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提到的ipo是
1. 股票市場上經常提到的IPO是什麼意思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
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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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發行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4、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2.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市場中,ipo中文全稱是首次公開募股,指的是一家公司第一次將公司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通常情況下,ipo發行是會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按集中競價原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新股競價發行申報時,主承銷商作為唯一的「賣方」,其賣出數為新股實際發行數,賣出價格為發行公司宣布的發行底價,投資者作為買方,以不低於發行底價的價格進行申報。
如果ipo發行時,採取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法人投資者競價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一般由主承銷商確定發行底價,法人投資者根據自己的意願申報申購價格和申購股數,申購結束後,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對法人投資者的有效申購數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事先確定的累計申購數量與申購價格的關系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如果在ipo發行時,發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銷商,說明發行新股的計劃、發行條件和對新股承銷的要求,各股票承銷商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定各自的標書,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股票承銷業務,中標標書中的價格就是股票發行價格。
3.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什麼意思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簡稱,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業屬性、成長性、財務特性決定了上市公司適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較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收益折現法與類比法。所謂收益折現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方式估計出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狀況,並選擇恰當的貼現率與貼現模型,計算出上市公司價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現模型(DDM)、現金流貼現(DCF)模型等。貼現模型並不復雜,關鍵在於如何確定公司未來的現金流和折現率,而這正是體現承銷商的專業價值所在。
4.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什麼意思
首次公開募股,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
首次公開募股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在詢價機制下,新股發行價格並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相對較為簡單,但效率較低。過去中國一直採用固定價格發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新股詢價機制,邁出了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5. 股票的IPO是什麼意思
企業第一次向公眾發行股票被稱為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企業通過一家股票包銷商(underwriter)以特定價格在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承銷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此後,該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或店頭市場(aftermarket)買賣。
首次公開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6. 股票市場上被提到的ipo的意思是
股票市場上提到的IPO是指首次面向公眾發行的股票,首次公開募股英文全稱是InitialPublicOfferings,簡稱IPO。這類股票一般是直接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掛牌交易。那麼如果不滿足上市條件,但又私下面向公眾發行原始股等股票,那麼就有非法集資的嫌疑。發行股票必須經過證券管理部門的批准且滿足發行條件,建議投資者警惕私下募集資金的原始股。
另外購買IPO實際上就是參與打新股,但打新股對於投資者有一定的要求,建議在打新股之前提前准備好賬戶以及資金,避免出現新股申購失敗。
通常, 上市公司 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7.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什麼意思
1、股市中所說的IPO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2、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3、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
4、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十大證券公司包括: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國泰君安、華泰證券、銀河證券、申萬宏源、招商證券、國信證券、東方證券。
8. 股票市場上常常被提到的ipo是什麼意思是
IPO是指一家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
發行方式確定以後,進入了正式發行階段,此時如果有效認購數量超過了擬發行數量,即為超額認購,超額認購倍數越高,說明投資者的需求越為強烈。在超額認購的情況下,主承銷商可能會擁有分配股份的權利,即配售權,也可能沒有,依照交易所規則而定。
通過行使配售權,發行人可以達到理想的股東結構。在中國,主承銷商不具備配售股份的權利,必須按照認購比例配售。
當出現超額認購時,主承銷商還可以使用「超額配售選擇權」(又稱「綠鞋」)增加發行數量。「超額配售選擇權」是指發行人賦予主承銷商的一項選擇權,獲此授權的主承銷商可以在股票上市後的一定期限內按同一發行價格超額發售一定比例的股份。
在詢價機制下,新股發行價格並不事先確定,而在固定價格方式下,主承銷商根據估值結果及對投資者需求的預計,直接確定一個發行價格。固定價格方式相對較為簡單,但效率較低。過去中國一直採用固定價格發行方式,2004年12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新股詢價機制,邁出了市場化的關鍵一步。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業屬性、成長性、財務特性決定了上市公司適用不同的估值模型。
較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收益折現法與類比法。所謂收益折現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方式估計出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狀況,並選擇恰當的貼現率與貼現模型,計算出上市公司價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現模型(DDM)、現金流貼現(DCF)模型等。
貼現模型並不復雜,關鍵在於如何確定公司未來的現金流和折現率,而這正是體現承銷商的專業價值所在。
9. 股票市場上的ipo是什麼意思
一、股市ipo
1、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2、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ipo具體指一家股份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第一次向公眾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行為,這個過程在中國證監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管理辦法當中,也有著明確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是公司通過股票,承銷商以特定的價格在一級市場承銷其一定數量的股票,該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是店頭市場買賣。
二、ipo公司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
1、A股發行的主體應當是依法成立並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經過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的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3、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結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工資的其他企業間,不能夠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之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當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現金流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和凈資產比例不能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沒有虛假記載。
7、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度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9)股票市場提到的ipo是擴展閱讀:
A股上市資格要求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發行人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6、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