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股票市場監督
Ⅰ 怎樣加強對股票市場投資的監管
股市最初發熱,很大一個原因出在中國股市光見人賺錢、不見人賠錢。其實,股市本身並不是印鈔機,它所產生的效益主要出在一個「炒」字上。有些專家指出,股市上有個重要的指標——市盈率,說的是一張股票的市值去除以每股的稅後利潤,世界上一般都是10倍左右,在香港最多也就是幾十倍。而在我國,由於不少人以為買了股票就能發大財,股市上的市盈率已經達到幾百倍,有的甚至達到1000倍。這顯然是不正常的。有專家還指出,股市上的過度投機,也容易造成貨幣幻覺,形成「泡沫經濟」,一旦股市崩盤,勢必引起社會巨大震動。
1股市上怕的是盲目。投身股市,要具備哪些條件,不少人尚未仔細想過。例如,炒股票需要時間,因此最好是閑暇時間多的人來「玩股」。投身股市,對如何運用自己的資金也有講究。常人見股票趨熱,就一下子把積蓄全部投入了股票,價漲便有價落時,一旦股價下跌,這往往使人陷入血本無歸的窘境;另外,股價低落時,也往往是吃進待沽的好時機,手中沒有後備資金,這時便只有往外拋的份,坐看旁人賺大錢。
Ⅱ 證監會對股票期貨交易如何監管
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Ⅲ 證監會對證券市場的監管方式有哪些這些監管方式有哪些漏洞或問題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Ⅳ 美國對股票市場的監管與我國的監管有和異同
單從股市的規模和技術層面來說,中國的股市已經不輸於國外股市了.我們欠缺的是對上市公司有效的監管!
中國的股票市場歷來重融資輕回報,這種情況一時難以改善;另外,上市公司融資的透明度不高,錢到底用到何處,又產生多大效益很難判斷. 對違規的公司處理往往殃及到散戶,處理拖沓,索賠困難,如"大慶聯誼"案,所以在管理上市公司上,我們的股市還要有很長的路走.
外國的股票市場更看重股東的利益,賠償機制較完善,能夠有效的增加上市公司違規的成本.雖然如此,還是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者如"安然"案. 但從對受損者的賠償和嚴懲肇事主謀上,還是體現了全力保護社會股東權力這一原則.
Ⅳ 股票市場監管機構有哪些,股票市場監管機構有哪些資訊
證監會、中國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及深圳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比如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和交易所網站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公布的消息、監管層公告和每天市場情況,而中國證券業協會主要負責券商的監督教育和投資者教育,證監會就相當於證券業的老大。
Ⅵ 你對股票監管了解多少什麼情況下會發生監管行為
如果對股票進行監管,通常會因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操作規范存在一定的問題,如虛假交易、上市公司披露不真實等,這些問題給股票市場的投資者帶來的影響,對上市公司的證券監管,對上市公司發出警告,要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至於股票監管問題是否嚴重,要看問題是大是小。這不是問題,也不是很嚴重。只要上市公司解決了這個問題,對股票也可能有好處。如果是因為非法問題,那麼問題就非常大,股票就有可能崩潰,這將嚴重影響股東的利潤。
監管行為主要包含金融基礎設施、互聯網金融機構及相關參與者等措施,主要是為了使互聯網金融交易更安全、更公平、更有效。從某種意義上說,行為監管就是互聯網金融的運行優化。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對互聯網金融機構股東和管理者的監督。一方面,不謹慎、不稱職、不誠實或有不良記錄的股東和經理應在審查過程中被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在持續經營階段,要嚴格控制股東、管理者和互聯網金融機構之間的相關交易,防止其通過資產侵佔損害互聯網金融機構或客戶的合法權益。二是監管與互聯網金融相關的資金和證券的託管、交易和清算系統。
Ⅶ 為什麼要對股票進行實時監管高頻交易呢
因為總是想防止短期投機行為,但是股票目前看來真的是個投機市場,而不是投資市場。
Ⅷ 針對股市泡沫監管部門的態度和措施
實際上,監管部門有必要拿出勇氣來正視股市泡沫的存在。因為這涉及到一個客觀評價當前股市的問題,涉及到股市的健康發展問題。當然,作為監管部門,會擔心承認股市泡沫的存在後,股市會不會出現暴跌。筆者認為,承認股市泡沫的存在與硬性地擠泡沫是兩回事。我們承認股市泡沫的存在,但卻不人為地、硬性地擠泡沫,而是把泡沫的問題交給市場來解決。
只有正視泡沫問題的存在,監管部門才能更好地消除股市泡沫。至少從市場層面來看,如果能夠承認股市泡沫的存在,那麼,我們的投資者就會跟監管部門保持一致的看法。如此一來,市場上的各種投機炒作行為,就很難得到投資者的支持,投資者也會增加必要的風險意識。如果投資者以為管理層默認了當前股市泡沫的存在,那對於股市的健康發展來說,是不是一個更大的威脅呢?
Ⅸ 股票市場是政府那個部門監管的或者是有幾個部門同時監管謝謝
證監會
Ⅹ 什麼叫做「中國股市現狀監管 」
「無規矩,不成方圓」可謂流傳久遠,耳熟能詳。這句話強調的是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在缺少制度的約束、或是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 一個圓滿的結果當然難以達成。但是,這句話的另一方面含義卻容易被人忽略:如果制度不能夠很好地執行,仍然是成就不了方圓的。換言之,假若制度執行的監督人本身處於弱勢地位,這個方圓也就無從談起。可以說,中國股市的監管目前面臨的正是這樣一種尷尬。 另外一種可能的情況是,監督者參與了作弊,這也不能達成方圓。當然,這是一種特例,在此我們不作討論。(千金難買牛回頭 我不需再猶豫)
一、股市十年,監管摸石頭過河
中國股市是在短短的十年時間里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發展起來的。 這個過程看似短暫,實則經歷了相當多的曲折,走了很多的彎路。伴隨股市成長的足跡, 監管的道路也並不平坦,甚至有步履蹣跚之感。因為監管部門扮演的是非常特殊的角色,夾在市場和政府之間,難以讓兩者取得長期的平衡。一方面 ,政府一直試圖控制市場, 以達到利用其來為國企改革服務的目的;另一方面, 市場的畸形運作扭曲了資本的功能,給市場監督帶來相當大的不便和壓力。(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證券法》1999年7月10日正式頒布實施時,距中國股市成立已近十年。在《證券法》出台前,許多的條例、辦法也已經公布使用,但是,由於缺少有力的約束,並沒能達成很好的效果。同時,由於很多外力的作用,反倒使監督者有時候淪為了旁觀者。拿新股上市為例,最初的配額制明顯是一種均衡利益的結果。為達成上市的目的,各地方、部門無不使出渾身解數,監管部門的弱勢地位在各方面的壓力下凸顯無遺。
這些年來,市場監管確實一直處在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市場上的造假、 做莊行為那麼明目張膽,監管部門不可能不知道,可是卻遲遲難以解決,以致越拖越嚴重, 正表現出監管部門本身的定位也並不特別的明確, 而有法難依本身就是中國現實中糾纏不清的問題,在這種情形下,監管恐怕也只有徒嘆奈何了。
二、監管之難
前些時候,成思危副委員長出具報告直指監管部門監管不力,致使市場混亂不堪, 其列出的證據確實令看者觸目驚心:有企業為達到股票上市的目的,高估資產,虛報盈利;有企業不顧中、小股東的意願,隨意改變募集資金方向; 有企業故意披露虛假信息,使股東出現巨大損失;有企業大股東嚴密控制,致使上市公司成為其「提款機」等。這些現象確實是困擾市場的巨大問題。但是, 為什麼會有如此多事件發生呢?背後的原因值得深思,單純指責監管部門的不力似乎於理有之,但是於情不合。
1.股市最初設計是為國企解困,這使得監管的目標本身就出現偏差,監管部門不可避免地從保護國有企業出發,而忽略掉投資者和市場主體。 這是整個市場的政策取向要求,監管要隨著政策的指揮棒走。事實上 ,大部分上市公司如果不進行包裝, 根本就達不到上市的目的。出現那麼多的個案當然也就難以避免, 這也是監管部門的一大無奈。
2.市場中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致使正常的監管程序難以順利進行。 就拿國有股減持的問題來說,國有股不流通明顯是最初方案設計有問題,監管部門對此確實無力處理,因為這涉及到其他政策的問題。但是,如果國有股要是想進入流通領域, 自然就變成了市場問題,監管部門作為規則的制定者,由他們來處理本來是責無旁貸的, 但是,財政部本著保護國家資產的原則拿出自己的方案來,似乎也無可厚非, 這就難免要發生撞車。而這種關乎國家利益、關乎政策的撞車現象, 監管部門當然要退避三舍。
3.地方政府與上市公司往往有著巨大的利益關系。中國的企業文化常常表現為一種地方文化,地方國有企業的大股東就是地方政府,而企業的管理層也由政府委派。這使得地方政府和當地大企業休戚相關。這樣,地方政府打著保護地方利益的名號, 打著保護國有資產的旗子,為企業造假、欺瞞小股東做掩護,監管部門縱然看在眼裡, 又奈他何呢?
三、司法介入,無奈的選擇
市場中各種問題累積到一定程度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 必然會影響到市場的基礎。顯然,監管部門通過正常的途徑已難以處理,司法介入就顯得非常重要和必要。透過司法的力量,一些市場中劣跡昭彰的違規行為確實無可遁形。 我們看到一些造假公司,市場中的「莊家」紛紛落於馬下,顯示了司法介入取得了相當重大的成果。
但是,司法介入確實又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司法的力量只在於處理和解決已經浮現出來的問題,它的更大功能表現為對已經構成違規者的強制力和威攝力。 而對於促成這些問題的制度安排、規則處理等,司法卻無能為力。也就是說,司法觸及不到問題的根本。
對於市場來說,要解決實質的問題,至為關鍵的就是要找出問題的源頭, 從而有的放矢地制定有效的制度和規則,在問題出現之前就把它處理在萌芽狀態。 一種「 事前監督」可有效地防止很多問題的發生。而司法介入則是「事後處理」, 這是非常被動的補救性做法,顯然,「事後處理」的成本比「事前監督」的成本也明顯要大得多。
四、外來的「和尚」好念經?
可以說,史美倫女士到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確實給中國股市的監管帶來了新氣象。中國的官場上歷來充滿了盤根錯節的關系,這使得監管常處在兩難的境地。 而史美倫女士清爽一人,和外界的關系非常單純,自然可以對很多問題下得了手, 也可以充分發揚她「鐵娘子」快刀斬亂麻的功力。
近期監管部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打擊了市場的違規行為, 這輛大車自然是政府在推動。但是,史美倫女士恐怕也是居功甚大,因為她主管的就是市場的監管工作。我們當然很高興看到市場逐漸走向健康之途。 但是,我們仍然有所懷疑( 當然,我們並不懷疑史美倫女士的能力)。盡管我們看到很多違規者就象秋風掃落葉般被清理掉,但我們依稀能看到這種重拳的出擊仍然只在治標,卻見不到治本的功效。就象前面提到的司法介入,史美倫女士目前所扮演的似乎也是一個清道夫的角色。
當然,我們相信她仍會不遺餘力地推進監管工作的市場化進程,但是這卻不是她個人主觀意願所能決定的,還取決於整個市場深層次問題的解決,而她則只可以是一個推動者。因此,我們目前還保留一份觀望的態度,當然, 我們樂於看到史女士在中國股市中功成名就。因為這樣一來,中國股市的發展就可能進入一個新的格局了,我們期待這么一天的到來。
五、市場化之路
監管的市場化顯然要依賴於整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 而證券市場的市場化則要依賴於整個經濟的市場化。有人看到,中國股市才經歷了十來個年頭的成長,就以為股票市場的問題應該是比較容易處理的,以為只要放開就是市場化的道路了。 可他們忽略了中國經濟環境這個大背景,不考慮大的環境就遑論證券市場的市場化、 監管的市場化,簡直是在掩耳盜鈴。
有的人甚至認為,中國股市應該「推倒重來」,持這種言論的人當然是可以滿足一種自我的良好感覺,但是這種「至善論」對於市場來說,有百害而無一利。且不說市場化本身就是一個宏觀的、漫長的綜合過程,就「推倒重來」論本身而言,「推倒」 是容易的,大家一拍兩散罷了,可是如何「重來」卻是個現實的問題, 「重來」以什麼為標准呢?有這樣的標准嗎?如果把西方的模式作為標准,這種標准在中國能行得通嗎?這些都是不可能得到回答的問題。
顯然,這種拍腦袋的言論是不負責任的,很容易對市場產生誤導。……哈耶克曾經說過:「對一些特殊的弊端或惡行的憤慨, 往往會使憤慨者對其本身的計劃的實現亦可能產生的弊端和不公正視而不見。」持「推倒論」的人, 心目中的參照恐怕就是那西方模式,在中國的市場環境中,這種模式恐怕會讓中國經濟拉肚子也未可知。
對於監管來說,具有獨立的地位顯得異常的重要,但是, 在眾多力量和矛盾的夾持下,這能做得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