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禁入股民該怎麼辦
❶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他的股票該怎麼辦呢
控股股東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意思是控股股東不得再擔任與證卷相關的職務,其持有股票是不受影響的。
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06年6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5年5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5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事實為依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下列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發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從業人員;
(四)證券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五)證券服務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人員和證券服務機構的實際控制人或者證券服務機構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內設業務部門、分支機構負責人或者其他證券投資基金從業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證券市場禁入決定後立即停止從事證券業務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並由其所在機構按規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擔任的職務。
第五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3至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者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等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5至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構成犯罪的;
(二)從事保薦、承銷、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證券業務及其他證券服務業務,負有法定職責的人員,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義務,並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採取隱瞞、編造重要事實等特別惡劣手段,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的;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從事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獲取違法所得等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或者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應當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虛假重要證據,隱瞞、毀損重要證據等阻礙、抗拒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監督檢查、調查職權行為的;
(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6—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七)組織、策劃、領導或者實施重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活動的;
(八)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
第六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單獨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者一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並可同時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配合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三)受他人指使、脅迫有違法行為,且能主動交待違法行為的;
(四)其他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第八條 共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需要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對負次要責任的人員,可以比照應負主要責任的人員,適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予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九條 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十條 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者因同一違法行為同時被認定有罪或者進行行政處罰的,如果對其所作有罪認定或行政處罰決定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並因此影響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事實基礎或者合法性、適當性的,依法撤銷或者變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第十一條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人員,中國證監會將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或指定媒體向社會公布,並記入被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的誠信檔案。
第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宣布個人或者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施行的《證券市場禁入暫行規定》(證監〔1997〕7 號)同時廢止。
❷ 股票暫停上市散戶怎麼辦
你好,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後,股民所持有的股票有兩種結果:
1、暫停上市的股票要看本年度內能否扭虧為盈,且被交易所批准交易。
2、證券交易所會為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提供特別的轉讓服務。
在公司暫停上市期間,證券交易所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具體轉讓辦法由證券交易所規定。可見,被暫停上市後,股票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如果想要交易,仍然可以到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
1、申請人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存管部查詢,取得股份證明文件以及股份臨時保管確認函(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
2、申請人至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申請文件;
3、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予以受理,並通知申請人交納相關費用;
4、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在確認申請人已提交規定的文件和交納相關費用後,於三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的申請簽發確認表;
5、申請人持上海證券交易所確認表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過戶申請文件;
6、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對符合規定的過戶申請予以受理,並通知申請人交納相關費用;
7、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形式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涉及上市公司收購的解除股份臨時保管。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❸ 股票被終止上市後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股票終止上市,股民手裡如果還有股票,需要採取以下方法:
一、上市公司退市前會發布公告,大約有1個月左右的時間讓投資者交易手裡的股票,這時候就要趕緊拋售手中的股票;
二、如果已經退市了,投資者手中的股票可以在老三板進行交易,老三板一周最少能交易一次,股民還必須開通三板交易賬戶才可以進行交易。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退市風險警示是中國A股市場中的一種制度。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降低市場風險,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加強退市風險警示等問題的通知》,對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對其股票交易實行「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簡稱「退市風險警示」。具體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標記,以區別於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被退市風險警告的股票會在公告日後停牌一天,復牌後的股票名稱前會加上ST,復牌後可以進行正常交易,但是每日漲跌幅度會受到限制,限定在5%左右,股票持有者可以根據自身持有情況選擇賣出或繼續持有。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可能是因為上市公司經營不良或審計報告出現問題等原因。
❹ 上市公司被退市,買了公司股票的股民怎麼辦
最先,投資人需看,這家公司是怎麼回事被責令股票退市的,假如上市企業在詐騙和重大違法行為以前,你買進股票的,那股票退市後可以積極主動尋找法律程序申請辦理法律維權。提議該股票的投資人能夠集中起來,選擇一家法律事務所,根據集體訴訟的形式,來維護自己的基本上利益。
對於大多數投資者而言,在退市股票以前,最好把此股給清理掉,實在不行個股被掛牌退至三板市場,投資人也要淡定看待,看一下上市企業是不是因詐騙股票退市,看一下上市公司業績是不是有可能會修復,公司是不是有可能會根據重新組合重歸主板市場。假如沒有半點重回A股市場未來的希望,那隻有以在三板市場上做一做波長價差,來盡可能降低自身損失,那也是最後無奈之舉,下下之策。
❺ 股票終止上市後股民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股民可以賣出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拓展資料】
一級市場:
一級市場(Primary Market)也稱為發行市場(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投資者出售新發行的股票的市場。所謂新發行的股票包括初次發行和再發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資者出售的原始股,後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礎上增加新的份額。
二級市場:
二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也稱股票交易市場,是投資者之間買賣已發行股票的場所。這一市場為股票創造流動性,即能夠迅速脫手換取現值。
二級市場通常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市場,但也出現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場(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場(The Fourth Market)。
三級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場外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換言之,第三市場交易是既在證交所上市又在場外市場交易的股票,以區別於一般含義的櫃台交易。
四級市場:
第四市場指大機構(和富有的個人)繞開通常的經紀人,彼此之間利用電子通信網路(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進行的證券交易。
場外市場:
場外交易是相對於證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動都可稱作場外交易。由於這種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證券商的櫃台上進行的,因而也稱為櫃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場外交易市場與證交所相比,沒有固定的集中的場所,而是分散於各地,規模有大有小由自營商(Dealers)來組織交易;場外交易市場無法實行公開競價,其價格是通過商議達成的;場外交易比證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靈活方便。
❻ 股票停牌或退市,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資者交易。
以上交所為例,根據上交所規定,正式終止上市之後,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資者交易,期間漲跌幅為10%。退市整理期結束後,上市公司轉入其他場外交易市場進行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海外市場退市後表現,由於多數股東可能對退市公司失望,在場外賣出該股票是主流,因此退市後的公司多數持續下跌,有的公司甚至跌得沒有價值,這就意味著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預計A股市場退市公司進入整理期後大多數也會是這種情況,所以投資者要有心理准備。
以*ST長油為例,最新的數據顯示,剔除前十大股東持股數量,中小投資者還持有13.15億股,戶均持有8804股。按照停牌前1.63元的價格,持有市值達21.43億元,戶均市值尚有14350.52元。
實際上,由於上市公司在被暫停上市後,即停止在A股市場交易,比如*ST長油、*ST金泰就如此,所以投資者的交易臨界點不是退市,而是暫停上市。有專家認為,避免損失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暫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時,賣出該股票,進行適當止損。
(6)股票市場禁入股民該怎麼辦擴展閱讀:
容易被投資者忽視的一個情況是,滬深兩市的退市規則不一樣,其中創業板公司退市條件的差異性最大。比如,創業板將不再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措施,因而創業板不再有ST股票,觸發退市條件後會直接退市,不會留下多少緩沖的時間。
針對這種情況,深交所也出台了配套措施,就是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旦出現退市風險,要求創業板公司及時披露退市風險提示公告,並在此後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退市風險提示公告。
❼ 股票停牌或退市,股民的股票怎麼辦
首先要確定股票是什麼原因停牌的,上市公司在信息公告裡面都會說明的,知道了以後就沒問題的,正常的股票停牌會很快時間恢復交易的,注意查看公司的公告就可以了。
一般來說碰到長期停牌的股票還是少數,很多股票停牌是因為召開股東大會,第2天就會復牌,根據頭天其它股票的走勢,它會相應走出補漲或者補跌的走勢,長期影響不大。
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時,如公布年報、中期業績報告,召開股東會,增資擴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購兼並,投資以及股權變動等;
二、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時。
三、上市公司涉嫌違規需要進行調查時,至於停牌時間長短要視情況來確定。
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停牌如果只是因為公告或者重組等消息的停牌等待復牌就行了。重組就只有兩種情況,重組成功或者失敗,成功你就持有一般會有15%左右的漲幅,但是如果是重組失敗那就要跑快點了。
低開都得賣出,要防止短線有15%以上的跌幅。運氣不好遇到一支ST大地這種股票就同樣幾年內要解套的概率就很小了。
但是如果你說的停牌是ST股票的退市停牌,那就沒辦法了,ST股票一旦退市到三板市場去,就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夠再次上市了。再大量新股濫發的情況下,沒多少資金願意去重組一支嚴重虧損包袱很重的公司的股票。
而被重組上市的時間沒有一個定數,運氣好的4年左右再次上市,運氣不好的,見過12年都還沒有上市的至今等著。
❽ 股票退市股民怎麼辦
1、一般來說,股票退市之後,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場去,每周開市一天,可以在那裡交易,但是價格就更低了。如果你不去理睬的話,最後價格會變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證券營業部去辦一個託管手續才能進行交易。每周五一次,用競價方式,漲跌5%。
2、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的情況。退市股票的處置有三種可能:
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濟南輕汽);
另一種就是將來上三板;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產,徹底沒有了。
(8)股票市場禁入股民該怎麼辦擴展閱讀:
股票退市法規: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第158條:上市公司有前條第(2)項、第(3)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1)項、第(4)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決議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