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股份大股東拋售股票
❶ 股票問題:天邦股份 002124 是主力高度控盤等待拉升,還是隨時准備出貨 可持有 嗎
港澳資訊提供(僅供參考,風險自擔)
個股點評:天邦股份(002124)仍處於上升通道之中
公司今年三季度實現凈利4416萬元,已經超過去年全年凈利潤,業績非常好,目前該股仍處於上升通道之中,短中線可考慮參與。
【出處】證券時報
本人認為,應該出一下
❷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2)天邦股份大股東拋售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❸ 天邦股份解禁後質押對股市有沒有影響
解禁後質押可以說是一個小利好 起碼短時間內股東沒有套現風險 但是利好也十點有限 不會影響股價
❹ 大股東股份可以拋售不
理論上可以,實際上很難
首先大股東一般都是二年三年後才能上市流通,其二,大股東為了保證自己的實控身份也不會拋售的,除非不想做了,但是,上市公司門票太貴,一般都不捨得的
其三,就算拋售,以現在的證券法規定,每次拋售都是有規定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不是那麼容易的
必竟不是國外市場
❺ 大俠最近解禁天邦股票的增發價是多少
天邦股份增發價格(元/股)10.85
❻ 減持股票對股價的影響
減持股票對股價的影響:
1、稀釋了二級市場中的資金總量,大戶的減持會帶來大量的資金流出證券交易市場
2、減持說明未來該公司的盈利能力將大不如前,股價很可能一直無法有漲幅,會對股價有大的打壓;
3、盤活了市場的籌碼,提升了股票市場的資本流動性。因為減持是各個股東公司的財務問題而減持的,減持的資金使大盤上漲。
大股東或者公司高管大量賣出持股,投資者就要加以注意,畢竟是他們直接經營上市公司,如果他們也在大比例賣出持股,投資者就有理由擔心,是不是股價已經高估?或者公司的經營出現了一些問題?但如果只是少數高管賣出少量股票,投資者可以姑且理解為是他們自身的財務需求引發拋售股票,尚可以繼續持有股票。
投資者最應該警惕的是那些績差公司的大股東拋售股票,這些公司已經成為績差股,如果大股東不想辦法扭轉頹勢,未來將會大概率變為ST公司甚至是被暫停上市或者終止上市。如果此時大股東拋出減持股票的計劃,很顯然是對公司的未來感到束手無策,投資者有理由相信大股東已經沒有能力讓公司扭虧,這樣的減持屬於「絕望型」減持,投資者也要開始注意長期投資風險。
通常情況下,一個財務穩健、具備發展潛力的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是不會輕易減持股票的;而財務投資者則有所不同,他們可能因為對股市大勢的判斷,對自身投資品種的結構優化等諸多因素而減持股票,所以投資者要區別對待。
但有一點值得關注,就是公司高管個人的股份變動。公司高管的持股不像大股東持股有那麼多的限制,所以一旦公司高管開始大面積減持股票,可能就是公司走下坡路的前兆,此時投資者如果找不到強有力的支持公司股價上漲的理由,還是應該以規避風險為宜。
當然,大股東減持股票也有一種例外,就是迎接新東家入主,大股東把全部持股轉讓給新東家,完成大股東的變更,或者引入戰略投資者。此時投資者要根據新東家的實力來判斷公司未來的變化,如果新東家擁有很優質的核心資產,投資者不妨加以期待;但如果新東家就是個投資公司之類的炒家,投資者就要警惕,這可能是一個投機行為,公司的實質可能不會發生轉變。
❼ 上市公司可以把股份隨時套現嗎
樓主您好!一般都是上市公司的高管通過拋售手中的股票,或者辭職,來進行圈錢套現。我舉個例子:三花股份2007年年報顯示,公司原副總裁、董事任金土和董事王劍敏兩高管,在2006年3月辭職之後,於2007年拋售了各自所持有的全部三花股份,分別為88.83萬股和50.10萬股,分別套現1900多萬元和1000多萬元;2007年4月份,該公司原董事長張亞波也在股市行情最好時候辭職,其所持股票565萬份,在當年11月份即可全部拋售。同時,據聯合證券研究所最新出台的研究報告披露,思源電氣原董事、總經理楊小強,在2006年8月辭職後,於2007年連續兩次拋售公司股份近200萬股,套現金額高達9000多萬元。除此之外,新和成、德豪潤達、科華生物、山河智能、天邦股份、海翔葯業等中小板公司也出現高管辭職。從表象上看,發生這種現象有可能是這些高管對公司未來的發展不看好,公司可能將有重大的利空消息,或者是高管之間在重大決策方面意見不一,也極有可能是,這些高管趁股市行情不錯的時候,盡快使自己手中的股票變成現金,以圖落袋為安。因為如果只是拋售手中的部分股票,依舊擔任公司職務,至少表明這個公司日後還是比較看好的,而且通過向社會轉讓一部分股份,還能為公司引進一些人才。但是一口氣大規模拋售,就是很惡劣的套現行為,吃虧的是中小散戶股東們。
❽ 天邦股份[002124]短期走勢,後市如何操作為宜
天邦股份[002124]短期走勢10日均線上方持股為主!10日均線下方持幣為主!關注一下資本魔方 om」 http://www.7878.com/
❾ 大股東如何將股票賣出的
大股東可以採取以下幾種變現股票的方法:
1.市場出售(Market sale)
2.大宗交易(Block trade)
3.私募(Private placement)
4.承銷發行(Underwritten offering)
市場出售是最容易理解的出售老股的方式。每個市場都允許投資者在開市時向公眾出售股票,前提要滿足了披露等監管要求。通常這是向市場出售股票成本最低的一種方法,而且非常適合流動性強的大公司,因為可以在不影響股價的情況下出售更多的股票。這種出售方式最為保密,除非售股股東持股量超過了當地法規要求披露的限額。所以這種方法不適用於希望變現大量持有股票的大股東。使用這種方法出售大量股票最大的缺點是持續的拋售壓力(特別是如果大股東的售股意圖被市場所知,則壓力更大)和市場呆滯(投資者停止買入,因為他們知道將會有更大的拋售壓力,從而可能會出現更好的買點,而且如果當地法規允許賣空,則還會有投資者做空的壓力)將拉低股價。除此以外,如果出售股票量過大,執行當天股票交易量不夠,這也可能對股價造成負面影響。所以,售股股東所能獲得的金額的確定性不高。
大宗交易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變現的另一種常用方法。幾乎所有市場都允許在特定時間段內執行大宗交易。從根本上講,大宗交易是一種指令匹配系統,使大宗股票(有時是一個股票籃子)的買賣指令能夠匹配並得以執行,或者是在就價格和數量談判達成一致的各方之間進行股票的轉讓。通常會有最低數量和價格的限制,而且會有某些披露要求(如果買賣雙方是關聯方,則必須予以披露)。例如,在香港,在開市前30分鍾(上午9:30-10:00)和開市期間(上午10:00-12:30和下午2:00-4:30)可以進行大宗交易,最低數量為600手,而且進行交易的證券公司必須確保交易對方不是關聯方。而且沒有價格限制。在台灣,可以在開市期間上午9:30-9:40和11:30-11:40和午間休息下午1:35-1:50執行大宗交易。數量必須至少為500,000股和1,500萬元新台幣,價格必須在當天最高買價和賣價或前一日收盤價的2%以內。(就美國上市公司而言,簡單概括的說,按照規則144,未登記的股票可以在以下條件下公開轉售:(1)已由股東實際持有至少一年;(2)欲銷售的股票,連同在過去3個月的銷售量,未超過公司已發行的股票量的1%或平均4周成交量;及(3)須通過經紀人發售。然而,根據規則144(K),若持有未登記股份至少已經二年不必遵守上述限制。)
向少數幾家選定的投資者進行私募也是出售老股的一種方法。價格通常是事先談判約定的,而且售股目標只選擇專業投資者。然後將股票從賣方賬戶轉至買方賬戶。這種做法類似於並購交易。除非在大量股票出售時發生控制權溢價,否則大多數時候價格也不會定得太高。規模較小、流通股較少的股票或有其它限制的公司通常採用這種方法。在使用這種方法時保密性是至關重要的,這樣才能避免對股價造成沖擊。在某些市場上,私募配售是無需登記和進行本地公開發行便可配售股票的一種方法。例如,在日本無需向股票交易所及其證券監管機關Kanto進行任何股票登記,便可向不超過49家機構投資者出售國際股票。在美國,大股東可依私募規則轉售股票。值得一提的是,依此私募規則出售的股票轉手後仍為限制性股票,有轉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