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寧夏省股份兩合企業股票
Ⅰ 寧夏都上市了哪些股票
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主營行業 地域 企業名稱 網址
000557 ST銀廣夏 綜合 寧夏 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595 西北軸承 機械製造 寧夏 西北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000635 英力特 其他化工 寧夏 寧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00672 *ST銅城 綜合 寧夏 白銀銅城商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000815 美利紙業 造紙 寧夏 寧夏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862 銀星能源 儀器儀表 寧夏 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
000962 東方鉭業 有色金屬 寧夏 寧夏東方鉭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982 S*ST雪絨 紡織原料 寧夏 寧夏聖雪絨股份有限公司
600146 大元股份 塑料 寧夏 寧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165 寧夏恆力 鋼鐵 寧夏 寧夏恆力鋼絲繩股份有限公司
600449 賽馬實業 建材 寧夏 寧夏賽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600785 新華百貨 商業 寧夏 銀川新華百貨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Ⅱ 1956年公私合營至今企業改制對私人股份問題
首先要給自己洗腦,然後給大家洗腦。告訴自己現在你是老闆,告訴大家要麼一起騰飛,要麼仍然象以前一樣困死。
我想你「擺脫國有企業的制約」是否主要是機制,還有復雜人事關系的處理方面?比如管人不好管,特別是裁人不能裁等。
「轉制後有很多的東西不能適應市場的需要」,這應該主要是指運作機制吧,實際上轉制前更不適應市場需要。這恐怕可能只能由你自己到上級去爭取了。
你應該還有一個優勢可利用吧,就是打著大型國有企業的招牌。這種信譽和實力資源別人很少啊。
Ⅲ 假如兩家上市公司合並,它們的股票怎麼處理
一般是指兼並和收購。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設。原來公司的權利與義務由新的公司承擔,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組成一個新的企業。 兼並 —又稱吸收合並、股票等。由於在實踐中: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按照收購的標的,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可以進一步分為資產收購和股份收購,兼並是企業之間合為一體,所以習慣上都將二者合在一起使用,而收購僅僅取得對方控制權,公司合並組成一家企業,簡稱並購。
由目前國內已經發生的幾件吸收合並案例看,基本上都採取了以股換股的方式, 這種吸收合並的方式不涉及現金的流動。採取這種方式的優勢在於:上市公司作為合並方不必通過以現金支付的方式來購買被合並方的全部資產和股份, 由此可以避免因吸收合並過程中大量的現金流出,保持合並方企業即存續公司的企業實力,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Ⅳ 寧夏股票有哪些
1、銀星能源(000862):
2、曉鳴股份(300967):
3、嘉澤新能(601619):
4、東方鉭業(000962):
5、寶豐能源(600989):
6、新日恆力(600165):
7、西部創業(000557):
拓展資料
龍頭股指的是某一時期在股票市場的炒作中對同行業板塊的其他股票具有影響和號召力的股票,它的漲跌往往對其他同行業板塊股票的漲跌起引導和示範作用。
龍頭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維持一段時間。成為龍頭股的依據是,任何與某隻股票有關的信息都會立即反映在股價上。
定義
龍頭股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維持一段時間。
龍頭條件
1、龍頭股必須從漲停板開始,漲停板是多空雙方最准確的攻擊信號,不能漲停的個股,不可能做龍頭.
2、龍頭股必須是在某個基本面上具有壟斷地位。
3、龍頭股流通市要適中,大市值股票和小盤股都不可能充當龍頭。11月起動股流通市值大都在5億左右。
4、龍頭股必須同時滿足日KDJ,周KDJ,月KDJ同時低價金叉。
5、龍頭股通常在大盤下跌末期端,市場恐慌時,逆市漲停,提前見底,或者先於大盤啟動,並且經受大盤一輪下跌考驗。再如12月2日出現的新龍頭太原剛玉,它符合剛講的龍頭戰法,一是從漲停開始,且籌碼穩定,二是低價即3.91元,三是流通市值起動才4.5億,周二才6.4億,從底部起漲,炒到翻倍也不過10億,也就是說不到2-3億的私募資金或游資就可以炒作。四是該股日周月KDJ同時金叉,說明該股主力有備而來。五是該股在大盤恐慌末端,逆市漲停,此時大盤還在下跌,但並沒有影響此股漲停。通過以上介紹可以看出龍頭的起漲過程,也說明下跌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大盤下跌,沒有龍頭出現。
Ⅳ 什麼是兩合公司什麼是股份兩合公司兩者的區別
兩合公司:http://ke..com/view/467183.htm
股份兩合公司:http://ke..com/view/467187.htm
股份兩合公司是兩合公司的一種特殊情況
Ⅵ 什麼是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許可權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許可權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許可權有所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並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Ⅶ 中國最大的兩家建材企業合並後 哪些股受益了
兩材」整合,解決中材水泥同業競爭先行,中材集團旗下寧夏建材、祁連山、天山股份解決同業競爭承諾9月6日到期,考慮後期與中建材合並,我們判斷,「兩材」整合落地或首先解決水泥資產問題,主要受益為寧夏建材、祁連山、天山股份。
其次,具備資產整合及提升估值的的長期受益標的:中國巨石(新材料整合平台);北新建材(吸收合並泰山石膏少數股東權益,管理層佔到11.2%股權且換股價倒掛);
另外,小市值殼公司具有交易性炒作可能,受益標的為國統股份及瑞泰科技(殼概念)。
Ⅷ 關於股份公司的產生發展及其性質
股份公司的概念:
股份公司就是通過發行股票及其他證券,把分散的資本集中起來經營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後半期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
股份公司屬於一種合資公司,它具有以下特徵:第一,股份公司的資本不是由一人獨自出資形式的,而是劃分為若干個股份,由許多人共同出資認股組成的;第二,股份公司的所有權不屬於一個人,而是屬於所有出資認購公司股份的人。
股份公司的這兩個特徵,使它具備了其他形式的企業組織所沒有的優勢:(1) 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實現資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若乾股份,由出資人認股,出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能力認購一股或若乾股。這樣,較大的投資額化整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資,大大加快了投資速度。(2) 股份公司能夠滿足現代化社會大生產對企業組織形式的要求。社會化大生產對企業組織形式有較高的要求,而股份公司則能夠滿足這些要求,這是因為,股份公司通過招股集資的方法能夠集中巨額資本,滿足大生產對資本的需求;同時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屬於所有的股東,設置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各種管理機構,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因此股份公司成為現代經濟中最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
由於各股份公司有其不同的特徵,因而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無限公司
簡單地說,無限公司就是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所謂連帶無限責任包括兩層含義:(1)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就是指股東要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負責。當公司資不抵債時,不管股東出資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資產去抵債。(2) 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責任。即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債務負責,且每一個股東都承擔全部債務的責任,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償債,他既可要求全體股東共同償債,也可只對其中一個股東提出償債要求,股東不得拒絕,當一個股東償還了公司的全部債務後,其他股東就可解除債務。除此之外,連帶責任還包括:股東對其加入公司前公司所發生的債務也要負責;在退股登記後,股東對退股時公司所發生的債務在退股後二年內仍負有連帶責任;在公司解散後的3年至5年內,股東對公司債務仍負有償還責任。
無限公司的股東至少要有兩個,公司資本是在股東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出資形成的。在這里,人身信任因素起著決定性作用,非至親好友難以成為公司股東。因此,人們也稱無限責任公司為「人合公司」。
由於公司股東對債務負無限責任,保證了債權人的利益,因此,公司信譽較高;同時公司組建簡單,只要兩個股東相互信任就可組成公司,免去了繁雜的法律登記手續。而對股東來說,則無需向公眾公開業務內幕。保密性強,有利於競爭。但是,無限責任公司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由於股東要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因此,投資風除太大;股東又不能自由轉讓股份。要轉讓股份,必須得到全體股東的同意,這無疑加大了公司集資的難度。
2.有限公司
指股東僅以自己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同股份無限公司相比,有限公司的股東較少,許多國家公司法對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都有嚴格規定。如英、法等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應在2至50人之間,如果超過50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特許或轉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有限公司的資本並不必分為等額股份,也不公開發行股票,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在公司內部股東之間自由轉讓,若向公司以外的人轉讓,須經過公司的股東的同意。由於股東少,因此公司設立手續非常簡便,而且公司也無須向社會公開公司營業狀況,增強了公司的競爭能力。
3.兩合公司
即公司是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在公司股東中,既有無限責任股東,又有有限責任股東。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由於公司股東的責任不同,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無限責任股東在公司中享有控制權,管理公司的業務活動;而有限責任股東不能管理公司業務。也不能對外代表公司,若要轉讓股份,還必須得到半數以上無限責任股東的同意。
4.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西方國家最主要的一種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徵:(1) 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4)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6)公司帳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一個人能否成為公司股東決定於他是否繳納了股款,購買了股票,而不取決於他與其他股東的人身關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夠迅速、廣泛、大量地集中資金。同時,我們還可以看到,雖然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的資本也都劃分為股份,但是這些公司並不公開發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轉讓,證券市場上發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因此,狹義地講,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兩合公司
股份兩合公司是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責任部分的資本劃分為若乾等份,由各有限責任股東認繳,這是與兩合公司的區別所在。股份兩合公司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1)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
(2)有限責任股東必須得到超過半數的無限責任股東的許可,才能將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轉讓給他人。
(3)有限責任股東一般不能代表公司執行業務以及對外代表公司。
在每一營業年度結束之後,股份公司都要進行盈利分配。公司盈利是指公司所得收入與所花費用的差額。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來自兩個方面:(1) 營業性盈利收入;(2)非營業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於資產估價增值所獲得的收入;出售資產獲得的溢價收入以及饋贈收入等。
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盈利應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比例進行分配。首先,應從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積金。公積金主要用於彌補公司意外虧損,擴大生產規模和經營范圍,鞏固公司財政基礎。公積金又可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法定公積金是根據法律規定而強制提取的公積金,各國對法定公積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確規定,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無權予以變更。任意公積金是指除法定公積金外,由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決定而提取的公積金,是公司為應付以後的不時之需而准備的,如用於維持虧損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規定。
公積金提取之後,剩下的盈利部分則用於支付債權人的利息和股東的股利,由於公司對債權人必須按期定額支付利息,因此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決定,比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於支付股東股利的部分則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總額及上述扣除款項的多少決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則就會減少,有時甚至沒有。
Ⅸ 無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形式的發展歷史
你說的無限公司是不是無限連帶責任 ?在咱們國家這個就是合夥企業!
咱經濟發展中 由於經濟 市場的需要 首先出現的就是無限責任公司,後來由於 無限責任公司 需要很大的風險 對投資人產生了消極性 所以 為了鼓勵經濟的發展 出現了 有限責任公司 這樣給予 投資人在責任和風險上 設置了界限 使得 投資人積極性更高,可以更好的發展經濟!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就是通過發行股票及其他證券,把分散的資本集中起來經營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實質上就是 使得融資的方式更加靈活 更加多樣!
這些都是資本主義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 我國的這些制度 都是拿來西方用的!
如果 你有興趣 建議可以看一些 關於 英國 公司制度 產生方面的書籍!
Ⅹ 兩合公司的問題·幫幫忙·
由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人合兼資合公司。一般認為,源自15世紀地中海沿岸的康孟達組織(Commenda),最初本是航海者與資本家進行勞資合作的一種商業合夥形式,後來發展成兩合公司與隱名合夥兩種並存的企業形式。法國1673年的《商業條例》已對其有明確規定,1807年又將它與隱名合夥一並規定於《法國商法典》中。日本商法與法國商法類似,只是將它改稱為「合資會社」。德國不承認此類公司的法人資格,但同樣將它與隱名合夥並列規定在商法中。英美法雖無此稱,但其所謂「有限合夥」,實質上與此類公司無異。各國公認其下述特徵。(1)須有兩種責任股東組成。各國均要求它必須由一人以上的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的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這是其設立和存續的必要條件。如果只剩下一種股東,該公司即告解散或者變更為另一公司形式。此外,法律對兩種股東的限制不同。無限責任股東只能是自然人;有限責任股東則可以為法人。部分有限責任股東死亡或破產,通常不影響公司的存在;任何無限責任股東死亡或退出,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公司即告解散。(2)具有人合兼資合的性質。在此類公司中,無限責任股東以其個人資信作為公司的信用基礎;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出資財產作為公司的信用基礎。這種人合兼資合的雙重特性,使兩合公司區別於單純的人合公司(無限公司)與資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與股份兩合公司雖然也具有人合兼資合的屬性。但是,有限公司以資合為主,兩合公司則以人合為主,通常准用有關無限公司的規定。股份兩合公司的資本應劃分為等額的股份,兩合公司則不然。(3)兩種股東的權利義務不同。各國法律一般規定:「無限責任股東的出資方式不受限制,但一般不能轉讓其出資;有限責任股東只能以財產出資,但其出資份額均可自由轉讓。無限責任股東均可執行公司業務,但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有限責任股東只享有監督權,不能執行公司業務,亦不受競業禁止的限制。無限責任股東應對公司債務直接負連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間接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清償責任。兩合公司雖然具有易於募集資本;利於資才合作;便於經營管理等優勢。但是,由於公司易被少數無限責任股東操縱,財務基礎不穩;股東責任不同且不易被人分辨,故現已日趨衰落,極少被人採用。參見〔人合公司〕;〔資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
兩合公司(KG),是以共同商號進行商業活動的公司,其股東的一人或數人以其一定的出資財產數額而對公司的債務負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其他股東負無限責任。無限股東是法律上的經理,但並不排除有限股東按合同參與領導公司,與只計資本出資的有限股東相比,無限股東有權獲得更多的利潤分成。兩合公司與隱名合夥有相似之處,其無限責任股東之間的關系,與開名公司股東之間的關系基本相同。
兩合公司在大陸法國家公司法中規定的公司形式。在英美法國家,一般視其為有限合夥,以有限合夥來進行規范。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兩合公司,即股份兩合公司,它是兩合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普通的兩合公司兼有無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特點,而股份兩合公司則兼有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股份兩合公司與一般兩合公司的不同在於,其有限責任股東是以認購股份即購買公司股票的形式進行出資。從而使得其在對外吸收社會投資上比一般兩合公司更容易。
當代經濟活動的日益復雜,使得上述公司形式中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股東的投資風險更加突出,採用這兩種公司形式的國家已經不多,而股份兩合公司因其有限責任股東無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其地位不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投資人吸引力日漸減弱,採用該形式的國家更少,有的國家如日本甚至在立法中將其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