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達能集團股票
㈠ 創建於1966年的達能集團,是怎樣崛起的
達能集團是我們身邊所熟知的一個品牌,該品牌來自於法國巴黎。而該集團的崛起離不開自身的發展戰略的成功。
第三,涉及多個食品領域。達能集團作為一家食品領域中的企業將自身的發展領域,並不僅僅局限於某一種產品。而是進行了多個方面的食品研發,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在該集團的旗下擁有關於嬰兒食品,乳製品飲料,穀物餅乾等等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並占據了一定的市場。而且對於自身的產品定位也非常的明確,主打健康兩個字,也深受消費者的歡迎。
㈡ 達能集團和和樂百氏是什麼關系
2000年3月,樂百氏被法國達能收購,控股92%,1年後,以何伯權為首的樂百氏五元老即被踢出局。
㈢ 達能集團被卡夫收購了
達能只是向卡夫轉讓了餅干及穀物製品部門,轉讓價格為53億歐元(約合72億美元),不可能全部收購的,達能在歐洲還是很牛比的,奶製品和餅干都是全歐第一,不可能這么簡單就被卡夫收購的
全球食品公司排名雀巢第一,卡夫排名第二,聯合利華排名第三,百事可樂排名第四,可口可樂排名第五,達能第六,收購起來應該比較困難。
㈣ 據報道,達能將出售蒙牛9.8%的股份,此舉釋放出了哪些信息
根據最新的報道,達能集團將出售蒙牛的9.8%的股份,這樣的舉動使業界嘩然。此舉究竟釋放出了哪些信息?為何會做出這樣的決定?就在最近有市場消息表示達能將出售蒙牛9.8%的股份,這些股份的價值19.9億美元;此外蒙牛乳業將以每股38.95-39.8港元價格配售股票。這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達能此前就發布公告稱,將根據市場情況,在2021年通過一次或者多次交易。還有2月28日發布的公告,作為達能正在進行的投資組合審閱的一部分,其次達能還與中糧乳業投資達成協議將其通過中糧乳業投資間接持有的蒙牛之權益轉換為其直接持有的股權。
這些舉措都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個企業是要順應市場變化來做出相應的變化的,不然就會被淘汰。但是關於出售蒙牛9.8%的股份這一消息,目前達能官方還未做回復。
㈤ 達能集團到底和娃哈哈有甚麼關系啊現在為何又要收購娃哈哈51%的股權
娃哈哈與達能糾紛的事實真相
一、合資公司達能取得控股權的緣由
1996年香港百富勤與娃哈哈食品集團公司洽談投資合作,隨後又拉進戰略合作者達能集團一起來洽談合作,洽談成娃哈哈食品集團公司與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以現有廠房、設備、土地出資,香港百富勤與達能以現金出資組建五家合資公司,在正式簽訂合資公司合同時,改為百富勤與達能在新加坡組建的金加投資公司投入,形成娃哈哈佔49%,金加公司佔51%的合資公司。由百富勤的梁伯韜先生出任首屆董事,達能方秦鵬與杜海德出任董事。96年百富勤改派霍建華為董事,98年4月百富勤的董事改由達能方派出的董事替代,事後才知道百富勤由於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已將股權出售給了達能,金加投資公司變成了達能獨家控股公司。因此,娃哈哈與達能的合資公司變成了達能控股公司。當初娃哈哈由於接受了當時一些國有企業合資後喪失了經營控制權與損害了員工利益的教訓,重點關注的是經營權與員工的利益,而且亦不懂資本運作那一套游戲規則,因此,百富勤出售股權給達能時,由於其是出售金加的股權,因此,根本不需徵求中方的意見,中方亦沒有機會取得控股權。從目前的情況看來,達能當初實際上就是在有預謀地為中方設計了一個陷阱,實現了其資本控制的目的。
二、娃哈哈與達能關於商標權糾紛的真相
達能方向媒體申明,當時簽訂合資合同的同時,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而且是經過政府蓋章同意的,因此,合資公司擁有商標的所有權,而由於在商標的有關變更權、商標所有權變更登記沒有完全確定下來的情況下,簽訂了合資企業獨家擁有娃哈哈商標使用權的使用合同。事實上,娃哈哈確實與合資公司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地方政府亦同意蓋了章,但是地方政府蓋章同意的許可權是同意娃哈哈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轉讓,而真正的審批權是屬於國家商標局。娃哈哈報批後,國家商標局從保護自己民族的馳名商標與知名品牌的角度出發,未予批准,因此,該商標轉讓協議並未生效。外方也曾到商標局交涉,知道商標局沒有批准以及不批准商標轉讓協議的原因,故其又要求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名義上雖然是許可,而實質卻是一份變相的轉讓協議,剝奪了中方的所有權,規定了中方使用商標需經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方可使用的限制條款。外方知道,根據當時的商標法律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也必須強制備案,這份變相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同樣不可能獲得商標局的批准。因此,其又提出兩份內容完全不一致的、上報商標局備案與實際執行亦不一致的陰陽合同,而且要求中方強制執行未到商標局備案的合同,不僅是欺騙政府監管部門,更是漠視中國法律的行為。而根據當時強制備案的要求,未到商標局備案的合同是無效的,有效的應當是按照當時上報備案的簡式合同,而該有效合同對中方並沒有相關的限制性條款,而且該份有效合同中規定了商標許可使用期限為商標有效期(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有效期限為十年),因此,從1999年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署到現在,許可期限也基本屆滿。
由於《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最初許可的是娃哈哈與金加合資公司,而十年來,我司與達能成立的三十九家合資企業中,除了原來的達能金加公司外,還有其他三家達能投資公司,已遠遠超出了原來娃哈哈金加合資公司的范圍,故雙方在2005年10月又簽署了該合同的《第一號修訂協議》,擴大原合同的許可與再被許可的產品范圍,並將原娃哈哈金加合資公司變更為娃哈哈達能合資公司,但並沒有增加許可費用。
以上就是達能方向媒體申明的三次修改合同的過程,事實上雙方三次修改的並不是合資合同,而是當時簽訂合資合同同時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
附:當時的合同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l商標轉讓協議
4、轉讓程序
4.1 在本協議簽署後及在乙方獲發營業執照後的90天內,甲、乙雙方應向中國商標局呈交有關的商標注冊轉讓申請和商標的原注冊登記證。甲方應協助和與乙方合作使乙方可辦理在中國的商標注冊轉讓的其他有關程序。至於在中國境外注冊及申請注冊的商標,甲、乙雙方應相互合作辦理將該等商標轉讓於乙方的手續。
4.2 如本協議需要中國政府的任何授權或批准,或需向中國或其他國家的政府機構辦理登記或完成轉讓手續,甲方應取得授權和批准或完成這些登記手續,雙方應互相合作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授權和批准。
相關規定:
《商標法(1993年修訂)》(全國人大)
第二十五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1995年)》(國家工商局)
第八條 企業轉讓其商標,應當符合有關商標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並提交商標轉讓協議和商標評估報告,報商標局核准。
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申請,商標局不予核准,予以駁回。
l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甲方(和本合同附件2中所定義的娃哈哈企業)是商標(列於附件1)的所有權人
根據(i)合營合同第5.3 條,及(ii)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與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於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和(iii)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與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的第1.1條,甲方已將商標的所有權轉讓給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特此同意在中國商標局審批商標轉讓注冊的期間,簽訂本許可使用合同以列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同意如審批被拒絕,雙方亦按此合同執行。
第二條權利及使用許可
2.1 根據2.6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個專有和不可撤銷的權利和商標使用許可,在合同期限內用以製造和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產品,包括使用「娃哈哈」字樣作為商號或公司名稱的一部分的權利。根據合營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乙方應有權把商標使用許可只許可給娃哈哈合營企業。
2.2 甲方和乙方應簽署簡式使用許可合同和為其備案的申請表格。如乙方提出證明,商標局否決以乙方名義將乙方與娃哈哈/Jinja合營企業的使用許可備案,則甲方同意並承諾(在乙方要求時)作出一切必須的行動以其本身的名義將該等使用許可備案。
2.4 甲方和乙方理解並同意簽署簡式使用許可合同僅為了在中國商標局和工商管理行政局注冊之用,而所有管制使用商標的條款和條件則包含在本合同中。甲方和乙方進一步理解並同意如本合同和簡式使用許可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將以本合同的條款為准。
2.5 本合同不應被視作商標轉讓協議之一部分,而即使商標轉讓協議因任何原因不獲中國商標局批准,本合同仍然保持有效。
2.6 雙方同意該專用許可只適用於本合同中之產品,甲方將來可以使用商標在其它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項目(I)已提交給娃哈哈/JINJA合營企業(娃哈哈/JINJA合營企業的佔有比例為49:51)的董事會進行考慮,但娃哈哈/JINJA合營企業決定不參與該項目(或娃哈哈/JINJA董事會沒有在提供書面計劃後的30天內作出決定),或(iii)該產品的生產、銷售及推廣並不會對商標的形象造成不利影響。
第五條 對價(價款)
甲方特此授予乙方根據第2.6條在產品上使用商標的專有權及使用許可,其對價(價款)包括已作為甲方對乙方注冊資本出資的一部分的人民幣50,000,000元,以及由乙方另外支付給甲方的、作為商標轉讓合同第1.1條中規定的商標價值的餘款的人民幣50,000,000元。
第六條 期限及提前終止
6.2 本合同應保持其全面有效性直至中國商標局批准商標轉讓協議或直至合營合同終止時,以較先者為准。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5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任何法院判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任何一方應有權終止本合同或書面通知另一方,聲明該無效、非法及不可執行條款不應影響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條款。在作出該聲明的情況下,本合同的說明書及解釋應視該等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從未出現於本合同內。
相關規定:《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1998年修正)》
第七條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對不符合有關商標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局不予備案並不予公告。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1997年8月1日)
第三條 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許可合同從事違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權益。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標局不予備案:
(四)許可使用的期限超過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的;
第十六條 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備案的,由商標局注銷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並予以公告。
《商標法(1993年修訂)》(全國人大)
第二十三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l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1、權利及使用許可
甲方特此授予乙方專有和不可撤銷及可再許可的權利及許可,於商標的有效期限內使用商標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乙方生產的產品及經營乙方所提供的服務。
相關法律規定: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國家工商局商標局,1997年8月1日)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標局不予備案:
(四)許可使用的期限超過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的;
《商標法(1993年修訂)》(全國人大)
第二十三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三、究竟誰在違約,娃哈哈到底有沒有違約?
1、達能方提出,最近幾年來,宗先生未經許可直接或間接地在合資公司之外設立了三十幾家生產娃哈哈產品的企業,與合資公司進行競爭,而且最近才知道這個情況。而事實上,娃哈哈在與達能、百富勤合資時有十家公司,達能僅投了五家,當時娃哈哈亦希望達能一並投資其餘公司,但最終達能沒有投,這當中包括了娃哈哈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的涪陵公司。而且合資公司董事會的第一次會議的決議中要求合資公司要簽訂的七項合同中,就包括了與娃哈哈非合資公司的商標使用協議與產品加工協議,因此非合資公司在各方合資初期就已存在。
2、由於娃哈哈要發展要投資,而達能不願投,因此非合資公司逐年增加。但是娃哈哈為了信守合同,非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全部通過合資公司銷售的,實際上即為合資公司代加工,而且達能每年委託其指定的審計機構進行審計,這從銷售公司的財務賬上應該是很清楚的,他不可能不知道。
3、非合資公司生產的產品使用娃哈哈的商標亦是經過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的。2005年10月12日雙方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第一號修正協議第二條被許可的娃哈哈公司(不在娃哈哈達能合資企業定義中)亦明確,被許可的娃哈哈公司亦有權利獲得合資公司授予的商標使用許可,同時亦列出了二十七家非合資公司的名單。
4、達能並購娃哈哈非合資企業未得到娃哈哈同意後,為了施加壓力,提出娃哈哈違約生產與合資公司有競爭的產品。娃哈哈提出來中止給合資公司加工生產產品,另打商標,另成立營銷公司自己銷售產品後,達能又要求政府協調,要求娃哈哈將現有非合資企業生產的產品立即轉入合資企業的銷售公司進行銷售。
5、真正違約的是達能公司。盡管雙方合資合同中規定了中方不從事任何與合資公司的業務產生競爭的生產及經營活動,外方將不會損害合營公司的利益這本身就不對等的條款,而事實上2000年達能收購了樂百氏92%的股權,而樂百氏當時是娃哈哈最大的競爭對手,達能注入資金後,使其加大了與娃哈哈合資公司的競爭力度,使得娃哈哈在2001年在與樂百氏競爭的瓶裝水產品噸銷售利潤2001年即從2000年的165.02元下降到135.93元,當年造成利潤損失3489萬元,AD鈣奶的噸利潤2001年即從2000年的870.26元下降到760.75元,當年造成利潤損失4879.5萬元,而且此後連續下降,給合資公司的利益帶來了巨大的損失,而且娃哈哈向達能董事長呂布先生發函提出異議後,非但置之不理,反而變本加厲地收購了上海正廣和50%股權,匯源集團22.18%的股權,乳品行業上海光明酸奶和保鮮乳二個項目的45.2%股權,並購了蒙牛乳業49%的股權等一系列與合資公司有競爭性的企業,嚴重損害了合資公司的利益。
㈥ 達能集團為什麼進入中國選擇並購,有什麼目的和結果
資本都是趨利的,來中國的目的或者並購的目的就是佔有市場獲取最大利益
㈦ 達能原來是屬於什麼集團的它什麼時候被卡夫兼並的
達能集團(GroupeDanone)創建於1966年,總部設於法國巴黎,全球擁有近9萬員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飲料集團之一 。達能集團歷史悠久,規模強大,位列世界500強,鮮乳製品、餅乾和飲料作為達能的三大主要產品,在全球市場銷量排名均名列前茅。
隨著2017年11月30日美國卡夫食品公司正式完成對法國達能集團全球餅干業務的收購,戴樂娜——這位達能餅干中國公司的董事、總經理——已經正式走馬上任,兼任卡夫食品(中國)有限公司大中華區總經理。
達能集團是一個業務極為多元化的跨國食品公司,集團的業務遍布六大洲、產品行銷120多個國家。在法國、義大利及西班牙,達能集團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團,達能亦是當今歐洲第三大食品集團,並列全球同類行業前六名。 卡夫收購達能正在操作中,目前已接近尾聲。
(7)寧波達能集團股票擴展閱讀:
渠道下沉小品牌艱難據守「目前國內品牌餅干在銷售總量上大於外資品牌,而從銷售額來看,達能和卡夫則占據首要地位。」有數十年焙烤食品市場經驗的北京綠得食品公司董事長高偉元告訴記者,達能和卡夫的餅干基本屬於高端產品,目前中國餅干市場的中高檔產品所佔的比重為40%左右。卡夫目前表現得野心勃勃。
卡夫中國公司公共事務部總監李玲平說:「目前,卡夫餅干在中國實行的是兩步走的市場戰略,先把中心城市覆蓋量在原有基礎上翻一番,再藉助周邊城市開拓渠道,把覆蓋城市的數量提高到原有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