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abs資金用途股票質押風險
㈠ 什麼是股票質押,股票質押風險點是什麼
首先你要了解什麼是股票質押。股票質押。就是公司股東把持有公司的股份抵押給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獲得資金,到期股東償還資金和利息,同時獲得原來持有的股票,就相當於個人需要資金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是一樣的道理,不同的只是換了抵押物而已.
然後個人也可以股票質押,假如你看好一個股票,可是沒資金,但手上有股票,可以質押給你所操作的證券公司,獲得一定的資金,等你有資金後在贖回質押的股票(但盈虧自負)他們是不負責的。
㈡ 股權質押融資是什麼,存在哪些風險
法律分析:股票質押融資是用股票等有價證券提供質押擔保獲得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它主要是以取得現金為目的,公司通過股票質押融資取得的資金通常用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股票質押融資不是一種標准化產品,在本質上更體現了一種民事合同關系,在具體的融資細節上由當事人雙方合意約定。正常情況下,無論股票是否處於限售期,均可作為質押標的。限售股質押,在限售期先於行權時間結束的,應當認定質押合同有效。股權質押融資存在以下風險:1、股權價值波動下的市場風險。股權設質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設質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裡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而股權價格波動的頻率和幅度都遠遠大於傳統用於擔保的實物資產。當企業面臨經營困難出現資不抵債時,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務。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後的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2、出質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風險。所謂股權質押的道德風險,是指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公司股東「二次圈錢」,甚至出現掏空公司的現象。由於股權的價值依賴於公司的價值,股權價值的保值需要質權人對公司進行持續評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相對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時作為第三方股權公司不是合同主體,質權人難以對其生產經營、資產處置和財務狀況進行持續跟蹤了解和控制,容易導致企業通過關聯交易,掏空股權公司資產,懸空銀行債權。3、法律制度不完善導致的法律風險。現行的股權質押制度因存在諸多缺陷而給質權人帶來如下風險:一是優先受償權的特殊性隱含的風險。股權質押制度規定的優先受償權與一般擔保物權的優先受償權不同,具有特殊性。當出質公司破產時,股權質權人對出質股權不享有對擔保物的別除權,因為公司破產時其股權的價值接近於零,股權中所包含的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公司事務的參與權已無價值,實現質權幾無可能。二是涉外股權瑕疵設質的風險。我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實行的是注冊資本授權制,即股權的取得並不是以已經實際繳付的出資為前提,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可能以其未繳付出資部分的股權設定質權,給質權人帶來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㈢ 股票質押都有哪些風險
股票 質押 的風險有違約處置的風險,提前購回的風險,履約保證不足的風險,市場風險等,以股票質押的,質權在辦理出質登記的時候設立,且股票質押後不得轉讓,除非經過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 債務 或者提存。 《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 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 匯票 、 本票 、 支票 ;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 提單 ;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 注冊商標 專用權、 專利權 、 著作權 等 知識產權 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㈣ 股票質押業務存在的最主要的風險是什麼
法律分析:1、市場風險
待購回期間,若質押標的證券市值下跌,客戶將面臨按約定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或採取其他約定方式提高履約保障比例的風險。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處於質押狀態,客戶無法賣出或另作他用,客戶可能承擔因證券價格波動而產生的風險。
2、利率波動風險
客戶在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期間,若因提前購回、延期購回,或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導致期限利率變動,可能會給投資者帶來額外的利息支出。
3、履約保障不足風險
客戶在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期間,因標的證券價格下跌等原因導致交易的履約保障不足時,客戶需提前購回或補充質押客戶無法提前購回或補充質押,則面臨標的證券被違約處置的風險因處置結果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客戶造成損失。
4、提前購回風險
若質押標的證券在待購回期間發生被暫停或終止上市、跨市場吸收合並、要約收購、權證發行、公司縮股或公司分立等事件時,投資者面臨被動提前購回的風險。
5、違約處置風險
客戶在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期間,發生業務協議所列示的違約情形時,則將面臨標的證券被違約處置的風險,因處置結果的不確定,可能會給客戶造成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造成出質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三十二條 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質權人的行為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請求提前清償債務並返還質押財產。
㈤ 股票質押業務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作為剛剛進入證券市場的小菜鳥,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後的上市公司公告稱要解除質押。那麼究竟什麼是質押呢?質押要如何分類?又會帶來怎麼樣影響呢?今天就讓我這個鏖戰市場多年的老股民給大家答疑解惑,這一篇就足夠大家看了!開始之前,先點擊下方鏈接獲取一份機構精選牛股:【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股票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票質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東把他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找銀行申請貸款再或者是給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跟股票質押對應的有一個概念叫股票質押式回購,簡單地來理解的話也就是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且也會約定了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對於股票質押而言,有一定的限制,就如,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高於了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就是不行的。另外來說,股票作為質押物品已經抵押給了其他的單位,因此質押的股票是不能操作交易的。無論是警戒線,還是平倉線,都是質押懸在頭頂的兩把利劍。總而言之,警戒線為160%,平倉線為140%。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那麼質押機構會放出低價賣出質押的股票,不能輕視這些影響。大家還有要注意的是股票質押是有時間以及比例限制的,股票質押貸款的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不過最久期限是不能超過一年時間,質押率絕對不可以超過60%。
而股權質押,實質上是作為一種擔保方式,即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會依法給債權人出質股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就該有權利優先享受股權。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在出質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物權的行為稱之為股份質押。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者也可以把這份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平時,也可以多看看股市播報,了解股市的最新情況,了解股市的最新資訊,增加自己的知識儲備,以此來避免虧損的風險。投資者朋友想要了解質押情況的話,推薦【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為什麼會有股票質押?股票質押是好事還是壞事?
股票質押實質上就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種融資手段。通常在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的時候,公司經營差的情況下,那麼,一些占股比例大的大股東就偏向於這種融資方式。不過也要注意,股票質押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假如說這個股票價格下跌的話它觸及到質押平倉線,並且在這個時候,大股東沒有補倉或回購,{還不上,股票質押-22}可能會導致股價下跌,甚至會崩盤。所以,作為出類拔萃的投資者,對於公司的質押行為可能帶來的不良影響和風險要非常小心。
1、股權質押公告會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在短期內產生負面的影響,因為股權質押意味著公司現金流不夠周轉的一種情況,導致市場的預期會有所減少。
2、從長期來看,上市公司股東對質股票押,對股價的作用更傾向於積極方面。
1)合規風險 :是否做了應該做的適當性管理,風險提示,協議是否合規,協議是否沒有漏洞等。如果出現合規風險,可能會被客戶訴訟,被證監會調查等。
2.)市場風險:也就是當質押的股票下跌後,合約的履約保障比例跌破了平倉線,這個時候是否平倉。是否要等客戶補充質押。 如果平倉的話,股票在沒有流動性(如跌停),可能就會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券商就會出現壞賬。如果是限售股,則可能面臨無法平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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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怎麼辦理股票質押?
根據物權法規定,簽訂了質押合同才可以進行股權質押。還要去工商局注冊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提供辦理的相關材料依據就可以了。大家瀏覽到這兒,大家都了解了股票質押的相關內容了嗎?希望大家都從中有了收獲,希望投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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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什麼是股票質押 股票質押有哪些風險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權是股份的權利質押,一般為股權收益權買賣合同質押,雖然質押了,但是投票權你還有,你還是公司的股東哦,除非到期還不上。當然也可以全部質押,就是股份質押。 對於風險問題,如果因大股 東無力償還貸款資金,銀行會因按每股凈資產值拍賣上市公司股權,遭至一部分 貸款損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權拍賣也會造成上市公司的內部震盪(如公司 控股權變動等)。
㈦ 股票質押的風險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既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押,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股票質押的風險都有:( 1)市場風險。(2)利率波動風險。(3)履約保障不足風險。(4)提前購回風險。( 5)違約處置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㈧ 股票質押都有哪些風險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是權利質押,既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押,也包括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權質押。股票質押的風險都有:(1)市場風險。(2)利率波動風險。(3)履約保障不足風險。(4)提前購回風險。(5)違約處置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七條 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