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兌現信用貨幣是什麼
⑴ 信用貨幣制度是什麼
1,信用貨幣制度是以中央銀行或國家指定機構發行的信用貨幣作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流通中的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和銀行存款構成,並通過金融機構的業務投入到流通中去,國家通過種種方式對信用貨幣進行管理調控。
2,銀行通過兩種主要的信用行為 — 貸款和資產交易,在增加對客戶的資產的同時創造對客戶的負債。銀行創造的貨幣通過商品和金融資產交換,從得到貨幣的客戶手中流入其他公眾手中,在公眾中進行再分配,從而使貨幣應用運轉於整個社會。
拓展資料:
信用貨幣制度的特點
l)由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為本位幣,政府發行的鑄幣為輔幣;
2)實行不可兌換制度,即本位幣不與任何金屬保持等值關系,紙幣不能兌換金銀,不兌現的銀行券由國家法律規定強制流通,發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或發鈔銀行,成為無限法償貨幣和最後支付手段;
3)實行自由本位制度,即紙幣的發行可以自由變動,不受一國所擁有的黃金數量的限制;
4)銀行券由銀行通過信用渠道投入流通,存款貨幣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隨著金融發展程度的提高,現金流通的數量和范圍越來越小,而非現金流通成為貨幣流通的主體;
5)實行管理紙幣本位制度,即發行者為了穩定紙幣對內對外的價值,要對紙幣的發行與流通進行周密的計劃和有效地管理,因此,經濟學家又把信用貨幣制度稱為管理紙幣本位制度。
信用貨幣制度區別於實物貨幣制度。在實物貨幣制度下信用與貨幣是分開的,貨幣僅僅是信用的載體,信用行為本身不能創造貨幣,不能改變貨幣量。在信用貨幣制度下,信用貨幣是社會中惟一的貨幣,銀行創造信用貨幣,信用與貨幣成為一體,不存在非銀行創造的貨幣。銀行通過兩種主要的信用行為 — 貸款和資產交易,在增加對客戶的資產的同時創造對客戶的負債。銀行創造的貨幣通過商品和金融資產交換,從得到貨幣的客戶手中流入其他公眾手中,在公眾中進行再分配,從而使貨幣應用運轉於整個社會。
銀行和錢庄運行機制的區別在於:
1,貨幣(黃金) 對於錢庄來說是資產,而貨幣(存款) 對於銀行來說是負債。這個區別產生的一個顯著結果是錢庄貸款時是貸款資產增加,貨幣資產減少;而銀行貸款時是貸款資產增加,貨幣負債增加。在這個過程中錢庄的總資產不變,而銀行的總資產增加了。這就是說銀行能夠創造資產,而錢庄不能創造資產。
2,在實物貨幣制度下,公眾向錢庄借入黃金後,黃金的使用就與錢庄的資產負債表無關。而在信用貨幣制度下,公眾通過貸款得到存款後,其使用直接影響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客戶提現或將存款轉賬到其他銀行,必然使銀行等額減少基礎貨幣。反方向的運動則必然使銀行等額增加基礎貨幣。對單個銀行而言,銀行間存款轉移和存款現金相互轉化(對銀行總體而言,只有存款與現金的轉化),直接影響銀行經營的基點 —基礎貨幣。
為支持存款創造,就必須增加基礎貨幣。為增加基礎貨幣,就必須與其他銀行爭奪存款,或將客戶從存款中提取的現金再吸收回銀行。銀行貸款是銀行與客戶的債權交換,銀行對客戶提供了有流動性的債權 — 存款,客戶為銀行提供了收益率高的債權 — 貸款,這是銀行作為信用機構的基本業務。如果沒有外來的制約,銀行可以在無限的規模上進行這種業務。這就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公眾對銀行負債的信心問題,二是制約銀行負債數量的問題。
對銀行的制約——基礎貨幣
中央銀行的作用就是解決這兩個問題。為了樹立公眾對貨幣的信心,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本文中指貨幣當局) 創造的現金負債是法償貨幣,具有法定的最終清償能力,央行用政府信用來支持銀行創造的信用貨幣的信用。
為控制信用貨幣數量,中央銀行對銀行的信用負債設置了三個制約:
1,提現制約。作為央行負債的現金是信用貨幣時代的最後支持,客戶會要求將銀行負債轉變為央行負債,銀行必須持有央行負債。
2,清算制約。客戶不僅要求將銀行負債轉變為央行負債,也會要求轉變為其它銀行的負債,銀行之間不能交換各自對客戶的負債,需要有銀行共同接受的資產,即中央銀行負債。
3,法定準備金率制約。僅有 1、2 兩個制約,央行還不能准確地控制信用貨幣。在銀行負債和中央銀行負債的數量關系還不夠穩定時,為穩定兩者關系,便於對信用貨幣數量進行控制,央行規定銀行必須持有相當於信用貨幣一定比例的央行負債。這個比例要剛好略高或近似於銀行持有的央行負債與信用貨幣的日常比例,從而銀行的該比例就會在央行規定比例的附近波動。對於間接貨幣控制還不成熟的央行,這種規定可以簡潔有效地穩定央行對信用貨幣數量控制機制。
⑵ 信用貨幣是什麼信用貨幣制度是什麼
信用貨幣(credit money)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流通不以任何貴金屬為基礎的獨立發揮貨幣職能的貨幣。 目前世界各國發行的貨幣,基本都屬於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
信用貨幣就是以信用作為保證,通過信用程序發行和創造的貨幣。信用貨幣是代用貨幣進一步發展的產物,目前成為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採用的貨幣形態,可以說,信用貨幣是金屬貨幣制度崩潰的直接後果
信用貨幣制度,又稱管理紙幣本位制,是以不兌現的紙幣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信用貨幣制度的特點
(1)它以不兌現的紙幣為本位幣,一般是由國家授權中央銀行發行的
(2)不兌現紙幣不代表任何貴金屬,不能兌換黃金等貴金屬
(3)非現金結算占據主導地位
(4)信用貨幣的性質使流通中的貨幣量與經濟增長的需求量相適應的要求。
優缺點原因相同,貨幣發行時沒有足夠貴金屬作為准備金而僅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當然是有監管單位的,不過關鍵時候都是監守自盜,例如民國後期濫發法幣,實行的金圓券)優點很明顯利用杠桿原理可以溢生大量(虛擬)財富,央行也可以更加靈活的運用貨幣政策調節宏觀經濟。與此同時一旦信用受到大范圍質疑,或者由於濫發貨幣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銀行大面積擠兌,信用貨幣就會缺乏完全的支付能力,那麼貨幣勢必貶值,國民經濟也會重創。
至於未來貨幣發展演化的方向,在目前可視之內,電子貨幣很大可能會代替信用貨幣執行貨幣職能(發達國家已經邁出第一步了)。但是電子貨幣全球化目前還是有很多阻礙的,電子貨幣本質上也是信用貨幣,擁有信用貨幣的優缺點。
⑶ 什麼叫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指以國家法律為保證,以國家信用做後盾,強制發行的面值高於實質的貨幣,現代國家流通的貨幣都是信用貨幣,他的主要形式有:紙幣,劣金屬鑄幣,以及銀行的支票存款.
⑷ 信用貨幣可不可以兌現為貴金屬,明明可以用人民幣買黃金,為什麼定義不可以
購買和兌換是兩個概念。
沒錯,人民幣跟其他主權國家發行的貨幣一樣,可以說是信用貨幣。但之所以叫信用貨幣,原因之一就是其實際抵押物為國家政府的信用——即未來的稅收,而非固定比例的黃金。
在金本位制時代(英鎊、美元、瑞典克朗等等許多貨幣都曾經掛鉤過黃金價格),掛鉤金價的貨幣,是具有特定含金量的,用該貨幣可以從央行兌換出固定數量的黃金。
購買則是另一個概念了,是從市場上買,是按市場價格買,價格會波動,固定的錢,在不同的時間里很可能買到的是不等量的黃金。
⑸ 名詞解釋:信用貨幣
信用貨幣是以信用活動為基礎產生的、能夠發揮貨幣作用的信用工具。它的形式主要有商業票據、銀行券和存款貨幣。
信用貨幣是無錨貨幣,是一種非常特殊的貨幣,不具有剛性兌付特徵。一般認為,金銀也是商品,所以金屬貨幣和金本位貨幣都可以列為商品貨幣延伸而來,屬於第一種解決方法。
信用貨幣是從金本位貨幣延伸出來,在特殊的歷史條件創造的解決辦法,但從方法邏輯上已經不屬於第一種解決辦法。信用貨幣不具有商品價值,更像是一種債券債務合約,屬於第二種解決方案。
拓展資料:
信用貨幣特徵:
信用貨幣最顯著的特徵是作為商品的價值與作為貨幣的價值是不相同的。
它是不可兌現的,只是一種符號,是通過法律確定其償付債務時必須被接受,即法償貨幣。
信用貨幣是以信用作為保證,通過一定的信用程序發行、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貨幣形式,是貨幣發展中的現代形態。
信用貨幣具有以下特徵:
⒈是貨幣的價值符號;
⒉信用貨幣是債務貨幣;
⒊信用貨幣具有強制性;
⒋國家對信用貨幣進行控制和管理。
信用貨幣幾種主要形態:
期票
在商品賒購交易中,資本家購進某種商品,可以不必支付現款,只需開出一張定期償付欠款的債務憑證交給對方。到期時,持票人可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索取現款。尚未到期的期票,經債權人在其背面簽字表示承擔債務,持票人也可以把它用作購買手段或支付手段,去購買商品或償還債務。
銀行券
在商業票據流通的基礎上產生、並以銀行信用為擔保的銀行券,也是一種信用貨幣。持有者可以用它來代替金屬貨幣使用。它沒有固定的支付日期,可隨時兌換黃金;它的票面金額是固定的整數,便於流通;它以黃金和票據作擔保,信用基礎比較穩固,可以在銀行信用所及的廣大范圍內流通。
支票
隨著資本主義銀行業務的發展,支票便在流通中發揮了通貨的作用,成為代替貨幣支付債款和在存款人之間進行轉帳結算的主要形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銀行支票便已成為主要的信用貨幣。
利用支票作為支付手段,可以減少貨幣流通量,節約流通費用。但在經濟危機階段,由於生產萎縮,企業倒閉,銀行破產,支票往往不能兌現,這勢必影響生產和流通的正常進行。
輔幣
輔幣多用賤金屬製造,一般由政府獨占發行,由專門的鑄幣廠鑄造。其主要功能是充當小額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
紙幣
紙幣多數由一國中央銀行發行,其主要功能是承擔人們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手段。
銀行存款
存款是存款人對銀行的債權,對銀行來說,這種貨幣又是債務貨幣。存款除在銀行賬戶的轉移支付外,還要藉助於支票等支付。在全社會的經濟交易中,用銀行存款作支付手段的比重占絕大部分。隨著信用的發展,一些小額交易,如顧客對零售商的支付、職工的工資等,也廣泛使用這種類型的貨幣。
電子貨幣
由於科技飛速發展和電子計算技術的運用,貨幣的交易和支付方式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電子貨幣通常是利用電腦或貯值卡來進行金融交易和支付活動。
⑹ 金融學概論:簡答題:什麼是信用貨幣其基本特徵是什麼
信用貨幣是以信用作為保證,通過信用程序發行和創造的貨幣形態。
基本特徵有:
1 信用貨幣是價值符號。由於信用貨幣徹底割斷了與貴金屬的聯系,其發行不以黃金作
准備,國家也不承諾兌現黃金,它僅僅是一種純粹的價值符號發揮著貨幣的只能作用。
2 信用貨幣是債務貨幣。信用貨幣主要由現金(包括輔幣)和存款組成,而現金和存款
都是銀行體系的負債,
其中現金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
存款則是商業銀行對存款人的負
債。
3 信用貨幣具有強制性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