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資金是否參與經營
⑴ 股票並不參與實體經濟分紅,為什麼人們還是會買
因為分紅並不會使投資者的總資產發生改變,對個股、投資者收益並不起決定作用,股價的漲跌還受其它因素影響。買股票的原始意義就是獲得分紅,現在不分紅以後也要分紅,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買。
一、股票的優勢
股票投資收益高,雖然普通股票的價格變動頻繁,但優質股票的價格總是呈上漲趨勢。隨著股份公司的發展,股東獲得的股利也會不斷增加。只要投資決策正確,股票投資收益是比較高的。普通股票的股利是不固定的,隨著股份公司收益的增長而提高。在通貨膨脹時期,股份公司的收益增長率一般仍大於通貨膨脹率,股東獲得的股利可全部或部分抵消通貨膨脹帶來的購買力損失。上市股票的流動性很強,投資者有閑散資金可隨時買入,需要資金時又可隨時賣出。這既有利於增強資產的流動性,又有利於提高其收益水平。
二、買股票也需要謹慎
長期投資股票的平均年報酬率約為10%~15%,報酬率比其它投資工具高 。但是當股票大跌時,很有可能會因此套牢住。風險性也很高。價格不穩定,政治因素、經濟因素、投資人心理因素、企業的盈利情況、風險情況都會影響股票價格;這也使股票投資具有較高的風險。盈餘分配權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盈餘。剩餘資產分配權公司清算後,股東按持股比例分配剩餘資產。收入不穩定,普通股股利的多少,視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而定。其有無、多寡均無法律上的保證;其收入的風險也遠遠大於固定收益證券。
其實長期來說,分紅對股價來說更多的是偏中立的,並不能以此來作為買賣憑據,上市公司有沒有分紅,並不是評價一家公司好壞的獨一依據。主要原因股票分紅是短期的影響,長時期跌漲還是要根據公司的基本面情況。基本面傑出的公司,總體趨勢一般說來都處於上漲,長期趨勢不被短期漲跌影響。
⑵ 我在公司占股31%,我參與經營,我該如何分紅
公司經營中的盈利分紅方式,無論你是否參與經營,在《公司章程》、《投資合夥協議》中沒有特別的約定的情況下,股東的分紅比例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參與經營管理的股東,按照《崗位薪酬績效制度》的規定,獲得合理的崗位薪酬及獎金,而這部分的費用是作為公司的管理成本,計入到公司的經營成本中。
而利潤的分紅是需要除開這類費用後,再進行計算的。
如果《公司章程》或者《投資合夥協議》中有進行另外的約定,則應該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紅。這樣的約定是為了給予參與經營管理的股東相應的激勵,通過對經營成果的評判,如將業績的完成率分為幾檔:達成業績目標80%、達成業績目標、超額達成業績目標120%等,並制定相對應的分紅比例,以此激勵參與運營管理的股東更加用心的投入,也使作為僅投資不參與經營的股東獲得更大的投資資金收益率。
總之,分紅比例先按約定分配,沒有特別的約定則按照持股比例分配。
⑶ 股價和公司的經營狀況到底有沒有關系
股票價格與上市公司的經營有一定的關系:公司經營業績好,股票價格就上升或者止跌回升。
上市公司業績可以作為股民買賣股票參考的因素,但不是絕對的(股票在高位,你這時進場,恰好遇到股票正在回檔、或者下調;你就可能面臨高位套牢的風險)。
正因為業績好,股民看好的人就佔多數,參與的股民就相對會多一些(包括機構、以及超大資金:保險資金、社保資金)。這是一個朦朧概念----沒有不漲的股票,只有介入時機是否正確。股民(散戶)和大機構資金永遠處於對立的統一體:你買入,它(股票)就跌;你賣出,它就漲。或者你賺小錢,他賺大錢----只有這樣,政府開辦股票市場才有決定性的意義。
業績不好的股票,如果股票的流通盤不大,就會有炒作的機構(大資金)參與;可以用相對的資金控盤。再說業績不好,也不可能長期不好----它也有「咸魚翻身」的機會。正因為業績不好,可能沒有多少股民(散戶)願意參與,或者認為沒有賺錢的可能性。此類股票,在行情處於低迷階段:機構在低位一旦吸取了大量廉價籌碼控盤,在大勢向好的情況下,向上拉升的幅度(可觀)驚人。然後在「歌舞昇平」、「形勢一片大好」的情況下,通過「股評」將炒作後的高價垃圾股派發給「不明就裡」的散戶股民。
⑷ 上市後股民購買股票的錢公司可以用來投資項目嗎
今年參與購買理財產品的上市公司越來越多,規模也越來越大。去年僅有778家公司參與,規模約7000億,今年不管是公司數量還是金額,都有了顯著的上升。
只能說今年一些理財產品的收益率確實不錯,加上今年房地產調控,給房市平添了不確定因素,如果所在的行業不景氣,辛辛苦苦地經營還不如理財收益高,很多投資者就會更願意把資金投入理財產品,以獲得穩健的收益。反正上市公司不缺資金,缺了還有大把的股民願意投。
但是,A股有一個奇特現象,就是這些上市公司一方面對我們說,公司為了提高資金利用率,為了帶來更多的收入,把閑置資金拿去購買理財產品了。
我花錢買股票,上市公司反而拿著股民的錢,去買了理財產品
但是你這邊說有錢,那邊又說沒錢需要融資,為什麼不用自有資金進行再投資,而是反復通過再融資來開發項目呢?
行行行,募資不能用來購買理財產品,所以你先把自有資金購買理財,再把融資用於項目研發,算是一種提高資金利用率的方法,但是你們有沒有考慮過,這樣做,有可能損害我們股民的利益啊?
我花錢買股票,上市公司反而拿著股民的錢,去買了理財產品
風險這么高,不如我自個兒買理財
如果上市公司反復再融資,而投資的項目卻沒有什麼太大的利潤,會攤薄股東的權益。而且不排除會不會出現利益輸送,不斷攤薄股東權益的可能。
如果上市公司有著足夠的誠意,投資的項目具有高額的盈利,投資者的權益還是有著或多或少的暴漲的,但是目前來看,為投資者利益著想的公司真的是,少!
還有某些不務正業的公司,主營業務沒啥起色,完全依靠著理財收益讓財報更加好看,不經意得了"股神"的名號。
⑸ 買賣股票是屬於資本運作行為嗎
股票買賣是屬於資本運作行為中的一種。
資本運作的一般方式包括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配股、增發新股、轉讓股權、派送紅股、轉增股本、股權回購(減少注冊資本);
企業的合並、託管、收購、兼並、分立以及風險投資等,資產重組,對企業的資產進行剝離、置換、出售、轉讓,或對企業進行合並、託管、收購、兼並、分立的行為,以實現資本結構或債務結構的改善,為實現資本運營的根本目標奠定基礎。
(5)股票資金是否參與經營擴展閱讀:
按照資本運作的擴張與收縮方式分為:
1、擴張型資本運作:具體分為縱向型資本運作、橫向型資本運作和混合型資本運作。
2、收縮型資本運作:具體分為資產剝離、公司分立、分拆上市、股份回購等。
按照資本運作的內涵和外延方式分為:
1、內涵式資本運作:包括實業投資、上市融資、企業內部業務重組。
2、外延式資本運作:包括收購兼並、企業持股聯盟以及企業對外的風險投資和金融投資。
⑹ 股票的參與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特性
這句話是正確的,參與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特性。股票持有人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行使對公司經營決策的參與權。股東參與公司重大決策權利的大小通常取決於其持有股份數量的多少,如果某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額達到決策所需的有效多數時,就能實質性地影響公司的經營方針,此外股票除了具有參與性外,還具有收益性、風險性、流動性以及永久性。
拓展資料
一、股票的特性
1、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徵,它是指股票可以為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徵。任何人持有股票都有一個很明確的目的,那就是收益。這種收益主要來自兩個渠道,一是來自公司的所享有的經濟權益,它的主要表現形式是領取股息和紅利。二是來自於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流通所帶來的差價收益,又叫作資本利得。
2、風險性:這是指股票持有者可能產生的經濟利益帶來的損失。應該說,股票的預期收益是完全不確定的,如果公司的預期盈利沒達到,股票持有人則無任何股息及紅利收益,甚至公司破產,則會血本無歸。在流通的證券市場,股票也會因公司的盈利水平、市場利率,宏觀經濟狀況、局勢等多種因素下跌或上升,所以,股票的風險性和收益性是並存的。
3、流動性:是指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經批准設立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的特性。股票持有人在變現的同時,還可以將股票所代表的股東身份及其各種權益讓渡給受讓者,因此股票是一種流動性很高的證券。
4、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載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限期的法律憑證。股票的有效期與公司的合法續存期間相聯系,兩者是並存的關系。 五、參與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特性,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或否定權。
⑺ 股票融資的資金的使用范圍
一、企業融資後的資金使用包括哪些項目?
1、 開發成本
2、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土地徵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生地)
4、前期工程費
5、建安工程費
6、基礎設施費
7、公共配套設施費
8、不可預見費
9、開發期間稅費
10、 其他費用
11、 開發費用
12、管理費用
13、銷售費用
14、財務費用
二、企業融資渠道有哪些?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
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6、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7、P2C互聯網小微金融融資平台
P2C借貸模式,people to company,中小企業為借款人,但企業信息及企業運營相對固定,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信息容易核實,同時企業的違約成本遠高於個人,要求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投資者可以受益於眾籌理財的高年化收益,借款企業可以實現低融資成本和靈活的借款期限,還可使借款使用效率更為顯化。同時,借款周期和項目周期更加匹配。
⑻ 上市公司如何使用股市資金
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這些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市場流通,股民通過股票買賣希望獲得股票交易差價收入及上市公司的分紅。短期看,股票的漲跌是由資金推動的,買的人多就漲,賣的人多就跌。長期看,這種漲跌與業績正相關。
股份公司上市時,扣除股票發行費用後,中簽股民的資金劃歸該上市公司。因而,上市後股價的漲跌對上市公司資金流沒有直接的影響。只有在禁售期過後,公司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場自由變現時,公司才可以通過出售或買入公司的股票從而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當公司有投資於股票時,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股價的漲跌僅表現為投資收益的變化。
⑼ 只投資不參與管理的股權分配
公司股東出資後不參與經營的,並不影響股權的分配,股東是按其出資在所有出資中的比例進行分配。合夥人股份分配,我們從原則上講,創始人或者能緊密聯繫到一起的其他合夥人,所佔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證創始團隊對公司起到絕對的控製作用。如果是有限公司,那麼參與經營的股份只是具有分紅權,不是真正的股權。而不參與經營的,就需要根據投資的比例來進行股權的分配。但是通常會建議把資金股和人力股分開進行核算,也就是投資款佔一定的比例,然後人力貢獻佔一定的比例。根據行業的性質,判斷是人力重要還是資金重要,然後進行評估協商來劃分股份。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是具有約定分紅權的意思的,即管理者是具有利潤的分取權,可以扣除公司的10%的盈餘公積後,再按10%的分紅給管理者。除去10%後的部分,再按約定比例進行分取如果是合夥企業的股份,那麼比例可以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進行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如果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就按照出資比例。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話,就規定份額相同。一般情況就要看雙方怎麼協商了,雙方都沒意見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條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⑽ 股東只入股不參與管理經營,不管企業賠賺都要分紅是否合法
股東只入股不參與管理經營,不管企業賠賺都要分紅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公司法規定,如果公司出現虧損的情況下,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是沒有分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10)股票資金是否參與經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