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值
Ⅰ 個人投資者想開通科創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科創板開通條件:
1、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5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3、通過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適當綜合評估。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詳情請咨詢您的證券公司。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0-11-1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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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多少
在連續競價階段,如果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其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這里提到的買入基準價格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2)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因科創企業普遍具有技術新、前景不確定、業績波動大、風險高等特徵,市場可比公司較少,傳統估值方法可能不適用,發行定價難度較大,科創板股票上市後可能存在股價波動的風險。
科創板制度允許上市公司設置表決權差異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據此項安排,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於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表決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
Ⅲ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
科創板異常波動股票是指連續10個交易日內3次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同向異常波動情形;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00%(-50%);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0%(-70%);中國證監會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屬於嚴重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6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簡稱《細則》),為科創板引入了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並設置保護限價,同時細化了嚴重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和公開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標准。
一、限定價格申報、設置保護限價
按照《細則》規定內容,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目前香港市場、日本市場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歐洲期貨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採用了價格申報范圍機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方面表示,將只對偏離市場價格較大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進行限制,平緩價格波動。
除設定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外,科創板還將實行市價申報保護限價。《細則》中規定,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即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即賣出保護限價。而在上交所交易系統處理市價申報時,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簡單來說,投資者在市價申報時需設置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即保護限價。當市場價格快速波動時,防止市價申報以超過投資者預期的價格成交,降低投資者交易風險。
二、盤中異常波動臨時停牌
鑒於創業板開板經驗,國內資本市場新設板塊交易之初波動均相對較大。為此,科創板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機制。
《細則》規定,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本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三)中國證監會或者本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拓展資料:按照規定,科創板股票盤中單次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而在股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還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Ⅳ 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未成交的不撤銷可以嗎科創板盤後固定價格交易能100%成交嗎
你好!具體的科創板交易規則如下:
一、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科創板股票不實行當日回轉交易,投資者當日買入的科創板股票,在次一交易日才能賣出。投資者需關注可能產生的股價波動風險。
二、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 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通過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收盤定價申報,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超過200股的,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時,余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三、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市價申報、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規定。
四、在競價交易中,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主要有4種類型,其中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是科創板新增的。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本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如有本方申報的,則按本方最優報價轉為限價訂單;如無本方申報的,則該市價訂單自動撤銷;
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對手方最優報價為其申報價格。如有對手方申報,以對手方最優價為成交價與對手方撮合成交,剩餘未成交部分按本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訂單;如無對方手申報,該市價訂單自動撤銷。
五、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申報內容應當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買入保護限價)或者最低賣價(賣出保護限價)。
即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和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保護限價。
六、新增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申報價格方面,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如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的限價,則買入申報無效;如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的限價,則賣出申報無效。
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停牌當日復牌的,已接受的申報參加當日該股票復牌後的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當日 15:00 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交易所不再接受收盤定價申報,當日已接受的收盤定價申報無效。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撤銷指令以交易所確認方為有效。
七、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科創板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或者達到或超過60%的,交易所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鍾;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Ⅳ 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
1如果是限價申報買入,則投資者對該股票的申報買入價格不能大於其買入基準價的102%;2如果是現價申報賣出,則投資者對該股票的申報賣出價格不能小於其賣出基準價的98%。
Ⅵ 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知識測評
一、單筆申報不低於200股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二、新增有效報價范圍要注意無效掛單
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
具體來說,當投資者申報買入時,只要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則申報有效;當投資者申報賣出時,只要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則申報有效。
業內對這種限制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做「價格籠子」,意思是通過這個方式,把短期價格波動框定在一個籠子一樣的范圍內。
設置「價格籠子」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
不過,投資者對於「價格籠子」要注意,因為在「價格籠子」范圍外的訂單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也就是成為「廢單」。
三、市價申報有4種保護限價要注意
在快速漲跌的行情中,市價申報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過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也有一些重要變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申報方式。
新增的兩種申報方式比較抽象,可以繼續通過中證君買賣的例子來解釋。
以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為例,如果中證君買入股票,那麼我就是買方,提交本方最優價格買入申報之後,就會按照優先順序以買方最優價格進行成交,相當於買入時以「買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賣一」為限價的申報方式。
相應的,以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一」為限價;賣出時以「買一」為限價。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市價委託中還增加了「保護限價」,就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指令中,須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以下簡稱保護限價)。
該機制使投資者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不會高於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也不會低於保護限價。
科創板四類市價申報指令中均包含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買入股票的時候,要填入買入價的上限和賣出價的下限。
四、盤後也能買股票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原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上交所以收盤價為成交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逐筆連續撮合。
申報價格: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Ⅶ 科創板股票在集合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價格範圍
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異常波動: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視為存在異常波動。
每手股數:科創板的每手股數為200股,而非傳統的100股。
單筆申報最大數量: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科創板包括三種交易方式: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
其中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15:30為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
(7)買賣科創板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值擴展閱讀:
2019年1月30日晚,上交所正式發布關於就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相關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標志著科創板更近一步。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此次科創板交易規則與主板、中小板以及創業板有著明顯的區別。
比如徵求意見稿第十六條規定:本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科創板股票漲跌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價格=前收盤價×(1±漲跌幅比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Ⅷ 買賣科創版股票在連續競價階段的現價申報買入風暴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多少賣出申報價格,不得
買入不得高於102%
賣出不得低於98%
集合競價沒有這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