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非法集資
㈠ 認購股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認購股是否屬於非法集資看具體情況,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買賣,但可以通過拍賣或協議轉讓的方式來進行流通,但這樣做了,一定獲得證監會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認購股是一種非流通股。一般存在於我國的國有企業中。認購股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
非流通股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場上自由買賣股票(包括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內資及外資法人股、發起自然人股等);這類股票除了流通權,與流通股不一樣外,其它權利和義務都是完全一樣的。但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㈡ 公司沒有注冊卻大量賣股票算不算非法集資
如果公司沒有注冊卻大量賣股票的話 我覺得這個並不算是非法集資吧 因為如果他的股票來源比較合法的話 那麼就不算 如果說這個股要是自己發行卻沒有注冊的話 那麼絕對是非法節日
㈢ 別人委託我幫他們炒股,我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你現在情況怎麼樣了,我一個表弟也和你一樣的情況,現在有朋友告他詐騙,也不知道會不會立案
㈣ 股票和賭博,非法集資有何區別
股票和賭博非法集資區別
股票是一種投資平台
賭博投機取巧非法集資是高額利潤誘餌詐騙
㈤ 幫別人炒股,這種行為是否屬於非法集資
股票交易過程中,必須對股票交易規則,有一個必要的了解。進入證券交易市場,是自願的,知識自帶。但是,證券交易有許多規則,交易技巧,各品種規則不盡相同。對於一個新手,不一定掌握或者說認識不足,如果不進行必要的了解,會對交易不利,容易出現失誤。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情況。
㈥ 將非法集資的錢用於炒股是什麼行為
你都說了非法集資的錢啦,用於干什麼也是違法行為啊。
㈦ 一個打著股票名字去做非法集資請問是否犯罪
如果對方是不具有發行股票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也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是具體能否構成犯罪,仍需要根據其行為具體涉嫌的金額、造成的影響等情況進行判斷。如果您有相關的證據材料或者線索,證明對方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其他犯罪,您可以及時持相關的證據或者線索到公安機關報案。法律條規(供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㈧ 代理炒股是非法集資嗎
如果代理經過授權就不是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授權行為可以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任何其他形式,除非法律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的。《合同法》第10條就合同的訂立也有類似的規定。
對證券交易代理的授權行為,法律並未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可以認為,以口頭或其他非書面形式進行證券交易代理授權是合法的。雖然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會減少日後客戶之間產生爭議的可能,降低券商的經營風險,但不能就此認定只有授權委託書才能證明代理行為有效,關鍵還在於代理人的行為應當讓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權。事實上,如果僅要求由受託人提交經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券商的審查僅限於形式,對委託書的真偽根本無法辨別,沒有實際意義;而如果要求所有授權委託書都經過公證,則相關費用的激增勢必影響股票交易的方便與快捷,與委託代理提高民事流轉效率的初衷相違,缺乏可操作性。
㈨ 互聯網上有一款虛擬的股票交易市場 算是非法集資嗎
互聯網管理混亂,建議謹慎。
㈩ 集資炒股算不算非法集資
是不是非法集資在於集資是否經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如果經過批准則不屬於非法集資,否則即為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