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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股票市場罪

發布時間: 2023-05-04 03:31:28

1. 非法薦股能定什麼罪

非法薦股能定非法經營罪。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薦股認定標准如下:
1、行為主體(機構與個人)不具備證券投資咨詢資格;
2、向投資者或客戶提供涉及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告戚品的投資建議服務,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投資建議服務內容包括投資的品種選擇、投資組合以及理財規劃建議等;
3、直接或間接獲取經濟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襪咐陵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簡鍵期徒刑或者拘役。

2. 如何認定操縱股市罪

法律分析:認定操縱股市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 如何認定操縱股票

法律分析:刑法中沒有操縱股票價格罪這一罪名,操縱股票價格罪就是刑法中的操縱證券市場罪,該罪認定的要件有四個方面。行為人主觀上應有操縱證券市場的故意並基於該故意在客觀上實施了操縱市場、欺詐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客觀方面,主要考慮以下兩項因素:(1)行為人是否存在不正當的操縱手段;(2)行為人的操縱行為是否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法律依據:《證券法》第五十五條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者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並撤銷申報;(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六)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並進行反向證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關市場的活動操縱證券市場;(八)操縱證券市場的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 非法經營股票罪量刑標准

法律分析: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5. 操控股市是什麼罪名

法律分析:操縱股票市場是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6. 操縱股市罪判刑幾年

股票是我國投資者主要的投資標的之一,而很多資本大鱷可以通過操縱股票市場的方式實現投資營利,但這種行為是嚴重干擾市場經濟的行為。那麼,操縱股市罪判刑幾年?下面由我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操縱股市罪判刑幾年
操縱股市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首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了國家證券、期貨管理制度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二)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者備前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滾磨貨交易量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為目的。

7. 操控股票市場定罪標准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單獨或者合謀,持有或者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份數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份總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該證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股份數累計達到該證券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單獨或者合謀,持有或者實際控制期貨合約的數量超過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限定的持倉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該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期貨合約數累計達到該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或者期貨合約交易,且在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成交量累計達到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且在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內成交量累計達到該證券或者期貨合約同期總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單獨或者合謀,當日連續申報買入或者賣出同一證券、期貨合約並在成交前撤回申報,撤回申報量占當日該種股票總申報量或者該種期貨合約總申報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者其他關聯人單獨或者合謀,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該公司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嫌疑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表現形式非常多,如果以違法方式操縱證券或者期貨市場,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要追究刑事責任,類似於上市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利用信息優勢操縱公司的證券交易價格的,已經涉嫌違法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2)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3)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4)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5)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6)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的;
(7)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8. 操縱股票市場是什麼罪

在實踐中一些資本大鱷為了從股票市場上取得營利,會聯合起來對股票價格進行操縱,這是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的一種行為,對中小投資者的影響是非常大的,那麼如何認定操縱股票價格罪?下面由我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操縱股票市場是什麼罪
刑法中沒有操縱股票市場罪這一罪名,操縱股票市場罪就是刑法中的操縱證券市場罪,該罪認定的要件有四個方面。
(一)主觀方面
行為人主觀上應有操縱證券市場的故意並基於該故意在客觀上實施了操縱市場、欺詐其他投資者的行為。沒有操縱證券市場的故意不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實踐中,在主觀意圖的判斷上,一般從行為人的客觀行為推導其主觀狀態,通過行為人具體的交易行為,以及行為人實施交易行為前後的證券價格和交易量的變化,對行為人的主觀意圖進行綜合認定。
(二)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主要考慮以下兩項因素:(1)行為人是否存在不正當的操縱手段;(2)行為人的操縱行為是否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汪逗者證券交易量。
1、操縱手段的認定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操縱手段主要包括:(1)連續交易操縱,即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2)約定交易操縱,即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3)洗售操縱,即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4)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
其他操縱證券市場的手段主要包括:蠱惑交易操縱、搶帽子交易操縱、虛假申報操縱、特定時間的價格或價值操縱、尾市交易操縱。
2、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的認定
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是指行為人的行為致使證券交易價格異常或形成虛擬的價格水平,或者行為人的行為致使證券交易量異常或形成虛擬的交易量水平。如果出現以下情形,可以認定構成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交易量:(1)致使相關證券當日價格達漲幅限制價位或跌幅限制價位或形成虛擬的價格水平,或者致使相關證券當日交易量異常放大或萎縮或形成虛擬的交易量水平的;(2)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走勢明顯偏離可比指數的;(3)致使相關證券的價格走勢明顯偏離發行人基本面情況的;(4)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交易量的情形。
二、操縱股票價格的常見手段
(一)洗售
根據我國證券法,洗售是指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條第三項)。據對我國實踐的考察,1996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並公布處罰決定的所有操縱股票價格的案例中,除極少數外,違法行為人都涉及開立多個賬戶進行自買自賣的情節,說明此種行為是我國證券市場上最主要的操縱市場的違法形態,應當作為法律首要規制的對象。
(二)相對委託
按照我國證券法的規定,相對委託是指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橋漏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第七十一條第二項)。相對委託在操作技術上與前述洗售行為類似,都是利用虛偽交易方式,創造某種證券交易活躍的假象,以誘使其他投資者跟進買賣。與洗售不同之處在於相對委託中參加交易的賬戶為合謀的數人所有,而洗售則歸屬於同一人。應當注意的是,相對委託的行為人事先約定的價格未必是相互等同的委託價格,而可能是交替上升(或下降)的「買—賣」或「賣—買」價格,以實現行為人控制某種證券價格或價格走勢的目的。在我國證券市場實踐中,中國證監會也曾處罰過類似相對委託的違法案例。
(三)不法炒作
按照我國證券法規定,不法炒作是指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第七十一條第一項)。不法炒作的違法行為與證券市場上以博取短線差價為目的的投機行為界限不甚清晰,特別在股票交易換手率高企、投機氣氛濃厚的我國證券市場上,立法不宜對活躍交易的短線操作持過分打壓的態度。為避免立法上違法乃至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欠嚴謹,法律執行中的管制面積過大,筆者建議在立法修訂時,可以比照美國及日本立法例,為違法行為構成增列「以誘使他人購買或出售該種證券為目的」的主觀要件。實踐中為防止舉證過分困難,可以考慮敏陵爛將主觀標准客觀化,即衡量行為人的買賣交易事實及當時的市場客觀情況,只要滿足一定標准,即可推斷行為人具有上述的主觀意圖,而行為人則可以自己舉證推翻此一推斷。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操縱股票市場是什麼罪」這一問題進行的解答,可見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刑法中沒有操縱股票價格罪這一罪名,操縱股票價格罪就是刑法中的操縱證券市場罪,該罪認定的要件有四個方面的內容。

9. 什麼是個人操縱股票市場,為什麼這是違法的

首先它擁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後擁有。其次也有規定操縱價格是不行的。
經修正後的我國新刑法第18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①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②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③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的。"針對單位實施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較為嚴重的情況,刑法該條第二款還專門規定:"單位犯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這一規定,筆者認為,所謂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是指違反證券、期貨管理法規,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情節嚴重的行為。
莊家操縱股市,屬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但多年來,在中國股市中,莊家操縱股市有多種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國企上市的政策導向下,有關政府部門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維持股市的高價位,使國企股能夠有一個較高的發行價;二是一些機構(包括證券類、工商企業和上市公司)為了在股市運作中獲得收益,或獨立坐莊或聯手坐莊,操縱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個人為了獲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機構名義,運用機構資金,進行坐莊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歸個人,如若失手,損失由機構承擔;四是一些個人通過「提供」機構坐莊信息,既獲取巨額「信息費」收益,又為莊家聯絡了一批跟庄者。

10. 擾亂證券市場怎麼定罪

法律分析:
擾亂證券市場定擾亂市場秩序罪。擾亂市場秩序罪,是指違反國家對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進行不正當競爭,從事非法經營貿易或者中介服務活動,以及強行進行交易,擾亂和破壞等價有償、公平競爭和平等交易的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擾亂市場秩序罪侵害的客體是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市場秩序;擾亂市場秩序罪的客觀方面的要件是:違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檢、勞動等市場管理法規;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情節嚴重或數額較大或紿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有危害後果。本罪的犯罪主體可分為自然人犯罪主體和單位犯罪主體兩類。自然人犯罪主體的要件是:年齡16周歲以上;具有能夠控制和辨別自己行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單位犯罪主體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這類主體均可構成擾亂市場秩序罪單位犯罪的,對單位處罰金,並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本罪的主觀方面指行為人對其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及結果所持的心理狀態,分故意和過失兩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衍生問題:
對欺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同罪的具體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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