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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股票市場泡沫成因分析

發布時間: 2021-04-19 06:46:00

㈠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㈡ 根據我國目前的宏觀經濟形式分析我國股票市場未來的走勢

股票市場是市場經濟的高級組織形態,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產物。社會化大生產越發達,對社會資金的融通需求就越大,股票市場籌集資金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就越是能夠充分發揮,股票市場也就越發達。

(2)我國股票市場泡沫成因分析擴展閱讀:

2013年影響股市表現因素分析:

我國經濟將在2013年實現溫和復甦,各項經濟指標將逐步好轉。與2012年每個季度經濟增速均低於年初預期相比,2013年每個季度實際增速有望不斷超出年初預期,預計全年GDP增速將回升到8%以上。

在全球經濟低迷的背景下,中國出口仍不會有起色,但內需的增長可以抵消外需的下降。而高鐵、水利等基礎設施投資增速有增無減,投資仍是推動中國經濟的重要動力。

㈢ 什麼是股市泡沫或樓市泡沫泡沫何解

關於股市,吳敬璉先生2001年關於中國股市淪為沒有規矩的賭場的言論,曾經飽受爭議,但隨之而來股市持續四年的調整卻是不爭的事實。股市泡沫並不因為吳先生的觀點才存在,但因為其聲望高而話語權影響大,其實股市的制度缺陷和市場缺陷長期以來就客觀存在,廣大中小投資者虧損累累是不爭的事實。

關於房地產市場,並沒有出現泡沫破裂的現象。盡管史蒂芬·羅奇先生被摩根士丹利任命為全球首席經濟學家,謝國忠先生被任命為亞太區首席經濟學家,取得這樣「高大」的頭銜,也可能做出錯誤的預測,但是樓市出現泡沫危險信號和局部泡沫現象是不爭的事實。 針對越來越蔓延的房產「泡沫論」、「崩潰論」,建設部出台課題報告予以反擊,甚至預言「未來10年,中國房價還將平穩上漲。」 經濟學界,也有一部分經濟學家,說出了和主流意見截然相反的話。像社科院的易憲容還有經濟學界的巨擘吳敬璉等。

為什麼吳敬璉對股市的預言正確而羅奇和謝國忠會出錯?關鍵在於股市是虛擬的,而樓市是具體的。但是他們不同的是,吳敬璉模糊地說出了股市在制度和體制上的缺陷,而羅奇、謝國忠則沒有說出中國樓市的制度缺陷。正是制度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樓市、股市的價格泡沫。

其實,任何專家都可能出現判斷失誤,只有市場是最徹底、最真實的,市場供求規律是決定一切的試金石,通過研究中國股市、樓市的制度、市場結構現狀,揭示供求規律發生作用的條件、過程和結果。

一、市場供求規律是解析股市與樓市價格泡沫現象的理論基礎
(一)市場供求規律作用機制:
無論在房地產市場、股票市場中,還是在其他產品市場中,供給和需求都是以價格作為橋梁的,而最終交易也是以價格作為媒介。正常市場(產品沒有差異,買賣雙方沒有差異且不能影響市場)的市場中存在完全競爭,如果市場上只有幾個供應者,將出現不充分競爭的寡頭局面,極端情況下甚至出現只有一個供應者即壟斷情形。在完全競爭的市場,價格是不可能被操縱的,在寡頭市場和壟斷市場,價格極易被操縱,其中壟斷市場中存在高價格的定價權和超額壟斷利潤。
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房等)的需求價格彈性小,奢侈品的需求價格彈性很大;市場范圍越大需求彈性越小,市場范圍(行業)越小需求彈性越大;時間越長需求彈性越大,時間越短需求彈性越小。

(二)房地產市場的供求分析:
房地產(土地)的需求彈性和供給彈性分析。一個區域的居住和商業辦公對房地產的需求是對必需品的需求,需求價格彈性較小;供給價格彈性就不一樣,作為石油、土地等不可再生的資源,盡管土地的總體供應沒有彈性,但其區域性、行業性供給價格彈性較明顯,而且由於房地產(土地)開發周期較長(一般2年以上),比一般商品更具有時間彈性。

(三)股票市場供求關系及其特殊性
對比各類市場,有的市場屬於快速市場,有的市場屬於粘性市場。股票市場相對其他市場,既有一般市場特性,也有其獨特市場特性。一方面,股市遵循市場供求一般規律,一方面股市有極大的特殊性。房地產市場上價格對供求的調節非常緩慢,如果政府幹預後現行價格低於均衡價格則價格趨於向上,價格上升的速度取決於現行價格下供求缺口大小,缺口越大則價格上升空間越大、速度越快。可是,股票價格對供求的變化反應非常迅速,而且由於股票價格虛擬特性強,其價格波動還極大地取決於市場信心和市場趨勢,信心主要來自製度和市場,比如市場機制是否健全、政府信用是否堅挺、信息披露是否規范真實、投資是否具有財富效應等。

(四)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如何
政府調控政策的利弊分析:國家和地方出台了不少控制房地產投資過熱的政策,而且產生了較大影響,但是其影響的好壞需要進行定性評估分析。這里藉助房地產領域以外的兩個例子,其一是農業高科技問題,其二是歐佩克油價問題。

首先說農業科技問題,由於農業科技導致農產品產量大大增加,導致價格下降,同時,社會對農產品的需求是相對無彈性的,因此需求不增加意味著最終導致農民的總收益減少,看來農業科技對農民不利,當然對社會是十分有利的,這就是農業科技導致的在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矛盾。再說歐佩克油價問題,油價變化說明在短期的石油供給、需求均缺乏價格彈性,因為短期內儲藏、產能一定,供給缺乏彈性;因為消費習慣(把石油作為必需品消費)不能馬上應變導致需求缺乏彈性。但是長期內,產能逐漸增加,替代產品出現,必然導致價格下降;同時人們逐漸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消費習慣不妥,於是工業需求、公共需求、日常需求紛紛減少,也必然導致油價下降。總之,類似房地產的石油在短期缺乏供給、需求價格彈性,而在長期具有明顯的供給、需求價格彈性。

可見,政策可能導致社會矛盾(比如農業科技問題),政策尺度必須尊重市場規律,出台政策的時機必須恰當,否則效果不一定最佳(比如油價問題)。

在市場經濟中,供求規律很好地發揮作用,但是在現行價格下供不應求時出現短缺,而供過於求時出現過剩,原因在於所謂「現行價格」並非市場均衡價格。這種供求失衡導致的短缺或過剩經常會出現在政府對經濟的干預中,比如制定農產品最低價格高於均衡價格,將導致農產品過剩;租金控制時最高租金限制低於均衡租金,將導致公寓短缺;汽油供應限價低於均衡價格,導致排隊購油現象;失業也是勞動力資源過剩的表現,因為最低工資高於市場均衡工資。政府也知道會出現短缺和過剩,但是為什麼政府的調節往往失敗呢?原因在於政府很難確定干預市場的時機和合適的力度,結果往往引起市場的過激反應。

所謂政府失靈是指不完全信息、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決策失誤導致政府失去產生調節市場的應有功能;所謂市場失靈是指經濟異常波動、市場缺乏競爭、社會成本高、公共物品供應不足、市場欠缺、信息失真導致市場失去產生應有經濟效率的應有功能。因此,政府與市場的相互關系是,市場第一、政府第二,只有在市場失靈時政府才發揮作用糾正市場失靈,當然政府糾正市場失靈需要考慮調節的時機和力度,因為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是一把雙刃劍。比如,市區住宅改造計劃原本是為了窮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環境,結果低收入住房毀壞的多、建的少;租金控制導致住房質量差、困難人群居住更加困難;最低工資雖然幫助部分工人卻導致其他人失業;我國長期的實踐證明,政府對經濟一放就亂、一管就死。

總之,政府與市場供求規律的關系非常微妙,政府必須尊重市場供求規律,考慮市場供求規律的政府政策比無視供求規律的政策更為安全有效,不利的副作用更少。

二、樓市與股市泡沫亂象形成過程

(一)市場化供地模式扭曲供求關系、放大泡沫效應
地價上漲導致房價上漲,還是房價上漲導致地價上漲?一般而言,房價的主要決定因素有市場因素和成本因素。市場因素主要是供需導致價格變化,如果供不應求導致市場均衡被打破,房價必然上漲,從而導致地價上漲,因此從市場因素而言,房價帶動地價上漲,是一種引致效應。房屋成本主要是地價、建築成本和相關稅費,在建造成本、利稅一定的情況下,地價成為房價高低的主要變數,按經驗統計其比例一般大約是40%—50%,因此從成本角度而言,地價影響房價,高地價可能導致高房價。
市場化土地出讓引發不少問題?經營性土地出讓的市場化模式(招標、拍賣、掛牌),其主要宗旨是為了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開發商,確定科學客觀的出讓土地定價模式,建立市場化的地價形成機制,避免土地出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腐敗。可是,這種市場化模式可能導致矛盾發生轉化,即市場化的代價就是地價可能被人為抬高。

市場化供地後,城市土地價值顯現,地價明顯上浮,這種壟斷地價模式對經濟發展的雙重影響,其正面效應是,土地一級市場壟斷後,城市土地資源價格上升,促進了區域經濟發展,吸引資本流入,投資增長,使商業機會增加,整個地區呈現繁榮景象,真正實現了 「土地是財富之母」;負面效應是,過高的地價,形成過高的房價水平,無疑會加大商業成本和辦公成本,使得經濟和商業活動的邊際收益遞減,最終減弱城市的市場競爭力。

實際上,目前的我國供地模式實際上是政府壟斷。一方面,農村集體土地國有化即征地的過程不按市場價定價,大量土地同時符合供給條件,而政府是唯一的土地獲得者,短期內需求十分有限,因此農用地國有化是供過於求的(需求曲線嚴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左移,即均衡價格嚴重扭曲地降低)。一方面,政府在土地市場上形成了單一的政府壟斷供給。市場化供地模式導致的短期限量出售土地造成了人為的供不應求,以至於招標拍賣土地價格不斷攀升(供給曲線嚴重扭曲地左移,必然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左移,即均衡價格嚴重扭曲地升高)。由於征地與供地均被政府壟斷,二者之間存在巨大價差,政府「壟斷經營」土地的結果必然是,一方面導致農民、政府、用地者間的利益矛盾的巨大沖突,一方面通過短期限量供地導致土地價格上漲,嚴重扭曲了市場供求關系,扭曲了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使房地產市場價格信息失真。在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供給的條件下,土地價格的變動主要受政府供給土地量多少的影響,這樣價格不會是真正的市場價格。政府對土地壟斷的程度越高,對房價的影響也就越大,從而對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影響也就越強烈。
獲取農用地和國有土地供應的寡頭壟斷模式是鑽了市場供求規律的空子,假若取消農用地國有化時的供過於求的管道、賣地時的供不應求的管道,而是直接由農民直接與市場需求者進行交易,那麼農用地的交易價格絕對不會如此之低,而市場買地的價格也絕對不會如此之高,這中間的差價也就會自然轉化為對農民的補償、對開發商的補償、以及對消費者的補償,當然政府也可以收取各類稅費,只是壟斷利潤不會如此之高。即便是退而求其次,如果政府賣地時將近期內計劃出讓的土地同時推向市場,交易價格肯定下降(其供給量增加,導致供求曲線的交點右移,交易價格必然下降),何必要實行全國上下的針對房地產的全面聲討?其實,發展商並不想房價高企,以免引起政府、消費者的不滿。房價高企的原罪一方面在於市場投機猖獗,一方面在於政府的土地寡頭壟斷模式,政府必須承認這個體制缺陷並承擔這個責任,這才是真正的尊重民意、尊重市場、尊重真理。

(二)股票市場的泡沫扭曲過程:股權分置的制度設計原罪
股票市場長期以來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股權分置。所謂股權分置,是指由於早期的制度設計,只有占股票市場總量三分之一的社會公眾股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股),另外三分之二的國有股和法人股則暫不上市交易(非流通股)。股權分置問題作為我國資本市場上特有的股權結構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分置問題的產生,主要根源於早期對股份制的認識不統一,對證券市場的功能和定位的認識不統一,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還處在早期階段,國有資本運營的觀念還沒有完全建立。截至2004年底,我國上市公司總股本7149億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國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佔74%。

股權分置問題的存在,不利於形成合理的股票定價機制;影響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大股東不關心上市公司的股價變動,流通股股東「用腳投票」形不成對上市公司的有效約束,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不利於國有資產的順暢流轉、保值增值以及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制約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等。可以說,股權分置問題已經成為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個重大障礙,需要積極穩妥地加以解決。

一方面由於長期以來實行發行審批制,市場需求沒有彈性,在短期內股票是分開發行、上市的,顯然是供不應求的,必然導致價格高企;一方面由於股權分置,大部分股份不流通,導致供不應求的情形加劇,再次導致股價上升。所以,股市長期以來被扭曲,少量的流通股在市場供求規律的作用下,發行價、交易價高高在上,以至於首日的交易價就大大偏離其正常的投資價值,投資者大多數被這種制度性風險包圍,幾乎95%以上的投資者是虧損的。正是這種審批、發行制度和股權分置制度缺陷,導致了投資者承擔巨大的市場風險。

三、政府利益與政府邊界
政府必須正確處理自身利益與其邊界的關系。政府不從土地市場交易主體的地位退出、變政府直接參與土地市場變為間接干預,實際上是利益沖動使然。在市場經濟中,政府職能應定位於提供公共服務、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政府只為公共利益征地是國際通行做法。政府退出土地市場主體後,應主要通過規劃管制和對房地產征稅的方式間接調控市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政府是權利有限的政府,政府的邊界才可能清晰。

首先,政府必須遏制自身參與某種資產市場的初始沖動。從所謂「鼓勵上市發行股票」到所謂「經營城市」,乃至以房地產繁榮拉動經濟發展,都是政府介入不同形式資產市場的表現。一旦政府直接或間接參與市場,則必然扭曲市場。股市投資者長期以來始終依賴政府的政策救市,這顯然不是一個成熟的市場。而房地產市場在當前的政府操作下,很容易形成同樣的結局。因此,明智的政府與市場保持距離,是高於市場的調控者,是不偏不倚維持市場秩序的裁判者。當前某些地方政府聲嘶力竭強調房地產運行的健康性,本身就違背了政府職能的基本原則。第二,政府必須遏制自身維護某種資產價格的持續沖動。即使行政力量在資產市場發展中並未發揮直接或間接參與的作用,但是市場總有波動,在不成熟的市場經濟體中,投資主體往往會要求政府給予扶持。而不成熟的政府往往會基於諸如維持市場穩定、避免投資者受損等諸多理由平準市場。當然,面對某種資產的過度異常投機,政府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托市另當別論。第三,政府必須遏制自身限制某種資產價格的善良沖動。目前社會各界對房地產泡沫的憂慮,於是形成了在具體操作層面由政府直接平抑房價的動議。同樣,在直觀意義上,這一考慮是正確的,但是在政治經濟學意義上,這將是極其危險的政策設計。一方面,市場漲跌自有其規律,當前的狂漲並不意味著今後不會走跌,而政府介入干預房價本身又意味著對原先投資者的不負責任,只有讓其自然波動,投資者願賭服輸的市場心理才能健全。因此,壓低房價和之前的托市在本質上不存在區別。另一方面,面對當前過高房價導致的低收入居民無處棲身的問題,行政當局只有兩種手段可供選擇。一是增加供應量,抵消市場過度的需求。二是財政、貨幣政策,調節貸款利率或者貨幣補貼從而調節整個市場需求。

勿容置疑,政府肯定難免利益考慮。其實,政府的最大利益出發點在於全體國民,在於國家經濟,而在房地產市場中具體集中的利益就是土地價值。目前的土地供應機制並不能保證長期穩定、科學合理的土地收益,它更有可能助長政府官員的短期政績沖動,甚至產生腐敗,而土地的有限性可能導致未來政府土地收益越來越少,因此科學的做法是,土地收益應如同稅收一樣穩定、均勻、制度化地回收,才可能保證政府未來的各期收益,也可以減輕市場的沉重負擔,也減少了政府官員的短期政績沖動。所以,以年地租的方式實現政府對國有土地所有者的權益,實行年租制,就需要在法律上明確。這樣既可使政府土地收益長期化,避免政府在土地收益上的短期行為,也可促進城鎮存量用地的流動,推動城鎮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

其實台灣省土地改革模式值得借鑒。當年國民政府遷台,政府推行土地改革方案,採用不流血的政策使台灣農民耕者有其田。並制定了相應的政策來穩定土地政策和農民,以避免大量的農業失業人口沖擊脆弱的城市。到了上世紀70代,面臨巨大的社會壓力和財團壓力,國民黨政府最終反對開放土地買賣,而是將資本引入農村,過渡到台灣工業化後期,全社會進行社會資產再分配,解決社會貧富分化問題和工農業分化問題。過了十多年,台灣完成工業化,經濟發展到了較高的水準後,台灣放寬了土地政策。這時候的土地價格已經從每甲四萬新台幣上升到了三千萬到四千萬不等。大量的農民因為出賣土地而得到了多年的補償,享受到了國家工業化的經濟成果。社會財富再次通過土地買賣得到了再分配,避免了大量農民的破產。工農業發展平衡,同時造就了大量的中產階級,使台灣社會更趨向穩定。另一方面,在經濟上,出讓土地造成了部分人群的資本富裕,社會消費和投資都帶動了起來。重要的是這些「暴富」的農民拿到出賣土地的財富之後,將資本轉向高風險的高技術行業,正是這些知識含量不高的「暴富」農民,成為台灣產業提升和轉型的資本輸入者,而此點則可以算是台灣土地政策的意外收獲。

四、制度缺陷與市場缺陷共振:股市與樓市價格泡沫類似
人們越來越清楚,中國的樓市和股市一樣,存在重大制度缺陷。其表現有三:其一,房地產市場和股市一樣,是一個權力介入型市場,權力資本的作用超過了其他資本,產品市場化而要素非市場化不對稱,導致了住房市場畸形以及價格居高不下。其二,地方政府發展房地產業更多是迫於財政支出的壓力,出於追求發展政績的沖動,這一點與當年發展股市只是迫於企業融資壓力、迫於為國有企業脫困圈錢非常相似。其三,房地產商推高資產價格的市場操作手法與股市黑庄頗為類似。在股市中,如果有人控制了一隻股票足夠籌碼,就完全可以操縱股價。而莊家推動整個市場價格上漲的奧秘就在首先推高高價股票的價格,誘使其他中低價股票的價格自然會被帶上來,這一手法在房地產市場中也已經被使用;2005年房地產投資商提出轉戰二、三線城市。從技術上看,這一做法十分類似於股市中莊家炒作某個板塊或概念的股票時使勁拉升龍頭股票的手法,龍頭股票的賺錢效應引誘散戶拚命殺入同板塊或概念的垃圾股,只要龍頭不倒,其他股票就跟著上漲,一旦莊家達到目的,散戶的末日就來臨。許多城市的價格已經翻番,少數項目價格甚至上漲數倍。這與股市庄托的做市效應是一樣的;為了推高價格,房地產商偽造大量虛假成交合同,通過這些虛假合同,使得房地產價格「無量空漲」。這一做法類似於股市莊家自我對敲拉抬價格。

然而,一個不規范的市場是不可能實現持續快速的成長的,股市如此,房地產市場亦如此。可見,股市、樓市的制度規范和市場規范是缺一不可的。

㈣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分析

這么大的事就懸賞30分?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政策左右市場。依照公司質量評判的話現在是高位,以六千點為坐標現在是低位。
存在的問題:這是和社會的問題同樣有法不依,上市公司肆意造假(財務造假,募集資金項目造假,只要有利上市公司什麼都可以造假),圈錢。證監會查處力度不夠。證監會顧名思義監督的會可是它任務卻在幫助公司上市圈錢。
原因分析:哪裡有利益哪裡就有腐敗。最早的上市公司上市要靠關系才能上市,上市之初就與各級官員達成共識大家把募集的資金慢慢分掉,之後的上市公司是企業缺錢地方政府把不良資產裝進上市公司由股民買單。現在更加猖狂(萬福生科)造假上市居然順利通過層層審批。
具體原因是制度缺陷造成的,是市場不公平意識體現,股民處於弱勢信息不對稱自然遲早要賠錢,一代一代股民前赴後繼的來到這個市場最後留下一副屍骨。一個投資市場投資不能得到回報那它遲早要走向滅亡,市場都要滅亡了你還來這里不是自尋死路?

㈤ 請問:「我國股市存在一定的泡沫,有一個原因是政府多次推高股市」,這種說法對嗎

"我國股市存在一定的泡沫","政府多次推高股市",這兩種說法都是事實,泡沫卻不是政府推高的.

政府多次推高股市,都是在股市極低迷的時期,由於市場拒絕新發股票,好多公司融資困難,適時的出利好,可以引導市場向上,凝聚人氣,一旦股票重新順利發行,等米下鍋的企業就有救了.

股市走強,股民開始賺錢了,隨著股市從低迷中回升,更多的目光投向股市,更多的資金流入股市,如此反復,股市的行情越來越火爆,什麼樣的人都想在股市上大賺一把,投機的熱錢橫行,市場中的泡沫逐漸累積起來,風險也越來越大,下跌的趨勢越來越強.

如果所有人都來炒股,那麼國家誰來建設,於是政府開始整頓股市,有意識的遏制市場的過熱.如果市場依然我行我素,整頓的力度也越來越強.終於在某一時刻,監管的力量和市場自身向下的趨勢形成合力,股市下跌了,而且又猛又狠.現在歷史又在重演,只是不知道管理層要用什麼手段,才能減緩股市逐漸瘋狂的步伐!

㈥ 股市泡沫的根本原因是

股市泡沫的成因:
1.證券市場本身的系統特性是股票市場泡沫的根源 證券市場交易對象的虛擬化、符號化,使得股票市場上的各類投資者有了自由和充分的理由去根據自己的需要理解股票的價值。當股票市場的某些權威機構和人士對某隻股票做出了某種價值理解後,很容易得到市場的響應和認同,從而產生市場一致認同的偏離真實價值的理解價值,泡沫便產生了。

2.流動性過剩,大量資金流入股票市場:
人民幣升值以及人們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大量國外資金流入股市,導致股價攀升。油價持續高漲,石油美元一直在全球范圍及新興市場尋覓投資機會,部分資本流入中國資本市場。日元利率低,日元的利差交易帶來了大量流動資金。中國國內儲蓄率居高不下,A股市場流通部分市值僅占儲蓄總額的10%。此外,由於經常賬戶順差不斷增加,中國的財富亦以每月超過200億美元的速度增長,官方外匯儲備總額現已超過1 5萬億美元。擁有如此巨額的流動性資金,股票市場存在出現泡沫的風險。

3.股票市場的體制不完善:
首先,政府行為發生扭曲。一是政府對股票發行上市的嚴格管製取代了市場機制;二是股票交易管制不合理。其次,監管部門行為發生扭曲。一是監管行為扭曲,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活動的行政化、短期化、隨意化造成了股票市場的大起大落,加大了市場的泡沫;二是制度執行不力。監管制度執行不力使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從而使中小投資者行為取向短期化,加大市場主體的投機動機。

4.股票市場可供交易品種少,供求不平衡:
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只有股票、債券的現貨市場,缺乏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場,其結果是資本市場只有做多機制而沒有做空機制,遠沒有期貨市場中特有的價值發現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風險規避功能,大大抵消了資本市場本身所固有的優點和優勢。

5.機構投資者扮演莊家角色,中小投資者的投機心理:
大量的莊家充斥股市,人為地放大了市場中的「博傻」機制。莊家利用資金、人力、信息、工具、輿論的優勢,把自己控制的股票價格拉起來,使它的價格遠遠大於其實際價值,人為地製造泡沫。投資者的心理因素占據著股市波瀾的主導地位。中小投資者有貪婪與恐懼等心理,他們中的大多數又表現出「羊群效應」和「博傻心理」。伴隨著這些因素,股價在短期內震盪不止,長期內又泡沫堆積。

這些可以慢慢去領悟,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㈦ 經濟學的「泡沫」是指什麼我國股市的泡沫是怎麼形成的對我國經濟有什麼影響

泡沫簡單講就是指脫離了正常的發展,有些過熱。
我國股市的泡沫由來已久,主要是因為股市的投機活動過多而導致股市嚴重脫離正常的發展軌道。
最典型的影響:因為有很多人是借銀行貸款進行投機,所以泡沫一旦坍陷,這些人將無力還貸,導致金融機構關閉,進而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而中國股市最近的跌落因為是震盪式,而且貸款入股的也不是非常多,所以中國的經濟並沒有受到毀滅性的影響。

㈧ 股市泡沫是如何產生的

股市短期瘋漲,市盈利急劇攀升,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即產生股市泡沫。泡沫在詞典中的本意是聚集在液體中的氣泡。亦用來比喻人事的空虛或幻想。經濟學里的泡沫是指因投機交易極度活躍,金融證券、房地產等的市場價格脫離實際價值大幅上漲,造成表面繁榮的經濟現象。
何為泡沫:一般的看法是,一種或一系列資產在一個連續過程中陡然漲價,開始的價格上漲會使人們產生還要漲價的預期,於是又吸引了新的買主。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過買賣牟取利潤,而對這些資產本身的使用和產生贏利的能力不感興趣。漲價之後便是預期的逆轉,接著就是價格的暴跌,最後以金融危機告終。對泡沫的定義,理論界尚未達成一致的意見,對它是否可能發生,也沒有一致的看法。何為泡沫,目前來說還沒有較為明確的數量化標准。
此外,演化證券學理論認為股市是一個「基於人性與進化法則的復雜自適應系統」,股市泡沫的形成和發展有其內在運行規律,是一種周而復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現象「。
產生原因:
證券市場本身的系統特性是根源
證券市場交易對象的虛擬化、符號化,使得股票市場上的各類投資者有了自由和充分的理由去根據自己的需要理解股票的價值。當股票市場的某些權威機構和人士對某隻股票做出了某種價值理解後,很容易得到市場的響應和認同,從而產生市場一致認同的偏離真實價值的理解價值,泡沫便產生了。
流動性過剩,大量資金流入股票市場
人民幣升值以及人們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大量國外資金流入股市,導致股價攀升。油價持續高漲,石油美元一直在全球范圍及新興市場尋覓投資機會,部分資本流入中國資本市場。日元利率低,日元的利差交易帶來了大量流動資金。中國國內儲蓄率居高不下,A股市場流通部分市值僅占儲蓄總額的10%。此外,由於經常賬戶順差不斷增加,中國的財富亦以每月超過200億美元的速度增長,官方外匯儲備總額現已超過1 5萬億美元。擁有如此巨額的流動性資金,股票市場存在出現泡沫的風險。
股票市場的體制不完善
首先,政府行為發生扭曲。一是政府對股票發行上市的嚴格管製取代了市場機制;二是股票交易管制不合理。其次,監管部門行為發生扭曲。一是監管行為扭曲,我國證券市場監管活動的行政化、短期化、隨意化造成了股票市場的大起大落,加大了市場的泡沫;二是制度執行不力。監管制度執行不力使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從而使中小投資者行為取向短期化,加大市場主體的投機動機。
股票市場可供交易品種少
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只有股票、債券的現貨市場,缺乏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場,其結果是資本市場只有做多機制而沒有做空機制,遠沒有期貨市場中特有的價值發現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風險規避功能,大大抵消了資本市場本身所固有的優點和優勢。
機構投資者扮演莊家角色
大量的莊家充斥股市,人為地放大了市場中的「博傻」機制。莊家利用資金、人力、信息、工具、輿論的優勢,把自己控制的股票價格拉起來,使它的價格遠遠大於其實際價值,人為地製造泡沫。投資者的心理因素占據著股市波瀾的主導地位。中小投資者有貪婪與恐懼等心理,他們中的大多數又表現出「羊群效應」和「博傻心理」。伴隨著這些因素,股價在短期內震盪不止,長期內又泡沫堆積。

㈨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存問題及解決對策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和解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第一是進入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不夠正確,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人把股票市場看作是解決國有企業困難的一種辦法,而不是當作使有限的資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優質企業、最有潛力的企業的融資渠道。在選擇上市公司的時候,有的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聯合起來去包裝、化裝上市,去欺騙投資者。以解困、扶貧為上市目的。這種思路對於股市的健康發展是先天不足的問題。發展股票市場固然應當考慮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 應當以實體經濟的發展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市場化制度建設的努力,但如此解困的結果重新回歸政策市,最終還是不利於更多的實體經濟的。正確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嚴格遵照法律規定,保證公開公正,保護公平交易,促進資金融通,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而不是保護少數人的特殊利益,因為最終只有投資者信得過,對市場又信心,認為披露的信息是真的,投資者才會去買股票。第二是信息公開不夠,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當前,加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的制度化建設及其貫徹實施,對於增強信心、提振股市至關重要。《證券法》規定的「三公」原則不能僅僅停留在條文上。信息在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傳遞的阻隔和不對稱是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市場存在的「三不公」(公開、公平、公正)問題嚴重程度超出了局外人的想像。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內幕交易、操縱股市、黑庄操作、買賣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甚至莊家冒用他人身份證和帳號坐莊炒股都禁不了。針對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信息披露不真實、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及時、信息披露不嚴肅、信息披露不主動等問題,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損害賠償制度, 二是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三是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監管框架,四是強化中介機構的自律機制,五是建立一支堅強有力的股市監督隊伍。第三是證監會現在的定位,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同時,還要正確定位監管機構的職責。證監會現在的定位是股票市場上政企不分,主要表現在證監會本身。證監會本來的功能是監督上市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對外部投資者提供保護。證監會的唯一、最重要的職能應該是保護外部投資者,保護外部投資者不受內部投資者、不受企業經理的欺騙。但是我們國家的證監會的職能是審核公司上市,幫助國有企業解困。發行制度等存在的最大的問題還是實名審核制,審核制實質仍然是審批制,要明確監管單位不是審批單位,是維護市場穩定的機構。准確定位以後,還需要嚴格執法,完善監管,公正監管,以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第四是投資的質量,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投資的質量高低,是看投資人是不是真正承擔風險。如果投資者用自己的錢投資,自己承擔風險,也享有權利的話,風險與權利一致,就是高質量的投資。相反,如果完全用別人的錢投資,虧了是人家的,贏了是自己的,那就是低質量的投資。在我們國家的股市上大量充斥著低質量的投資者。低質量的投資者只負盈不負虧,必然對股市形成一種高估的壓力。為此,必須改革發行制度。第五是上市公司的結構不健全,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中國股市不能成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上市公司的結構與中國經濟的結構不匹配;2004年中國股市受宏觀調控影響巨大,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中國股市中周期性行業上市公司比重過大,上市公司行業構成的缺陷進一步加大了中國股市的風險。國有企業上市之後實際上控制權仍在國家手裡,形式上有一個董事會,但實際上董事會、總經理都是由政府任命。董事會很難起很大作用,因為是國家持大股。2009年5月《企業國有資產法》施行以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職責以後,尚不完善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可望情況有所變化。第五是對中小股東保護乏力。如何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得越好,股票市場越健全,人們就越願意把口袋裡的錢拿出來,股票股市就越活躍。目前,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較差。在保護弱小的外部投資者方面,一是對企業關聯交易作出限制。當控股股東的利益與小股東的利益發生沖突時,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要對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作出限制,辦法是關聯交易原則上由企業的中小股東或它的委派的代表批准。二是為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立法、司法救濟方面,建議適時修改民事訴訟法,引入集團訴訟制度。三是限制上市公司高管、中介例如保薦人在企業不景氣時的高額薪酬。四是投資基金的收益應當與其經營業績直接掛鉤,而不是現在的旱澇保收。第六是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信用缺失,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信用是股市的支柱。由於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歷史短,對信用的認識膚淺,因此在信用體制的建設上步履緩慢。建立股市信用的關鍵在於信息流通暢快,信息披露的內容全面、真實、准確。但是在現實中,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時不夠及時或秘而不宣。在有可能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時,上市公司往往為了穩定股價不公開發布此種信息,但該信息卻又在私下裡傳播,形成內幕交易。上市公司夥同中介機構作假已是公開的秘密。這些都是經濟發展道路轉軌國家的通病。在股市發展初期,由於股票發行少,而購買者眾多,炒作和投機盛行,導致股價不斷上揚,形成表面繁榮,此時人們不大關註上市公司的信用。而當泡泡沫破滅後,人們才認識到信用的重要。現在我國股市的低迷,很大原因在於上市公司的信用缺失,我們應亡羊補牢。股票市場是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的主體,一是上市公司——資合公司,其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公司信譽,一是作為投資者的股民,其賴以投資的前提是信心。信譽和信心是保證資本市場有效運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機制。但是現在不少人非常不重視信譽,少數政府部門不講信譽,上市公司不重視信譽,有的證券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也不重視信譽,證券公司在幫助企業包裝,會計事務所在幫助企業做假帳。因而股民的信心在國家接二連三出台利好的政策情況下遲遲不能恢復。不講信譽,缺乏信心,也與有關法法規不夠完善有關,譬如欠缺完備的會計法規體系。為了解決信譽信心問題,必須依法追究股票欺詐者的民事責任以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第七是股市自身的制度性缺陷至今仍未消除,譬如「大小非」和「大小限」等。目前股市「大小非」和「大小限」合計高達1.18萬億股,比兩市流通股的兩倍還要多。大小非的問題不僅極大地改變了滬深股市的供求關系,而且改變了市場的估值體系。無論1.18萬億的限售股在現實中是否會流出,對於投資者而言都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對於市場信心和流動性都是致命的威脅。第八是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機制不足。建議建立股市平準基金。平準基金作為穩定市場的一個工具,有助於化解股市恐慌性拋售和非理性的過熱等股市自身無法克服的生理缺陷。主要是向投資者傳達政府明確維護股市長期穩定的信號。一些發達經濟國家和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都曾經使用並建立了股市平準基金。第九是股市法治化建設落後。市場經濟是自治經濟,也是法治經濟。股市制度屬於市場經濟的內容,其也必然納入法治的軌道。在我國,證券立法、執法和守法雖然有很大進步,但均存在疏漏,相對來說,立法和執法存在的問題更多。證監會制定的規范很多,但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中卻輕描淡寫,甚至是於法無據。還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人們也往往不知這里的構成犯罪是依據《刑法》的哪一條。甚至在《刑法》中根本沒有相應的罪名。在執法中更是軟弱無力,沒有有效的防範機制。對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夥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缺乏監督。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也加入了造假行列。因此,必須加快股市的法治建設,嚴格行政和法律的監管。比如,嚴查違規資金和不法坐莊,加強國資國企的輿論監督,堅決打擊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權錢交易、操縱股價以及上市公司與中介機構勾結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第十是新聞媒體應有的輿論監督作用尚需進一步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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