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怎麼發行股票
1. 公司如何上市發行股票
股票上市後,股份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和千百萬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密切相連。因此,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都對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如必須有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最低的股本數額、最低的凈資產值、最低的公眾持股數和比例等。在嚴格的規定下,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實上只佔很小一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刊。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面臨被暫停的危險: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哲停情況的(2)、(3)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
(2)上述暫停情況的(1)、(4)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管理部門限定的時間內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
(3)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破宣告破產。
2. 公司發行股票是如何操作的
首先你公司要有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具體可查看:證券發行與承銷。 公司如果是公開發行股票的話,肯定要找券商的啦,可簽定包銷或只單純承銷,後者的話就自己吃下羅。一般能夠達到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公司,這情況比較少見。 同股同權特指國內A股原來股權分置的,一家公司的股票有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等等,但卻不能流通!H股是港股啦,勿誤會! 溢價發行很容易理解,每股面值都是一元的,那麼當股票以兩元發行,即溢價一元!
3. 公司是如何發行股票的能解釋的詳細一些么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包銷發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
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4. 公司上市發行股票是怎樣一個流程
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經關部門批准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掛牌進行市交易股票要市交易必須具備定條件並按定原則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股票交易效保護投資者利益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市程般要遵循幾原則: (1)公性原則 公性原則股票市應遵循基本原則要求股票必須公發行且市公司需連續、及公公司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相關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足夠信息進行析選擇維護投資者利益 (2)公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每、每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公、客觀立場反映情況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於誤境行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市交易各包括各證券商、經紀投資者買賣交易條件機應該均等 (4)自願性原則 指股票交易各種形式必須自願前提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股票市條件各相同都包括項目: (1)資本額 般規定市公司實收資本額低於某數值 (2)獲能力 般用稅凈收益占資本總額比率反映獲利能力比率般低於某數值 (3)基本結構 般用近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比率反映資本結構比率般低於某數值 (4)償債能力 般用近流資產占流負債比率(即流比率)反映償債能力比率般低於某數值 (5)股權散情況 般規定市公司股東數低於某數值 美紐約證券交易所關於證券市條件家公司要使其股票該交易所掛牌市必須滿足幾面條件:(1)公司前完全競爭條件稅前收益250萬美元前兩每稅前收益低於200美元; (2)公司凈形資產低於1600萬美元; (3)公眾所持普通股價值總計1600萬美元; (4)少100萬股股票公眾持; (5)100股股東至少2000; <6>經並及公布公司切財務報告 東京股票交易所市標准:(1)市股本及資本額東京附近公司股份應1000萬股 資本額5 億元; 東京附近外公司股份應2000萬股 資本額10億元; (2)股東數應2000; (3)設限5; (4)資本凈值15億元每股100元; (5)近3稅前純利潤: 每2億元 第二3億元第三4億元; (6)配股息 近3每每股5元市預期仍維持水平. 般股票申請市應向交易所提交文件: (1)市申請書; (2)市報告書應載明主要業務狀況、 主要財務狀況、股票發行及轉讓狀況、能影響股票價格波避免現市況事項: (3)批准發行股票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請市董事決議; (6)公司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7)股東名冊; (8)經計師事務所注冊計師鑒證公司近2及1月至申請前1月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 (9)交易所員書面推薦證明; (10)股票戶事項說明; (11)經營狀況公告事項說明 市公司證券市若現列情形者由證券交易所呈報主管機關──證券管理委員核准交易所停止某種市證券買賣甚至終止其市: (1)市公司發重改組或市公司經營范圍重變更符合市標准者 (2)市公司覆行定公義務或財務報告及呈報證券交易所其文件實記載 (3)市公司董事、監事、 經紀員持占市公司實發股本額5%股份股東行損害公眾利益 (4)市公司股票交易近內其月平均交易量足100股或近三月沒交記錄 (5)市公司經營狀況欠佳近兩連續虧損或市公司現面臨破產局面 (6)市公司其信用問題停止與銀行業務往 (7)市公司連續季度交納市費 (8)其原致使市公司必須暫停市 外市公司股票其增發或發放股票、紅利期間其股票亦自暫停市 市公司問題較嚴重或列情況證券交易所報經關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問題公司作終止其市資格決定: (1)市公司暫停市所列情況已造嚴重 (2)市公司暫停市期間未能效消除暫停市原 (3)市公司解散進行破產清算 (4)市公司其原必須終止市
5. 企業如何發行股票的
首先要符合上市條件,然後要按照股票上市步驟、履行股票上市規則,經過核准,即可上市。
具體如下:
股票上市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具有持續經營能力、財務狀況良好。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已上市公司,由於種種原因,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有權決定暫停或終止其股票上市資格。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即可被暫停:
(1)公司的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當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其股票上市可被終止:
(1)上述暫停情況的(2)(3)項出現時,經查實後果嚴重;
(2)上述暫停情況的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期限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3)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股票發行上市的步驟及核准程序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6. 公司是如何發行股票的
一般能夠達到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公司,這情況比較少見。
7. 公司發行股票怎麼操作的
首先你公司要有發行股票的基本條件,具體可查看:證券發行與承銷。
公司如果是公開發行股票的話,肯定要找券商的啦,可簽定包銷或只單純承銷,後者的話就自己吃下羅。一般能夠達到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公司,這情況比較少見。
同股同權特指國內A股原來股權分置的,一家公司的股票有國家股法人股社會公眾股等等,但卻不能流通!H股是港股啦,勿誤會!
溢價發行很容易理解,每股面值都是一元的,那麼當股票以兩元發行,即溢價一元!
8. 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一,,企業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申請人提出發行申請
申請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對其資信、資產、財務狀況進行審定、評估和有關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後,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地主政府審批
在國家下達的發行規模內,地方政府對地方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在與申請人所在地方政府協商後,對中央企業的發行申請進行審批;地方政府、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發行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並抄報證券委;
證監會復審
被批準的發行申請,送證監會復審,證監會將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出具復審意見書,並將復審意見書抄報證券委,經證監會復審同意的,申請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方可發行股票。
9. 如何發行股票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發行A股股票的條件
(1)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3)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
(4)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其所折股本數的比例不得超過20%;
(5)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6)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超過4億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
(7)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8)近3年連續盈利等。
2、股份有限公司發行B股股票的條件
(1)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8條,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符合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③符合國家有關利用外資的規定。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35%。
⑤發起人出資總額不少於1.5億元人民幣。
⑥擬向社會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其擬向社會發行股份的比例達15%以上。
⑦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在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⑧改組設立公司的原有企業或者作為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國有企業,最近3年連續盈利。
(2)根據《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第9條,已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除應具備上述①、②、③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公司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所得資金的用途與募股時確定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公司凈資產總值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
③公司從前一次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公司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有企業改組或者國有企業作為主要發起人設立的公司,可以連續計算。
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增加資本,申請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時,還必須符合募集設立公司申請發行B股時關於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的要求。
根據《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新股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
2、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滿3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利息;
3、公司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率;
5、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6、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發起人認購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7、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向公眾發行的股份達到股本總額的15%);
8、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9、發行前1年末,凈資產占總資產中的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占凈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但是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要滿足證監會規定的合規性要求,如2003年9月證監會公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3]116號)。
10. 股份制公司如何發行股票
發行新股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向社會公開募集,另一種是向原有的股東配售,也稱配股。這兩種方式,可以單獨運用,也可以同時運用,就是在一次發行新股時,可以將其中的一部分向原股東配售,同時將另一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
1、新股發行決議
公司發行新股,這是屬於增加公司資本的重要事項,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決議中包括:新股種類及數額、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發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東發行新股的種類及數額等項。
2、發行新股的核准
公司發行新股,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後,由董事會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3、公告招股文件
公司經核准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並製作認股書。
4、新股承銷
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簽訂承銷協議;發行的新股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5、募集後的登記公告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因為募集新股後,公司資本增加,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