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債股票轉股價值
Ⅰ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
可轉債轉股計算方法為轉股後的股票價值=轉債張數*(轉債面值/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計算轉股的價值通常只用到以下兩個公式:
1、面值/轉股價=轉股數量 (轉換為股票的數量必須是整數,非整數餘下的部分以現金兌付)注意,面值都是統一的100元,而不是可轉債的現價。
2、轉股數量*正股價值=轉換後的股票價值。例如:某可轉債的價值為150元,轉股價為8元,正股價值為10元,則可轉換的股票數量為100/8=12股,餘下0.5股以現金兌付即0.5*8=4元,轉換後的股票的價值為12*10=120元,是明顯低於150元的,也就沒有轉股的必要了。
Ⅱ 可轉債轉股怎麼計算
可轉債轉股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
拓展資料:
舉例計算
當可轉債價格為140元,轉股價為7元,對應的正股價格為10元,在不考慮手續費情況下,每張轉債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140/7=20股,對應的轉換後的股票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20×10=200元,與可轉債價格140元相比,投資者是劃算的,比賣出可轉債多盈利60元。
如果對應的正股價格為5元,在不考慮手續費情況下,每張轉債可轉股數量=可轉債票面總金額/當前轉股價=140/7=20股,對應的轉換後的股票價值=可轉股數量×正股價=20×5=100元,與可轉債價格140元相比,投資者是虧損的,比賣出可轉債少盈利40元。
總之,投資者在轉股價低於正股價的情況下進行轉股不會虧,而在轉股價高於正股價的情況下轉股,投資者會虧損。
除此之外,可轉債在轉股之後,其收益還會受個股的走勢影響,如果在轉股之後,股價持續走低,則投資者可能也會出現虧損的情況。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Ⅲ 可轉債轉股成本價怎麼算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計算公式: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
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5.00元,其正股收盤價為5.50元,其轉股價值即為5.50÷5.00×100=110.00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07.12元。是否轉股要經過綜合測算。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Ⅳ 可轉債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值。
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5.55元,其正股收盤價為5.66元,其轉股價值即為5.66÷5.55×100≈101.98元。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拓展資料】
可轉債即為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債券持有人不願意轉換的,可以繼續持有債券或在流通市場上出售,直至償還期限屆滿。
可轉債的許可權: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一方面,投資者以選擇是否自行轉換,為此承擔轉換利率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可轉債發行者擁有是否實施清償條款的選擇權,並為此支付高於可轉債的利率。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公司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它的存在將投資者和發行者的風險、收益限定在一定范圍內,利用這一特徵對沖股票,可以獲得更確定的收益。
可轉債的優勢:可轉債對比普通債權多了一項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權利。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是比普通債券要低一點,但是股價上漲的可能性給了它更大的獲利空間。可轉換債務是一種相對穩定的投資,當該公司股價上漲時,可以轉換為股票並盈利。如果股價不上漲,就等債券到期公司償還本金和利息。可轉換的債務也有價格波動,當你不想長時間持有,也可在流通市場賣出的。
由於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可以彌補利率低的不足,同時可轉換債券具有一般債券的保底性質,所以可轉換債券的風險性比股票小得多。此外,債券價格和股價之間還有套利的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對標股價上漲時,債券的收益會更穩健。
Ⅳ 轉股價和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1.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通常情況下可轉債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有價證券,上市後在一定時間內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可轉債轉換成股票是有一個轉換價格的,這個價格就是轉股價,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支付的價格。
2.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價值。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可轉債的轉股價在合同中會有寫明,投資者可以根據轉股價計算出轉股價值和轉股溢價率。
【拓展資料】
轉股價的計算公式為Cp = Vm _ V,其中Cp代表轉換溢價,Vm代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價格;V代表轉換價格。為了將一種其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比較,一般轉換用百分比表示,稱為轉換溢價率,用公式表示為:Cr = Cp / v
其中:Cr代表轉換溢價率。
轉股價值的計算公式是:轉股價值=(轉債發行面值100/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正股的價格不會永遠等於轉股價,肯定會變動,所以一張可轉債轉股價值就是每張可轉債轉股後的股數乘以正股價。對於想繼續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正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大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高,此時投資者持有債券更為劃算;對於將要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負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小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低,此時換成股票會更劃算。
轉股價值和轉股價的關系是什麼?
轉股價是轉股價值的決定因素之一,轉股價值=100/轉股價格×正股當前價格。也就是說轉股價越低,轉股價值就越高,但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是長期固定的,只有正股價格會來回波動,正股價值的不斷波動導致了轉股價值的波動,從而導致可轉債價格的不斷波動。
實際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並非一成不變。當股票在進行分紅、轉增、配股、增發的時候一般會進行除權除息,股價則會下調,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可轉債的轉股價也會下調;另外,上市公司如果不太想向投資者支付現金,就會主動下調可轉債的轉股價來促進投資者轉股。
Ⅵ 可轉債的轉股價和轉股價值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
轉股價值是轉換比率與普通股票現行價格之乘積。
二、計算方式不同
轉股價的計算公式為Cp=Vm−V,其中Cp代表轉換溢價,Vm代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價格;V代表轉換價格。
轉股價值的計算公式是:轉股價值=(轉債發行面值100/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6)轉債股票轉股價值擴展閱讀
轉股價值的影響因素:
1、轉股價值越高,可轉債價格越高;轉股價值越低,可轉債價格越低。
2、轉股價值比較低的時候,由於可轉債的債券屬性決定,可轉債的價格不會沒限度的低,這也就是常說的下有保底(債券收益)。
除了轉股價值外,還有很多因素會對可轉債價格有影響,比如:正股PB(影響轉股價下調空間)、PE、所屬行業;市場環境、可轉債發行規模、大股東認購情況等等,但是相對轉股價值而言,這些都是次要因素。
Ⅶ 轉股價值計算公式
轉股價值公式:轉股價值 = 100/轉股價X現價。
比如中行轉債的轉股價值 = 100/2.62X2.67=101.91。通過這個公式可以看出轉股能不能獲得很好收益,最重要的因素是轉股價。轉股價格越低,轉股價值就越大 ,轉股收益就越大;反之轉股價格越高,轉股價值就越小,轉股收益就低。
【拓展資料】
一、可轉債是指可轉換成股票的一種有價證券,上市後在一定時間內可以轉換成股票,而轉化成股票有一個轉換價格,這個價格就叫做轉股價,轉股價值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在合同中會有寫明,投資者可以根據轉股價和轉股價格換算出轉股溢價率,舉例說明:比如,可轉債面值為100,可轉債的轉股價為10元,對應的正股價是20元,那麼轉股價值=100/10×20=200元,溢價率=100/200-1=-50%。對於想繼續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正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大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高,此時投資者持有債券更為劃算;對於將要把可轉債轉換成股票的投資者來說,可轉債溢價率為負比較合適,即可轉債溢價率小於0比較合適,這意味著轉債價格較轉股價值要低,此時換成股票會更劃算。
二、轉股價值的影響因素:轉股價值越高,可轉債價格越高;轉股價值越低,可轉債價格越低。轉股價值比較低的時候,由於可轉債的債券屬性決定,可轉債的價格不會沒限度的低,這也就是常說的下有保底(債券收益)。除了轉股價值外,還有很多因素會對可轉債價格有影響,比如:正股PB(影響轉股價下調空間)、PE、所屬行業;市場環境、可轉債發行規模、大股東認購情況等等,但是相對轉股價值而言,這些都是次要因素。
三、可轉債的轉股價和轉股價值的區別
1.性質不同
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轉股價值是轉換比率與普通股票現行價格之乘積。
2.計算方式不同
轉股價的計算公式為Cp?=?Vm???V,其中Cp代表轉換溢價,Vm代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市場價格;V代表轉換價格。轉股價值的計算公式是:轉股價值=(轉債發行面值100/轉股價格)*正股價格。
Ⅷ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計算公式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按下列公式計算: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例如:**轉債的轉股價為3.14元,其正股收盤價為3.69元,其轉股價值即為3.69÷3.14×100=117.52元,高於**轉債的收盤價117.12元。
拓展資料:
也可通過計算轉債轉股後的價值和轉債的價值來進行比較,轉股後的價值=轉債張數×100÷轉股價×股票價格,轉債的價值= 轉債價格×轉債張數。如申請轉股的轉債20張,其轉股後的價值即為20×100÷3.14×3.69=2350.32元,轉債的價值即為117.12×20=2342.4元,可以看出**轉債轉股後的價值略大於持有轉債的價值(註:以上計算未考慮賣出時的費用)。
由於可轉債和正股價格的波動性,投資者需謹慎選擇是否轉股。
在可轉債轉股期,經常會出現轉股後折價的情況,這時可轉債投資者轉股就無利可圖,理性的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可轉債,到期時要求公司還本付息。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Ⅸ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是什麼意思
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即可轉債轉股後所能獲得的收益,可轉債的轉股價值=可轉債的正股價格÷可轉債的轉股價×100,當轉股價值大於100的時候,轉股是有收益的。
拓展資料: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
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Ⅹ 什麼是轉股價值
轉股價值是每一份可轉債轉換成對應股票後的價值。根據下面兩個公式就可以算出轉股價值。
- 轉股價值=標的股票的價格X轉換比例
- 轉換比例=可轉債面值÷轉股價格
下面對公式當中涉及的相關術語進行解釋舉例。
可轉債的轉換期限
是自可轉債可進行轉股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限,在轉換期限內任意一天投資者都可以行使自己的轉換權利,因此轉股權實際上是一種美式期權(買方可以在到期日或之前任一交易日提出執行合約)。
所以,只要是在可轉債的轉換期限內,算出來的轉股價值高於你買入可轉債時候的價格,你就可以行權,將可轉債轉換成對應的股票賣出獲取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