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價太高賣不出
⑴ 股票漲了但是賣不出去
可能漲停了,或者是掛單價格太高。
現在投資者開戶准備好本人的投資者的二代身份證和大銀行的銀行卡就能在手機上辦理證券賬號的,可以買股票和基金等,用途很大,但是每個券商都是不一樣的收費比例的,注意去對比的。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⑵ 股票為什麼賣不出去
股票買賣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如果賣出單無法成交,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可能是因為設置的價格超過漲跌幅限制,超過漲跌幅限制屬於無效委託,所以不會成交,這種情況只要重新委託即可。
2、可能是因為股票處於跌停的狀態,由於委託賣出單多,但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原則,投資者的委託單排在後面就無法成交。此時投資者不要撤單,繼續掛單,一旦開板,就有機會賣出。
3、可能是因為股票在停牌期間。如果股票是因為異常波動被臨時停牌,則在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進行委託,但系統不會撮合成交,等復牌後,系統再撮合成交。如果是因為股票被長期停牌,則在長期停牌期間,是不能進行委託的,必須要等到開盤後才能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股票市場是投機者和投資者雙雙活躍的地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寒暑表,股票市場的不良現象例如無貨沽空等等,可以導致股災等各種危害的產生。股票市場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刻刻都是變化的。中國大陸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北交所三個交易市場。 [10]
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⑶ 股票漲到高點了,賣不出去,怎麼辦 只能降價賣那不是虧了嗎
股票漲到一定點位,你按實時行情的買1價格掛單賣出,一般都可以馬上賣出
如果當時賣單較多,走勢開始跌,可以掛得比買1低幾分錢,基本都能即時成交的
只要成交賣價比你買入成本高(買入價+幾分錢的交易成本),都不會虧錢
⑷ 股票無法賣出怎麼回事
一、不在交易的時間之內。
二、價格過高被排在了後面。
三、停牌或者跌停。
【拓展資料】
一、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一)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
(二)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三)優先認股權。如果公司需要擴張而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現有普通股股東有權按其持股比例,以低於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的新發行股票,從而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有比例。
(四)剩餘資產分配權。當公司破產或清算時,若公司的資產在償還欠債後還有剩餘,其剩餘部分按先優先股股東、後普通股股東的順序進行分配。
二、優先股。
是相對於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有兩種權利:
(一)在公司分配盈利時,擁有優先股的股東比持有普通股的股東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數額的股息,即優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紅利卻不固定,視公司盈利情況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無利不分,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二)在公司解散,分配剩餘財產時,優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三、績優股。
是指那些業績優良,但增長速度較慢的公司的股票。這類公司有實力抵抗經濟衰退,但這類公司並不能給你帶來振奮人心的利潤。因為這類公司業務較為成熟,不需要花很多錢來擴展業務,所以投資這類公司的目的主要在於拿股息。另外,投資這類股票時,市盈率不要太高,同時要注意股價在歷史上經濟不景氣時波動的記錄。
四、後配股。
後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紅及剩餘財產分配時比普通股處於劣勢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後,對剩餘利益進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後配股的發行數量又很有限,則購買後配股的股東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發行後配股,一般所籌措的資金不能立即產生收益,投資者的范圍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後配股一般在下列情況下發行:
(一)公司為籌措擴充設備資金而發行新股票時,為了不減少對舊股的分紅,在新設備正式投用前,將新股票作後配股發行。
(二)企業兼並時,為調整合並比例,向被兼並企業的股東交付一部分後配股。
(三)在有政府投資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達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為後配股。
報價:是證券市場上交易者在某一時間內對某種證券報出的最高進價或最低出價,報價代表了買賣雙方所願意出的最高價格,進價為買者願買進某種證券所出的價格,出價為賣者願賣出的價格。報價的次序習慣上是報進價格在先,報出價格在後。在證券交易所中,報價有四種:一是口喊,二是手勢表示,三是申報紀錄表上填明,四是輸入電子計算機顯示屏。
⑸ 股票賣不出去了,怎麼辦
股票賣不出去,建議先看看是否在交易時間之內或者在交易時間內持有的股票是否被大賣單封跌停了。如果是這兩種情況,股票賣不出去是正常現象。出現這種情況,那隻能等交易時間或者等跌停開板了。
這個時候想賣出股票也很簡單,也跟上面的方法差不多,盤中直接掛跌停賣出,這樣可以確保最快賣出,成交價格還是以實時價格計算的。
以上是正常情況下及時賣出股票的方法,如果遇上不正常行為,比如停牌、業績造假造成的跌停,就只能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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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股票漲了後可以隨時賣出嗎,會不會有賣不出的情況
只要上漲就肯定可以賣出(在漲停范圍內)。但有可能買不到。
股票價格漲了要賣的話就要果斷,如果股票正在漲著,一般打現價是會成交的。如果股票價格在原地不動,賣出時將股價少打一分二分的也可以成交。如果股票價格正在下跌,那麼你可以把股價打低幾分或是再低一點,以能賣出為限。
當天買入的不行,得到第二天。賣不出去的情況會有,
一般就是該股跌停了,你掛的單子靠後;或者該股下的的速度較快,你掛的高了。
若想及時成交,可以選擇買入價2、3位的價格賣出,這樣可以盡快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價格的漲跌,長期來說是由上市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利潤決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而影響供求關系的因素則包括人們對該公司的盈利預期、大戶的人為炒作、市場資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價值投資取決於投資者認為一隻股票是被低估或高估,或者整個市場是被低估或高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一家公司的P/E比率、分紅和收益率指標與同行業競爭者以及整個市場的平均水平進行比較。如果一家公司的技術指標低於市場表現,你就要問問自己為什麼。通常,有些因素是你不了解的,比如潛在的損失、不好的管理、市場份額下滑、雇員問題等。
政策的利空利多 政策基本面的變化一般只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例如:如果政策出利好,則投資者信心增強,資金入場踴躍,影響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政策出利空,則影響投資者的信心減弱,資金就會流出股市,從而導致股市下跌。 當然,有時候政策面的變化,也會影響股票的價值。比如:2001年下半年國家公布國有股減持政策,不流通的國有股要通過減持變成能夠流通的流通股,這就導致原來的流通股的價值貶值,從而導致了股市的大跌。 因此,政策面的利空利多有時候是通過供求關系來影響股市的漲跌,有時候是通過價值關系來影響股市。
⑺ 股票賣不出去是怎麼回事
股票買賣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如果賣出單無法成交,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可能是因為設置的價格超過漲跌幅限制,超過漲跌幅限制屬於無效委託,所以不會成交,這種情況只要重新委託即可。
2.可能是因為股票處於跌停的狀態,由於委託賣出單多,但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原則,投資者的委託單排在後面就無法成交。此時投資者不要撤單,繼續掛單,一旦開板,就有機會賣出。
3.可能是因為股票在停牌期間。如果股票是因為異常波動被臨時停牌,則在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進行委託,但系統不會撮合成交,等復牌後,系統再撮合成交。如果是因為股票被長期停牌,則在長期停牌期間,是不能進行委託的,必須要等到開盤後才能成交。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耐叢畢誤所帶來鄭攔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昌芹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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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股票漲的很高時會不會賣不出去啊,還有賣股票是指賣給誰
不會賣不出去。股票的股價由買賣雙方各自報出價格然後成交。如果股票上漲很高一定是有人出了這個價格買,如果沒人出這個價格買,股票不會上漲到這個價位的。摻入股市的所有人互相報價互相以自己報出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如果你報價10賣出,而這個股票今天沒有上漲到10元就沒有成交。也就是說今天沒有人出10買進這個股票。你只能降低價格賣出或者等到有人願意出10買進時你在賣。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成交原則:證券商在接受客戶委託,填寫委託書後,應立即通知其在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行委託。由於要買進或賣出同種證券的客戶都不只一家,故他們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也就是說,在交易過程,競爭同時發生在買者之間與賣者之間。 證券交易所內的雙邊拍賣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