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股票市場
Ⅰ 中國人民銀行是不是金融行業主要的專業監管機構
目前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一行三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三大監管機構從人民銀行的完全剝離預示著中國分業監管體制最終的確立,三大監管機構從此肩負著防範金融風險和確保金融穩定的艱巨任務,同時,人民銀行隨著其金融監管職能的剝離,肩負著更多新的使命。鑒於三大監管機構和央行之間的協調、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國金融體系穩定和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
Ⅱ 中國人民銀行應如何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反洗錢的監管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該在以下方面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反洗錢的監管協調: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或者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
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參與制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對所監管的金融機構提出建立健全反洗錢制度的要求,履行反洗錢的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從金融監督部門獲取反洗錢所必須的信息,金融監督部門應當給予提供。中國人民銀行應該定期向金融監督部門通報反洗錢信息。
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新設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時,應當審查新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對於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申請,不予批准。
Ⅲ 中國人民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主要操作對象是 A.外匯 B.股票 C.金融債券 D.國債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主要對象是國債。
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與一般金融機構所從事的證券買賣不同,中央銀行買賣證券的目的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調節貨幣供應量。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收縮銀根時,便賣出證券,相應地收回一部分基礎貨幣,減少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相反,當中央銀行認為需要放鬆銀根時,便買進證券,擴大基礎貨幣供應,直接增加金融機構可用資金的數量。
Ⅳ 央行、銀監局、金融辦三者之間有什麼關系呢
都是屬於金融機構的一種,他們真實的關系說起來非常復雜,在這里是根本說不清楚的。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許多人應該都解釋不清楚,所以我個人建議你,首先要搞清楚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的問題,如果你了解了這個問題,後續你就可以明白了,長期以來,金融監管權屬於中央直屬權力,由銀行和三委作為行政機構運作,地方政府有屬地管理權,但沒有直接的財政監督權。
因為隨著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許多地方政府相繼成立了金融辦或金融局,對地方金融機構進行監管,他們的作用主要是監督一家銀行和三個委員會,一些新興的未納入一行三委監管體系,金融業受金融辦監管,同時,地方金融辦還承擔著政府對一個地方的金融服務和發展職能,包括帶動企業、幫助企業籌集資金、穩定金融環境等一系列工作。
Ⅳ 中國人民銀行的股票是中國銀行嗎
不是,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機構,管印多少鈔票,黃金儲備之類的
中國銀行屬於第三產業,中國銀行股就是中國銀行發行上市的股票
Ⅵ 中國金融監管模式是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基本特徵是分業監管。大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98年以前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實施金融監管;第二階段是從1998年開始,對證券業和保險業的監管從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管中分離出來,分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和保監會三家分業監管的格局。2003年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組建,接管了中國人民銀行的銀行監管職能,由此我國正式確立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三會分工的金融監管體制。
按照金融監管的分工,銀監會主要負責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外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以大銀行業為口徑,銀監會成立了監管一部、二部、三部、合作金融監管部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自上而下相應設立了省局,市分局、縣(市)辦事處體制。而證監會和保監會則分別負責證券、期貨、基金和保險業的監管;內部設立了相應的監管部室,自上而下則建立了相應會、局(省、市、計劃單列)的體制。銀監會成立後,中國人民銀行著重加強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職能,負責金融體系的支付安全,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中的作用。這種金融監管組織結構表明,除中央銀行負責宏觀調控外,其他幾個監管機構都是集中於相對行業的微觀規制層面。選擇這種監管體制的最大好處是有利於提高監管的專業化水平並及時達到監管目標,有利於提高「機構監管」的效率。
Ⅶ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監管證券公司嗎
中國金融監管是實行分業監管,現在證券公司日常經營的監管機關是中國證監會。
不過,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負有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而且是國家反洗錢的行政主管部門,所以對金融機構保有九項現場檢查權,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認為該證券公司存在較大金融風險、對金融穩定有較大影響時,可以對該證券公司進行監督檢查,還可以對該公司進行反洗錢行政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