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股票市場的莊家
① A股里都有莊家操縱,那美股港股也有莊家操縱嗎
美國股市也會被莊家操縱但情況極少 原因如下:
作為全球資本市場中法律較為健全的美國,其在類似大股東減持問題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規則。
大股東「限制性證券」須慢走
美國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災之後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種保護公眾投資者的法律和規則。其中,就有1933年頒布的美國《證券法》的《144 號條例》。
實行《144 號條例》對於這個美股港股股市條例美股研究社作為專業分析美股莊家操縱的主要影響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級管理層和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中獲得股票的人,在賣出股票時必須遵守嚴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這類股票屬於「限制性證券」。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中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符合《144 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美股港股莊家操縱的情況必須同時滿足五大條件第一是滿足鎖定期要求。在你可以向市場出售限制性證券之前,你必須至少持有這些證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兩年),這一年的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的時候。鎖定期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因為在公開市場獲得的證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對在市場購買發行方證券的關聯方來說是沒有鎖定期的。但是如果關聯方再次出售時,要符合該條例的其他條件。從發行方手中購買額外的證券不會影響先前購買的同類證券的鎖定期。如果你是從其他非關聯方手中購買限制性證券,你可以把非關聯方的鎖定期加入你的鎖定期中。如果是來自關聯方的贈品,則鎖定期開始於購得證券的時間而不是贈送的時間。如果是雇員收到的股票期權,鎖定期通常開始於期權執行的時間而不是給與的時間。第二是在拋售股票前必須要公布足夠的最新信息。在出售之前,必須有足夠的關於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根據1934 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編寫定期財務報表。第三是滿足交易量規則。一年鎖定期之後,每3 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4 周內平均周交易量(如果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納斯達克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第四是必須為普通的經紀交易。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賣方或經紀人都不能引誘買方購買這些證券。第五是填寫通知並上交給SEC(美國證交委)。在你下賣單的時候,如果3 個月內的交易量大於500 股或總交易額大於10000 美元就必須填寫一份通知——表格144,並上交給SEC。在表格上交後的3個月內必須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沒有完成則必須填寫一份修改通知。如果你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證券兩年以上,就可以不考慮以上條件而無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關聯方(上市公司的超過5%的大股東,公穿貳扁荷壯沽憋泰鉑駿司的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則需要在任何時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條件。
② 美國股市有莊家嗎
什麼叫莊家?絕對控股股東的股權都能流通,是不是莊家?用得著打壓和拉抬股價嗎?企業的業績都在它手裡呢,企業業績暴漲,股價能不漲嗎?企業虧損股價能不跌嗎?利用資金去打壓拉抬股市,既違法,又不一定賺錢。成熟市場里根本沒人這么玩。
③ 外國股市有莊家嗎
國外股市和國內一樣是有莊家操控的,但是西方發達國家的股民比中國股民要成熟得多,要是那個莊家像在國內一樣到國外成熟市場上去把一文不值的垃圾股拉升好幾倍,那這個莊家一定會死得很難看,因為沒有傻瓜會去高位接他的盤。曾經有幾位國內的莊家去港股坐莊就落得過如此下場。
④ 美國的股市有沒有莊家呢
天下的烏鴉一般黑
⑤ 歐洲和美國的股市會不會象我國這樣,莊家做莊
所謂的莊家只是將掌握某個股票較多的某個團體或個人,不要輕易把每天的漲跌都看成跟莊家的行為有關。
國外股市跟A股沒什麼兩樣,只要你的資金夠雄厚,你也可以到國外找個小盤一點的股票去坐莊。
⑥ 美國的股市有沒有主力
美國的股市也有主力,他們主要是一些機構投資者。
美國的股市引入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主要活躍股票市場,提高股市的流動性。而中國所謂的主力則是莊家,操縱股票漲或者跌,從而達到自身的目的。其實當盤子很大的時候,莊家也未必是莊家,因為他的資金不足以吸到足夠多的籌碼,而對於002系列的小盤股則很容易被主力控制。
⑦ 美國股市有庄嗎美國的股票市場有莊家機構主力什麼的
是股票就有莊家.外國也有莊家,不過控盤不一定有中國前幾天的莊家控盤那麼高,而且國外的投機基金比中國還瘋狂.
從中國股市這些年看來,十幾年來真正賺錢的庄少之又少,股票市場和自然規律一樣,你控制它越多,最後只會反被其亂.這就是罪過.現在還有人改不了口,還叫莊家,以後就會叫主力或者說更貼切一點叫機構和基金。因為中國股市有自己的特色,國家為了市場健康,積極攙和.政治的傾向性比較濃重,所以所謂的莊家也很不開心.
⑧ 美國的股票有莊家嗎
美國的股市是投資型的,分紅的機會很多,莊家也有,主要是在一些業績優秀有成長性的股票上。
⑨ 請問美國股市也被莊家操縱嗎
美國股市也會被莊稼操作,但情況極少 原因:
作為全球資本市場中法律較為健全的美國,其在類似大股東減持問題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規則。
大股東「限制性證券」須慢走
美國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災之後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種保護公眾投資者的法律和規則。其中,就有1933年頒布的美國《證券法》的《144 號條例》。
實行《144 號條例》的主要影響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級管理層和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中獲得股票的人,在賣出股票時必須遵守嚴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這類股票屬於「限制性證券」。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中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符合《144 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同時滿足五大條件
第一是滿足鎖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場出售限制性證券之前,你必須至少持有這些證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兩年),這一年的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的時候。鎖定期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因為在公開市場獲得的證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對在市場購買發行方證券的關聯方來說是沒有鎖定期的。
但是如果關聯方再次出售時,要符合該條例的其他條件。從發行方手中購買額外的證券不會影響先前購買的同類證券的鎖定期。如果你是從其他非關聯方手中購買限制性證券,你可以把非關聯方的鎖定期加入你的鎖定期中。如果是來自關聯方的贈品,則鎖定期開始於購得證券的時間而不是贈送的時間。如果是雇員收到的股票期權,鎖定期通常開始於期權執行的時間而不是給與的時間。
第二是在拋售股票前必須要公布足夠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須有足夠的關於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根據1934 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編寫定期財務報表。
第三是滿足交易量規則。
一年鎖定期之後,每3 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4 周內平均周交易量(如果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納斯達克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是必須為普通的經紀交易。
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賣方或經紀人都不能引誘買方購買這些證券。
第五是填寫通知並上交給SEC(美國證交委)。
在你下賣單的時候,如果3 個月內的交易量大於500 股或總交易額大於10000 美元就必須填寫一份通知——表格144,並上交給SEC。在表格上交後的3個月內必須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沒有完成則必須填寫一份修改通知。
如果你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證券兩年以上,就可以不考慮以上條件而無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關聯方(上市公司的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的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則需要在任何時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