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集團股份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購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購

發布時間: 2022-11-14 23:12:25

1. 股份公司回購股票的規定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的方式有:1、將公司可流通的現金或者公積金用於回購股東的股份;2、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回購股東的股份。公司回購股份後應當在一定時間內轉讓或者注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股份公司回購股份

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資本結構的防禦方法。是目標公司或其董事、監事回購目標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購股份的條件,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條件有: 1、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回購的數量需要在10日內注銷)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必須由 上市公司 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回購數量不能超過總股份數的5%,回購的款項必須在稅後利潤中支付,回購的股份一年之內必須獎勵給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回購的股份要在6個月內轉讓或注銷) 主要方式有用現金,或是以債權換股權,或是以優先股換普通股的方式回購其流通在外的股票行為。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 公積金 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3.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1、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拓展資料:
一、公司回購股東的股權的情況有哪些
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二、股權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1、常狀況下應當由公司與異議股東之間進行自由協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異議股東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價格進行裁量。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一般情況下可以參照股權轉讓或者合並方案或協議中確定的轉讓或合並對價來確定相應的回購價格。

2、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而言,由於其股份可以自由流動,具有公開的市場價格,一般會以證券市場某個基準日前某段時間的股票均價為基準來協商確定。

3、《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證監發【2005】51號)第三十條規定,上市公司以要約方式回購股份的,要約價格不得低於回購報告書公告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

4. 公司法回購股份的規定

法律分析: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 第七十二條 第七十三條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5. 公司股份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不管是從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的角度,還是從一般投資者的角度來看,股票回購一般屬於利好。因為上市公司股票回購的話,可以防止有人惡意收購股票,具有振興股市的作用,並且可以維持或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和股票價格平衡股市。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例如,經歷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長時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現大量的現金盈餘。1976年末,現金盈餘為61億美元,1977年末為54億美元。由於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資機會,IBM公司在增加現金紅利的同時,於1977年和1978年共斥資14億美元回購本公司股票。
大規模借債用於回購股票或支付特殊紅利,可以迅速和顯著提高長期負債比例和財務杠桿,優化資本結構。重新資本化往往出現在競爭地位相當強、經營進入穩定增長階段,但長期負債比例過低的公司。由於這類公司具有可觀的未充分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儲備,按照資產預期能夠產生的現金流入的風險與資本結構匹配的融資決策准則,提高財務杠桿,可以優化公司資本結構,降低公司總體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從而為股東創造價值。同時,也有助於防止敵意並購襲擊。因為在有效的金融市場環境中,具有大量未使用的債務融資能力的公司,往往容易受到敵意並購者的青睞和襲擊。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6. 公司回購股票意味著什麼

股票回購目的一: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是由於公司管理層認為股價遠遠低於公司的內在價值,希望通過股份回購將公司價值被嚴重低估這一信息傳遞給市場,從而穩定股價,增強投資者信心。這是公司為什麼要回購股票關鍵目的。

股票回購目的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大大高於公司投入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現金流回購部分股份,從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凈資產收益率,減輕公司盈利指標的壓力。從這個意義上說,股份回購也是公司主動進行的一種投資理財行為。

股票回購目的三:作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公司實施管理層或者員工股票期權計劃,直接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權益,而通過回購股份再將該股份賦予員工則既滿足了員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響原有股東的權益。

7. 有限公司回購股份的情形

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回購股東股權,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
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在三種情況下股東不滿股東會決議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8. 公司法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 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 股票回購是指本公司利用現金購買自己公司股票的行為,一般是為了防止兼並收購或是振興、平衡股市。但股票回購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的,公司法有相關規定限制。那公司法回購股票情形規定有哪些呢?有四種情形,減少注冊資本、合並、股份獎勵、股東大會要求。 回購情形編輯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種情形下才能回購本公司的股份: 1.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回購方式編輯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 按照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場內公開收購是指 上市公司 把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的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當前市場價格回購。在國外較為成熟的股票市場上,這一種方式較為流行。據不完全統計,整個80年代,美國公司採用這一種方式回購的股票總金額為2300億美元左右,占整個回購金額的85%以上。雖然這一種方式的透明度比較高,但很難防止價格操縱和內幕交易,因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實施場內回購的時間、價格和數量等均有嚴格的監管規則。 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與某一類(如國家股)或某幾類(如法人股、B股)投資者直接見面,通過在店頭市場協商來回購股票的一種方式。協商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很顯然,這一種方式的缺陷就在於透明度比較低,有違於股市「三公」原則。 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舉債回購 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辦法來回購本公司股票。如果企業認為其股東權益所佔的比例過大,資本結構不合理,就可能對外舉債,並用舉債獲得的資金進行股票回購,以實現企業資本結構的合理化。有時候還是一種防禦其他公司的敵意兼並與收購的保護措施。 現金回購是指企業利用剩餘資金來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種情況可以實現分配企業的超額現金,起到替代現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購是指企業動用剩餘資金,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來回購本公司股票。 出售資產回購或利用債券和優先股交換 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 債務 股權置換。 出售資產回購股票是指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籌集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換回(回購)本公司股票。 債務股權置換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場價值的債券換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現金和票面價值35美元的債券交換其發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負債比例。 固定價格 要約 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我們可以看出,根據《公司法》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股票回購並不是隨意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只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回購股票。回購股票對於公司及股市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也不要過度利用。

9. 股票回購是什麼意思

股票回購也稱股份回購,是指公司運用自有資金,按一定的程序購回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為。

熱點內容
新招募的基金單位凈值怎麼算 發布:2024-11-24 10:58:43 瀏覽:46
漢王科技股票多少錢一股 發布:2024-11-24 10:57:37 瀏覽:923
光電科技股票002730 發布:2024-11-24 10:54:19 瀏覽:720
一年有多少股票交易周 發布:2024-11-24 10:50:00 瀏覽:333
退市股票信息在哪能看到 發布:2024-11-24 10:37:07 瀏覽:956
一般人們投資基金多少錢 發布:2024-11-24 10:35:46 瀏覽:185
一個括弧是什麼貨幣 發布:2024-11-24 10:34:17 瀏覽:169
5gETF股票會退市嗎 發布:2024-11-24 10:34:07 瀏覽:448
影響股票價格波動因素有 發布:2024-11-24 10:33:20 瀏覽:360
如何看板塊股權重量 發布:2024-11-24 10:11:06 瀏覽: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