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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合作股份

發布時間: 2022-11-25 16:07:30

股份合作協議書怎麼寫

一、股份合作協議書怎麼寫
1、股份合作協議書書寫如下:
(1)訂立股東協議的各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股東協議表達了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二、股份可以轉讓給子女嗎。
股份可以轉讓給子女。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可以轉讓股權的,如果股權是轉讓給其他股東以外的人,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給子女並不是屬於贈與,股權轉讓與股權贈與雖然都會讓股權所有權發生變化,但兩者是不同的法律性質,轉讓可能是有償的,而贈與是無償的。

⑵ 什麼是股票和股份

股票
stock
股份公司發給股東的入股憑證。它是股東擁有股份資本所有權的證書,也是股東藉以定期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轉讓和作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抵押品,但股票持有者一般不能退股。
種類 主要有:①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載股東姓名來劃分的。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必須經公司辦理過戶手續。無記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如果轉讓,通過交付而生效。②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是否記明每股金額來劃分的。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記載每股的金額。無票面值股票,只是記明股票和公司資本總額,或每股占公司資本總額的比例。③單一股票和復數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上表示的份數來劃分的。單一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一股。復數股票是指每張股票表示數股。④普通股票和特別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大小來劃分的。普通股票的股息隨公司利潤大小而增減。特別股票一般按規定利率優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東的表決權有所限制,特別股票又叫優先股票。⑤表決權股票和無表決權股票。這主要是根據股票持有者有無表決權來劃分的。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決權,而那些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別利益的優先股票持有者在表決權上常受到限制。無表決權的股東,不能參與公司決策。
性質 股票持有者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股息表現為股份公司利潤的一部分,它來源於工人所創造的價值的一部分。在資本主義社會,股息的實質就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餘價值的一部分。股票只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權利,是對未來收益的支取憑證,它本身不是實際資本,而只是間接地反映了實際資本運動的狀況,從而表現為一種虛擬資本。
股票價格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作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又叫股票行市,它不等於股票票面的金額。股票的票面額代表投資入股的貨幣資本數額,它是固定不變的;而股票價格則是變動的,它經常是大於或小於股票的票面金額。股票的買賣實際上是買賣獲得股息的權利,因此股票價格不是它所代表的實際資本價值的貨幣表現,而是一種資本化的收入。股票價格一般是由股息和利息率兩個因素決定的。例如,有一張票面額為100元的股票,每年能夠取得10元股息,即10%的股息,而當時的利息率只有5%,那麼,這張股票的價格就是10元÷5%=200元。計算公式是:

股息
股票價格=-------------
利息率

可見,股票價格與股息成正比例變化,而和利息率成反比例變化。如果某個股份公司的營業情況好,股息增多或是預期的股息將要增加,這個股份公司的股票價格就會上漲;反之,則會下跌。

股票至今已有將近似400年的歷史。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隨著人類社會進入了社會化大生產的時期,企業經營規模擴大與資本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於是產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態出現的,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股份公司的變化和發展產生了股票形態的融資活動;股票融資的發展產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場的形成和發展;而股票市場的發展最終又促進了股票融資活動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發展。所以,股份公司,股票融資和股票市場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推動著股份公司,股票融資和股票市場的共同發展。

(一)股票的產生
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在於17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由此而產生的資本短缺,資本不足便成為制約著資本主義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了籌集更多的資本,於是,出現了以股份公司形態,由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進而又將籌集資本的范圍擴展至社會,產生了以股票這種表示投資者投資入股,並按出資額的大小享受一定的權益和承擔一定的責任的有價憑證,並向社會公開發行,以吸收和集中分散在社會上的資金。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誕生於1602年,即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
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據文獻記載,早在1611年就曾有一些商人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進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票買賣交易,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即股票交所。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股票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而股票的發行和市場交易亦已成為資本主義國家證券師場的重要基本經營內容,成為證券市場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股票市場的影響作用
股份公司,股票和股票市場無疑對資本主義國家的企業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股份公司,股票和股票市場不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在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同樣可以利用股份公司的企業組織形式,股票籌資的方式和股票市場的調節機制,為發展社會主義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服務,它的積極做用是:
1,對國家經濟發展的作用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2,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1)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2)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無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3,對股票投資者的作用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其作用在於: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4.股票市場的不利影響
股票市場的活動對股份制企業,股票投資者以及國家經濟的發展亦有不利影響的一面。股票價格的形成機制是頗為復雜的,多種因素的綜合利用和個別因素的特動作用都會影響到股票價格的劇烈波動。股票價格既受政治,經濟,市場因素的影響,亦受技術和投資者行為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經常處在頻繁的變動之中。股票價格頻繁的變動擴大了股票市場的投機性活動,使股票市場的風險性增大。
股票市場的風險性是客觀存在的,這種風險性既能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亦可能給股份制企業以及國家的經濟建設產生一定的副作用。這是必須正視的問題。

什麼是股票?股票有什麼特徵?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只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已有近400年的歷史。作為人類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適用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國家可通過控制多數股權的方式,用同樣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資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絕大部分是國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l)不可償還性。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人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人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以美國可口可樂公司股票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資1000美元買人該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場價格賣出,賺取10倍多的利潤。在通貨膨脹時,股票價格會隨著公司原有資產重置價格上升而上漲,從而避免了資產貶值。股票通常被視為在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

(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人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例如,稱雄於世界計算機產業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當其業績不凡時,每股價格曾高達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戰,出現經營失策而招致虧損時,股價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時機地在高價位買進該股,就會導致嚴重損失。

如何炒股,如何買賣股票

當你辦妥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後,推開證券營業部的大門,看到顯示屏幕上不斷閃動的股票牌價,或許你還不知道究竟應該怎樣買賣股票。那麼,就讓我為你作進一步的介紹。 事實上,作為一個股民,你是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的,而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買賣股票,而所謂證交所的會員就是通常的證券經營機構,即券商。你可以向券商下達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指令,這被稱為委託。委託時必須憑交易密碼或證券帳戶。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證券交易中的合法委託是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這是指股民向證券商下達的委託指令必須指明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名稱(或代碼)、數量、價格。並且這一委託只在下達委託的當日有效。委託的內容包括你要買賣股票的簡稱(代碼),數量及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價格。股票的簡稱通常為四至三個漢字,股票的代碼上海為六位數深圳為四位數,委託買賣時股票的代碼和簡稱一定要一致。同時,買賣股票的數量也有一定的規定:即委託買人股票的數量必須是100的整倍數,但委託賣出股票的數量則可以不是100的整倍。

委託的方式有四種:櫃台遞單委託、電話自動委託、電腦自動委託和遠程終端委託。

1. 櫃台遞單委託就是你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帳戶卡,到你開設資金帳戶的證券營業部櫃台填寫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書,然後由櫃台的工作人員審核後執行。

2. 電腦自動委託就是你在證券營業部大廳里的電腦上親自輸入買進或賣出股票的代碼、數量和價格,由電腦來執行你的委託指令。

3. 電話自動委託就是用電話撥通你開設資金帳戶的證券營業部櫃台的電話自動委託系統,用電話上的數字和符號鍵輸入你想買進或賣出股票的代碼、數量和價格從而完成委託。

4. 遠程終端委託就是你通過與證券櫃台電腦系統連網的遠程終端或互聯網下達買進或賣出指令。

除了櫃台遞單委託方式是由櫃台的工作人員確認你的身份外,其餘3種委託方式則是通過你的交易密碼來確認你的身份,所以一定要好好保管你的交易密碼,以免泄露,給你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當確認你的身份後,便將委託傳送到交易所電腦交易的撮合主機。交易所的撮合主機對接收到的委託進行合法性的檢測,然後按競價規則,確定成交價,自動撮合成交,並立刻將結果傳送給證券商,這樣你就能知道你的委託是否已經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隊,等候與其後進來的委託成交。當天不能成交的委託自動失效,第二天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託。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日除外。

公司制企業的具體形式有多種,尤以股份制企業為典型。股份制可以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這兩種形式的根本區別在於: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上市,有限責任公司則不能發行股票上市。
什麼是股份制企業?股份制企業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以一定的形式共同出資、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組建、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企業。作為現代企業,它必須是法人企業。法人企業作為一個完全不依賴於它的投資者而獨立存在的主體,它佔有和支配企業全部財產的經營權和營運權,擁有企業產權,承擔企業的債務和債權,能獨立地同其他和個人發展各種經濟關系。它像自然人一樣,在法律上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它能以本企業的名義在銀行開戶借款,對外訂立合同等。它的全部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企業法人。企業的所有者--股東,已由原來意義上的企業主轉化為企業股份持有人,股東對企業財產的所有權僅限於他所持有的股票權,他不能要求退出企業,只能進行股權的轉讓。這樣就為企業的穩定經營提供了保障。

股份制企業是以發行股票方式吸收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它的基本特徵是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在所有權不變前提下,把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股份公司是一種通過發行和購買股票的方式集資經營的企業。股票持有人即為公司股東。股東可憑股票取得公司的利潤分配。股票是它的持有者向股份公司投資入股並有權取得股息收入的憑證。股票可以買賣,有股票市場。股東無權退股,只能將股票在股票市場上出賣。股東還有權參與企業的管理。定期召開的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討論決定企業重大經濟活動,並選舉董事會來負責企業的管理。

由上面兩個定義可以看出,股份制企業不一定是私營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也可以實行股份制。
而股份制企業也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說的是股票在交易所(市場)上流通交換的公司,很多股份制公司的股票沒有在交易所上市流通。

⑶ 股票與股份是什麼關系

股票與股份的關系如下:

股票是記錄股分的憑證。股份是指投資者在所投資的標的公司中所佔的份額,也表明投資者在公司收益分紅的份額。股票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

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

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3)股票合作股份擴展閱讀: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餘財產的索取權。普通股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一種基本形式。現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進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3)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4)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⑷ 經常有人打電話給我介紹股票合作,是怎麼回事

不要相信,都是騙子。要買賣股票,還是要通過正規渠道。x0dx0a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的。x0dx0a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x0dx0a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⑸ 合作股是什麼意思



現實生活中,朋友、同事合夥成立公司的情況非常常見,筆者作為從事公司法專業的律師經常接到類似的咨詢及辦理此類業務,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辦案的心得和經驗。我們從公司的生命周期來看股東合作需要注意的要點。

一、公司注冊資本的問題

自2013年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改革以來,設立公司不用一次性繳足注冊資本,股東只需認繳出資,並在認繳期限內繳足即可。認繳期限也可以自行約定,如20年內。一些公司在沒有實繳能力,但又希望通過注冊資本顯示經濟實力的情況下,將注冊資本定的很高,甚至有認繳十億的貿易公司出現。

認繳注冊資本過高的風險在於,法律雖然規定股東可以先認繳注冊資本,並在一定期限內繳足,但是向公司繳納出資畢竟是一項義務。如經營不善准備解散或者對外負債申請破產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股東未繳納的出資,即使未到繳納期限,也將加速到期。這種情況下,股東將失去認繳出資的期限利益,股東未繳納的出資應當立即繳納作為破產財產向公司的債權人清償。

此外,公司設立時認繳的注冊資本過高,後期想減資也比較負責。公司的減資需要公告並通知全體債權人,如果公司在減資程序種稍有不慎,股東可能對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參考法條:《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一條的規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典型案例:上海香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昊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徐青松、毛曉露、接長建、林東雪股權轉讓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2014)普民二(商)初字第5182號

二、股東出資問題

股東的出資問題常見的有如下問題:出資方式(貨幣出資/非貨幣出資)、出資不足、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公司董事高管協助抽逃出資承擔相應責任等。

我們先來看出資的方式。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貨幣出資也可以用能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股東用貨幣財產出資的,應該直接將貨幣出資轉到公司賬戶,由公司財務計入所有者權益。有一部分股東直接將出資轉給公司的大股東,有可能會產生侵佔或者挪用公司資產的風險。

股東出資後又轉出,可能會涉及抽逃出資的問題。常見的抽逃出資方式,包括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虛構債權債務關系轉出、通過關聯交易 轉出等等。股東抽逃出資的,股東、公司的高管、直接負責人都可能承擔責任。對此,《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4條有明確的法條依據:「股東抽逃出資,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股東是以非貨幣財產出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應當評估作價後將該財產交付給公司,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應當辦理過戶登記。法律依據是《公司法 司法解釋三》第8條~第11條。

三、財務規范

合作成立公司,財務規范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所謂財務規范,就是進出帳的規范。公司的每筆進賬、出賬要讓會計(沒有請專門會計的要讓記賬公司)記清楚,做好相應的會計憑證,不要一本糊塗賬。

最常見的問題就是,老闆和公司公賬、私賬不分。比如,公司需要買什麼東西,老闆(大股東)直接就自己掏錢付了,公司根本就沒有記賬。本律師遇到的一個典型的案例是,一個美容院的老闆,房租、裝修、設備儀器全是個人賬戶買的,沒有發票。後來因為股東代持引發一些糾紛,股東要求查賬,要求提供報表,因為公司沒有憑證無法做賬、公私賬不清,拿不出來報表和憑證,陷入被動局面。

開公司的人,除了要了解公司法的一些知識以外,會計法也必須了解。《會計法》規定,公司必須依法設置會計帳簿,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違反規定不設置會計賬簿或者私設會計賬簿的,財政部門可以對公司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並且,公司董事、高管因為沒有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導致股東無法查詢公司財務賬簿的,應對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案例參見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黃某與甲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二審【(2013)滬一中民四(商)終字第1007號】。

此外,提醒注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就是說,公司應該每年對財務報告進行一次審計。雖然現在工商局取消了年檢,改為自行進行年報登記,但是公司每年進行一個審計,我認為還是有一定的必要,至少能給不參與經營的股東一個交待,也是對參與經營的股東減輕責任的一個保障。

如果設私賬,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財政部門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個罰款幅度比會計法規定的罰款重。

四、股權轉讓的問題

公司的股權轉讓歷來糾紛很多。股權轉讓糾紛涉及的常見的問題包括,股權0元或者1元轉讓,股東的出資沒有出資完畢就轉讓的情形下責任承擔(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共有股權的轉讓、侵犯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效力,股權回購,離職退股的約定的效力等問題。

實踐中,一些公司出於避稅目的,常常簽訂兩份或多份股權轉讓價格不一樣的股權轉讓協議。遞交給工商局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中的價格是0元或者1元,實際的股權轉讓價格在另外的協議中約定。或者反過來,在工商局備案的協議中約定的是股權對應的出資額,但是雙方因為其他一些關系並不進行實際支付。此類陰陽合同,除涉及偷逃稅的風險以外,還是涉及合同效力認定的風險。一些法院會探尋交易雙方真實意思為出發點,結合磋商過程、協議締結時點的股權估值、實際履行情況等作綜合認定;但有的法院會以工商備案的合同為准,要求雙方按照實際價格支付。如筆者曾經接觸過的一個案例,雙方按照轉讓的20%股權對應的出資額1200萬元做為轉讓價格,但是轉讓方並未實際出資,受讓方主張不進行支付。但最終法院判決以工商備案的協議為准,最後判決受讓方支付1000餘萬的股權轉讓款。(案號:(2018)黔民終344號)

瑕疵出資的股權,即未完成出資義務情況下轉讓股權的,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的規定,仍對公司負由出資的義務,並且受讓人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共有股權的轉讓也是經常會起爭議的地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取得的股權,即便登記在一方名下,亦屬夫妻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轉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股權,極易產生未登記一方配偶對標的股權提出權利主張,由此引發訴訟。若股權轉讓發生於轉讓方離婚期間,此類風險尤為明顯。

法院原則上認定股權轉讓不因未經配偶同意而無效,即將未登記一方配偶就共有股權的權利限定於財產利益。但是,轉讓方未經配偶同意轉讓共有股權,仍然成為影響股權轉讓順利完成的潛在消極因素。

如離婚訴訟期間,夫妻一方低價或是零對價向他人轉讓共有股權,股權轉讓因構成惡意轉移財產而無效。故受讓方宜將標的股權共有狀況及轉讓方婚姻狀態納入考量,必要時,可事先征詢未登記配偶一方的意見並取得書面同意。

股權對外轉讓的情況下,如程序不當,會涉及侵犯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糾紛。《公司法》第7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並徵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所以,股東在股權轉讓前應向其他股東發送書面通知,征詢其他股東意見,否則有可能會被法院判定股權轉讓因損害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而無效。

股權回購和離職即退股方面,需要明確回購的主體、對價和程序,以及違約責任。離職退股的約定應該以股東協議或者公司章程的形式,上升為全體股東的意志,否則可能會被法院判定為無效。

五、股權的繼承和分割問題

《公司法》第75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有規定的除外。股東合作過程中,如果一股東突發死亡,其持有的股權如何處置?股東持有的股權從法律性質上說,一方面可能是夫妻的共有財產,另一方面,其個人部分又構成遺產。這種情況下,會涉及到股權的分割和繼承問題。如果公司章程中沒有做特別的約定,股東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合法繼承人可能會要求成為股東,引發股東爭議。建議股東合作之前,做好股權是否可以繼承的規定,如規定,股權不能繼承,股東死亡的,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X股東,由X股東支付股權轉讓款給繼承人。

六、公司經營不善清算的問題

有一份數據顯示,很多小微企業的生存周期不超過5年,5年左右就會出現經營不下去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公司要麼轉讓給別人要麼選擇解散公司然後注銷。公司解散還會伴有員工勞動關系的糾紛。

公司解散分為自行解散、法院強制解散兩種情況。公司不論採用哪種方式解散,都需要經過清算程序,才能注銷公司,公司注銷後公司法人主體才告消失。

公司清算的,應該及時成立清算組,對公司資產、債務等清點核算。如果前期的財務不規范,公司清算會面臨一些問題,給清算造成一些障礙。在清算過程中,清算組成員有一些法律義務需要嚴格遵守,比如通知、公告債權人等,如果沒有盡到這些責任,很可能會承擔連帶的責任。

股東在合作過程中,也應該在合作協議中約定關於公司經營不善時的清算程序,明確股東的責任。

拋磚引玉,未完待續。

⑹ 什麼是股票什麼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不是債權債務關系。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只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已有近400年的歷史。作為人類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適用於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國家可通過控制多數股權的方式,用同樣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資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絕大部分是國家控股公司。
股份制與合作制是兩種企業制度
在全世界的企業制度中,共有四種:股份制,即公司制;合作制;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其中,股份制和合作制都是負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都是自然人企業,負無限責任。我國的國有獨資企業放在公司制中,即國有獨資公司,當然只負有限責任。從立法來講,我國現在已經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還要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唯獨沒有合作制企業法或合作社法。這個法我們正在呼籲,有了它我國的企業制度立法才算配套、完善。再說,我國現實中的確存在著合作制企業或合作社,沒有立法,它就沒有法律依據,並且規范不了。 股份制與合作制都有入股集資,為什麼是兩種企業制度呢?因為二者遵循的原則不同。股份制遵循的是股權原則,誰購的股票多,誰的發言權就大,這樣才有控股不控股的問題;而合作制遵循的是一人一票原則,在企業內部,職工入股的份額一般差異不大,在決策問題時大家是平等的。

⑺ 股票合並股份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股票合並對股份沒有什麼影響,對股價有影響。股票合並一般出現在價格較低的個股中,通過合並可以把股價維持在一個比較合理的價位,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公司的市場形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並可以採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並,合並各方解散。

⑻ 合作協議和股份協議的區別

一、合作協議合夥協議區別是什麼?

合作協議合夥協議的區別是協議涉及的內容不同。

1、合作協議是協議雙方共同完成一個項目而臨時組成的一個合作體,只針對某一個或多個項目,在項目完成後就自然解散;

2、合夥協議是協議雙方共同投資而組成的一個實體,比如組成一個公司等,如果一方購買了另一方的股份或投資或其它的權益,該合夥協議也就沒有了。

二、合夥協議內容包括哪些?

通常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范圍

3、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7、入伙與退夥

8、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9、違約責任

10、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間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三、公司合夥人都有哪些權利?

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四、合夥人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③ 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合夥協議常見於成立合夥企業,而合作協議就很常見了,比如兩家公司合作開發房子,或者合作開發產品的。合作協議持續的時間不會特別的長,但如果是合夥協議的話,直至合夥企業解散之前,對合夥人都是有約束力的。

⑼ 股份合作協議書有什麼規定

股份合作協議書的生效條件有:
1、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2、轉讓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
3、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⑽ 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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