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組織股票市場坐莊違法嗎
A. 股票坐莊違法,那麼多游資,漲停敢死隊為什麼不查
坐莊並不違法,違法的是在有未披露信息的情況下操縱股價
B. 某人以相當數量資金與某公司合謀,集中優勢資金並利用宣傳信息,在短日內打壓某股票建倉,這行為違法嗎
當然違反證劵法和刑法,責任具體如下:
1) 行政責任
1) 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
2) 1-5倍的罰款;
3) 無違法所得或不足30萬元,處30-300萬罰款;
4) 單位操縱的,其主管和其他直接責任者警告,並處10-60萬元罰款。
2) 刑法責任
第一百八十二條本條根據1999年《刑法修正案》第六條第一次修正,根據《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一條第二次修正。修正前條文:「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C. 惡意操控股價的定義是什麼那些莊家機構是怎麼操作股票的又不違法
操縱股價是指,某些股票投資者為了獲得巨額盈利,通過控制其他投資者具有參考意義的股票投資信息,控制未來股票價格走勢的行為。操縱股價不一定是機構,也可能是公司內部管理人員、大股東、隱形股東、個人等,只要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管理優勢等,其他投資不具備的特殊條件,達到使股票價格可持續的改變,為自己獲得不正當的巨額利潤的行為均屬於操縱股價。
操縱手段
1、上市公司,傾力配合
欲話說:蒼蠅不盯沒縫的雞蛋。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相關的上市公司緊密配合,沒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員的別有用心,操縱市場者在二級市場上將寸步難行,一事無成。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配合得天衣無縫,要利潤包裝利潤,要洗盤時製造利空,要出局時炮製題材,就是公司未來的經營能力不容樂觀也不遺餘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資本公積金轉贈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還拿出發行新股、配股或從銀行借貸的資金交給莊家們委託理財,而莊家們炒做的股票正是該家上市公司,於是上市公司與操縱市場者便結成了榮辱與共、休戚相關的命運共同體和利益共同體,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為莊家鞍前馬後,樂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內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謂的內幕交易就是內幕知情人士利用內幕消息在二級市場上賺取非法利潤的行為。而操縱市場者操縱股價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過內幕交易和黑箱操作來實現的。我們撇開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銷的新股和配股不說,僅僅以發生控制權,第一大股東移位的重組類公司為例來揭開操縱市場者利用內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縱股價,操縱市場的冰山一角。
一般來說,重組類公司的內幕人士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二是收購方的高層人士;三是財務顧問;四是所謂的二級市場炒做方,即所謂的莊家。
3、多開帳戶,逃避監管
為了隱蔽操作,逃避監管,莊家們通過在多家營業部利用多個個人帳戶分散籌碼,這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例如被中國證監會查處的信達信託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億元資金,利用101個個人股東帳戶及2個法人股帳戶,通過其下屬的北京、成都、長沙、鄭州、南京、太原等營業部,大量買入"陝國投A" 股票。持倉量從4月8日的81萬股,占總本的0.5%,到最高時的8月24日的4,389萬股,占總股本的25%。但是,信達信託對上述事實未向陝西省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並公告。
D. 股市坐莊為什麼不違法
股市坐莊是違法的,但因為莊家操作手段的隱蔽常常不會被發現,對於莊家而言,他們更多的是採用了分散倉位的辦法,如果操縱一隻股票,他們會有幾十到幾百個賬戶來進行行動,分散資金,僱傭操盤手,按指令行動,這樣的情況下,隱蔽性比較強,一般也不好確定背後股票的坐莊行為。
股市坐莊有兩個要點:第一,莊家要下場直接參與競局,也就是這樣才能贏;第二,莊家還得有辦法控制局面的發展,讓自己穩操勝券。
大部分股票處於典型的績優股和典型的垃圾股之間,而或者偏向於績優股或者更接近垃圾股。理解了兩極,可以幫助理解一般股票的炒做。
因此,莊家要把倉位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倉,這部分資金的作用是直接參與競局;另一部分用於控制股價。而股市中必須用一部分資金控盤,而且控盤這部分資金風險較大,一圈庄做下來,這部分資金獲利很低甚至可能會賠,莊家賺錢主要還是要靠建倉金。
拓展資料:
一、《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其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並不持有的證券,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證券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 莊家拉抬股價算是操縱股價嗎,算違法嗎
第一:建倉通過對敲的手法來打壓股票價格,以便在低價位買到更多更便宜的籌碼。在個股的k線圖上表現為股票處於低位時,股價往往以小陰小陽沿10線持續上揚。這說明有莊家在拉高建倉,然後出現成交量放大並且股價連續的陰線下跌,而股價下跌就是莊家利用大手筆對敲來打壓股價;
第二:拉升時利用對敲的手法大幅度拉抬股價。莊家利用較大的手筆大量對敲,製造該股票被市場看好的假象,提升股民的期望值,減少後該股票在高位盤整時的拋盤壓力。這個時期散戶投資者往往有買不到的感覺,需要高報許多價位才能成交;
第三:採用大幅度對敲震倉的手法,使一些不夠堅定的投資者出局。從盤口看在盤中震盪時,高點和低點的成交量明顯放大,這是莊家為了控制股價漲跌幅度而用相當大的對敲手筆控制股票價格造成的;
第四:當經過高位的對敲震倉之後,股價再次以巨量上攻。這時莊家開始出貨。從盤口看,往往是盤面上賣二、賣三上成交的較大手筆,而我們並沒有看到賣二、賣三上有非常大的賣單,而成交之後,原來買一或者是買二甚至是買三上的買單已經不見了,或者減小了;
第五:莊家出貨之後,股票價格下跌,許多跟風買進的中小散戶已經套牢,成交量明顯萎縮。莊家會找機會用較大的手筆連續對敲拉抬股價(這時莊家不會像以前那樣賣力了),較大的買賣盤總是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因為莊家此時對敲拉抬的目的只是適當拉高股價,以便能夠把手中最後的籌碼也賣個好價錢
F. 股票裡面的莊家合法嗎
所謂莊家,他操盤也好,買賣依然是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則行事的,當然就是合法的...
G. 股票坐莊犯法嗎
一般所說的庄股,沒有達到法律禁止的那種犯罪程度。比如沒有利用內幕交易,沒有持股超比例,沒有聯合控股,沒有用異常手段拉或砸股價,沒有為操控股價製造虛假消息...。所以還沒有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