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股票市場主要採用做市商
⑴ 證券場外交易採取做市商制,場內呢
做市商主要是櫃台交易市場的交易方式,如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在市場裡面有證券公司做市,即證券公式通過一定的價格買進和賣出,證券公司主要的收入來自掙取中間的差價。
中國的證券市場採用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相結合的的制度,在開始交易的一段時間採用集合競價制度來確定開盤價,開盤後採用連續競價制度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是也是採用連續競價,而深證最後三分鍾是採用集合競價方式決定收盤價。所以中國的券商的收入主要是來自交易中所收取的傭金。
二者的區別在於:做市商制的投資者都是和機構交易的,而競價制是投資者之間進行交易。
⑵ 為什麼我國股市沒有做市商
做市商和坐市商是同義詞,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買賣雙方不需等待交易對手出現,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交易對手方即可達成交易。
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針對做市商所承擔的義務,同時也要享有以下特權:
1、資訊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買賣盤的記錄,以便及時了解發生單邊市的預兆。
2、融資融券的優先權。為維護市場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須時刻擁有一大筆籌碼以維護交易及一定資金作後盾,但這並不足以保證維持交易的連續性,當出現大宗交易時,做市商必須擁有一個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資融券渠道,優先進行融資融券。
3、一定條件下的做空機制。當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做多時,做市商手中籌碼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維持交易的連續。
4、減免稅收。做市商交易頻繁,同時承擔買進賣出的雙方交易,為買而賣,為賣而買,在買賣差價中賺取利潤,勢必要求減免稅收。
⑶ 什麼是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的定義
一個交易始終活躍的充滿活力的證券市場,才能給上市企業和投資者帶來不斷的動力,並促進經濟的發展。�
要想達到這個目的,僅有先進的交易設備、方便的交易手段和大規模的投資群體是不夠的,還需要一套靈活有效的市場機制。做市商制度(MarketMaker Rule)於是應運而生。�
與大部分主板市場都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相對應,大部分創業板市場都採用了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不同於競價交易方式的一種證券交易制度,一般為櫃台交易市場所採用。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做市商制度以納斯達克市場(NASDAQ)最為著名和完善。全美證券商協會(NASD)規定,證券商只有在該協會登記注冊後才能成為納斯達克市場的做市商;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的每隻證券至少要有兩家做市商(目前平均每隻證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躍的股票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在開市期間,做市商必須就其負責做市的證券一直保持雙向買賣報價,即向投資者報告其願意買進和賣出的證券數量和買賣價位,納期達克市場的電子報價系統自動對每隻證券全部做市商的報價進行收集、記錄和排序,並隨時將每隻證券的最優買賣報價通過其顯示系統報告給投資者。如果投資者願意以做市商報出的價格買賣證券,做市商必須按其報價以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
我國的創業板是否採用做市商制度,一直是爭論的焦點。目前,我國的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制度均是以指令驅動為特徵的電子自動對盤系統。而且,由於場外櫃台交易在我國尚未出台,採取做市商制度的客觀條件還沒成熟。因此,在目前已經公布的創業板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創業板市場採用無紙化的電腦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但規則起草小組經過反復論證,認為做市商制具有活躍交易等優點,擬在國內創業板引入做市商制。�
此外,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強調做市商與莊家有根本的區別:做市商的交易行為是透明的,而莊家的行為則是不透明的。他的表態消除了部分人對做市商制度抱有的懷疑態度。�
這些情況表明,我國推出的創業板可能會採用做市商制度。具體的方式可能會選擇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部分上市公司和部分實力較強、沒有違紀記錄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參與做市商制度的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積累經驗,之後再進一步推廣。
⑷ 我國股票市場有哪些特點
你好,我國股票市場特點;
1.有股票市場這個二級市場,那麼相對的就有一級市場這個存在,在復雜程度、作用、影響力方面前者都是比後者大的。
2.股票市場不變的原理就是,其是時刻變化著的,不是表面看著的風平浪靜。
3.二級市場相比於一級市場,最大的不同就是流動性,主要是因為市場上的成交量是相當客觀的,不過這是在市場行情較好的時候出現的情形。
4.因為其市場上的成本、傭金不是太高,也就是說會適合一般的投資人。
5.其和一級市場(發行市場)有一定的區別,但也是有聯系的。主要是股市公司的股票流通、轉讓等行為提供了基本場所,在刺激人們購買股票慾望的同時,也為一級市場的發行提供了穩定的保證。在者,因為股市交易的價格是最能比較客觀反映出股票市場的供求關系,所以其也為一級市場公司的發行提供價格、數量等方面參考的依據。
6.證券交易所市場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登記並獲准上市的股票,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是為未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進行服務。
這基本上就是股票市場的部分特點了,其實也包括了其功能了,其還有的功能還有:積聚資本、轉讓資本、轉化資本、股票價格等等都是其功能簡縮。投資者們還要謹記,其公司周期一般經歷以下四個階段:牛市階段、高位盤整市階段、熊市階段、低位牛皮市階段。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⑸ 我國創業板市場是否實施做市商制度
一個交易始終活躍的充滿活力的證券市場,才能給上市企業和投資者帶來不斷的動力,並促進經濟的發展。�
要想達到這個目的,僅有先進的交易設備、方便的交易手段和大規模的投資群體是不夠的,還需要一套靈活有效的市場機制。做市商制度(MarketMaker Rule)於是應運而生。�
與大部分主板市場都採用集合競價方式相對應,大部分創業板市場都採用了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不同於競價交易方式的一種證券交易制度,一般為櫃台交易市場所採用。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做市商制度以納斯達克市場(NASDAQ)最為著名和完善。全美證券商協會(NASD)規定,證券商只有在該協會登記注冊後才能成為納斯達克市場的做市商;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的每隻證券至少要有兩家做市商(目前平均每隻證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躍的股票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在開市期間,做市商必須就其負責做市的證券一直保持雙向買賣報價,即向投資者報告其願意買進和賣出的證券數量和買賣價位,納期達克市場的電子報價系統自動對每隻證券全部做市商的報價進行收集、記錄和排序,並隨時將每隻證券的最優買賣報價通過其顯示系統報告給投資者。如果投資者願意以做市商報出的價格買賣證券,做市商必須按其報價以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
我國的創業板是否採用做市商制度,一直是爭論的焦點。目前,我國的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採用的交易制度均是以指令驅動為特徵的電子自動對盤系統。而且,由於場外櫃台交易在我國尚未出台,採取做市商制度的客觀條件還沒成熟。因此,在目前已經公布的創業板交易規則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創業板市場採用無紙化的電腦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但規則起草小組經過反復論證,認為做市商制具有活躍交易等優點,擬在國內創業板引入做市商制。�
此外,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強調做市商與莊家有根本的區別:做市商的交易行為是透明的,而莊家的行為則是不透明的。他的表態消除了部分人對做市商制度抱有的懷疑態度。�
這些情況表明,我國推出的創業板可能會採用做市商制度。具體的方式可能會選擇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部分上市公司和部分實力較強、沒有違紀記錄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參與做市商制度的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積累經驗,之後再進一步推廣。
⑹ 關於股票做市商
做市商的利益與風險
做市商在增加股票、證券、商品等標的物的交易流動性方面做出了很大貢獻,做市商做出以上貢獻這種行為本身也是為逐利所驅動。做市商在做市過程中可以獲得以下幾個來源的利益:
1.價差收益:
做市商報價的買入價格與賣出價格之間的存在價差利益,做市商通過「低買高賣」獲得的標的物商品或證券的買賣價格差利益,這是做市商的利益來源之一。
2.交易傭金:
在一些大宗商品或交易不活躍的證券品種中,有些做市商還按一定比例約定,向客戶收取交易傭金。在交易量大、交易非常頻繁的大型證券或標的商品中,做市商一般不再收取交易手續費,比如在外匯交易中,做市商一般都不再另收取交易費,做市商通過調節買賣報價差的大小來獲得收益。
3.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收益:
做市商按低報價買入標的商品後,不太可能馬上高價賣給客戶,一般需要持有一段時間,在這個時間過程中,就存在價格波動導致的風險和收益。
由於市場價格波動產生的利益與風險是由做市商自己來決定,並由做市商用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等標的物做擔保,所以市場價格波動產生的利益與風險都由做市商自己承擔。
如果客戶賣出商品或證券給做市商,做市商買入後沒有及時賣出,此階段市場價格發生變化;假設價格上漲,做市商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後,就可獲得額外的投資收益,這是市場對做市商承擔市場風險的獎勵。假設市場價格出現下跌,做市商只能以更低的價格賣出,出現買賣價差虧損,這是市場對做市商沒有充分迅速履行交易的懲罰。
⑺ 股票市場是否引入做市商制度
估計短時間內很難引進的。不過,融資融券的模式已經具有了做市商的雛形。
⑻ 什麼叫「做市商制度」
你好, 做市商的英文為Market Maker,意為創造市場者。美國證監會(SEC)將做市商定義為「隨時在公開報價下買入和賣出某一證券的機構」;而美國期監會(CFTC)對做市商的定義則是「在交易所擁有一定特權並承擔在市場過剩賣出時買入,在市場過剩買入時賣出義務的專業證券商或者個人」。簡而言之,股票期權市場的做市商就是指為期權市場提供買入和賣出期權合約服務的機構。
由做市商主導的市場稱為做市商市場,相應的組織模式稱為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歐美金融市場早期在櫃台市場條件下,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早期歐美的很多證券市場都採用做市商制度,例如納斯達克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和早期的倫敦證券交易所。如今做市商制度已廣泛被債券、外匯、證券及衍生品等各類場內外金融市場所採用。一般認為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為解決深度虛值和深度實值期權交易慘淡問題,仿照證券交易所率先為期權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近20年來,隨著期權市場的發展,做市商制度在衍生品交易所已經是非常普遍的制度,部分原來沒有做市商制度的衍生品交易所也開始考慮引入做市商制度。
⑼ 中國證券市場採用做市商還是競價制度
做市商主要是櫃台交易市場的交易方式,如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中國的證券市場主要採用連續競價制度
⑽ 中國股市有做市商嗎
做市商和坐市商是同義詞,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買賣雙方不需等待交易對手出現,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交易對手方即可達成交易。
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
針對做市商所承擔的義務,同時也要享有以下特權:
1、資訊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買賣盤的記錄,以便及時了解發生單邊市的預兆。
2、融資融券的優先權。為維護市場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須時刻擁有一大筆籌碼以維護交易及一定資金作後盾,但這並不足以保證維持交易的連續性,當出現大宗交易時,做市商必須擁有一個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資融券渠道,優先進行融資融券。
3、一定條件下的做空機制。當市場上大多數投資者做多時,做市商手中籌碼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維持交易的連續。
4、減免稅收。做市商交易頻繁,同時承擔買進賣出的雙方交易,為買而賣,為賣而買,在買賣差價中賺取利潤,勢必要求減免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