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資金清算
A. 什麼是質押式回購交易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
作為才進入證券市場沒多久的投資者,我們有時會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究竟什麼情況才是質押呢?質押要如何分類?又會帶來怎麼樣影響呢?今天我這個鏖戰市場多年的老股民給大家好好講一講,這一篇就足夠大家看了!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會將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從銀行處申請貸款或是給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股票質押有一個相對應的概念,叫做股票質押式回購,簡單來說就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然後會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還約定好有關之後返還資金以及解除質押的交易。
大家要注意的是,對於股票質押而言,有一定的限制,就像,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與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相比較的而言,不得超過它的10%。另一方面,因為質押的股票已經抵押給其他單位,要想質押的股票進行操作交易,那是不行的。質押還有警戒線和平倉線這兩把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總的來說,警戒線是160%,平倉線是140%。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那質押機構就會強制的售出質押的股票,不能輕視這些影響。還有一點要注意,股票質押會被時間和比例而限制,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是由雙方協商來確定的,但是最長期限為一年,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
而股權質押,是一種擔保方式,意思就是為擔保債務的實施,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股權出質給債權人,債務人如果沒有履行債務或者發生了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況,作為債權人就是有權利優先享受股權。股份質押簡單理解起來就是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上有設定限制性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了卻不履行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者說,就把該股份買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平日里,可以多看看這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盡快掌握股市的發展趨勢,增加自己的知識儲蓄,規避虧損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其實也是上市公司平時常用的一種融資手段。一般在財務狀況不佳、公司經營不善的情況下,那麼,一些占股比例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不過也要注意,股票質押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這時候,大股東也沒有補倉或回購,{還不上,股票質押-22}可能造成股價下跌乃至崩盤。所以,作為合格的投資者,一定要小心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
1、股權質押公告對於上市公司的股價來說,在短期內會有負面的影響,是由於股權質押傳達了一種公司現金流不是很充足的信號,市場預期被降低。
2、我們從長遠來看的話,上市公司股東正在進行質股票押,對股價有中性偏好的影響。
影響股價的因素裡面有股票質押,但是影響股價的因素眾多,得結合不同的技術指標向更深層次了解。如果實在沒法判斷,可以直接進入這個診股平台,輸入股票代碼,可以幫你判斷解禁股的情況如何,值不值得買:【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根據物權法規定,想要股權質押,質押合同是必須要簽的。還要去工商局注冊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提供需要提交的文件就好。說到這兒,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了呢?希望給各位朋友都帶來了收獲,祝您投資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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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票質押式回購採用的是什麼清算方式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交易主體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質押融資需求且符合證券公司所制定資質審查標準的客戶。
融出方包括證券公司、證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照適用。
標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C.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特點:
門檻低:限售股+融資規模200萬起
期限活:28天年
成本優:預期年化利率水平低於信託、銀行
資金快:資金到賬優於信託、銀行
用途廣:用途廣泛,可用於實體經營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質押率:
股票質地不同,質押率也相對不同,一般根據股票「股份性質→限售與融資期限→所屬行業→走勢」等因素對基準質押率進行調整以確定項目最終質押率。
最高質押率可以達到60%左右。
D. 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不一定是利好,屬於中性消息,但不是利空。股票質押式回購是指資金融入方通過質押股權獲得資金,並約定未來回購出質的股權的活動。
【法律依據】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條
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第六條
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辦法的規定,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
證券公司代理進行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申報的,應當依據所簽署的《業務協議》、基於交易雙方的真實委託進行,未經委託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證券公司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