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非金融企業
1. 什麼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是由國家全資投資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簡稱AMC)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共有兩類:從事「優良」資產管理業務的AMC和「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AMC,前者外延較廣,涵蓋諸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證券公司設立的資產管理部或資產管理方面的子公司
主要面向個人、企業和機構等,提供的服務主要有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後者是專門處置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股票市場非金融企業擴展閱讀:
我國資產管理公司的產生背景
1、產生的國際背景
(1)經濟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機
20 世紀以來,各生產要素逐步跨越國界,在全球范圍內不斷自由流動,各國、各地區持續融合成一個難以分割的整體;以IT為中心的高新技術迅猛發展,不僅沖破了國界,而且縮小了各國和各地的距離,使世界經濟越來越融為整體。
(2)危機根源:銀行巨額不良資產。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經濟學界對金融危機進行了多角度研究。這些研究發現,爆發金融危機的國家在危機爆發前有一些共同點:銀行不良資產金額巨大。
發生危機的國家宏觀和微觀經濟層面均比較脆弱,這些基本面的脆弱性使得危機國家經濟從兩方面承受壓力,首先是外部壓力,巨額短期外債,尤其是用於彌補經常項目赤字時,將使得經濟靠持續的短期資本流入難以維系。
(3)解決銀行危機:AMC產生的直接原因。為了化解銀行危機,各國政府、銀行和國際金融組織採取了各種措施,以解決銀行體系的巨額不良資產,避免新的不良資產的產生。
2. 營改增後非金融企業買賣股票如何繳納增值稅 總結
1、營改增後,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如何確認銷售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2.如何確定賣出價?
確定賣出價,應按照36號文,關於銷售額的一般規定,按照轉讓金融商品時,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銷售額。當然,符合規定的代收的費用,可以不包括在內。
那麼,支付的傭金等,是否可以自銷售額中扣減?
不應該扣減。一是沒有扣減的規定。二是因為支付的傭金等,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3、二級市級購入的股票如何確定買入價?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每次購買金融商品時,如何確定當次的價格?目前的增值稅法規,還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購入方的買入價,就是轉讓方的賣出價,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金融商品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是轉讓方的賣出價,也應該作為買入價。有關支出,比如傭金或手續費等,如果取得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抵扣有關的進項稅,不得再從賣出價中扣減。
4.「買入價」是否包括相關稅費?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了買入價的計算方法「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並沒有明確是否包含相關稅費。
考慮到政策的連續性,營業稅時的相關文件財稅【2003】16號文仍有借鑒意義。
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即按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於購入股票的核算既有包括稅費的,又有不包括稅費的。
《山東省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公告》(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號)第三 條第(二)款的規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根據《海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上市公司股票轉讓繳納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12號)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買入價按以下類型分別確定,納稅人在股份公司獲准上市後取得的股票,以實際購買成交價為買入價,不得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考慮到購買稅費一般很少,故此非稅企爭議焦點,本文不作探討。
故一般認為,股票買入價為購進原價,不包括購進股票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
5.IPO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
思考:由於首發上市至解禁日的送轉股可以以IPO發行價為買入價,如何時不送轉,那在解禁後的總體買入價就少。故進行送、轉股可以增加計算增值稅是的買入價,而減少增值稅。
6.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解禁後轉讓股票如何確認買入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因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復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因重大資產重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買入價。
7、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確定稅率?
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8、如何計算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1+6%)*6%;
或應納稅額=銷售額/(1+3%)*3%
9.盈虧如何互抵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互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會計年度。
10.全年虧損是否可以退稅
在營業稅時,如果上半年有盈利,繳納了營業稅,下半年有虧損,整年算賬是虧損的,可以申請退還營業稅。增值稅還可以嗎?
增值稅目前沒有全年虧損退稅的規定,不能申請退稅。
3. 什麼是非金融企業
前言:很多人對於金融這個詞彙一定不會感到陌生,也有很多大學畢業的學生想到金融機構上班,認為金融企業是一個非常具有前途的企業。那麼什麼是非金融企業呢?
三、結語非金融機構和金融機構其實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不過兩者在社會和企業發展都是很重要的。不管是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都需要有一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只有這樣才能夠讓企業在進行風險管理的時候規范風險給自己帶來的影響。
4. 什麼叫金融類和非金融類股票
金融股是處於金融行業和相關行業的公司發行的股票。金融股包括銀行股、券商股、保險股、信託股、期貨商股等。
非金融資產是指除投資性融資工具(如股票、債券)和貨幣(包括銀行存款)以外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材料等。一般來說人們把公司持有的股票、債券等融資工具和貨幣叫做金融資產,其他叫非金融資產。
(4)股票市場非金融企業擴展閱讀:
從市場因素判斷,金融股具有四大投資優勢:
一、股價不高,金融股中大部分個股的整體股價目前仍然不高,特別是證券股和信託股基本上處於剛剛起步階段;
二、增量資金介入明顯,從成交量分析金融股上漲時放量顯著,而下跌時量能迅速萎縮,顯示出介入資金是立足於長線投資,並堅定看好該板塊的後市;
三、技術形態良好,個股底部形態構築完整扎實;
四、有政策利好支持,金融股是解決股權分置的潛在試點板塊。
在目前的市場大背景下,金融股的市場號召力和對資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顯現出來,該板塊有望成為領漲核心,值得投資者的密切關注。
非金融資產按是否具有物質形態劃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按產生的方式或過程可劃分為生產資產和非生產資產。
在非金融資產中,「 生產資產」由固定資產、存貨和珍貴物品組成。「非生產資產」可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資源資產,即有形非生產資產,由土地資產、水資源資產、地下資產和非培育生物資產組成;另一類是無形非生產資產,如專利權、租約和其他可轉讓合同、購買的商譽等。
由於我國目前在資產負債核算中所面臨的資料來源和技術條件的限制,我們僅將非金融資產簡單地劃分為固定資產、存貨和其他非金融資產三類。
其他非金融資產 指固定資產、存貨以外的生產性、非生產性有形非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如具有儲藏價值的珍貴物品,土地、地下資源、非培育生物資源、水資源等有形資源資產,礦藏勘探、計算機軟體、文學藝術原作、專利權、版權、商標權、商譽等。
5. 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指什麼
股票融資是指資金不通過金融中介機構,藉助股票這一載體直接從資金盈餘部門流向資金短缺部門,資金供給者作為所有者(股東)享有對企業控制權的融資方式。
股票融資優點
籌資風險小。由於普通股票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還本付息的風險。
股票融資可以提高企業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聲譽。發行股票籌集的是主權資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構成公司借入一切債務的基礎。有了較多的主權資金,就可為債權人提供較大的損失保障。因而,發行股票籌資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為使用更多的債務資金提供有力的支持。
股票融資所籌資金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在公司持續經營期間可長期使用,能充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
沒有固定的利息負擔。公司有盈餘,並且認為適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給股東;公司盈餘少,或雖有盈餘但資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資機會,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
股票融資有利於幫助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
股票融資缺點
資本成本較高。首先,從投資者的角度講,投資於普通股風險較高,相應地要求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其次,對籌資來講,普通股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不具有抵稅作用。另外,普通股的發行費用也較高。
股票融資上市時間跨度長,競爭激烈,無法滿足企業緊迫的融資需求。
容易分散控制權。當企業發行新股時,出售新股票,引進新股東,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的分散。
新股東分享公司未發行新股前積累的盈餘,會降低普通股的凈收益,從而可能引起股價的下跌。
是用來比喻PE/VC這行不顧一切的把所投的公司推向IPO, 旋即退出的行為。
只有上市了,公司才有權益資本,才有可能按照20,30倍的市盈率拿到錢。
『走人「指的就是投資者把自己的股權按照市值兌現的過程。
PE/VC的這種做法在當下仇富心理嚴重的社會當然是有很多反對的聲音,尤其是現在很多投資者已經忘記了投資的產業屬性。但宏觀上來看,他們將社會上的稀缺資源(富人的錢,養老基金,保險公司)投給了最好的行業的最好的公司,幫助他們實現企業價值,創造GDP, 創造就業。是一種健康的金融行為。
也有很多人的觀點是他們是導致A股市場幾年來一蹶不振的罪魁禍首,因為他們將大量的公司推向了IPO而二級市場的股民們無法消化,所以最終只能是股價下跌來平衡這種供需矛盾。
大的PE不會立馬』上市圈錢走人『,因為他們利用自己的資本優勢管理優勢,能給公司帶來增值,有時候多持一年就多一個市盈率的點,這時候當然不急著』圈錢走人『。不過最後,還是要』圈錢走人『,資本終究是逐利的。
6. 非金融企業股票買賣是否交營業稅
交營業稅
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7. 非金融企業買賣股票如何確定營業稅計稅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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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非金融企業轉讓股票收入需要計征營業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十八條 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納稅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貨物期貨不繳納營業稅。 根據上述文件,非金融企業轉讓股票取得收入應計征營業稅。
9. 非金融企業是什麼意思
非金融企業包括非金融部門,非金融企業、非農非企業經濟、農業經濟、政府部門等組成。農戶、政府和非金融企業三個部門的績效存在差異,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出現震盪。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分化情況正在改善,民營企業資產負債率的下降有利於後期製造業投資的復甦和改善。降低非金融企業的杠桿率風險,有效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也是必要的。在盈利能力趨於下降的情況下,中國企業的信用風險普遍高於金融危機前,但從違約風險的趨勢來看,情況可能會有所好轉。
以往,杠桿風險降低,非金融企業財務質量提高,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提高。在盈利能力方面,兩家石油公司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的ROE和ROA數據顯示,自2010年以來,兩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續下降,2018年底分別達到8.66%和5.24%。中國經濟的低迷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限制了其投融資增速。在償債能力方面,2009年中國非金融企業的利息擔保倍數小於1的企業債務占企業總債務的比例為15.41%,預計2019年將達到18.44%。
10. 非金融企業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如何處理
【問題】
1、《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四)款規定,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如果是非金融企業從事有價證券買賣,其買入價也是按上述規定計算嗎?為什麼要減去紅利收入?
2、財稅[2003]16號第(十八)款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但是,也有文件沒有規定“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這項內容,只規定可以減去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請問如何處理?
【解答】
1、《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理財產品持有期間的紅利收入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環節作為成本扣除。
財稅[2003]16號文件中對買入價的確定方法,明確為“金融企業”,但實際處理中,其他企業能否參照執行,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八)款規定,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根據上述規定,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均可以作為計稅營業額的減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