有新的司法解釋前,其數額可以按外匯牌價摺合成一定的人民幣予以計算。二、偽造貨幣罪怎麼判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 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根據本條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值得注意的是,適用此條,應嚴格依照犯罪集團的認定條件看是否能構成偽造貨幣的犯罪集團,只有構成犯罪集團時,其首要分子才可依本幅度量刑。如果不能構成集團犯罪,僅是一般性的糾合、聚集數人的共同犯罪,對於起指揮、組織等作用的犯罪分子仍只能按一般的 共同犯罪的主犯 處罰原則處理,如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亦不能直接適用這一項,而應依其他項進行嚴厲處罰。2、偽造貨幣 數額特別巨大 的。參照《解釋》第4條第4款的規定,偽造人民幣,總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幣量在1500張以上的,即可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這里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參照《解釋》,其主要是指:第一,以機械印刷方法偽造貨幣的;第二,從事金融、財會等工作的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偽造人民幣總面值達1000元以上或者幣量達100張以上的;第三,偽造人民幣並投放市場流通,總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幣量100張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第五,因偽造貨幣受過刑事處罰後,又實施偽造貨幣的行為,偽造的人民幣總面值達到500元以上或幣量50張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