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和股票贈與
❶ 請問現金股票增值權是指什麼
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在規定時間和條件下可獲得規定數量的股票股價上升所帶來的收益,但激勵對象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同時也不擁有表決權、配股權。國資委2006年1月27日發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規定:「股票增值權主要適用於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
股票增值權實際上是一種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會計處理上,新會計准則規定: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後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負債。由於股票增值權的收益來源是公司提取的獎勵基金,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較大,只有現金流量比較充裕且比較穩定的上市公司方可採用。
❷ 股權贈予與股權轉讓差別
股權贈予與股權轉讓的差別如下:
一、股權轉讓通常指股權的有償轉讓,股權受讓方應當向出讓方支付一定的對價。而股權贈與則是股權的無償轉讓,本質上來講是一種特殊的股權轉讓,只不過受讓方無需為取得股權支付任何對價。雖然我國《公司法》對股權贈與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作為股權轉讓的一種,同樣適用公司法關於股權轉讓的規定。因此從轉讓的流程上來看,股權贈與和股權轉讓只是在有無對價上有所區別。
二、從稅費上來看,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以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規定,自然人轉讓股權的應當按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稅率。股權轉讓過程中,根據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確定轉讓所得,並在此基礎上計算個人所得稅。
那麼股權贈與中,贈與方沒有收入,是否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這個要根據股權贈與的對象來確定。如果是贈給配偶、子女、父母等近親屬,就屬於有正當理由的贈與,這個時候不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贈給不相乾的人,那麼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公司凈資產等因素核定股權的價值作為贈與方的收入,並以此為基礎計算個人所得稅。
【拓展資料】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
股權即股東的權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綜合來講,股權就是指投資人由於向公民合夥和向企業法人投資而享有的權利。
❸ 股東可以將股份贈與給公司嗎
股東可以將股份贈與給公司,因為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實際上是屬於當事人處理自己的一個財產權利方面的自由的意願,當然如果說股東要進行股權的轉讓是股東以外的人員的話,那麼應當會經過其他的股東半數以上的同意,畢竟這涉及到一些生產經營活動。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本的行為。所以法人財產權和合夥組織的財產權是有限授權性質的權利。授予出的權利是被投資人財產權,沒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權利就是股權。兩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權。被投資人的財產權主要體現投資財產所有權的外在形式,股權則主要代表投資財產所有權的核心內容。
❹ 贈予股份需要哪些手續
首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股權變動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具體表現為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贈予人是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徵求意見。
2. 出讓和受讓雙方的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同意出讓或同意受讓的決議。
3. 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 到有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此,股權贈與也必須適用上述規定,即應得到股東的同意才能贈與。
❺ 公司的股份可以贈送給別人嗎
可以。
股權贈與合同的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合夥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股份,從中贈予一部分股份給員工,兩家公司的賬務應該怎麼處理
1、回購股份時
借:庫存股(回購股份的全部支出)
貸:銀行存款
2、作為股份支付獎勵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銀行存款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借記)
❼ 股權轉讓與股權贈與的區別和聯系
一、股權贈與和股權轉讓的關系
股權贈與是一種無償的股權轉讓。雖然我國《公司法》並未設置有關股權贈與的直接相關條款。但實際上,股權贈與、股權繼承等都應當屬於特殊形式的股權轉讓,股權贈與應當看成是一種無償的股權轉讓。
《公司法》對股權轉讓事宜進行了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述規定屬於常見的股權買賣的股權轉讓形式。
二、股權贈與的類型
(一)股東內部的股權贈與
股東內部的股權贈與,指的是股東向公司內部的其他股東贈與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權。在此種情況下只是股權比例發生變化或是公司股東人數減少,而不會發生新股東的加入,因此也並不會破壞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東內部股權贈與與股權買賣形式的內部股權轉讓形式相同,這種內部股權贈與應當由股東自行行使,而無需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
(二)股東對外的股權贈與
股東對外的股權贈與,則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贈與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根據《公司法》七十一條的規定,股權對外轉讓需過半數其他股東的同意;同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從本質上看,股權贈與最顯著的特徵就是無償性,即受贈的第三人無需為受贈的股權支付任何對價。而優先購買權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條件下由其他股東優先於第三人購買所轉讓的股權,以維護公司股東的人合性。
如果在股權贈與的情況下適用其他股東在同等情況下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原則,那實際產生的結果則是其他股東無需支付任何對價就可以獲得股權,這顯然不是贈與股東的本意。因此,在實務操作中,一般對外的股權贈與是需要獲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才可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