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變
Ⅰ 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演變過程
法律分析: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實踐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Ⅱ 中國的新股 IPO 定價機制經歷了哪些變化和發展
一、我 國股 票 發行 定價 制 度 的演化
我 國曾經採用 了多種股票發行定價制 度 , 但從 總體 上可以劃分為 以下四個大的階段 :
第一 階段 : 行政化定價 階段 ( 1 9 9 1 -1 9 9 9 年)
9 0 年代初期 , 我 國股票市 場規 模 有 限 , 股 票 採用 自辦 發 行或 在某 地 發行 , 大部 分 採用 固定市 盈 率 的行政 式 定 價方式 。1 9 9 4 年 曾實行過發行人 和主承銷商根據市盈率協 商確定底價 , 投資者競價 申購 的發行定價改革 , 即只設底價 不設價格 上限 的上網競價發行 , 但 由於股票 的供給與需求不平衡 , 導致發行 價格偏高 , 經過哈歲寶 、 青海 三普 、 廈華 電子 、 瓊 金盤四家試點後停止實施。1 9 9 6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 證券法》 實施期 間, 股票發行採用 的是 市盈率相對 固定 的行政 定價制度 , 新股 發行 價格根據發行人平均每股收益和發行市盈率的乘 積來確定 , 並且規定 的發行市盈率不得超過 1 5 倍 , 但 是平均每股收益 的計算依據並不相同, 1 9 9 6 年 1 2 月 以前是盈利預測的每股 收益 , 由於該方式 隨意性大 , 因此在 1 9 9 7 年 1 月至 1 9 9 8 年 3 月更改為新股發行定價 以過去三年已實現每股收益的算術平均值為依據 , 不過這項 比較合理的定價政策由於受到發行人 的反對 , 在 1 9 9 8 年 3 月被
放棄 , 重新規定新股發行價格以預測 的發行 當年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為定價依據 。因此從 1 9 9 2 年至 1 9 9 9 年 7 月這段時間的新股發行 的市盈率雖然平均在 1 3 —1 5 倍之 間, 但是 由於每股收益的計算依據不 同, 發行 價格仍然存在顯著差別。
第二 階段 : 市場化定價試行階段( 1 9 9 9 . 8 —2 00 1 . 1 1 )
由於在第一階段中對發行定價的市盈率限制 , 理論界 和管理部 門普遍 認為對發行 定價制度 的管制人 為地扭 曲的定 價機制 , 導致了新 股發行價格過低 以及 I P O抑價程度過大。因此 , 建議 採用市場 化定價方 式的呼聲非 常高 , 其 邏輯是對發行 價格進行松綁之後 , 可 以使一級市場發行價格 向二級市場靠攏 , 從 而降低一二級 市場 的價 差 , 並且 可 以擠 出在 一級市場 長期囤積的打新股 資金 。在此背景下 , 從 1 9 9 9 年中期開始 , 監管部 門相繼進行 了一系列 旨在推動股票 發行市場化 的改革 。1 9 9 9 年 7月 1 日實施 的《 證 券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 , 「 股票發行採取溢 價發行 的, 其發行價 格 由發行人與 承銷 的證 券公 司協商確 定 , 報 國
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 」 股 票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 由此拉開 了序 幕。與此相對應 , 1 9 9 9 年 7月 2 8日 證 監會文件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 的通知》 則進一步指出發行公司和 主承銷 商可制定一個發行 價格區間 , 也可 以通過召開配售對象 問答會等推介 方式來 了解配售對象的認購意願 , 確定最終發行價格 , 從而在定價方 式上給 了發行人 和承銷商一定 的 自由空間 , 但是最終發行價格須確定 在經證監會核 準的價格 區間 內, 發行價格確定 在價格 區間之外 的, 須報證監會重新核准。由於在此階段發行定 價基礎是 由市場主體協商定價 , 因此 , 可 以把該階段稱 之為市場化定價制度試行階段。
第三階段 : 重新限制市盈率定價 階段 ( 2 0 0 1 · 1 1 —2 00 4 . 1 2 )
2 0 0 1 年在新 股發行上有兩個明顯的特徵 , 一方面是按 市場化定 價的新股 價格不斷推 高 , 另一 方面是伴 隨著 2 0 0 1 年下 半年國有股減持等因素引發 了股市大幅下挫的同時 , 幾乎所有按市場定價發行 的新股 均呈現出大幅下挫 的走 勢 , 甚 至不 少股票上市首 日 或幾 日即跌破發行價 , 使投 資者承擔 了高價發 行的巨大風 險。同時 , 管 理層也注意 到市場化 定價 的種 種弊端 , 於是自2 0 0 1 年 1 1 月開始 , 在首發新股 中重新採用控制市盈率 的做法 。與原有傳統 的市盈率 定價方式相 比, 新方法在兩個 方面做出了調整 : 一是發行價格區間的上下 幅度約為 1 0 %; 二是發行市盈 率不超過 2 0 倍 。券 商和發行 人只能在嚴 格的市盈 率區間內通過 累積投標詢價決定股票 的發行價格 。 從 發行市場 的實際運作情況看 , 首次公開發行的市盈率基本保持在 1 8 倍左右 。
第 四階段 : 重新市場化階段( 2 0 0 5 . 1 一 )
2 0 0 4 年 8 月 3 0日中國證監會 發布《 關於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試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 的通知 ( 徵求 意見稿 ) 》 ( 以下簡稱《 徵求意見稿》 ) , 公開 向市場徵求意見 , 並停止了新 股發行 , 為股票發行詢價制度 的正式實施進行充分准備 。2 0 0 4年 1 2 月 7 E t 證監會發布《 關 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 行詢 價制度若干 問題的通知》 ( 以下簡稱 《 通知》 ) , 規定 自2 0 0 5 年 1 月 1日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詢價制 的實質就是累計 投標 詢價制度 , 市場化方式 確定價格 , 政府不對價格進行 管制 。證監會重新啟動 I P O定價制度 的市場化改革是基於對股票市場成熟狀況的判斷 : 證券投資基 金等機構投資 者實力顯著增加 , 機構投資者 的定價分析 能力和參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的意願不斷增強 , 在市 場中的地位 和作用 日 益 突出。在首次公 開發行股 票中引入 向機構投資者詢價機制的條件基本 成熟 。 ① 並且認為 , I P O詢價制度有助於股票 價值 的發現 , 使股票價格 能夠准確 反映企業 的價值和市場 的實際需求 , 維護廣大公眾投資者利益 , 有利於證監會市場監管職能的發揮。因此 , 2 0 0 5 年 1 月 1 4日中國證監會宣布恢復新股發行 , 華 電國際成為 了第一隻採取詢價制度發行 的股票 。
Ⅲ 我國的股票發行制度的歷史變遷過程
過程:
按面值發售—行政定價—逐步向市場化過渡。
按面值發售階段
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股份制企業和證券市場開始興起到1992年是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萌芽階段。在這一階段,由於人們對股票和證券市場比較陌生,認購的積極性不高,所以股票發行的著眼點並不在於股票價值的確定,而是著重於將股票發行出去。
因此,基本沒有進行股票的定價,許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發售,價格很低,並依託於行政攤派進行。這種方式使得發行抑價嚴重,但也激發了一些具有投資意識的初始投資者進行股票投資,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建立。
行政定價階段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開始成立。自此,我國證券市場步入初步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先後試行過抽簽、全額預繳款、上網定價和上網競價(僅4隻股票試用)4種發行方式。
較之於其它大多數國家,我國的定價方式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是由中國證監會根據新股發行價=每股凈收益×市盈率這一固定公式進行統一定價,而且,發行市盈率和所採用的收益也是由證監會制定的。
在這種定價方式下,發行公司和承銷商無法根據市場的情況來確定發行價格,這使得發行公司的資產遭受損失。
逐步向市場化過渡階段
1998年12月31日,《證券法》正式出台。自《證券法》公布以後,我國新股發行市場化定價改革的步伐加快,相繼出現了由承銷商和發行公司協商確定上市價格上網定價、向二級市場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價方式。自此,證券市場的發展邁入向市場化過渡的新階段。
(3)結合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變擴展閱讀:
《證券法》和之後一系列文件的公布使得我國股票市場市場化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從實行市場化改革幾年來的情況看,我國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給各市場主體帶來的收益如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發行籌資額有所擴大並開始體現公司差別,股東結構也有所改進
發行市盈率的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的發行籌資額擴大。此外,發行市盈率也開始體現不同的公司和上市期間市場情況的差異。在行政定價期間,新股發行市盈率的標准差為2.31,而1999-2000年新股發行市盈率的標志差擴大到了10.32。
另外,在市場化定價時期採用的法人配售方式,一方面引進了戰略投資者和法人投資者,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東結構的穩定性大大增強,並有助於改善投資者結構和投資者行為。
另一方面,由此形成的法人詢價機制也促進機構投資者進行股票價值研究,從而促進市場價格的形成,這也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融資。
Ⅳ 中國股票的發展歷史是怎樣的的
中國股票的發展歷史是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不完善到完善的一個發展歷程。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拓展資料:
1.股票分紅10派3元是什麼意思
股票分紅10派3元是指分紅時,每10股派發3元的現金分紅,比如投資者持有股票1000股,該股票分紅10派3,那麼在分紅之後,投資者將獲得300元的現金,要注意的是股票分紅不會對投資者產生實際收益,股票分紅後股價會下跌,相應的持有數量會增加,投資者的總資產不會變化。
2.股票分紅怎麼到賬
股票的分紅都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自動到賬的。一般情況下是在除權除息日之後就會分紅到賬期。而除權除息日一般就是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也就意味著股票分紅的到賬時間一般是在除權除息日後三四天,有的則是除權除息日當天就會到賬。
3.股票分紅派息是利好還是利空
股票分紅派息是利好還是利空,需要根據市場行情以及個股業績等其它因素進行綜合考慮。比如,在牛市中,股票在分紅派息之後,受到市場普漲的影響,進行填權操作,則是一種利好;在熊市中,股票在分紅派息之後,受到市場的普跌的影響,可能會出現貼權現象,則是一種利空。
4.股份跟股票的區別
①本質不同:股票代表的是所有者權益,而股票代表的是公司資本的份額;
②權利義務不同:股票有分紅權,基本上沒有選舉、被選舉和管理公司事務的權利義務,而股東有選舉、被選舉和管理公司事務的權利義務;
5.中簽新股後幾天開始交易上市
新股中簽後一般會在14天左右上市交易(各股票不同,具體以股票為准),新股上市前公司會提前發出公告,投資者關註上市公司公告即可,滬深兩市新股首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首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10%。
Ⅳ 股票的起源的發展過程是怎樣的啊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似400年的歷史。
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隨著人類社會進入了社會化大生產的時期,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 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
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 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 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所以,股份公司,股票融資和股票市場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推動著股份公司,股票融資和 股票市場的共同發展。
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在17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由此而產生的資本短缺,資本 不足便成為制約著資本主義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為了籌集更多的資本,於是,出現了以股份公司形態,由股東共同出資經 營的企業組織,進而又將籌集資本的范圍擴展至社會,產生了以股票這種表示投資者投資入股,並按出資額的大小享受一定的權益和承 擔一定的責任的有價憑證,並向社會公開發行,以吸收和集中分散在社會上的資金。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即 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 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
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據文獻記載,早在1611年就曾有一些商人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進行荷蘭東 印度公司的股票買賣交易,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即股票交所。
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最基本的企業組織 形式;股票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而股票的發行和市場交易亦已成為資本 主義國家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經營內容,成為證券市場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5)結合中國股票發行制度的演變擴展閱讀:
一、最早出現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400年的歷史,它伴隨著股份公司的出現而出現。隨著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種方式來讓公司獲得大量的資本金。
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
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
二、中國股票
1916年,孫中山與滬商虞洽卿共同建議組織上海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擬具章程和說明書,呈請農商部核准。1920年2月1日,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在總商會開創立會.2月6日交易所召開理事會,選舉虞洽卿為理事長。
農商部終於在1920年6月批准在上海設立證券物品交易所,運作模式引用日本所,還聘請了日本顧問。1920年7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採用股份公司形式,交易標的分為有價證券、棉花等7類。這就是近代中國最早的股票。
中國股票發行經歷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中間還隔有汪偽政府),新中國人民政府。使用購買股票的幣種有銀兩、銀元、法幣、中儲券、關金券、金元券、人民幣。
如今,收藏界把這百餘年發行的股票進行分組:分為清代、民國、解放區、新中國、新時期、上市公司股票再加股票認購證。
Ⅵ 新股發行體制的經歷階段
20多年來,新股發行體制共出現過9次重大變革,先後經歷過審批制和核准制等階段。
1990年-2000年:行政審批制
這一階段我國股票發行採取的是行政審批制,這期間大量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資。
大事記:
1992年之前,實行內部認購和新股認購證。
1993年,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
1996年,全額預繳款按比例配售
1999年,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
2001年3月至2004年:核准制
公司上市由券商進行輔導,由證監會發審委審核。不少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攻關達到了上市的目的
大事記:
2001年實行上網競價方式
2002年按市值配售新股
2005年1月1日至今:詢價制
這個階段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詢價應採用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
2009年6月和2010年10月, 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對詢價制度做了進一步改革, 進一步強化了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約束機制。
大事記:
2006年:IPO詢價制+網上定價方式
2009年至今完善詢價和申購的保健約束機制,淡化行政指導,優化網上發行機制
2012年,證監會正研究存量發行、增加網下認購比例等措施抑制「新股制」
Ⅶ 中國股票發展史
中國股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股市。1989年開始作為試點,本著試得好就上、試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運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國股市試點要停、股市要關門這類消息。後受「3.27國債期貨事件」影響,中國期貨市場於1995年進行全面的整頓清理,中國股市成為扶持的對象,這樣股市才由此迎來了真正的利好,轉而進入了大發展的時期。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是國有股、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因此各股票只有流通股在市場中按照股價進行交易,然而指數卻是依照總股本加權計算,從而形成操盤上的「以少控多」的特點。
中國證券市場是在「摸著石頭過河」中起步的,經過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和有序化的發展軌道,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① 發行制度由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
我國早期的股票發行制度為行政審批制。2000年3月,中國證監會開始正式實施股票發行核准程序。證券發行制度由此從審批制過渡到核准制。由審批制轉向核准制是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場深刻變革,它大大加強了證券公司及各類中介機構的責任,為提高證券市場的透明度、維護「三公」原則、規范股票發行和上市行為、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提供了一個較為合理的制度前提。
② 股票發行方式不斷改進
證券市場發展初期,股票發行採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業內部發行。後來採用發行認購證的方式發行股票,但由於供求的嚴重失衡,引發了中國證券發展史上「8.10」風波。從1993年起採用無限量發售認購申請表的方式向全國公開發行,這雖然有利於保證公平性,但成本偏高。後來又推出了與儲蓄存單掛鉤的發行方式,但隨即被上網定價發行方式所取代,後者具有操作簡便、時間短、成本低的優點。為了確保股票發行審核過程中的公正性和質量,中國證監會還成立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對股票發行進行復審。
1999年進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當年7月1日《證券法》實施後,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制定了《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新股發行定價報告指引》、《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股票發行上市輔導工作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文件,實行了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法人投資者配售相結合的發行方式。確立了股票發行核准制的框架,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制度趨於明朗。
2000年2月13日,證監會頒布了《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新股發行中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2001年,證監會先後頒布了《中國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新股發行審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新股發行上網競價方式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擬發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組指導意見》等,對企業發行新股的過程與環節作出明確規定。在總結以往股票發行方式經驗教訓的基礎上,2001年形成了「上網定價發行」,「網下詢價、網上定價發行」和「網上、網下詢價發行」三種主要的發行方式。
2006年9月19日實施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再次對證券發行的詢價、發售、承銷等方面進行了新的規定,如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企業可以不經過累計投標詢價而只需通過初步詢價就可定價發行;在證券發行方面也引入了「綠鞋」機制,即超額配售選擇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發行方案中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③ 市場參與者的行為逐步規范
經過15年的發展,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的行為規范體系已經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頒布了禁止內幕交易和證券欺詐行為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同時還通過一系列法規條例對上市公司的紅利分配作出了規定, 等等。同時,上海、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從網上發行技術手段、上市審批制度、交易清算制度、席位和賬戶管理、行情發布和通訊方式等方面對市場進行管理。所有這些,有力地促進了證券市場參與主體行為的規范。
拓展資料
發行規模目前,我國發行上市的證券品種已涵蓋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憑證、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上市開放式基金、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國債、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權證(認購權證、認沽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專項資產收益計劃、收費資產支持受益憑證)等。資本市場為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換代、促進生產力的迅速提高開辟了更為多樣的直接融資渠道。
中國證券市場---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