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資金是現金同等嗎
A. 向投資者分配現金股利和向投資者分配股票股利這兩者是相同的嗎
答:這兩者是不同的,兩者的區別主要有:發放股利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放現金股利,一種是發放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的形式發放股利,而股票股利是指公司採用增發股票的方式發放股利,它不減少企業的資金而是增加了股票股數,減少了單位股票應該享有的收益金額,既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也不影響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對於股東來講,增加了股票的數量,卻沒有增加持股的份額。當然,如果公司既有普通股票,又有優先股票,那麼在只給普通股股東發放股票股利的情況下,就會導致股本結構變化。所以發放股票股利沒有造成資金流出企業,不是資金的退出,而發放現金股利是資金的退出。
B. 關於股票資金問題
資產是 你總共的. 股票市值+剩餘現金 (是你所有的財產)也就是可用+市值
可用是 你手裡面可以用來買股票的現金.
市值是 你所持有股票的總市值
盈虧是 你當前持有的股票 共計虧損多少,這個數據 統計不完全,只是統計當天還在手裡面的股票盈虧情況,之前的由於賣過了,就不計算在內.
余額是 指現金余額,是你早上所持有的現金數量,如果今天買股票了,余額實際已經發生變化,不過交易軟體要到到明天才更新
C. 為什麼我股票的資金余額跟總資產不一致
資金余額是當天可以轉到銀行的資金(在可用資金的范圍內),是前一天的可用資金+當天從銀行轉到股市的資金;
可用資金是當天可以買股票或轉到銀行(在資金余額的范圍內)的資金,是當天的資金余額加減賣出或買進股票的錢。
總資金是可用余額+股票的市值,與資金余額無關。
D. 股票帳戶分股票、理財、現金,現金如何使用
怎麼使用在於使用者自己了, 對於帳戶本身功能很簡單,股票,就是所買的股票,理材,就是一些理財產品,以基金為主,現金就是功以使用的資金,買賣股票是較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對於自己的資金要合理安排,創造收益,降低風險。
E.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一樣的嗎
一、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概念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是指以現金形式分派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見的方式。大多數投資者都喜歡現金分紅,因為是到手的利潤。企業發放現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資者的信心。現金股利側重於反映近期利益,對於看重近期利益的股東很有吸引力。
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減少公司的現金,又可使股東分享利潤,還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因而對長期投資者更為有利。股票股利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對看重公司的潛在發展能力,而不太計較即期分紅多少的股東更具有吸引力。
二、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適用的條件不同
現金股利適用於企業現金較充足,分配股利後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能達到一定的標準的,並且有有效廣泛的籌資渠道的,才能發放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條件,即企業不管是否實際收到現金,只要賬上能夠贏利,就可以採用股票股利。
三、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性質上的差異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是企業資財的流出,會減少企業的可用資產,是利潤的分配,是真正的股利。
股票股利是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人資本。只不過不能再用來分派股利,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不是真實意義上的股利。股票股利並無資財從企業流出,發給股東的僅僅是他在公司的股東權益份額和價值,股東在公司里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分不分股票股利都一樣,沒有變化。
如果用作股票股利的股票在證券市場上是熱門股,股價堅挺,新發行作股利的股票又不多,則可望股票市價並不因增發少量股票而有所下降,股票市價基本保持穩定,此時股東可將分得的股票股利在證券市場上拋售,換取現金利益。但這容易引起錯覺:認為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無異,確是實在股利。但這畢竟是假象,實際是在用擁有多一點股票來體現其在企業中的所有者權益份額情況,出售股票股利的股票就是出售股東在企業所擁有的權益。出售股票的所得,當然有可能一部分包括利潤,同時也包括二部分投人資本。
四、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股東財務影響不同
(一)、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公司的財務影響不同
l、發放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分享公司的盈利而無須分配現金,便公司留存了大量的現金,便於進行再投資,有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而發放現金股利將減少企業的實物資財,直接影響企業內部資產的結構,致使長期資產與流動資產的比重發生變化,有利於調節資產的結構。與此同時,股票股利將不影響所有權益的總額,資產、負債等均不發生變化;只有在公司同時存在普通股和優先股的時候,發行股票股利將影響股本結構當中兩種股本比例變化。現金股利將引起所有者總額的減少,但不會引起股本結構的變化。
2、發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每股價值,可以抑制股票價格上光過快。一般來說,當企業經營良好,股票價格上漲過快,反而會使投資者產生恐懼心情,害怕風險過大,不適宜大量交易,發放股票股利就可以降低每股價格,從而達到分散個別投資者風險的目的,但總體風險無法分散。與此同時,降低每股價格,可以吸收更多的投資者。
3、發放股票 股利往往會向社會傳遞公司將會繼續發展的信息,從而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穩定股票價格。但在某些情況下,發放股票股利也會被認為是公司資金周轉不靈的徵兆,從而降低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加劇股價的下跌。發放現金股利則會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向社會傳遞公司的運作非常好,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
4、發放股票股利的費用比發放現金股利的費用大,會增加公司的負擔。
(二)、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對股東的財務影響不同
一般而言,當公司運行正常,發放股票股利將增加股東的現金收入,這是因為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後其股價並不成比例下降,一般在發放少量股票股利(如2%-3%)後,大體不會引起股價的立即變化,可使股東得到股票價值相對上升的好處。發放現金股利將不可能得到比股利面值更大的現金收入。
另外,股票股利可使股東少交個人所得稅,因為按現行稅法規定,現金股利應計入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股票股利不計人應納個人所得稅所得。將股票股利拋售換成現金資產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僅僅繳股票交易過程的交易稅,稅率只有7.5%0,是個人所得稅率的3/20,從而給股東帶來節稅效應。
五、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法律上的效力不同
在宣布發放現金股利後,如果企業財務發生困難,陷入了無力償付到期債務的窘境,包括不能如期支付已宣告的股利在內,則股東有權先行與其他無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人共同按比例分配公司的資產,因為這時股東因其擁有向公司索取股利的權利,而同時又成為公司的債權人,有權分享公司的資產。但若董事會分派股利的宣告違反了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或與債權人簽訂的協定,則董事會的宣告就無法律效力,公司也就不存在向股東分派股利的義務,破產清算時,股東無權與債權人一起分享公司的資產。股票股利只增加股東的股本,因此其法律受償順序要後干現金股利。
六、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在會計處理上的差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亭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先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最終由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並按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分配,所以,兩種分配方案不但在時間上不一致,而且在內容上也存在差異,在會計核算上就應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
(1)在董事會確定利潤分配方案時,對現金股利進行賬務處理,而對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只在當期會計報表中披露。因為股票股利並不影響企業的資產、負債以及權益總額,也不改變負債權益比例,只是改變了權益結構。如採用與現金股利相同的處理方法,在董事會上提出利潤分配方案時作負債處理,勢必對公司的負債權益比例產生影響,從而有可能導致一些股東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一些誤解。
(2)在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與董事會提請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存在差異時,對現金股利必然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或上年數;股票股利在股東大會批准分配方案並實際發放,因為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時增加了資本,按我國現行規定,企業增加資本必須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變更注冊資本,一般情況下,應當是在股東大會正式批准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後,才正式申請變更注冊資本的注冊登記。
(3)即使兩者是在同一利潤分配方案中提出並批准,現金股利是作為實現凈利潤當年的利潤分配處理,在實現凈利潤當年分配表中反映;股票股利則是作為發放股票股利當年的利潤分配處理,在實際發放股票股利當年的利潤分配表中反映。
以上會計處理上的差異可列表說明如下:
股利、差異 董事會提出時 股東大會批准時 反映的利潤分配表
現金股利 進行賬務處理 調整相關會計報表項目的年初數 反映在實現凈利潤分配表中
股票股利 不進行賬務處理,只在當期會計報表中披露 進行賬務處理,不存在調整 反映在實際發放股票股利當年的利潤分配表中
F. 股票的總資產和總現金如何區別
總資產包括 股票價值和總現金
總現金是 你賬戶除已購買股票資金外剩餘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