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中國流通什麼貨幣
❶ 中國貨幣發展史
中國貨幣發展史:
1、我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貨幣的國家之一,至今已有四千多年的歷史。
出現過布錢、刀幣、圓錢、五銖錢、通寶、制錢、銀兩、銀元、銅元以及犧牲品類金銀幣、谷帛幣和紙幣,種類繁多,形制多樣,幣材廣泛,堪稱世界貨幣之冠。
2、中國古代貨幣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先後經歷了五次極為重大的演變:
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演變、由雜亂形狀向統一形狀的演變、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演變、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 、金屬貨幣向紙幣「交子」的演變。
3、中國從春秋時期進入金屬鑄幣階段到戰國時期已確立布幣,刀貨,蟻鼻錢,環錢四大貨幣體系。以後又經歷了秦、唐、漢、魏晉南北朝,直到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第一套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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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貨幣
明「銀」,明朝初朱元璋推行紙幣政策,發行「大明寶鈔」與銅錢並用。
但大明寶鈔不定發行限額,也沒准備金,很快就導致通貨膨脹,故明中葉嘉靖年後,寶鈔已不能通行,民間主要用白銀和銅錢。
清朝貨幣
清代銅錢沿用明朝的制度,主要鑄行小平錢,清代銅錢中以咸豐錢最為復雜,錢文有通寶、重寶和元寶之分,面值不同,錢局不同,清朝民間商務大數用銀,小錢用錢,錢、銀並行。
清初一百年以銀錠為主幣,清朝後期銀錠開始向銀元轉化。
明朝中葉起,在對外貿易中外國商人用他們的銀元購買中國絲、茶、瓷器等,使各種外國銀元開始在中國流行。
到清道光年間,從簽不平等《南京條約》開始,賠款用的銀元都是「洋錢」,當時中國本國還沒銀元,庫存洋錢不足抵銷數目劇增的對外賠款,於是迫使清末政府開始自己鑄造銀元。
❷ 中華民國時期中國人用的什麼錢
民國初期以銅元(俗稱「銅鐳」)代清末銅錢為輔幣,原來規定每個銅元可當銅錢10文(枚)用,10個銅元為1角,但以後1角只換得12個銅元。大約在1930年左右,竟貶值至1角只可換得32個銅元。
❸ 抗日戰爭時期,可以在全國流通的貨幣有哪幾種
抗日戰爭時期,可以在全國流通的貨幣,能被當做是硬通貨幣的大概只有袁大頭銀圓了,這個銀圓在敵我戰區里老百姓都普遍比較認同的硬通貨幣,雖然那時通行的偽法幣名義也是全國流通的,但僅僅只是名義上的全國流通,實際上很多的日偽區,抗日根據地是不認偽法幣的,而銀圓是真正能做到全國流通的。
❹ 民國時期用的什麼貨幣
中華民國貨幣指代中國於民國時期流通的一系列紙幣、銀元等貨幣,貨幣發行時間為1912年-1949年。1914年北洋政府推出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貨幣;1935年,國民政府開始發行法幣。期間各個省份、軍閥,割據政權也發行了自己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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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政府的貨幣改革
摘要:貨幣現代化是發展現代經濟的必要條件.南京民國政府在1932-1935年間推動的貨幣制度改革是中國貨幣制度現代化的開端,它為抗戰前中國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通過實施"廢兩用元"政策,民國政府統一了貨幣的對內價值,實現了貨幣發行的標准化;法幣政策的推行,使中國貨幣擺脫了傳統的銀本位制度,實現了紙幣作為信用貨幣在全國范圍內的流通;而民國政府後期法幣被迫退出流通市場,則說明以發行貨幣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是行不通的.
關 鍵 詞:民國政府 貨幣改革 廢兩用元 法幣
統一貨幣是國民經濟保持高效運行的前提條件之一,也是政府推行貨幣政策的出發點。1932至1935年,南京民國政府在重重困難之下,對貨幣進行了大幅度改革。這次改革是中國貨幣現代化的開端,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廢兩用元」,它標志著金屬作為貨幣逐漸退出了流通領域,中國貨幣開始走向標准化;第二階段是「法幣政策」的推行,它意味著貨幣定價方式的徹底改變。這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它使當時的中國經濟擺脫了30年代早期的大蕭條。後來由於連續戰爭,民國政府在缺少貨幣發行紀律約束情況下法幣發行惡性膨脹,最終迫使法幣退出了流通領域。目前,與本論題相關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少,僅有吳玉文①、劉方健②在評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經濟政策時,論及當時的貨幣金融政策。顯然,從貨幣金融的角度系統分析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貨幣現代化運動,對完善我國當前的貨幣制度具有重要的歷史借鑒意義。
一、構建以銀本位為基礎的統一貨幣單位
歷史上,中國多數朝代實行金屬本位制度,由朝廷規定貨幣金屬的成色和重量。明清時期隨著對外交往的增加,外國貨幣開始進入流通領域。由於流通中貨幣種類繁多,不同種類貨幣之間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使得價值難以統一,兌換手續相當復雜。這種幣制的混亂不僅增加了經濟活動中的交易成本,也使得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受到一定的影響,「阻礙了工商財政的現代化。」③
要發展經濟,首先要完善貨幣制度,改變過去濫發紙幣、銀票,隨意濫鑄制錢的狀況。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孫中山先生就於1912年2月試圖統一貨幣,通過接管江南造幣廠,使之成為「民國特設鼓鑄機關」。接著財政部又籌建了中國造幣總廠,掌管全國貨幣鑄造和舊幣的熔鑄。但因南京臨時政府存在時間較短,這次改革不了了之。1914年2月7日,袁世凱政府頒行《國幣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國幣」的鑄造發行許可權屬於政府,公款出入必須使用「國幣」,市面流通的舊幣,由政府以「國幣」回收兌換。④軍閥混戰使臨時政府統一貨幣的努力付諸東流,地方銀行濫發貨幣現象日趨嚴重。四川、廣東、廣西、湖北、江西等省份各種貨幣混雜,泛濫成災,百姓深受其害。1913年,湖北省輔幣每元僅值銀元七角,廣東為八五折,東北的小銀元票跌至三分之一,四川軍票泛濫,貴州紙幣一元只抵四角,陝西軍餉則全靠官發紙幣。⑤
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發行貨幣也對中國貨幣統一進程帶來負面影響。當時上海幾乎所有外資銀行都在中國發行紙幣,天津的匯豐、花旗、美豐、華北等銀行發行銀元紙幣,北京的英、法、美、比、德、日等國銀行發行紙幣。由於當時政局混亂,政府無力監管外資銀行,一旦銀行倒閉,受到損失的只能是存款人。而外資銀行倒閉確不鮮見。1921年,中法實業銀行停業,225萬元紙幣無法兌現;1926年,俄華道勝銀行倒閉,發行的幾百萬紙幣成為廢紙。⑥
廣東革命勝利後,統一貨幣仍是國民政府重建金融秩序的首要任務。1924年,廣東省總工會向國民政府呈文,提出「明令西紙(幣)在市行使」的要求。⑦1925年8月,商務廳提出「重開造幣廠,鼓鑄合法國幣,……貨幣先施行法定虛本位制度,便於通行全國及對外。嚴緝私鑄,並酌收輕質私幣,依法改鑄,當商由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合力辦理。」⑧接著,中央銀行開始發行紙幣,造幣廠鑄造正面為孫中山先生頭像、背面為黨旗黨徽的銀元,作為標准貨幣。
真正的貨幣統一是在國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後。南京國民政府繼承了以前的政策,建都伊始就開始籌劃統一貨幣。1927年6月,財政部飭令各造幣廠停止鑄造袁世凱頭像的銀幣,暫用孫中山先生紀念幣舊模改鑄銀幣。1928年3月,經濟學家馬寅初率先提出「廢兩用元」,並從理論上論證「廢兩用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財政部核議後認為「廢兩用元誠為統一幣制、整理財政之基礎」。⑨於是「廢兩用元」開始提上政府議事日程。1928年,全國財政會議召開,「決議廢兩改元,應從速實行,以期幣制之統一。」⑩為此,國民政府聘請了美國財政專家甘末爾來華組織財政設計委員會,1929年11月,甘末爾提出《中國逐漸採行金本位幣製法草案》,規定1孫(設計中的貨幣單位)等於美金4角。但是由於大蕭條,國際市場黃金價格一路上揚,而白銀價格則一路下跌,1931年2月,1孫只值美金2角。若繼續推行草案,中國無法承受黃金匯兌損失。貨幣改革不得不再次告吹。
1932年的白銀對銀元的兌換率波動終於成為國民政府統一貨幣的契機。1931年冬東北淪陷,大量銀元從全國各地湧入上海,上海銀元數量供求失衡。1932年上半年約5500萬銀元流入上海,加上本地原有的42000萬元,銀元兌換銀兩價格波動加大。上半年,銀元兌換比率曾達到每百元兌白銀74兩,但5月末《凇滬停戰協定》簽署後,兌換比例下降到百元兌白銀70兩。價格波動使得商人無法適應,銀元價格的下跌,使銀兩負債的銀元持有者蒙受了巨大損失,廢兩改元的呼聲又開始高漲。(11)
1932年,財政部邀請上海中外金融界領袖組成廢兩用元研究委員會,研究決定先從上海開始實施廢兩用元。1933年3月8日,國民政府第1098號政府公報以訓令頒布了由財政部擬訂的《銀本位鑄造條例》,訓令「中央造幣廠同時開鑄,規定本位幣曰元,總重26.6971公分,銀八八,銅一二,每元含純銀23.493448公分。」(12)該條例規定了銀幣的鑄造權屬中央造幣廠,其他各廠局不得鑄造,從法律上保證了貨幣的統一。條例還對流通中貨幣的重量、成色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同時允許原有的貨幣在一定期限內流通,實現了貨幣的標准化,但對輔幣未做出規定。
上海地區從同年3月10開始實施廢兩用元,由於減少了銀兩和銀幣之間的重疊流通,市場對新貨幣推行反映良好,財政部於是決定以上海地區廢兩用元的實施經驗為基礎,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這項政策。1933年4月5日,財政部發布第55號公告通告全國,自4月6日起實行廢兩改用銀本位幣:「所有公私款項之收付與訂立契約票據及一切交易,須一律改用銀幣,不得再用銀兩。」「其在是日以前,原訂以銀兩為收付者,在上海應以規元七錢一分五厘摺合銀幣一元為標准,概以銀幣收付。如在上海以外各地方,應按四月五日申行匯市,先行摺合規元,再以規元七錢一分五厘摺合銀幣一元為標准,概以銀幣收付。」「其在是日以後,新立契約票據與一切交易之公私款項之收付而仍用銀兩者,在法律上為無效。至持有銀兩者,仍依照銀本位幣鑄造條例之規定,請求中央造幣廠代鑄銀幣,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兌換銀幣行使,以資便利。」(13)公告詳細規定了各種情況下銀兩對銀元的兌換率,並就銀兩向銀元過渡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做出了妥善處理,確保了這項改革的順利推進。
二、放棄銀本位,推行法幣制度
中國以銀本位為基礎的貨幣制度改革實施不久,30年代初期的經濟大蕭條就席捲西方世界。由於經濟危機造成國內嚴重失業,從1931年4月起,英、加、日、奧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放棄金本位制度,實施貨幣貶值,企圖以匯率貶值打開其他國家市場。美國在這次危機中也受到重創,為擺脫經濟危機,1933年羅斯福總統開始推行「新政」,通過增加政府開支拉動國內經濟增長,這就要求政府增加通貨。而在金本位制度下,發行貨幣受到政府的黃金儲備限制。權衡之下,美國採取了金銀復本位制度。美國政府認為,在市場購買白銀、增加儲備可以推動白銀價格上漲,增加中國等銀本位國家的購買力,以便向這些國家推銷過剩商品;(14)另一方面以白銀為通貨准備金,可以膨脹通貨。為此,1933年和1934年兩年中,美國頒布了《白銀法案》等一系列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提高銀價、收購白銀、禁止白銀出口、發行銀券和白銀收歸國有等措施,目標是在准備金中達到「金三銀一」的比例。(15)當時美國國內白銀儲備僅有14.5億美元,只有目標值的一半。於是美國政府開始在紐約和倫敦市場上大量收購白銀。世界市場上白銀價格隨即猛漲。資料顯示,倫敦銀價1934年6月為19.96便士/盎司,1935年6月銀價迅速上漲到36.25便士/盎司,一年之內銀價上漲81%;同期紐約銀價由45.4美分/盎司上漲到81美分/盎司,漲幅為78%。據統計,1935年4月26日的倫敦白銀價格,比1931年上漲了3倍,而紐約市場白銀價格則比1931年高出3.3倍。(16)
世界市場白銀價格高漲給銀本位的中國帶來沉重的打擊。由於國際市場白銀價格遠高於國內銀元價格,外國在華銀行紛紛在國內收購銀元運往紐約和倫敦套利,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本來中國從1926年開始白銀一直是流入量大於流出量,貨幣供給充裕。從1932年開始,中國白銀開始外流。1934年受美國白銀政策影響,中國貨幣流出高達2.27億銀元。路透社報道,自1934年6月底到1935年1月,上海流通中銀元共減少2.3億元,除一小部分流入內地外,其餘全部運往倫敦或美國。(17)
面對白銀潮水般的外流,國民政府從1934年10月15日開始徵收白銀出口關稅和平衡稅,以減少白銀出口。10月16日又設立外匯平市委員會在必要時候干預外匯市場,以穩定外匯市場價格水平。委員會根據市場形勢,委託中央銀行買賣外匯和金銀,平市基金則來源於政府徵收的白銀平衡稅和財政部。
但是,這些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白銀外流問題,反而促使白銀走私盛行。1934年最後幾個星期內就有2000萬元以上白銀走私出口。日本政府為打擊國民政府的金融政策,更是在佔領區內故意走私白銀,結果1935年銀元走私額高達1.5-2.3億元。(18)
美國白銀政策使中國實施不足兩年的銀本位貨幣制度岌岌可危。白銀外流對中國經濟產生了嚴重威脅,經濟恐慌頻繁出現,國內銀根緊縮,市場上人心不穩,銀行擠兌時有發生,許多銀行和中小錢庄因此倒閉。1935年6月,全國92家紗廠中,停工24家,開工不足的14家,減少紗錠40%以上。1934年上海倒閉工商企業510家,1935年1-10月倒閉企業數量達到1065家,是上年全年倒閉企業總數的1.1倍。白銀漲價還造成中國對主要西方國家貨幣匯率上漲,刺激進口,而同期出口則明顯下降。1935年中國主要商品生絲、茶葉等出口貨值比1929年減少65%左右。(19)國民政府曾多次和美國政府交涉,要求美國政府遵循倫敦白銀協定原則,停止收購白銀,但是美國政府對國民政府的請求置若罔聞。嚴重的經濟危機迫使國民政府放棄銀本位制度,進一步對貨幣制度進行改革。
英國是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有巨大的經濟利益,因此對國民政府的貨幣制度選擇十分關注。1935年6月7日,英國政府任命李茲羅斯爵士為中國財政顧問。9月21日,李氏抵達上海,隨即對中國華北、華南和長江流域進行考察,並與國民政府多次溝通,就中國的貨幣改革提出了許多建議。隨後,美國政府也任命楊格參與中國的貨幣制度改革。在英、美兩國政府的支持下,國民政府開始新一輪貨幣制度改革。
1935年11月3日,財政部發布公告,宣布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法幣制度。公告指出:「自近年世界經濟恐慌,各重要國家相率改定貨幣政策,不許流通硬幣。我國以銀為幣。白銀價格劇烈變動以來,遂致大受影響。國內通貨緊縮之現象,至為顯著。因之工商調敝,百業不振,而又資金源源外流,國際收支大蒙不利,國民經濟日就萎敗,種種不良狀況,紛然並起。」「設當時不採有效措施,則國內現銀存底,必有外流罄盡之虞,此為國人所昭見者。」「本部特於上年十月十五日施行徵收銀出口稅兼課平衡稅,籍以制止資源外溢,保存國家經濟命脈,緊急危機得以挽救。顧成效雖已著於一時,而究非根本挽救辦法。」「近來國內通貨益加緊縮,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蕭條,長此以往,經濟崩潰必有不堪設想者。政府為努力自救,復興經濟,必須保存國家命脈所系之通貨准備金,以謀貨幣金融之永久安定。茲參照近今各國之先例,規定辦法,即日施行。」(20)公告中規定了六條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法幣的發行機關是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1936年又授予中國農民銀行發行權),而其他銀行鈔票逐漸收回;設立發行准備管理委員會,以保管准備金及管理法幣的發行;國家統一管理白銀,工商業及公私往來都必須使用法幣,個人持有的白銀必須兌換成法幣;中央、中國及交通銀行無限制買賣外匯,以穩定法幣對外價值,保持匯率穩定。
這次貨幣改革使中國貨幣徹底與白銀脫鉤。但當時中國政府缺少足夠的黃金或白銀來確定法幣的含金量,於是政府計劃集中國庫和民間的白銀和黃金,在紐約和倫敦市場出售換得外匯作為保證法幣發行的准備金,以外匯作為確定法幣價值的基點。11月5日,中央銀行公布法幣對英鎊比價:1法幣=1先令2.5便士(根據1930-1934年外匯匯價的平均數確定)。從這一天開始,外匯匯率逐日公布,而上述三家銀行則承擔穩定市場匯率的責任。這一規定實際上標志著國民政府加入了英鎊集團,中國經濟和英國經濟之間的關系更加密切。
美國政府對中國加入英鎊集團大為不滿。在國民政府推行法幣改革以前,美國曾以收購中國1億盎司白銀為條件,要求法幣與美元之間確立固定匯率,但國民政府沒有接受。於是同年12月9日,美國停止在倫敦市場收購白銀,國際市場白銀價格隨之下跌,這樣國民政府若按市價出售白銀,中國將蒙受巨大損失。通過出售白銀換取法幣准備金的單邊計劃受挫。
迫於現實,國民政府再次和美國政府接觸。1936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總經理陳光哺、實業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郭秉文、上海中孚銀行經理顧翊群一行訪美,與美國財政部長摩根生商談貨幣問題。雙方於5月簽訂《中美白銀協定》。根據協定,美國政府以每盎司50美分的價格從中國收購白銀5000萬盎司;法幣和美元掛鉤,100法幣=30美元;為使英、美兩國貨幣匯率漲落不超過幅度限額,防止出現三角套利,中國擴大外匯買賣差價幅度。(21)該協定使國民政府在貨幣改革上重新獲得了美國的支持,維持了法幣對外價值的穩定。
國民政府雖然確立了與英鎊和美元的固定比價關系,但是法幣並非釘住英鎊和美元不變。事實上,國民政府實施的是可調整的匯率制度。法幣政策實施以後,法幣對外價值通過釘住英鎊和美元得以實現。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無限制買賣外匯,賣出價14.625便士,買入價14.375便士。1936年9月,國民政府根據需要擴大了匯率買賣差價,賣出價14.75便士,買入價14.25便士,仍由上述三銀行無限供應外匯以保持匯價穩定。隨後,法幣對外價值逐漸下滑。抗日戰爭爆發後,為減少外匯需要,防止資金逃避,國民政府實施安定金融辦法,限制存戶提存。期間,法幣對外比價逐漸下調。1938年3月,為防止偽組織以偽幣兌換法幣,套取外匯,又實施購買外匯請核辦法,開始戰爭期間的外匯管理。(22)
在主幣連續改革的基礎上,國民政府也統一了輔幣的標准,並於1936年1月11日公布了輔幣條例,完成了本輪改革的最後一步。至此國民政府的貨幣現代化改革宣告結束。
三、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貨幣改革運動的效果評價
貨幣改革運動是國民政府發展經濟的一項重要舉措。它的實施對當時和抗戰期間中國經濟產生了一定影響,使國民政府和英美這兩個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資本主義國家結成了政治經濟聯盟,為後來爆發的抗日戰爭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更易於獲得國際支持。從國民政府的貨幣改革進程看,「廢兩用元」統一了貨幣的對內價值,這是統一貨幣對外價值的前提;法幣政策則是南京國民政府在國際經濟形勢對國內經濟產生極為不利影響的情況下被迫推動的,國民政府通過法幣政策重新確定了貨幣的對外價值。
第一,這次貨幣改革實現了貨幣統一。廢兩用元是國民政府在貨幣現代化改革中邁出的第一步,它使白銀作為商品退出了流通領域,實現了流通中主幣的標准化,極大地簡化了流通中的繁雜的手續,直接降低了流通領域中因貨幣問題引起的交易摩擦。同時由於國家上收了貨幣的鑄造許可權,統一了貨幣的鑄造標准,穩定了商品白銀和銀元之間的定價,減少了經濟主體因白銀和銀元價格背離造成的損失,穩定並推動了經濟發展。廢兩用元幣制改革在全國順利平穩的實現,使得在中國通行了四百多年的銀兩制貨幣從此成為歷史,具有現代意義的貨幣制度初步形成。廢兩用元推動了流通中主幣的變革,終止了銀兩在中國流通的進程。但是輔幣依然沒有統一。真正結束中國貨幣混亂的是法幣政策。雖然在發行的初始階段,法幣政策受到地方實力派的抵制,但最終法幣還是順利進入了流通領域,完成了貨幣的統一。
第二,貨幣改革促進了近代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貨幣制度的改革穩定了國內的金融形勢,使「昔日彷徨中道、莫之適從者,今日已得有根據,可轉為未來計劃之預籌」,(23)即是說,這次改革使得前幾年出現的經濟波動和經濟不確定性大為減少,經濟主體能對未來發展進行合理規劃。貨幣制度改革也促進了國內工農業生產發展。如表1所示,中國國民生產總值(以1933年幣值計量),改革前的1933年為294.6億元,1934年為269.0億元,改革後1935年為290.9億元,1936年達到309.4億元。在這10年中雖有起伏,但經濟總體上呈現出增長的態勢。因此,1927-1937年被稱為近代中國經濟發展的第二個「黃金時期」,而貨幣改革政策則是這個黃金時期的重要推動力。
表1 1927-1936年中國GNP總量及增長速度情況 (單位:億元)
年份 GNP GNP增長率% 年份 GNP GNP增長率%
1927 248.58 1932 294.7 3.15
1928 257.11 3.43 1933 294.6 -0.03
1929 266.26 3.56 1934 269.0 -8.7
1930 276.21 3.73 1935 290.9 8.14
1931 285.70 3.44 1936 309.4 6.36
註:本表摘自趙新安:《1927-1936年中國宏觀經濟的實證分析》,《南開經濟研究》,1999年第6期。
第三,貨幣改革消除了國際市場上貴金屬波動對中國經濟的不利影響。經歷了從貴金屬——銀本位——外匯本位的轉換後,近代中國貨幣價值和經濟活動受國際市場上貴金屬價格波動的影響逐漸降低。法幣政策還消除了銀價上漲造成的貨幣升值對貿易的負面影響,對外貿易狀況得到明顯改善。1936年初,對外貿易出現了幾十年來所未有的盈餘。雖然後來繼續出現貿易赤字,但相對赤字出現了明顯改善。1936年,全國出口增加1.3億元,而同期進口增加值為0.3億元。(24)
法幣政策實施後,貨幣發行量逐步增大,在僅約一年半的時間里,法幣的流通量就增加了3倍多。由於貨幣供給量迅速增加,中國經濟進入發展的快車道。但是,貨幣供給增加也推動了通貨膨脹的發展。從1935年11月起中國物價指數擺脫了下降通道。1936年上海地區物價指數比上年增長了12.6%,到1937年6月物價指數又增長16%。(25)盡管這次貨幣改革造成通貨膨脹是不曾料到的,實際上也是南京的財政專家們所不願看到的,但改革仍然啟動整個經濟踏上了復興之路。(26)
現代貨幣數量理論告訴我們,政府若要降低通貨膨脹,穩定貨幣價值,就必須控制貨幣發行,因為貨幣流通量和物價水平之間呈負相關。弗里德曼甚至主張穩定貨幣價值必須做到遵守「單一貨幣規則」。1937年日本入侵中國打亂了中國經濟發展的步伐。由於戰爭,軍費開支猛增。更重要的是,隨著戰局不利,國民政府的主要稅源地相繼陷落,當局財政開支日趨緊張,只得依靠發行貨幣補充軍費開支,這使得國民政府的貨幣發行量高速增長。如表2所示,1937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法幣發行額度為14.1億元,到1945年8月抗日戰爭結束時貨幣發行量已經增加到5569億元,比戰爭爆發前增長了394.5倍。為內戰籌措軍費,南京政府進一步增加了貨幣發行量,最終導致了惡性通貨膨脹。從貨幣購買力看,1949年5月單位法幣的購買力僅為1937年單位法幣購買力的7×10[-14]。(27)惡性通貨膨脹直接摧毀了法幣在市場上流通的信譽。解放前出現的金圓券代替法幣流通,以及群眾不願意持有法幣等,表明了法幣使命的終結。
❻ 解放戰爭時期用的什麼貨幣
那個時候很亂國民政府發過很多債券,
民國初期,市場上流通的紙幣有中國、中央、交通、通商、興業、實業、四明、中南等銀行發行的l元、5元、10元券,與銀圓等值使用,以中國銀行紙幣流通量最大。
民國24年(1935)11月,國民政府頒布法幣政策,規定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發行的紙幣為法定貨幣,禁止銀圓、銅圓流通。25年,增加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紙幣為法定貨幣。31年4月,又將原繳納關稅用的海關金本位兌換券(簡稱關金券)投放市場,以關金券1元抵法幣20元的比值與法幣同時流通。民國31年7月起,法幣由中央銀行獨家發行。隨著貨幣貶值,至37年法幣最高面額達500萬元。37年8月19日,國民政府發行金圓券,規定以金圓券1元兌換法幣300萬元,停止使用法幣與關金券
❼ 民國時期大陸流通的貨幣是什麼
中華民國貨幣
中華民國貨幣指民國時期發行流通的一系列紙幣、銅元、銀元等貨幣,貨幣發行時間為1912年-1949年。
北洋政府時期,民國三年(1914年)二月,北洋政府為了整頓幣制、劃一銀幣,頒布《國幣條例》十三條,決定實行銀本位制度。《國幣條例》規定:"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八厘為價格之單位,定名為圓","一圓銀幣,總重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一","一圓銀幣用數無限制",即以一圓銀幣為無限法償的本位貸幣。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開始發行法幣,1948年發行金圓券。民國時期幣制復雜,各省份、軍閥、割據政權都發行了自己的貨幣。
中文名
中華民國貨幣
時期
北洋政府時期、國民政府時期
種類
硬幣、紙幣
發行者
民國政府、軍閥、割據勢力
快速
導航
北洋政府時期南京國民政府時期
簡介
中華民國貨幣發行時間為1912年-1949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統治創立了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為掃除清朝殘余勢力,應付軍政急需,發行了陸軍部軍事用票和中華民國南京軍用鈔票;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成立軍政府,亦發行了帶有辛亥革命標志的鈔票。[1]
中華民國軍用鈔票
北洋政府時期
銀本位制度的確立
1914年推出的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貨幣。辛亥革命發生以後,最初由於戰爭的影響,中國的金融市場、幣制及貨幣流通一時呈現十分混亂的局面。當時通行的銀元就有10多種,其中外國銀元有鷹洋、站人、本洋等;本國銀元有廣東、湖北、江南、安徽等各種龍洋和吉林幣、東三省幣、奉天幣、造幣廠幣、北洋幣、大清銀幣等。由於銀元種類繁多,各地錢庄借機對各種銀元價格抬高或抑低,從中漁利,不僅使人民遭受經濟損失,而且給社會經濟生活帶來許多不便,嚴重阻礙經濟交流和經濟發展。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幣
北洋政府為了整頓幣制,劃一銀幣,於民國三年(1914年)二月,頒布《國幣條例》十三條,決定實行銀本位制度。《國幣條例》規定:"以庫平純銀六錢四分八厘為價格之單位,定名為圓","一圓銀幣,總重七錢二分,銀八九,銅一一","一圓銀幣用數無限制",即以一圓銀幣為無限法償的本位貸幣。
根據這一規定,於1914年12月及1915年2月, 先後由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圓銀幣,幣面鐫刻袁世凱頭像,俗稱"袁頭幣"或"袁大頭"。這種新銀幣,式樣新穎,形制劃一,重量、成色與法定重量均不逾3‰。所以發行以後,人民樂於使用,不論通商口岸及內地
❽ 民國法幣
法幣是「法定貨幣」或「法償幣」的簡稱。國家以法律形式賦予其強制流通使用的貨幣。其中,主幣為無限法償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為有限法償幣,國家實行限制鑄造。舊中國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貨幣的名稱。
舊中國長期採用銀本位制,1933年4月「廢兩改元」以前,實際上是銀兩與銀元並用。「廢兩改元」後,雖然貨幣得到統一,但國民黨政府財政經濟上的困難並未得到解決,英美兩國為控制舊中國的貨幣權,又展開了激烈的爭奪。
(8)1931中國流通什麼貨幣擴展閱讀
中國以銀本位為基礎的貨幣制度改革實施不久,30年代初期的經濟大蕭條就席捲西方世界。由於經濟危機造成國內嚴重失業,從1931年4月起,英、加、日、奧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放棄金本位制度,實施貨幣貶值,企圖以匯率貶值打開其他國家市場。
美國在這次危機中也受到重創,為擺脫經濟危機,1933年羅斯福總統開始推行「新政」,通過增加政府開支拉動國內經濟增長,這就要求政府增加通貨。而在金本位制度下,發行貨幣受到政府的黃金儲備限制。權衡之下,美國採取了金銀復本位制度。
❾ 解放前我們國家都用些什麼錢幣
鴉片戰爭以後,由於帝國主義侵略和封建勢力阻礙,中國的現代化道路十分坎坷,從衡量國家獨立統一程度的貨幣發行和流通來看,在1949年以前,中國尚出於分裂、落後、政治經濟發展極為不平衡的混亂狀態。
清末以來,隨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封建政治的解體,我國的幣制即開始陷入混亂狀態。1935年國民黨政府幣制改革以前,市場上除了銀兩、銀元混用外』不少地方銀行(主要為省行)、外國銀行、私營行庄也都發行過在市場上流通的紙幣(尚不包括各革命根據地和偽滿蒙政權發行的貨幣)。僅就銀元來說,就有鷹洋(因上有鷹的圖案而得名,又稱「墨西哥洋」)、龍洋(因上面有龍的圖案而得名,清政府鑄造)、大頭銀洋(又稱「袁大頭」,上有袁世凱頭像,北洋政府鑄造)、船洋(因上面有帆船圖案而得名,南京國民黨政府鑄造),此外還有英國、法國、日本過去發行的銀元;如果再算上地方政府鑄造的成色低的各種銀元,其種類達幾十種之多。
1935年國民黨政府的幣制改革,試圖結束混亂,實現貨幣統一,使我國的貨幣走上現代制度。但是不久爆發的日本全面侵華戰爭,不僅使國民黨的貨幣統一落空,而且法幣(紙幣)的發行,反而為國民黨政府實行通貨膨脹政策提供可能。從1936年6月到1949年5月,國民黨政府的貨幣發行額增加了1445億餘倍。劇烈的通貨膨脹必然導致物價飛漲。打個比方,1937年6月,全國法幣發行量為14.1億元,此時如果一個人有12億元法幣(按兌換比價摺合銀元 元),這筆錢幾乎等於國民黨政府的貨幣發行總量;但是到1942年,則變成中儲券(汪偽政權發行的紙幣,強迫人民按與法幣1:2的比價兌換)6億元,1945年10月又變成法幣300萬元(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在淪陷區按中儲券與法幣200:1的比價收兌中儲券)。而到1948年8月國民黨政府實行第二次幣制改革時(用金元券取代法幣,按1:300萬比價收兌),只變成1元金元券了,按當時物價可買5升米;從1948年8月到1949年5月,物價又上漲了6441326倍,1元金元券的購買力只相當於9個月前的0.000000155元,這時連一粒米也買不到了,一粒米的價格以變成130金元券了。[2]
如此劇烈的通貨膨脹,必然導致拋棄這種紙幣。抗戰勝利以後,在國民黨統治區,盡管國民黨政府實行幣制改革和禁止金銀、外幣流通,強迫人民將其兌換成國民黨政府發行的紙幣,但是並不能阻止金銀、外幣的廣泛流通。在城市,金銀、外幣實際上已經取代了金元券成為市場流通中的等價物;在鄉村,由於銀元、銅幣等硬通貨不足,以物易物在市場流通中的比重越來越大,糧食、布匹在許多地方成為市場交換的等價物。
劇烈的通貨膨脹也為外國貨幣佔領我國市場打開了大門。除了美鈔、港幣廣為流通外,在市場上還流通著英鎊、法郎、叨幣(新加坡幣)、越幣、葡幣、印度盧比、緬幣等各式各樣的外幣,除蘇聯及東北亞國家外,幾乎周邊國家和華僑較多國家的貨幣在中國市場流通中都被派上用場。據估計,在 1949年全國解放前夕,在中國流通的美鈔約有3億美元,港幣約有5.8億港元。港幣發行量的半數流入了華南。
1947年7月,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反攻,這是中國革命的歷史性轉折,全國性勝利已經為期不遠。隨著中國革命轉入戰略進攻,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和山東解放區逐漸連成一片。為了適應革命形勢的發展需要,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籌劃組建「中央銀行,發行統一的貨幣」的工作遂提上議事日程。194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在批復華北財經辦事處的報告中指出:「目前建立統一的銀行有點過早,進行准備工作是必要的,至於銀行名稱,可以用中國人民銀行。」1947年11月,華北財經辦事處確定有南漢宸負責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籌備處。經過一年的調研、協商、准備,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告成立(由原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合並而成),並從即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人民幣」。當時確定發行人民幣的任務是統一各解放區的貨幣,同時作為新中國的本位幣。人民幣的發行方針是「適當穩定」。即要根據各地區生產和商品流通情況以及市場貨幣松緊的程度,有計劃地慎重地將人民幣投入市場。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和人民幣發行以後,立即開展了關內解放區的貨幣統一工作。1948年12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關於建立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民幣的布告即指出:「於本年十二月一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下稱新幣),定為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本位貨幣,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新幣違本位貨幣。新幣發行後,冀幣(包括魯西幣)、邊幣(晉察冀)、北海幣、西農幣(下稱舊幣)逐漸收回。」[3]
為了在貨幣統一過程中不使人民群眾的利益遭受損失,人民政府採取了「固定比價,混合流通,逐步收回,負責到底」的方針,有計劃按步驟地將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逐步收回。統一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固定比價,混合流通。1948年12月發行人民幣時,華北人民政府根據各解放區的物價水平,規定了人民幣與冀難幣、晉察冀邊幣、北海幣、陝甘寧商業流通券的合理比價,並停止了上述各地區貨幣的發行,要求各地銀行按照規定比價逐步收回上述貨幣。天津解放前後,華北人民政府再次公布人民幣對各解放區貨幣的固定兌換比價(有的是重申,有的是新規定)。例如:對中州幣是1:3;對冀南幣、北海幣、華中幣是1:100;對長城銀行券是1 200;對晉察冀邊幣、熱河省銀行券是1:1000;對西農幣、陝甘寧商業流通券是1:2000;對冀熱遼邊幣是1:5000。這些比價,與當時市場流通中形成的自然比價基本上是一致的。
採取固定比價、混合流通的過渡辦法,可使各地區之間原來被割斷的經濟關系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既方便了群眾兌換和流通,也不致引起市場震動。但是,這種辦法又是靈活的。在平津戰役期間,為了適應站著的需要,中國人民解放軍曾規定暫准東北銀行券、冀南幣作為人民幣的輔幣在平、津地區流通,其他解放區的貨幣則不準進城流通使用。平津戰役勝利結束後,華北人民政府於1949年4月15日宣布:停止東北銀行券和冀南幣在平、津地區流通,並限期進行收兌。與此同時,華北人民政府與東北人民政府在山海關建立了聯合辦事處,掛牌兌換華北、東北兩地的貨幣,實行通匯,以便利兩個地區之間的往來。
(2)按規定比價全部收回各解放區行的貨幣。為了消除一些人擔心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過了兌換期限會停兌作廢的疑慮,,中國人民銀行總經理南漢宸於1949年1月10日發表談話保證:「人民政府不但對人民銀行新幣負責,而且對一切解放區銀行過去發行的地方貨幣負責。將來我們收回地方貨幣的時候,一定按照現在所規定的比價收兌,兌到最後一張為止。」[4] 隨後,中國人民銀行對收兌各解放區貨幣的工作作了多次布置,並規定凡持有解放區貨幣者,在兌換期限以後仍可到人民銀行按規定原比價兌換。以後,人民政府不但對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所發行的貨幣負責收回,而且對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銀行發行的貨幣、期票、公債也按合理的比價收回。
到新中國成立前夕,人民政府通過銀行業務、財政徵收、貿易回籠等方式,陸續收回了關內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華北、西北、華東和中南大部分地區的貨幣已經統一為人民幣,為新中國的貨幣統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早在人民幣發行之前,各解放區即與國民黨政府發行的紙幣開展過有效的貨幣斗爭。在1947年夏秋轉入戰略反攻至1948年11月沈陽解放前這段時間,解放區的對敵貨幣斗爭主要表現為排擠蔣幣,即限期禁止蔣幣流通,同時組織力量將蔣幣推向國民黨統治區換回物資。
1949年1月平、津解放以後,對蔣幣則以兌換為主,排擠為輔。1949年1月1日天津解放後,市軍管會立於16日頒布通告,規定自即日起,金元券可以流通10天,在此期間按人民幣對金元券1:6的比價予以兌換。2月2日,北平軍管會也發布通告,規定自即日起金元券可以流通20天,在此限期內,人民群眾有拒用金元券及議定比價的自由。政府的收兌比價為1:10,但是勞動人民可以按1:3的優待比價每人兌換金元券500元。為了做好收兌工作,北平市人民銀行在市內設立了247處兌換點,組織了5000多人做收兌工作,結果僅用18天即順利完成了收兌工作,共收兌金元券8億多元。在兌換期內,人民政府准備了大批糧食、食油、煤炭等物資,源源不斷地運進天津、北平,使廣大人民可以用兌換到的人民幣購買生活必需品,不僅樹立了人民幣的信譽,也安定了人民的生活。在限期收兌金元券的同時,人民政府還採取了把金元券排擠出解放區的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規定,凡持有金元券10萬元以下者,可向人民銀行申請登記,開給金元券攜帶證,憑證可攜帶金元券到國統區;同時 放寬對進入解放區物資的限制,以鼓勵人民群眾把金元券運到國統區換回物資。
隨著金元券的迅速貶值,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區也將兌換比價不斷調低,收兌期限也越來越短,一般不超過10天。4月23日南京解放後,兌換比價為1:2500,期限為10天;5月27日上海解放時,鑒於國民黨政府已土崩瓦解,人民政府遂採取了無限制無差別的收兌方針,規定人民幣與金元券的比價為1:10000,並在市內設立了369個兌換點,僅用7天即完成收兌工作,共收兌金元券36萬億元,占國民黨政府金元券發行總量的53%。
1949年7月,潰逃中的國民黨政府又在廣州、重慶發行「銀元券」,企圖最後一次利用紙幣劫掠大陸人民的財富。對此,中共中央以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名義宣告,今後在新解放區,銀元券一律作廢,不再收兌;並號召國統區人民團結一致,拒用銀元券,從而加速了銀元券的崩潰。但是,在華南和西南解放以後,為了減輕人民的損失,人民政府還是限期收兌了銀元券。如重慶解放以後,軍管會宣布按人民幣100元兌換銀元券1元的比價收兌,僅10天即收兌完畢。共收兌銀元券1017萬元,摺合人民幣101700萬元。[5]
1949年4月人民解放軍勝利渡江後,解放戰爭改變了過去先解放鄉村後佔領城市的辦法,而是隨著人民解放軍的迅速推進,首先佔領處於統治地位的城市。而此時的江南廣大農村,由於對國民黨政府的惡性通貨膨脹深惡痛絕,金元券、銀元券等紙幣基本被排斥,代之以銀元、銅元甚至以物易物。因此,江南解放以後,對農村來說,只是人民幣如何去佔領的問題。
建國以前,由於國民黨政府實行了惡性通貨膨脹政策,其發行的法幣、金元券等紙幣在解放戰爭後期信譽一落千丈,金、銀等硬通貨重新回到流通領域,尤其是銀元,由於過去曾廣泛流通、民間貯藏較多,遂重新成為市場上計價流通的主要貨幣,其需要量也越來越大。由於銀元自1948年以後逐漸成為主要流通手段,其價格也不斷上漲,速度往往超過一般商品。以上海為例:1949年1—5月批發物價上漲78307倍,而銀元則上漲了112971倍,黃金60682倍,美鈔80553倍。就全國看,銀元的價格是其本身價值的2至3倍,這在舊中國的歷史上是空前的。抗戰前一兩黃金可換110枚銀元,而1949年5月只換30至40枚銀元了。
1949年各大城市解放後,由於解放戰爭正在進行,人民政府的支出大於收入,人民幣也不得不實行逐漸膨脹的辦法,1949年4月底人民幣發行總量為607億元,7月底達到2800億元,11月達到20000億元,1950年2月底達到41000億元,3月份則達到49100億元,。雖然人民幣的流通范圍不斷擴大,但通貨膨脹仍然不可避免,從1949年1月到1950年2月(3月統一財經後物價即下降),全國13個大城市批發物價指數上漲91.1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