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何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Ⅰ 房地產貨幣化是如何推高房價的
房地產貨幣化在當今世界為普遍現象。房地產貨幣化,並沒有明確定義,可理解為以信貸擴張刺激的房地產價格上漲。即房價上漲為貨幣現象,是一種資產泡沫現象。
2018年,深圳均價為5.4萬元/平方,漲幅為4.5倍(較2008年),超過廣義貨幣增幅;上海為5萬元/平方,漲幅接近3倍;北京為6萬元/平方,漲幅為3.5倍;廣州為3.3萬元/平方,漲幅為3.6倍。北上廣核心地段的房價漲幅都超過廣義貨幣。
中國房地產是貨幣蓄水池。從2008年到2017年,國內房地產投資從2.53萬億升至11萬億,漲幅超過4倍,累計總投資高達74萬億元。僅2017年的投資額就相當於加拿大當年的GDP總額。這十年房地產投資規模增幅與廣義貨幣增幅相當。
棚改貨幣化是房地產貨幣化的非典型案例。
我這里引用天風宏觀的調研數據。2015年到2017年是棚改貨幣化的高峰期。這三年,全國超過1400萬套棚戶區住房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從30%提高到60%,一線城市達80%,每年總投資1.5萬億左右。
棚改貨幣化的安置資金來自哪裡?
2014年央行創設了抵押補充貸款(PSL),棚改資金主要來自PSL。央行通過PSL向政策性銀行如國開行、農發行貸款,國開行、農發行再通過專項貸款向地方政府貸款。僅2016年,棚改總投資達1.48萬億,其中國開行棚改專項貸款9725億,農發行棚改專項貸款3000億元左右。
最後看大型房地產商。
商業銀行是信貸供給方,大型地產商是主要需求方。在大量的信貸支持下,大型地產商攻城略地,製造一個個地王,囤積大規模土地,同時營收與資產暴增。
以恆大為例。2006年到2018年,恆大銷售額由17億增長到5800億,增340倍。從2006年到2016年,恆大現金余額由20億增長到3043億,增152倍;總資產由78億增長到一萬億,超過150倍。營收、現金及總資產增速,均遠超過廣義貨幣增速。
貨幣市場,並不是一個自由市場。當今世界,各國的貨幣供給都是由央行壟斷的。金融資產貨幣化現象極為普遍,貨幣壟斷長期扭曲金融資產價格。當房地產貨幣化後,貨幣壟斷權對房地產價格的控制極強。
過去20年,不管是美國房地產價格暴漲暴跌,還是中國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都不完全是自由市場的「鍋」,很大程度上是房地產貨幣化的結果,即貨幣壟斷權對市場的控制。
文 | 智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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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內容
住房分配貨幣化具體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1、在住房分配原則上,依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改變以往平均主義的無償福利分配為貨幣工資分配。
2、在住房分配形式上,把住房補貼由暗補(低租金,福利性)改為明補,把原來住房福利分配形式,改為以貨幣工資形式支付住房消費,職工以貨幣工資收入直接進入市場。
3、在住房分配渠道上,把政府和單位的行政性分配住房,改為住房通過流通渠道實現的個人行為,切斷職工對政府和單位的住房依賴。
4、在住房分配結構上,把職工工資中原來不包含的住房消費部分納入職工工資收入中,逐步增加職工工資中的住房消費含量,形成有效的住房需求和購買力。
Ⅲ 貨幣化住房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關於抓緊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住房補貼資金主要立足於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的轉化。按《通知》規定應該發放住房補貼的地區,應以不低於1996—1998年3年預算內住房建設資金平均支出為基數,盡快將其轉化為住房補貼資金,並在以後年份保證資金來源的穩定性;1996—1998年期間預算內住房建設資金投入較少,或1998年底前的職工無房、未達標較多,且財政狀況較好的地區,可在每年預算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住房貨幣化補貼。各地區、各單位出售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收入,在本文規定留足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及房管機構改制資金後,要全部用於發放住房補貼,並制定出使用計劃。各地區、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各地區、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多渠道籌集住房分配貨幣化資金,建立穩定的資金來源,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