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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拍賣控制權變更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6-18 03:01:44

❶ 股權拍賣後股東可以變更股權嗎

股東可以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這只有在雙方之間達成協議即可。股東也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票,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票,在同等情況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條第4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說明,股東可以在章程中對股權轉讓做出不同的規定,可以嚴於公司法的規定,如為了防止被其他人惡意收購而禁止股東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也可以松於公司法的規定,如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不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規定也會給股東的股權轉讓造成影響。公司法司法解釋四(最高院最新解讀)《公司法》第七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❷ 控制權變更後散戶的股票怎麼辦

你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沒有統一規定的。

如果你覺得新的實際控制人還行,那就持股待漲好了;如果你覺得新的控制人不靠譜,那就把股票賣了,看看再說吧!一般情況下,新官上任三把火,換帥後總有些讓人高興的表現的。

❸ 000609股吧

000609 是ST中迪公司的編號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北京中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股票(股票代 碼:000609,證券簡稱:ST 中迪)於 2021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12 月 1 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 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 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 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公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了《關於控股股東 所持股份被再次司法拍賣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成都中迪產融投資集團 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71,144,8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額的 100%,占公司總股本 23.77%的股份將於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時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10 時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賣網路平台公開拍賣。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 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 協議等;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了《北京中迪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報告》及相關公告。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前後孰低的凈利潤為負值且全年營業收入低於 1 億元。公司股票交易於 2021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復牌後,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ST 中迪」,股票代碼不變,仍為「000609」。
3、公司控股股東中迪產融所持公司股份拍賣事項已於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 成,同時本次拍賣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公司將持續密切關注本次 拍賣的後續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風險。

❹ 法院拍賣的股本所有權變更須繳納多少稅費

法院拍賣的股本所有權變更,購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賣出方需要交納所得稅、契稅、印花稅。
擴展閱讀~股權轉讓需要交哪些稅: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准備的資產,如果有關准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准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增值稅
根據《財 政部、國 家稅 務總 局關 於股權轉讓有 關營 業 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
(1)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2)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印花稅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廢止)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❺ 股票控制權變更是好是壞

好事。通常情況下,股票的控制權發生變更是一件好事,一般來說都是這樣看,這對公司來說是一個比較好的事情。還有實際控制人的重組、整合、變更。

(5)股份拍賣控制權變更的股票擴展閱讀: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2014新公司法實施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募集資金的選擇:募集資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兩類。公開募集需要核審,核審分為注冊制和核准制。
注冊制:發行人在發行新證券之前,首先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注冊,它要求發行人提供關於證券發行本身以及同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並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實性、可靠性。——關鍵在於是否所有投資者在投資之前都掌握各證券發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
核准制:又稱特許制,是發行者在發行新證券之前,不僅要公開有關真實情況,而且必須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實質條件,如發行者所經營事業的性質、管理人員的資格、資本結構是否健全、發行者是否具備償債能力等,證券主管機關有權否決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主管機關有權直接干預發行行為。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❻ 控制權變更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
控制權變更對上市公司是利好的,因為控制權變更會給上市公司引入優質的資產,對上市公司的發展有利,不過控制權變更控制權變更是事件性因素,不一定會使股票上漲。
股票漲跌由多方面因素決定,比如供求關系、資金量、業績、政策、消息等,投資者可以綜合這些情況分析股票後續的漲跌情況。
【拓展資料】
其實變更是對股價有一定的影響的,而不同類型的變化對股票價格有不同的影響:
1.有資產重組的計劃。當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時,重大資產重組將同時發生,這對股價來說可能是個好消息。如果放在上市公司的資產是高質量的資產,收益和利潤都不錯,那麼股價就會上漲。但是,如果注入的資產質量一般,就會導致股價下跌。所以,重組不代表是好事,但還是需要區別對待。
2.只有股東的變更。如果沒有資產重組計劃,只需要分析最大股東的變化。如果剛進入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屬於強勢公司,也是好消息,對股價有好處。但是,如果新的第一大股東實力一般或者不如以前的第一大股東,對股價是一種風險,可能導致股價下跌。
3.當時股市的具體情況。最大股東發生變動時,需要根據當時的股市情況進行判斷。當當時股市強勢上漲時,這一變化將作為股價的正向投機。如果當時股市不景氣,就會導致股價下跌。短期受益,長期觀察。
為什麼短期是積極的?因為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上市公司難以為繼的資金面,危急狀態下,這實際上是謀生的最後手段。這樣是可以解決公司的生存危機的,所以是利好的,但是公司的控制權是可能會發生轉移的,從而公司的治理風格也是會發生變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情況需要具體分析,逐步觀察。提前,我們只能希望它會變得更好。關鍵是新架構的管理措施能否提升公司業績,這意味著長期效益。

❼ 買重大重組且置換資產和變更控制權的股票為什麼能漲幾倍

這是根據置換資產和變更控制權的行業屬性決定的,比如現在流行互聯網,史玉柱的巨人網路入駐世紀郵輪,公司原有的估值肯定要按互聯網行業的估值往上修正,再加上對資產的想像空間打開了,漲幾倍,甚至漲幾十幾倍的都有。

❽ 股權拍賣的股權拍賣若干法律問題分析

股權拍賣是近年來出現在拍賣行業面前的一項全新業務。而現階段拍賣公司較多接受委託的是人民法院的強制股權拍賣,於是許多人認為只有人民法院民事強制執行中的股權,拍賣公司才可以做,其他的股權拍賣公司是不可以做的。那麼到底什麼樣的股權拍賣公司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我們應對股權拍賣的范圍有個更為全面的認識。結合下表對股權拍賣的范圍加以論述。 強制拍賣,這里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委託商業性拍賣機構進行拍賣。民事執行中強制拍賣的不僅有動產、不動產等財產而且有財產權利。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以下簡稱《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一條和第二條分別規定:「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權就是一種財產權利。股權中的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權以及上市公司流通股等不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所規范的范圍,應當按照《最高院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來執行,在民事執行中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首選拍賣。
《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法院執行股權,必須進行拍賣」,該規定表明在人民法院的民事執行中,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即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是必須進行拍賣的。 1、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拍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規定表明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中既包括對內的股東之間的轉讓又包括對外非股東的轉讓。有限責任公司有資合的特徵,也有明顯的人合的特性。所以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轉讓一般都是協商確定,基本不採取拍賣的形式。而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轉讓中,可能有多人有意購買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可以形成競價條件,可以採取拍賣的形式來處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2、股份公司股權拍賣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規定,股份公司股份是可以依法轉讓的,股權具體表現為股份,股權也可以依法轉讓。拍賣是轉讓的一種方式,可以以拍賣的方式轉讓股份公司的股權。因此,拍賣公司可以依法拍賣股份公司的股權(包括上市公司的股權)。但拍賣股份公司的股權是有條件的,是受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2001年9月30日實施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活動規范管理的通知》規定:「需要採用公開徵集方式確定協議轉讓價格和受讓人的,由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組織安排」和《證券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這些規定說明,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拍賣,可以通過拍賣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一定要獲得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也才能辦理股份轉讓、過戶登記等相關手續。 股權拍賣以自由為原則,以限制為例外,這是世界范圍內公司法律有關股權拍賣的總體規則。但是,無論股權拍賣何等的自由,對其例外的限制皆不同程度地存在,正是這種限制的存在,使得人們對股權拍賣很難把握。結合拍賣的實踐情況,筆者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闡述股權拍賣的限制:
(一)委託人資格的限制
1、發起人委託股權拍賣的限制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發起人是指負責公司籌備事務的人。在公司設立階段,發起人對外代表設立中的公司,對內執行設立事務。公司發起人可以獲知更多的公司的情況,如果公司成立不久,發起人就能轉讓股權,可能對公司不利。為了公司的穩定發展,有必要限制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權拍賣。
2、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期間委託股權拍賣的限制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監事、經理作為公司的高管人員,應盡到忠實義務、競業禁止義務等,以杜絕他們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公司的內部信息,從事不公平的內幕股權交易,從而損害其他非高管股東的合法權益。因此,董事、監事、經理要委託拍賣自己所有的股權應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競買人資格的限制
1、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成為競買人。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規定表明,非自用不動產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股權拍賣中,商業銀行不得成為競買人。
2、上市公司收購主體資格的限制。於2006年9月1日正式實施新修訂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規范收購上市公司主體的資格的限制。《管理辦法》第六條用列舉的方式明確了不能收購上市公司主體的條件:A、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於持續狀態;B、收購人最近三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C、收購人最近三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D、收購人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情形;E、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對上市公司收購主體資格的限制,有利於減少虛假收購的主觀可能性,有利於真正的收購重組。
3、公司購買自己股權的限制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公司除了上述法定的四種情形外,公司不得成為本公司股權的競買人,收購本公司的股票。
(三)股權拍賣程序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拍賣在拍賣程序上是有限制的。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證券法》第三十九條也明確規定,「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一般股權拍賣應首先應得到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才能進行拍賣。
此類轉讓程序中的限制規定,在各國立法上也極為少見。這也許與我國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論佔主導的思想有關,但將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為股權轉讓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不足之處。實踐證明,經過審批後在其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的股權也做得很出色。特別是拍賣給股權交易市場帶來了勃勃生機。
1、非流通股拍賣為拍賣日前10天公告。根據《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拍賣股權,人民法院應當委託拍賣機構於拍賣日前10天,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或者《上海證券報》上進行公告。」 的規定,拍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等非流通股應按拍賣日前10天的標准來計算公告期間,並且要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或者《上海證券報》三家專業報紙上。
2、其他股權拍賣應當在拍賣15日前公告。最高院《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拍賣應當先期公告。拍賣動產的,應當在拍賣七日前公告;拍賣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的,應當在拍賣十五日前公告」,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已經在《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明確的拍賣公告期間,而非流通股以外的其他股權在民事強制執行中,應當按照以上最高院《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執行,拍賣股權應當在拍賣十五前公告。該規定第十二條又做了更為詳盡地規定:「拍賣公告的范圍及媒體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確定。拍賣財產具有專業屬性的,應當同時在專業性報紙上進行公告。當事人申請在其他新聞媒體上公告或者要求擴大公告范圍的,應當准許,但該部分的公告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❾ 股份拍賣為什麼打壓股價

1.轉讓股權前打壓股價應該是受讓方想拿到低價籌碼。這個也是不一定的,因為受讓方手上也沒多少籌碼可以砸的。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打壓股價。

股權轉讓: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轉讓股權其實不直接對上市公司產生影響,因為這僅僅是股東的行為。但是如果涉及到實際控制人變更,那影響就比較大。 2.股權拍賣是股權轉讓的一種形式。它是指公司股東自身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強制轉讓其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股份來清償其債務的行為。 3.拍賣的特點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拍賣的方式


01

英格蘭式

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02

荷蘭式

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後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03

密封遞價式

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式。

04

標准增量式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於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採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後,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05

維克瑞式

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易趣網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06

速勝式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於或等於)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07

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於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08

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

股票漲停第二天控制權變更停牌復牌股票怎麼走

要看以前的經營情況而定以及接手的股東有沒有背景和實力。最後還要復牌時大盤的走勢。有可能莊家順勢打壓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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