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股份性質是什麼
㈠ 股權性質有哪幾種
股權是投資者因投資公司成為股東而擁有的權利和義務的總和。股東投資後,對其投資財產喪失了直接管理支配權。如何保護股東的利益,處理好公司與股東之間及大小股東之間的關系,不僅直接關繫到股東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繫到公司制度本身的存廢,並進一步波及公司的勞動者、經營者、消費者,債權人乃至整個社會的利益。本文將從股權性質出發,理清公司與股東,大小股東之間的關系,並在現有《公司法》的基礎上提出改進建議。
一、股權的性質
股權性質是當今法學界熱衷討論的問題之一,同時也是公司法研究要解決的問題之一。股權性質的明確,就股權保護這一方面來說,決定股權受保護的程度,及為保護股權而對某些權利的限制范圍和程度。下面筆者引用學術者的幾種觀點,來談談筆者對股權的看法。
1.贊成股權是一種債權說的學者認為:進入20世紀以來,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已徹底分離,大公司已變為由「經營者控制」,股東無意介入企業的決策和經營管理,只關心股息和紅利。公司也不再受股東左右,對公司財產進行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成為唯一的主體;我國《公司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而根據所有權「一物一權原則」,說明股東對投資財產喪失了所有權;股東參與分紅和轉讓股票,也不能認為在行使所有權的收益和處分權益,股份財產的全部收益,首先是歸公司法人獨立享有,只有當公司完成了稅收,償還了債務和進行各項提留後才根據盈虧狀況決定是否滿足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而且股東轉讓股票的行為顯然不是對企業財產物質形態的處分,因股票的轉讓並不影響公司財產完整性和公司法人對整體財產的獨立支配。
針對債權說,筆者認為,債權說中沒法解釋股權權能中管理參與權的合理性,債權除純粹的財產關系外,對債務對象絕對沒有干預的權利;債的履行和股權的實現也有明顯的差異,債的履行是債務人履行債務,履行後其權利即告結束,而股權的實現是通過股票轉讓或者分配股息和紅利的方式完成的,在股權實現後,其權利並沒有消失。
2.持股權是所有權的學者認為,「股東權的性質屬於物權中的所有權,是股東對其投入公司享有的支配權,股東權所有權性質可進一步定性為財產所有權中的按份共有,公司財產屬於全部股東按份共有,各個股東都是公司財產的按份共有人,各自按照自己的份額對公司財產享有的所有權,持此一觀點的人同時也指出,作為所有權性質的股東權與民法中典型的所有權相比有自己的特點,股東權是傳統所有權的變態。因此傳統典型所有權稱為常態所有權,股東權稱為變態所有權,區別在於傳統所有權中所有人對物的直接支配權,在股東權中表現為間接支配權,即股東權授權董事會對財產行使權利,是所有權權能與所有權的分離;傳統所有權的客體為有形物,股東權的客體為股票。」
筆者認為,在所有權特徵中,所有權為完全物權,即它是一種總括的、全面的,一般的支配權,全部囊括了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除法律限制外,不受任何他人單方面的限制,有充分的自由。股權顯然沒有這一特性,它對物質形態的財產,甚至對價值形態的表現形式股票的收益和處分都不是完全自由的。
3.持股權是社員權的學者這樣描述這種權利,股東投資於公司後,享有的權利不僅在於經濟利益而且包括對公司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參與管理,它有如下特徵:
首先,股東以自己的財產投資於公司,這是一種新型的財產運作方式,其對現代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意義和作用已為國外市場經濟發展歷史所證明,已為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所證明。對於這種方式,傳統的私法制度已難以適應,必須發展新的學說和觀念。從最基本的角度說,股東出資後對公司財產必定享有某種權利,這種權利首先表現在經濟利益方面,這是股東之所以出資的目的所在,其次表現在為實現上述經濟利益的權利而對公司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參與,這是由公司的資合性所決定的,股東出資構成公司的物質基礎和法律人格基礎,股東基於出資而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對公司經營管理表達意見與關心乃自然之事,應有這權,而這種即包含財產權又包含管理權的新型權利類型在傳統私法中是找不到的。因此,創立一種新的權利便成為現代私法的歷史任務,這便是社員權產生的背景。
其次,社員權不同傳統私法中的財產權即純粹的物權或債權,又不同於傳統私法中的人身權,即純粹的人格權或身份權。社員權謂之權利,其實更像一種資格或許可權,誠如學者指出的那樣:「社員權是團體中的成員依其所在團體中的地位而產生的具有利益內容的許可權。」但社員權已經不是那種僅表現為某種法律上的資格而與許可權人利益無關的許可權,恰恰相反,利益追求已成為許可權人最大關懷,換言之,社員權有法律資格之外觀而具有法律利益之實質,其本質屬性乃為新型之私法權利,而這種權利是與法律主體的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並列的類型。
筆者認為,社員權在法律上還沒有明確的涵義,在社員權本身的性質尚需從法律上明確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用其來說明其它權利的屬性,即使按照社員權說學者的闡釋,社員權是一種綜合性的,包括人格權、財產權、管理權等多種內容的資格權,但這也沒有揭示該權利的真正內涵。
4.我國《公司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這已經明確了股東的財產權和管理參與權,但這只揭示了股權的兩個權能,其性質屬性需進一步研究,下面我們從股權的權能出發,進一步探討股權的性質。
(一)股權中財產權的特殊性。股份財產與其它財產相比較,有其特殊性。首先,股份財產是不脫離生產經營過程的財產,或者說它處於運動過程中的財產,由於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目標是盈利的最大化。因此股份財產至少在觀念上是被當作可以增值的財產看待的,其次,股份財產對股權關系不同主體所體現的性質是不同的。對股東而言,股份財產是通過股票形式所體現出來的價值形態財產。如同其它有價證券所體現的財產一樣,它並不直接對應於某一特定實物,盡管股東可以任意支配和處置股票這一有價證券(或說價值形態財產),但卻不能因此任意支配和處置公司的實物形態財產;對公司而言,股份財產是公司財產的組成部分並直接體現為實物形態,公司作為法人可以對實物財產自由支配和處置,但在公司存續期間內不能從實物形態上按照股份進行量的分配。
(二)股權中財產權與管理參與權的關系。其中,財產權處於核心地位,是股東投資目的,也是管理參與權真正行使的目的,管理參與權是保障股東實現財產權的必要途徑。在股權的這兩個權能中,財產權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可剝奪的,也不論大小股東,在財產權上是絕對平等的;管理參與權是基於投資份額取得,每一份額是平等的,但對於大小不同股東,其權利大小是不同的。基於管理參與權是保障財產權的手段,財產權又是不可侵犯的,在管理參與權與其他股東財產權發生沖突時,管理參與權是可以限制的。
綜上所述,我們這樣表述股權的特徵:股權基於投資而取得;股權的權利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特殊形態出資主體的國家,任何類型的民事主體都能成為公司的股東;客體表現為財產利益和對公司經營管理事務的參與利益;股權的行使具有間接性,它由股東組成的股東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間接管理公司;股權行使的實質是實現其財產利益,在為實現其財產利益時,可以行使管理參與權,但不能因此侵犯其他股東的財產權。
二、股權的內容
根據我國《公司法》,股權包括以下內容,在財產權方面有股利分配請求權,股份轉讓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在管理參與權方面有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出席、表決權、查閱權、建議權、質詢權,請求法院確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無效權,就股權的內容來說,現行《公司法》的規定已經很完善了,然而我們仔細分析這些權利,發現股權內容中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公司法》第104條第3項規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股東大會每年召開1次年會,碰特殊情形應當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當有持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的程序啟動。從字面上看,好像只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都可以自由地提請召集股東大會。然而,《公司法》第105條又規定,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也就是說,持10%以上股份的股東並不能直接召集股東大會,而僅僅是有權請求董事會要求召集股東大會,至於董事會在接到持10%以上股份股東請求時,如在2個月內不召集,《公司法》並沒有規定相應的補救措施。
(二)出席、表決權。出席表決權是指股東有出席股東大會並就某一事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我國《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㈡ 股票的性質是什麼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代表著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是代表一定經濟利益分配權利的資本證券。股票的持有者即為發行股票的公司的股東,可以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有權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參與公司的決策;股票持有者還可以憑借股票參加股份發行企業的利潤分配,分享公司的利益,但也要分擔公司的責任和經營風險。
㈢ 什麼是股票什麼是股份
股份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份額,股票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代表公司份額的證券。通俗吧?舉例就像有一個公司,它的總股本是十億股,你如果有它百分之十的份額你就有一億股,如果總股本有一百億股,百分之十就是十億股了。還有不懂的嗎?
㈣ 股票性質
股票性質:(l)不可償還性。
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級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只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
(2)參與性。
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參與公司重大決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資意志和享有的經濟利益,通常是通過行使股東參與權來實現的。 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權利大小,取決於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從實踐中看,只要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量達到左右決策結果所需的實際多數時,就能掌握公司的決策控制權。
(3)收益性。
股東憑其持有的股票,有權從公司領取股息或紅利,獲取投資的收益。股息或紅利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還表現在股票投資者可以獲得價差收人或實現資產保值增值。通過低價買人和高價賣出股票,投資者可以賺取價差利潤。以美國可口可樂公司股票為例。如果在1983年底投資1000美元買人該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場價格賣出,賺取10倍多的利潤。在通貨膨脹時,股票價格會隨著公司原有資產重置價格上升而上漲,從而避免了資產貶值。股票通常被視為在高通貨膨脹期間可優先選擇的投資對象。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資者之間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數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價對交易量的敏感程度來衡量。可流通股數越多,成交量越大,價格對成交量越不敏感(價格不會隨著成交量一同變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現金。通過股票的流通和股價的變動,可以看出人們對於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和盈利潛力的判斷。 那些在流通市場上吸引大量投資者、股價不斷上漲的行業和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不斷吸收大量資本進入生產經營活動,收到了優化資源配置的效果。 (5)價格波動性和風險性。股票在交易市場上作為交易對象,同商品一樣,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系、銀行利率、大眾心理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其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正是這種不確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資者遭受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種高風險的金融產品。例如,稱雄於世界計算機產業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當其業績不凡時,每股價格曾高達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戰,出現經營失策而招致虧損時,股價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時機地在高價位買進該股,就會導致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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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股份制性質是什麼
股份制企業是單獨的企業類型。企業分類:合資、獨資、國有、私營、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股份制指的是投資者通過入股形式將分散的,屬於不同主體的全部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投資者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利的一種經濟制度,這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股份制企業:
股份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它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利於強化企業經營管理職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股份制企業的特徵主要是:
①發行股票;
②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具有風險承擔責任;
④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
股份制企業作用:
1、對國家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3、對股票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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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股份、權益、股權和股票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權益是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
2、收益差別:股票價格收益主要來自二級市場的波動,賺取差價。而股權不但有股票這部分收益,還有股權溢價時轉讓的收益, 企業未上 市之前,股東就享有分紅,配股。新股發行價必然高於股權轉讓 價,開盤價也都高於新股發行價,所以就算股票破發,持有股權也不會虧錢。
3、義務不同: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屬於所有人的叫做所有者權益,屬於債權人的權益叫做債權人權益。
4、性質不同:股權在鎖定期內是非流通股,股票是流通股。
(6)股票的股份性質是什麼擴展閱讀:
企業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在雙方股權轉讓交易之中,其中股權轉讓的一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且完成股權轉讓的交易之後直至企業股權變更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者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者受讓方,應當到有關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且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者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但是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時,應當按要求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且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
㈦ 股票的性質是什麼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作為股東向公司入股,獲取收益的所有者憑證,持有它就擁有公司的一份資本所有權,成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股東不僅有權按公司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分享公司的經營紅利,還有權出席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決策。
㈧ 股票股份性質有哪幾種
按投資主體的性質分為: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外資股。
按流通受限與否分為:有限售條件股份和無限售條件股份(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未上市流通股份和已上市流通股份(未完成股權分置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