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查佔用資金股票
A. 什麼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什麼行為可以算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這是常識啊,就是大股東在沒有向其它股東交代的情況下拿了原本屬於公司的錢,有時也會有大股東以公司作擔保來為他自己貨款,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B. 公司發行股票,公司占股票的百分之多少股民佔百分之多少還是股票只是融資的方法,公司不佔有任何股票
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考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壞處也有: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C. 由於大股東佔用公司資金,上市公司帶帽,年報虧損後會帶星嗎
第一年的話不用戴,連續第二年虧損就要戴了,年報公布前,還要看大股東有沒有什麼重大資產重組,財政補助,變賣資產之類的舉措,不過,虧損股賭重組就是一種賭博,也許壓對,也許壓錯。不適合一般散戶。
D. 請教合辦公司,技術、管理占股與資金占股的處理方法。
這個不是你怎麼說就怎麼辦的,公司注冊資本分貨幣出資和非貨幣出資,非貨幣又分實物和非實物出資,你這屬於非實物出資中的知識產權入股,首先要評估,你的知識產權值多少錢,然後才能折算成貨幣價值,以非貨幣方式入公司資本
30佔15%,50佔25%,這有兩種意思,一個是公司注冊資本達到200W。意思是你的知識產權要有120W的價值才行,比例在政策上是允許的,就是出無形資產評估的時候會相當相當麻煩。
另一個意思是公司注冊80萬,不管你們誰出錢,最後可以私下協商,按多少劃分股權比例,工商只看你提供的資料,銀行驗資的時候按你需要的比例填就行了,鍋里的回家自己炒
E. 請問一個公司的凈利潤 流動資金 以及股票占股份的百分之幾在哪看
年報
可以去巨潮資訊網
或者
www.szse.cn
www.sse.com.cn
F. 請問如何查詢單只股票所佔用資金
.....買入股票數量*成交估價
G. 請分析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這一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和人為原因。
我個人覺得用會計知識回答過於簡單化,也回答不清楚。
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由制度決定的。由於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存在,導致上市公司的股價無法反映上市公司的價值,上市公司也失去了把企業股價做上去的一個重要動力,從而導致許多優秀企業刻意把利潤做低以逃避分紅,甚至是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因為上市公司做的再好,其法人股無法流通,其價值根本無法體現,嚴重削弱了大股東做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動力。
股改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一問題,法人股全流通後,上市公司的價值得到了充分體現,由於股市對於企業價值有相當大的溢價性,大股東通過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獲得的利益遠遠遜於它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得到的利益,這一曾經的普遍現象得到了極大的遏制。
說白了就是一句話,任何不合理甚至違法的現象簡單的打擊是很難收到效果的,必須要從制度上得到根本解決。
H. 股東佔用企業資金,有何稅收風險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關於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既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股東佔用企業資金,稅收風險之一為:個人所得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