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股票發行市場有哪些條件
① 請問股票的發行條件有哪些謝謝~~~
股票的發行條件
請問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包不包括其在公司設立時的股份。而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包不包括公司設立時就注冊的資本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B股股票的條件�
(1)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8條,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③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35%。�
⑤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⑥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⑦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⑧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9條,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除應具備上述①、②、③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③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還必須符合募集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時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股票公開發行又稱公募,是指事先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向社會廣大投資者公開推銷股票的方式。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未上市之前只能在發行市場流通。發行市場的特點,一是無固定場所,可以在投資銀行、信託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等處發生,也可以在市場上公開出售新股票;二是沒有統一的發生時間,由股票發行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市場行情走向自行決定何時發行。 證券發行市場是一級市場,證券交易市場是二級市場,只有上市的股票才能在二級市場流通。
② 北交所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條件有哪些
擬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2、具有獨立、穩定經營能力,不存在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3、一年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未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所涉及事項對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本次發行涉及重大資產重組的除外。4、合法規范經營,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三年內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它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北交所公開譴責;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未作糾正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情形尚未消除。
5、上市公司利益嚴重受損的其他情形。
除了應當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並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為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 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
(二)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三)一年期末凈資產不低於5000 萬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100萬股,發行對象不少於100人;
(五)公開發行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六)公開發行後,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公司股本總額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公司股本總額10%;
(七)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准;
(八)北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③ 發行新股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市公司申請增發新股,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根據我國《證券法》、《公司法》等的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以當年利潤分派新股,不受此項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文件無虛假記載;
(四)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請發行新股,還應當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他關聯企業在人員、資產、財務上分開,保證上市公司的人員、財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規定;
(三)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方式、表決方式和決議內容符合《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四)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目前,除金融類上市公司外,所募資金不得投資於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
(五)本次新股發行募集資金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東大會批準的擬投資項目的資金需要數額;
(六)不存在資金、資產被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同時,我國目前對申請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水平還作出了明確要求:
(一)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且預測本次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6%;設立不滿3個會計年度的,按設立後的會計年度計算;
(二)經注冊會計師核驗,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低於6%,則應當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1、公司及主承銷商應當充分說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經營能力和發展前景;新股發行時,主承銷商應向投資者提供分析報告;
2、公司發行完成當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應不低於發行前一年的水平,並應在招股文件中進行分析論證;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應當認真做好管理層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討論與分析。
④ 公司發行股票要具備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等。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票是我國主要的證券之一,股票的發行是需要滿足比較多條件的,而我國有很多股民通過二級市場投資股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