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股票發行進行申購的機構為
『壹』 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2016年1月制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行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和配售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細則。
第二章 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 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
第四條 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按其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
第五條 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六條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七條 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第八條 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九條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 基本規則
第十條 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萬股,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為保證申購的有序進行,上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技術系統承載能力對申購單位、最大申購數量進行調整,並向市場公告。
第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上交所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資者申購數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第十二條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的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對於參與新股申購的投資者,證券公司在新股中簽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注銷相應證券賬戶。
第十三條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第十四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確定。
第十五條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六條 主承銷商根據有效申購總量和回撥後的網上發行數量確定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第十七條 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對於因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託管人等,下同)應當認真核驗,並在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並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給主承銷商。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結算參與人對投資者放棄認購情況未認真核驗而發生錯報、漏報、申報不及時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八條 結算參與人應在T+3日16:00按照新股中簽結果和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的實際應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履行資金交收義務。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第十九條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新股認購實行非擔保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T+3日16:00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
如果結算參與人在T+3日16:00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視為無效認購。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以下原則進行無效認購處理:同一日有多隻新股進行認購的,對未到位資金按該結算參與人各只新股有效中簽認購資金比例進行分配;同一隻新股的認購,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投資者申購配號的時間順序,從後往前進行無效處理。無效認購處理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准,最小單位為1股,可以不為1000股的整數倍。無效認購的股票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形成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投資者名單。
上交所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上述投資者名單,在申購後、配號前對相應申購做無效處理。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第四章 業務流程
第二十一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納入投資者市值計算的證券賬戶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及T-2日賬戶組對應關系數據發給上交所,上交所將據此計算投資者可申購額度數據,並發送至證券公司。
第二十二條 T日,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購額度,並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
第二十三條 T日投資者有效申購數量經確認後,按照以下原則配售新股:
(一)當網上申購總量等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股票;
(二)當網上申購總量小於網上發行總量時,按投資者的實際申購量配售股票後,余額部分按照招股意向書和發行公告確定的方式處理;
(三)當網上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上交所將於T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配號結果數據,各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於T+1日向投資者發布配號結果。
第二十四條 T+1日,主承銷商公布中簽率,並在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總量時,在公證部門監督下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T+2日公布中簽結果。每一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新股。
上交所將於T+1日盤後向證券公司發送中簽結果數據,各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於T+2日向投資者發布中簽結果。
第二十五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在日終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清算結果。結算參與人應據此要求投資者准備認購資金。
第二十六條 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結算參與人應於T+3日15:00前,將其放棄認購部分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於T+3日15:00-16:00,根據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計算各結算參與人實際應繳納的新股認購資金。
第二十七條 T+3日16:00,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中扣收實際應繳納的新股認購資金,並於當日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截至T+3日16:00結算參與人資金交收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第十九條進行無效認購處理,並將無效認購數據和結算參與人申報的放棄認購數據匯總結果提供給主承銷商。
主承銷商於T+4日向市場公告網上發行結果。
第二十八條 T+4日8:30後,主承銷商可依據承銷協議將新股認購資金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十九條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新股認購資金交收結果完成網上發行股份登記。對於主承銷商根據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包銷或按其他方式處理的新股,網上發行結束後,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第五章 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三十條 對於公開發行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應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擬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
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採用詢價方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前刊登網上、網下發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網上網下發行。新股網上發行申購日與網下發行申購日為同一日。
第三十一條 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投資者參與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發行價格填寫申購委託單。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區間並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填寫申購委託單。
T+2日,投資者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繳款。
第三十二條 凡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該只新股的網上申購。
第三十三條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網上投資者和對網下投資者的股票分配數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日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上交所。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上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三十四條 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證券登記證明》交發行人。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七條 證券公司因違反第十二條規定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代其進行新股申購的,由證券公司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八條 結算參與人違反本細則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可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參與機構自律管理措施實施細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違反本細則的,上交所可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 本細則由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上證發〔2014〕29號)同時廢止。由上交所、中國結算頒布的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的相關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准。
『貳』 什麼是申購股票,怎樣申購呢
申購新股流程:
(1)投資者申購(申購新股當天):投資者在申購時間內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託。
(2)資金凍結(申購後第一天):由中國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
(3)驗資及配號(申購後第二天):交易所將根據最終的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個號的規則,由交易主機自動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4)搖號抽簽(申購後第三天):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次日公布中簽結果。
(5)公布中簽號、資金解凍(申購後第四天):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予以解凍。
注意:以上流程個別新股除外(詳見新股發行時在本網發布的招股說明書)
提示:以上日期為見報日期,中簽率與中簽號可提前一天在本網查詢。
資金打新股流程:
兩個交易所公布的資金申購上網定價發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購當日,投資者要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有效申購數量繳足申購款,進行申購委託。如投資者繳納的申購款不足,證券交易網點不得接受相關申購委託。假設張三賬戶上有50萬元現金,他想參與名為「××××」的新股的申購。申購程序如下:
1、新股申購
XX股票將於6月1日在上證所發行,發行價為5元/股。張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 :30~11:30或下午1時~3時,通過委託系統用這50萬元最多申購10萬股XX股票。參與 申購的資金將被凍結。
2、新股配號
申購日後的第二天(T+2日),上證所將根據有效申購總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上網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 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申購數量大於本次上網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 ,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申購數量往往都會超過發行量。
3、新股中簽
申購日後的第三天(T+3日),將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由主承銷商主持搖 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搖號抽簽後的第一個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體上 公布中簽結果。每一個中簽號可以認購1000股新股。
4、新股資金解凍
申購日後的第四天(T+4日),公布中簽號,對未中簽部分的申購款進行解凍。張三如果中了 1000股,那麼,將有49.5萬元的資金回到賬戶中,若未能中簽,則50萬元資金將全部回籠。投資者還應注意到,發行人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機構投資者和對公眾投資者的股票分配量。
申購新股需注意的問題
注意: 申購新股必須在發行日之前辦好上海證交所或深圳證交所證券帳戶。
注意: 投資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賬戶在申購日(以下簡稱T日)申購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注意: 每個帳戶申購同一隻新股只能申購一次(不包括基金、轉債)。重復申購,只有第一次申購有效。
注意:滬市規定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於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社會公眾股上網發行數量或者9999.9萬股。深市規定申購單位為500股,每一證券賬戶申購委託不少於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00股。
注意: 申購新股的委託不能撤單,新股申購期間內不能撤銷指定交易。
注意: 申購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個申購配號,同一筆申購所配號碼是連續的。
注意: 投資者發生透支申購(即申購總額超過結算備付金余額)的情況,則透支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不予配號。
注意: 每個中簽號只能認購1000(或500股)股。
注意: 新股上市日期由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指定證券報上刊登。
注意: 申購上網定價發行新股須全額預繳申購股款。
注意: 新股在線是國內新股信息最快、最權威的新股專業網站,請進行新股申購時注意查閱上市公司在新股在線發布的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中簽公告等。
『叄』 在哪裡可以申購新股
新股直接在交易軟體中購買,新股有兩種購買方式,第一種是申購新股,這種方式購買到新股的概率較小,一旦買到賺錢的概率較大,不過申購新股需要股票市值,滬市申購新股需要1萬元及以上的滬市市值(20個交易日日均市值),深市申購新股需要1萬元及以上的深市市值(20個交易日日均市值),創業板申購新股必須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並滿足深市打新市值要求,科創板申購必須開通科創板許可權,並滿足滬市打新市值要求。
第二種方式是在新股上市後購買,但一般不建議投資者參與,因為新股盤子較小,爆發力很強,較少的資金都有可能達到控盤的目的,容易受到機構投資者和游資的青睞,並且股票不確定性因素較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應答時間:2021-11-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肆』 證券發行市場的定義和構成
證券發行市場的定義和構成
證券發行市場是發行人以發行證券的方式籌集資金的場所,又稱一級市場、初級市場;證券交易市場是買賣已發行證券的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次級市場。那麼證券發行市場的構成又是什麼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證券發行市場的含義
證券發行市場通常無固定場所,是一個無形的市場。
證券發行市場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為資金需求者提供籌措資金的渠道。
2.為資金供應者提供投資和獲利的機會;實現儲蓄向投資轉化。
3.形成資金流動的收益導向機制,促進資源配置的不斷優化。貨幣資金的優化配置。
(二)證券發行市場的構成:
1.證券發行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需求者籌集外部資金主要通過兩條途徑:向銀行借款和發行證券,即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
2.證券投資者
3.證券中介機構
在證券發行市場上,中介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等為證券發行與投資服務的中立機構。
(三)證券發行與承銷制度
1.證券發行制度
(1)注冊制:證券發行注冊制即實行公開管理原則,實質上是一種發行公司的財務公布制度。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發行人不僅要完全公開有關信息,不得有重大遺漏,並且要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承擔法律責任。發行人只要充分披露了有關信息,在注冊申報後的規定時間內未被證券監管機構拒絕注冊,就可以進行證券發行,無須再經過批准。實行證券發行注冊制可以向投資者提供證券發行的有關資料,但並不保證發行的證券資質優良,價格適當。
(2)核准制:要求發行人將發行申請報請證券監管部門決定的審核制度。實行核准制的目的在於證券監管部門能盡法律賦予的職能,保證發行的證券符合公眾利益和證券市場穩定發展的需要。
公開發行是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也可以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
我國的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發行申請需由保薦人推薦和輔導,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證券或者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
2.證券發行方式
(1)股票發行方式:
我國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和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公募增發)採取對公眾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機構投資者配售相結合的發行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可以向戰略投資者配售股票。戰略投資者應當承諾獲得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12個月。但未參與初步詢價或雖參與初步詢價但未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累計投票詢價和網下配售。詢價對象應承諾獲得網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於3個月。
上網公開發行方式是指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開設股票發行專戶並作為唯一的賣方,投資者在指定時間內,按現行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進行申購的發行方式。發行人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和申購數量全額存入申購款進行申購區間上限申購。主承銷商根據有效申購量和該次股票發行量配號,以搖號抽簽方式決定中簽的證券賬戶。
(2)債券發行方式
①定向發行。又稱私募發行、私下發行,即面向少數特定投資者發行。
②承購包銷。指發行人與由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組成的承銷團通過協商條件簽訂承購包銷合同,由承銷團分銷擬發行債券的發行方式。
③招標發行。指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債券承銷商和發行條件的發行方式。根據標的物不同,招標發行可分為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和繳款期招標;根據中標規則不同,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中標)和美式招標(多種價格中標)。
3.證券承銷方式。
證券發行的最後環節是將證券推銷給投資者。發行人推銷證券的方法有兩種:一是自己銷售,稱為自銷;二是委託他人代為銷售,稱為承銷。一般情況下,公開發行以承銷為主。
承銷是將證券銷售業務委託給專門的股票承銷機構銷售。按照發行風險的承擔、所籌資金的劃撥以及手續費的高低等因素劃分,承銷方式有包銷和代銷兩種。
(1)包銷
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包銷可分為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兩種。
①全額包銷,是指由承銷商先全額購買發行人該次發行的證券,再向投資者發售,由承銷商承擔全部風險的承銷方式。
②余額包銷,是指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額和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向投資者發售證券,到銷售截止日,如投資者實際認購總額低於預定發行總額,未售出的證券由承銷商負責認購。
(2)代銷
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我國《證券法》規定,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 000萬元,應當由承銷團承銷。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均屬於原前10名股東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銷售。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應當採用代銷方式發行。
小結: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須承銷(包銷、代銷),其中面值>5000萬元的,須由承銷團承銷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象為原前10名股東的,可自銷、承銷
對象不全為原前10名股東的,須承銷(包銷、代銷);其中配股,應代銷
(四)證券發行價格
1.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投資者認購新發行的股票時實際支付的價格。股票發行價格可以平價發行、溢價發行,但不得折價發行。以超過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所得的溢價款項列入發行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和相應的市盈率區間。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在發行價格區間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的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發行價格的確定:詢價方式;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2.債券發行價格
債券的發行價格可分為:平價發行、折價發行、溢價發行
按價格決定方式分類,有美式招標和荷蘭式招標。
以價格為標的的荷蘭式招標,是以最低中標價格作為最後中標價格,是唯一價;
以價格為標的的美式招標,各中標者的認購價格是不相同的。
以收益率為標的的荷蘭式招標,是以中標者最高收益率作為全體中標者的最終收益率,所有中標者的認購成本是相同的;
以收益率為標的的美式招標,各中標者的認購成本是不相同的。
一般情況下,短期貼現債券多採用單一價格的荷蘭式招標,長期附息債券多採用多種收益率的美式招標。
『伍』 我國股市為什麼要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股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實質上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所需的兩個階段。
它們之間既相互依賴又相互制約,或者說它們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從屬關系,即:二級市場為主,一級市場為從,這主要表現在:一級市場新股發行的數額、速度、平均發行價格等都是依據二級市場的現狀制定的。假設一定時期內二級市場交投活躍,股價指數不斷攀升,這時新股發行的速度就可以加快,額度可以放大,平均發行價格也會提高。反之,當二級市場處於低迷狀態時,新股發行就可能停止或減緩,額度及平均發行價格也會被降低,如果完全不考慮二級市場的現狀,強行上市新股,一那將會導致二級市場更加低迷及新股無人認購局面的出現。
【拓展資料】
股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是互為條件、互相依存的。如果說一級市場是股票發行的基礎,那麼二級市場則是一級市場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因為股票作為一種金融資產,只有具備流動性和可盈利性,才能成為可供投資者和資金持有者選擇的資產持有形式,假如股票不能流通轉讓,那麼它就喪失了生命力,一級市場也就難以鞏固、擴大。
在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而二級市場,是機構或個人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轉讓,以投資者、券商為主體對象的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是屬於二級市場。簡單來說,二級市場就是交易市場,只能不斷將手中持有的股票轉讓,而沒有權力將股票注銷。一級市場交易額度都非常大,一般個人無法承受。
所以,中國股市要區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缺一不可。
『陸』 我國新股申購的流程是怎樣的
改革後2014的申購流程還沒有最終確定,在此之前的申購流程參考如下答案:
http://..com/question/577737376.html?oldq=1
新股網上申購實施辦法公布:市值配售門檻1萬
2013年12月13日 19:10
深交所發布《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辦法指出,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以下為原文:
各有關單位: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聯合制定了《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3年12月13日
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投資者按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資金申購業務,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計算。投資者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
第四條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T日,下同)前兩個交易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條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六條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第七條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市值為其T-2日日終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八條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T-2日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基本規則
第九條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9,500股。
第十條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場證券賬戶申購在深交所發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購申報的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
投資者在進行申購委託前需足額繳款,投資者申購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
對於申購量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對於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第十一條新股申購一經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不得撤銷。
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以該投資者第一筆有市值的證券賬戶的申購為有效申購,對其餘申購作無效處理。
每隻新股發行,每一證券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被自動撤銷。
第十二條不合格、休眠、注銷和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新股申購,上述賬戶參與申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其作無效處理。各證券公司須做好上述證券賬戶的前端監控。
第十三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日終持有的市值確定。
第十四條申購委託前,投資者應把申購款全額存入其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五條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申購實行非擔保交收。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規定的資金到賬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第十六條如果結算參與人在規定的資金到賬時點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根據以下原則進行無效申購處理:同一日內有多隻新股進行申購的,按證券代碼從大到小進行無效處理;同一新股的申購,根據深交所主機確認申購的時間先後,逆序從最晚一筆申購開始,對該結算參與人的申購逐筆進行無效處理,直至滿足實際資金余額為止。
第四章業務流程
第十七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計算該日所有深圳市場證券賬戶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及可申購額度,並於申購日前一個交易日(T-1日)將可申購額度向各證券公司發送。
各證券公司須做好其投資者網上申購數量的前端監控。
第十八條 T日,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並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以及申購數量足額繳納申購款。如投資者繳納的申購款不足,證券公司不得接受相關申購委託。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額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T日申購前,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T日前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第十九條申購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申購資金進行凍結處理。T+1日15︰00前,申購資金須全部到賬。T+1日16︰00後,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和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購凍結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驗資費用。
驗資結束後當天(T+1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先後順序連續配號,直到最後一筆有效申購,並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一)如有效申購量小於或等於本次網上發行量,不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新股。
(二)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則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一個申購單位新股。
第二十條如有效申購量大於本次網上發行量,申購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T+2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並於申購日後的第三個交易日(T+3日)在指定媒體上公布中簽結果。
第二十一條 T+2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數據。
第二十二條 T+3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新股申購資金進行解凍處理,並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上扣收新股認購款項。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行情 專區)賬戶。結算參與人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餘款後,將該款項返還給投資者。
申購日後第一個交易日(T+1日)至網上申購資金解凍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網上發行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予以凍結,申購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劃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第二十三條 T+3日,網上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網上發行新股股東的股份登記。
第五章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二十四條新股按市值申購網上發行與網下申購繳款同時進行。
第二十五條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
對於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網下累計投標確定發行價格後,T+3日,中簽投資者將獲得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部分及未中簽部分的申購餘款。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之前刊登網上發行公告,網上發行公告與網下發行公告可以合並刊登。
第二十七條對每隻新股發行,凡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已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名單對其網上申購作無效處理。
第二十八條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擬在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安排回撥,在確定網下發行流程時應將網下發行申購凍結資金的解凍安排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日以後,並安排在網下申購結束後刊登網下配售初步結果公告。
如發行人擬啟動網上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安排,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深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條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行情 專區)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材料齊備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無市值證券賬戶申購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第三十一條各證券公司未按規定做好投資者新股申購前端監控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可以根據相關業務規則對失職證券公司予以處理。
第三十二條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深交所可以對此類投資者的證券賬戶採取限制交易等監管措施,並提請有權部門作出處罰。
第三十三條發行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行股票,深交所不向發行人收取手續費。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由深交所、中國結算頒布的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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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
關於發布《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的通知
新股網上發行參與人:
為了規范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業務,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及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制訂了《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2009年6月18日發布的《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修訂稿)》中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的相關規定與《辦法》不一致的,以《辦法》為准。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按市值申購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投資者按持有的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簡稱「市值」)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資金申購業務,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系統並採用網上按市值申購方式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市值計算規則
第三條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計算。
第四條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T日,下同)前兩個交易日(T-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第五條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第六條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第七條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市值為其T-2日日終持有的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第八條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T-2日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第三章基本規則
第九條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
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過9999.9萬股。
第十條投資者可以根據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使用所持上海市場證券賬戶在T日申購在上交所發行的新股。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
投資者在進行申購委託前需足額繳款,投資者申購量超過其持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部分為無效申購。
第十一條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第十二條 T日有多隻新股發行的,同一投資者參與當日每隻新股網上申購的可申購額度均按其T-2日日終持有的市值確定。
第十三條申購委託前,投資者應把申購款全額存入其在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開立的資金賬戶。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發行價格填寫委託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申購配號根據實際有效申購進行,每一有效申購單位配一個號,對所有有效申購單位按時間順序連續配號。
第十四條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負責申購資金的結算。
結算參與人應使用其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的資金交收賬戶(即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並應保證其資金交收賬戶在規定的資金到賬時點有足額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不提供交收擔保。
第十五條如果結算參與人在規定的資金到賬時點資金不足以完成申購新股的資金交收,則資金不足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進行驗資,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上交所以實際到位資金作為有效申購進行配號。具體辦法如下:
證券公司在T+1日16時前將資金不實的申購賬號及其對應交易單元告知上交所(對於通過託管銀行結算的基金公司等機構,由託管銀行向上交所申報並由基金公司蓋章確認),其上報的資金不實申購總額須與不到位資金總額相等;T+1日由上交所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結果並核實證券公司、託管銀行上報情況後,逐一確認上述賬號的申購為無效申購;如證券公司、託管銀行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資金不實的賬號告知上交所;T+1日,上交所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情況,選取其所屬交易單元中申購量最大的交易單元,按照申購時間的先後順序,從最晚申購的賬號開始,依次確認無效申購,直至其申購總量對應的資金與實際到位資金相符;如其申購不足金額對應的申購量超過該交易單元申購總量,則該交易單元所有申購均確認為無效申購;同時,按照申購量從大到小的順序選擇其所屬其他交易單元,依前述方法確認無效申購(對於同一日網上發行的多隻新股,如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確認情況,則對未到位資金在各只新股之間按申購資金比例分配)。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證券公司、託管銀行承擔。上交所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機構實施口頭警示、書面警示、監管談話等監管措施或者通報批評、限制交易等紀律處分。
第四章業務流程
第十六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納入網上可申購額度計算的賬戶持有的T-2日市值及賬戶組對應關系數據發給上交所。
第十七條 T日,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T-2日的市值或可申購量。
第十八條 T日,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託,並根據發行人發行公告規定的發行價格以及申購數量足額繳納申購款。
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足額資金的投資者,必須在T日申購前,根據自己的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投資者,必須在T日前在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賬戶,並根據申購量存入足額的申購資金。
第十九條 T+1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上交所發送的申購數據對申購資金進行凍結處理。T+1日16:00前,申購資金須全部到賬。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配合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核查,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發行人應當向負責申購凍結資金驗資的會計師事務所支付驗資費用。
驗資結束後當天(T+1日),上交所根據實際到賬的新股申購資金對應的申購總量確認有效申購總量。上交所根據有效申購總量,按以下辦法配售新股:
(一)當有效申購總量等於該次股票網上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二)當有效申購總量小於該次股票網上發行量時,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後,余額部分按發行公告辦理。
(三)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該次股票網上發行量時,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一個號的規則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
第二十條主承銷商於T+2日公布中簽率,並根據總配號量和中簽率組織搖號抽簽,於T+3日公布中簽結果。每一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新股。證券營業部應於T+3日在顯著位置公布搖號中簽結果。
第二十一條 T+2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進行新股認購中簽清算,並於當日收市後向各參與申購的結算參與人發送中簽數據。
第二十二條 T+3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對新股申購資金進行解凍處理,並從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收賬戶上扣收新股認購款項。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中簽的認購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劃轉的認購資金後,依據承銷協議將該款項扣除承銷費用後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結算參與人在收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返還未中簽部分的申購餘款後,將該款項返還給投資者。
T+1日至T+3日的前一自然日,網上發行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予以凍結,申購凍結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劃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第二十三條 T+3日,網上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網上發行新股股東的股份登記。
第五章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的銜接
第二十四條新股按市值申購網上發行日與網下申購繳款截止日為同一日。
第二十五條對於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均按照定價發行方式進行。
對於通過網下累計投標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按詢價區間的上限進行申購。網下累計投標確定發行價格後,T+3日,中簽投資者將獲得申購價格與發行價格之間的差額部分及未中簽部分的申購餘款。
第二十六條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T-1日之前刊登網上、網下發行公告。
第二十七條對每隻新股發行,凡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第二十八條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申購情況進行網上發行數量與網下發行數量的回撥,最終確定對網上投資者和對網下投資者的股票分配數量。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資金驗資當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的回撥數量通知上交所。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上交所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根據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網下發行量進行股票配售。
第二十九條網下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材料齊備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兩個交易日內完成登記。
網上與網下股份登記完成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股東名冊交發行人。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因使用多個證券賬戶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同一證券賬戶多次申購同一隻新股,以及因申購量超過可申購額度,導致部分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投資者應根據中國結算相關規定管理其證券賬戶。
第三十一條對同一隻新股發行,參與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再參與網上新股申購,導致其網上申購無效的,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原由上交所、中國結算頒布的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的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上海證券交易所)
『柒』 發行股票的程序
你好,股票發行一般經過申請、預選、申報、復審、批准、募股等步驟。
①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正式提出發行股票的申請。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報告由證券管理部門受理,考察匯總後進行預選資格審定。
②被選定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向直屬證券管理部門呈報企業總體情況資料,經審核同意並轉報中國證監會核定發行額度後,公司可正式製作申報材料。
③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主承銷商進行有關工作,製作正式文件。
④准備向擬選定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呈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初審通過後,出具上市承諾函。
⑤直屬證券管理部門收到公司申報材料後,根據有關法規,對申報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確等進行審查,審核通過後,轉報中國證監會審核。
⑥證監會收到復審申請後,由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對申報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後提交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復審。
⑦發審委通過後,證監會出具批准發行的有關文件,並就發行方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出具批准發行方案的有關文件。
⑧擬發行公司及其承銷商在發行前2-5個工作日內將招股說明書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
⑨股票發行。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近幾年來經歷了認購申請表方式、與儲蓄掛鉤的儲蓄存單方式、上網競價、上網定價等方式,目前,主要的發行方式為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兩種方式。"上網定價"指主承銷商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由主承銷商作為股票的唯一賣方,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發行價格委託買入股票的方式認購。根據申購的具體情況,由搖號抽簽等方式確定。"全額預繳、比例配售、余額即退"指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時間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主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申購結束後轉存凍結銀行專戶進行凍結。承銷商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後,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余額返還投資者。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捌』 新股怎麼線下申購,新股怎麼線下申購帖子問答
無論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要想參與新股網下申購,第一步就是獲得中證協的網下詢價資格,只有擁有這個資格的投資者,才有資格參與滬深交易所的新股詢價及申購。
那麼,該如何獲得中證協的詢價資格呢?或者說,有哪些門檻和流程呢?
這里首先涉及中證協的一份文件,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根據該細則,參與首發股票詢價和網下申購業務的投資者應在中證協注冊,並需滿足四大基本條件:
一)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時間應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三)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四)監管部門和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證協對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等六類機構投資者採取的規則是自行注冊,而對其他機構投資者或個人投資者,則需要具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向中證協推薦注冊。
中證協同時要求證券公司應負責對所推薦網下投資者進行核查,保證所推薦的網下投資者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各家證券公司為了吸引或留住大客戶,都制訂各自的推薦類投資者參與新股網下詢價的門檻,將符合要求的投資者由經紀業務部門推薦到投行部門,再推薦到中證協,備案後注冊成為擁有詢價資格的推薦類詢價對象。
新股網下申購第二步:擁有足夠的市值籌碼:
那是不是投資者找一家券商將自己成功推薦到中證協成為合格的推薦類詢價對象之後,就可以參與任何新股網下詢價和申購了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至少是不全正確。
請看規則:
首發股票項目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設置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條件,並在相關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具體條件不得低於上述四大基本條件。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要求參與該項目網下申購業務的網下投資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對象,以該項目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為基準日,其在項目發行上市所在證券交易所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含基準日)的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
主承銷商應在已完成協會注冊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范圍內,對其是否符合首發股票項目的預先披露條件進行核查,選定可參與該項目詢價和網下申購業務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拒絕或剔除其報價。
舉例說明,大家如果長期關注新股網下申購的話,一定會在新股詢價公告中明確看到,(滬市為例)參與網下詢價投資者需在20??年T-6日前20個交易日(含T-6日)持有滬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為3000萬元(含)以上。
那這里就出現很多細則問題了,投資者的市值如何計算?請仔細閱讀如下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里的六點:
一)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按照 X-2日(X日為初步詢價開始日,下同)前20個交易日(含 X-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
二)配售對象的同一證券賬戶多處託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配售對象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市值合並計算。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配售對象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X-2日日終為准。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到該證券公司自營賬戶市值中。
三)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並參與申購。
四)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
五)非限售A股股份發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六)配售對象持有的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
新股網下申購第三步具體申購及操作流程
一)X-1 日,主承銷商會向交易所提出使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的申請,並向中國結算提出使用登記結算平台的書面委託申請。
二)網下投資者在發行人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為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報價格及相應的擬申購數量等信息。
三)初步詢價一般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下同)15:00前完成。初步詢價報價期間,主承銷商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有關價格及相應的擬申購數量等信息。初步詢價截止後,主承銷商會根據事先確定並公告的有效報價條件等,剔除不得參與累計投標詢價或定價申購的初步詢價報價及其對應的擬申購數量。
四)T-1日15:00前,主承銷商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錄入發行價格等相關信息,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將自動剔除在初步詢價階段報價低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下限的初步詢價報價及其對應的擬申購數量,也就是無效報價及無效申購。
發行參數確定後,主承銷商會在T-1日15:00前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完成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並啟動申購。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有效報價入圍數量。
五)網下申購日為T日,T日9:30-15:00期間,參與網下發行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錄入申購單信息,包括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及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規定的其他信息。申購時,網下投資者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繳付申購資金。
六)T+1日15:00前,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下載網下申購結果,按照規定的格式製作新股網下初步配售結果文件,並將新股網下初步配售結果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中國結算。網下投資者可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網下獲配股份及應繳款情況。
T+2日,主承銷商在指定媒體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
七)T+2日8:30-16:00,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網下發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於T+2日1600前到賬。
八)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在發行公告中應對上述資金劃付要求予以明確。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否則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隻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獲配新股無效。
3)網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劃入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註明認購所對應的股票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906WXFX 六位新股代碼」 (如新股代碼為 000001,則備注為「B001999906WXFX000001」),若沒有註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
4)中國結算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各家銀行開立了網下發行專戶,配售對象備案銀行賬戶屬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於同一銀行系統內劃付,不得跨行劃付;配售對象備案銀行賬戶不屬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統一劃付至工商銀行網下發行專戶。
中國結算將認購資金到賬情況實時反饋至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主承銷商可以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查詢各配售對象的到賬情況;網下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下電子平台查詢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的認購資金到賬情況。
九)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則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的獲配新股全部無效。
十)T+2日,中國結算根據配售對象新股認購資金的到賬情況以及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按照相關規則進行處理,形成新股網下認購結果後於T+2日17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主承銷商確認。
十一)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將對其全部獲配新股進行無效處理,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
十二)T+3日1500前,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下載製作新股配售結果所需的文件,按照規定的格式製作新股網下最終配售結果文件,並將新股網下配售結果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交中國結算。主承銷商於網下發行完成後在指定媒體公布網下配售結果。
十三)T+4日900前,中國結算將網下發行新股認購款項劃至主承銷商的資金交收賬戶。 網下發行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由中國結算按照相關規定劃入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十四)主承銷商收到中國結算劃轉的新股認購款項後,都會及時依據承銷協議將有關款項劃轉到發行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十五)網下發行結束後,中國結算根據主承銷商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辦理股份初始登記。
由於主承銷商報送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有誤,導致網下配售股份初始登記不實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主承銷商承擔,中國結算不承擔責任。
對於主承銷商按約定方式處理的股份,主承銷商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後,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新股網下申購第四步,有效報價必須熟知四大攻略:
獲得詢價資格、明了市值計算方式、清楚網下新股申購流程,如何讓自己的報價落下有效報價區間,成為網下投資者參與網下新股申購獲取盈利的第一步,也是關鍵一步。試想,如果自己的報價無效,這之前的一切努力就都是白費了。
正因如此,理清當前新股定價機制、分析總結報價攻略尤為重要。
新股網下報價四大攻略:
攻略一:「募投項目/新發股本」法。
根據目前的IPO發行規則,首發企業不得超募,募投項目所需資金也基本固定,發行股本一般在招股說明書中就已確定,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用計劃募投項目所需金額除以招股書中首發股本,即為發行價。
攻略二:23倍市盈率法。
如果說攻略一屬於最最簡單的計算方式的話,那「23倍市盈率法」則屬於略微復雜的方法。根據證監會的規則,目前發行定價不得高出23倍市盈率,在實際的新股發行中,很多新股最終確定的發行市盈率都是22.98倍、22.99倍或23倍。如果攻略一計算出來超過了23倍,請直接用「23倍市盈率法」。
攻略三:行業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法。
此法是攻略二的繼續,目前證監會對IPO發行有兩條「紅線」,不準超募,發行價不準超23倍,誰越線誰倒霉。但除此之外,還有一條「黃線」,即不得超所屬行業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最近的江蘇銀行發行被後延三周,且每周都必須發行提示公告就是因為踩碰到了此「黃線」。
此規則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在發行定價時,需要對照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的行業市盈率,一般而言,採用的都是「最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發行定價時,最好不要高於對應所屬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市盈率」,不然就要和江蘇銀行一樣,延遲三周申購,且每周都發布提示公告。
攻略四:市凈率法。
以上三大攻略,基本都屬於常規,但實際操作中其實也有特例,比如目前正在發行的多家銀行。其實不止是銀行,還有很多國企也同樣如此發行價不能低於市凈率,否則就會造成事實上的國資賤賣或流失。比如江蘇銀行,該公司及該公司的承銷商肯定知道發行價不能定在行業平均市盈率之上,但因為發行價不能低於每股凈資產,所以只要踩著「黃線」發行了。這個時候,作為詢價對象的網下投資者,就需要考慮市凈率這個指標了。
當然,實際操作中,上述四大操作策略其實並非單一呈現,而是互相交織在一起,作為詢價對象,網下投資者在報價時需要綜合考慮,最好以四大策略中最低價格進行報價和申購,如此才能保證所報的價格有效,對應的申購才能獲配。
具體詳細報價攻略,請仔細閱讀《新股網下申購金礦被發現,11天新增千名個人投資者,四大攻略確保報價有效》(點擊藍字閱讀原文)。
新股網下申購第五步,資金不夠怎麼辦?
說了這么多,學習了這么多,可資金還是不夠,咋辦?別急,請讓券商中國盡量為您支招,當然是合法合規的招!這就避不開融資融券了。
下面,券商中國記者就分四種情況給您支招,兩融的招:
案例一:有500萬,想參與某一市場新股網下申購及配售。
看妙招:將500萬現金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深市(滬市)某股500萬元;之後再接著普通買入深市(滬市)某股或該市場另一股票500萬元。如此,合計就持有該市場1000萬市值的股票,就達標參與該市場新股申購要求了。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獲得收益1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10.45萬元。
風險:融資買入標的個股和普通買入標的個股價格波動風險。
案例二:有1000萬現金,想同時參與深市、滬市兩地的新股網下申購。
看妙招:將1000萬現金作為擔保品,先融資買入深市某股票1000萬元,然後再普通買入滬市某股票1000萬。如此,深市、滬市兩地新股網下申購所需要的市值就都達標了。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獲得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20.90萬元。
風險:融資買入標的個股和普通買入標的個股價格波動風險。
案例三:有1800萬股票市值(滬市800萬、深市1000萬),想同時參與深市、滬市兩地的新股網下申購及配售。
看妙招:將1800萬股票市值轉入融資融券賬戶,融資買入滬市某股200萬市值規模的股票,達到復合參與滬深兩市新股網下申購要求。當然,滬深股票市值持有量相反也可對應修改操作。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實現新股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4.18萬元。
風險:轉入兩融賬戶中的1800萬市值股票以及融資買入的200萬市值股票隨時可能因價格下降而出現賬面浮虧。
案例四:持有2000萬元現金,未持有證券市值,不想承受股票波動風險但又想賺取新股收益。
看妙招:分別融券賣出滬市和深市股票各1000萬元後,普通買入上述兩只股票,實現風險對沖。
收益:根據某大型上市券商客戶一季度參與網下新股42%收益測算,對應一季度可實現新股收益200萬元,而利息及費用成本才41.75萬元。
風險:基本無風險。
『玖』 浙銀申購是什麼股票
浙商銀行。浙商銀行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投資者交流會2019年11月13日舉行,浙商銀行A股上市將於14日正式啟動申購,網下與網上發行申購同步進行。
浙商銀行13日發布的公告顯示,此次其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25.50億股,占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11.99%,每股發行價格為每股4.94元人民幣,募集資金總額為125.97億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浙商銀行將用於提高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進一步增強抗風險能力。
(9)中國對股票發行進行申購的機構為擴展閱讀:
發展歷程:
2004年8月18日,浙商銀行正式開業。截止2014年12月31日,除總行外,浙商銀行按照「沿著浙商投資路徑布局」的機構發展思路,已在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山東、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甘肅、湖北12個省市和浙江省內全部省轄市設立了近121家分支機構,全國性機構體系初步形成。
2015年12月5日起,該行個人客戶在該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自助轉賬機、ATM等所有電子渠道都享受跨行轉賬免費政策。
2016年3月16日,浙商銀行在香港IPO上市。
2016年11月10日,記者從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獲悉,中國銀監會同意籌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浙商銀行入駐鄭東新區標志著12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全部入豫,鄭東新區向著建設國際化區域性金融中心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2018年9月20日,浙商銀行在中國互金協會旗下的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台上發布了的聲明書,表示已通過個體網路借貸資金存管系統測評(P2P網貸機構存管銀行「白名單」。)。
『拾』 我國資本市場包括
我國目前,按在資本市場上交易的標的分可以有五大類型。
一、證券類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從上世紀90年代發展至今,我國的證券類交易所已經構成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兩部分。
場內市場有:主板(含中小板),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俗稱二板),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場外市場: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主要由銀行間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俗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券商櫃台市場、等幾個部分構成。
中國銀行間市場由銀行間債券市場、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組成,參與交易的成員涵蓋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信用評級公司、大中型工商企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俗稱新三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為其運營管理機構。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可以連續標准交易,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接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統一監督管理。
區域股權交易市場被定位於為省級行政區劃內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債權轉讓和融資服務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共有36家區域股權市場。是我國股權市場的主體之一,亦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股權交易和融資,鼓勵科技創新和激活民間資本,加強對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支持,具有積極作用。
二、股權市場體系
目前,我國股權市場包括一級股權市場、私募股權市場、企業股權市場、區域股權市場等。
1.一級市場,是企業進行股票發行的,以企業,券商、和申購股票的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為主要參與對象的市場。這個市場是直接由企業將股份拋進市場的途徑,所以又可以稱為批發市場。
2.一級半市場,顧名思義,介於一級發行市場與二級交易市場之間。民間買賣交易還沒有上市的股票,以及股權證或上市公司尚未交易的內部職工股。一級半市場是股份公司已經成立(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但尚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交易,在此階段該股份公司的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的場所。
一級半市場是個無形市場,投資者之間可在任意場地自由轉讓股份,股票存放在合法證券託管機構集中託管,股東轉讓股份以及投資者購買股票都通過證券託管機構辦理交割、過戶手續。在一級半市場上的股份主要是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份。
3.企業股權轉讓市場,指有限責任公司在內部和外部協議轉讓其股份;上市公司市採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也可以依照法律在證券交易所場外通過協議轉讓股份的方式進行。
4.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包括設立的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由證監會批準的股權交易市場。
三、債券市場體系
目前,我國的債券市場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場、銀行間市場和商業銀行櫃台市場三個子市場在內的統一分層的市場體系。
交易所市場是債券交易的場內市場,市場參與者既有機構投資者也有個人投資者,屬於批發和零售混合型的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債券場外市場的主體,參與者限定為各類機構投資者,屬於場外批發市場;商業銀行櫃台市場是銀行間市場的延伸,參與者限定為個人投資者,屬於場外零售市場。
1.債券市場的參與主體
債券發行主體包括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地方政府、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非金融企業或公司等。
我國所有的投資者都可以通過不同形式參與到債券市場,投資主體包括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等特殊機構、商業銀行、信用社、郵儲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含社保基金)、非金融機構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我國的債券市場基本實現了債券登記、託管、清算和結算集中化的管理,相應的機構包括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應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應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銀行間市場對應於中央國債登記公司,國債櫃台市場實行二級託管制度,一級託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二級託管在商業銀行。
我國的債券市場監管機構主要包括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對債券市場的監管體系可以分為債券發行監管、掛牌交易和信息披露監管、清算結算和託管監管、市場參與主體的監管以及評級機構等相關服務機構的監管等。
2.監管體系
發改委監管: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項目收益債券、四大專項債券、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可續期債券、創投企業債券及「債貸結合」等創新品種。在企業債項下還推出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專項債券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16個專項債。
證監會監管:公司債、可轉債、可交換債。
人民銀行監管:金融債。
財政部發行監管:國債、地方政府債、地方專項債。
全國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等。
上海、深圳交易所:私募債。
四、基金市場體系
基金市場是我國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了資本形成,堅持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基金分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個板塊。
1.公募基金市場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12月31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國境內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28家,其中,中外合資公司44家,內資公司84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共13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2家。以上機構管理的公募基金資產合計14.20萬億元,再次突破14萬億元 。2019年2月底,公募基金規模首次突破14萬億元達14.29萬億元。
2.私募基金市場:
自2013年6月起,《新基金法》將私募基金正式納入監管范疇。2014年3月,《新國九條》頒布,規定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自主發行基金。這份規定的出台表明政府將大力支持私募基金的發展,私募基金也越來越被大家所認可。
證監會:截至2019年11月底,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45萬家。已備案私募基金8.13萬只,管理基金規模13.74萬億元,在從業人員管理平台完成注冊的全職員工17.57萬人(其中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14.06萬人)。
在經濟轉型的背景下,國家鼓勵創新創業,股權創投私募規模高歌猛進,達到了7.35萬億,占私募總規模的61%左右,有力地支撐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五、產權市場體系
廣義的講,凡是交易企業及其他機構產權的市場都是產權交易市場。我國產權市場的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可流轉的權益類產品,另一類是實物及大宗商品。具體有:
1.經營性國有集體企業物權(行政事業 單位產權不允許轉讓,只可以改制)、知識產權;
2.行政事業單位物權、股 權、債權、知識產權的買賣和授權使用等;
3.金融類企業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
4.其他各類性質企業物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
5.政府特許經營權、采礦權等政府公共資源;
6.林業產權;
7.環境產權;
8.文化產權;
9.不良資產;
10.農村土地經營權等。
以上眾多產權交易品種的廣泛交易,構成了我國多層次多樣化的產權交易市場。
從規范的產權交易市場來看,從20世紀80年代興起,歷經幾次限制、關停和規范發展,目前全國各地由各級政府批准建立的產權交易所有220多家,其中包括政府背景的30個省級產權交易所。其他多為省以下各級政府建立的地方產權交易中心。最近幾年,各地又組建了一批專業交易市場,如知識產權交易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林權交易中心以及金融產權、環境產權、文化產權等各類產權交易市場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