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股票會不會稀釋股價
1. 增發股票會稀釋股權嗎
定向增發會稀釋股權,而且是一定的。
因為定向增發是只有特定的個人和機構才能購買新股,所以對於原先持股股東來說,他們並不具有新發行股票的優先購買權。對此,他們只能被動接受上市公司稀釋後的股權。
定向增發是指向有限數目的資深機構(或個人)投資者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投資產品,所以它也稱「定向募集」或「私募」。
拓展資料:
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是指上市公司採用不同增發股票方式都應當具備的條件。該條件有:
組織機構:
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且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最近12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
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計算依據;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不存在嚴重依賴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形;現有主營業務或投資方向能夠可持續發展,經營模式和投資計劃穩健,主要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前景良好,行業經營環境和市場需求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
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公司重要資產、核心技術或其他重大權益的取得合法,能夠持續使用,不存在現實或可預見的重大不利變化;不存在可能嚴重影響公司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項;最近24個月內曾公開發行證券的,不存在發行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財務狀況:
上市公司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嚴格遵循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未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所涉及的事項對發行人無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在發行前重大不利影響已經消除;
資產質量良好。不良資產不足以對公司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經營成果真實,現金流量正常。營業收入和成本費用的確認嚴格遵循國家有關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最近3年資產減值准備計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縱經營業績的情形;最近3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3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2. 增發股票會導致股價下降嗎
增發一般情況下不會對持有股票價格降低。上市證券發生權益分派、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交易所在權益登記日次一交易日對該券作除權除息處理。即送股、轉增股、配股需要除權,派息需要除息,增發不用除權。
股票增發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過指定投資者(如大股東或機構投資者)或全部投資者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融資方式。
拓展資料:
股票增發簡單的講,增加股票的發行量,更多的融資,「圈」更多的錢。對企業是有很大的好處的,但是對市場存量資金是有壓力的,是在給股市抽血。
對國家經濟發展的作用
(1)可以廣泛地動員,積聚和集中社會的閑散資金,為國家經濟建設發展服務,擴大生產建設規模,推動經濟的發展,並收到「利用內資不借內債」的效果。
(2)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打破條塊分割和地區封,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3)可以為改革完善我國的企業組織形式探索一條新路子,有利於不斷完善我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個人企業,三資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組織形式,更好地發揮股份經濟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4)可以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發展,特別是股份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理順產權關系,使政府和企業能各就其位,各司其職,各用其權,各得其利。
(5)可以擴大我國利用外資的渠道和方式,增強對外的吸納能力,有利於更多地利用外資和提高利用外資的經濟效益,收到「用外資而不借外債」的效果。
對股份制企業的作用:
(1)有利於股份制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2)有利於股份制企業籌集資金,滿足生產建設的資金需要,而且由於股票投資的無期性,股份制企業對所籌資金不需還本,因此可長期使用,有利於廣泛制企業的經營和擴大再生產。
對投資者的作用:
對股票投資者的作用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其作用在於: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3.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會稀釋原股東股權嗎
法律分析:1、定向增發是一定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權(只有特定的個人和機構才能購買新股)。2、公開增發不會稀釋股權是因為所有人都可以參與買股,而且原有股東有優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股票會稀釋嗎
你這種想法是錯的,股票的價格是可無限制的漲幅的,並不是發行了股票後,股價就會跌的。有的定向增發,股票的價格會繼續漲,沒看見現在股市裡400元以上股價的股票都好幾只了嗎?以前上百元的才幾只
5.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一般是利空。因為發行的股票總有一天會進入股市交易的。無形中增加了拋盤的壓力。
股票非公開發行,只是上市公司發行股票的一種形式,不能籠統的說是利好還是利空。這還要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以及最終是否落到實處。但股票非公開發行,對於股價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股票非公開發行,與公開發行一樣都是為了募集資金。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對象(企業職工、戰略投資者等)發行。不僅能募集到企業發展的資金,也能決定資金的投資方向。
就這些層面來說,股票非公開發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點。其實只要上市公司成長性良好,發展潛力大的話,無論是公開發行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意味著利好。
(5)發行股票會不會稀釋股價擴展閱讀
有關內部職工股的法規最早見於1992年5月15日由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頒布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該辦法之五規定,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股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的股份,採用記名股權證形式,不印製股票。
(2)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持有的股權證,要嚴格限定在本股份制企業內部。
(3)不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轉為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時,其內部職工持有的股權證,應換發成股票,並按規定進行轉讓和交易。
(4)轉化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內部職工所持股份可以轉為「職工合股基金」,以「職工合股基金」組成的法人成為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6. 公司上市後股份會稀釋嗎,例如一個企業上市前大股東有百分之60股份,那企業上市後大股東還依然持有百分之60
當然會,募集資金可不是白拿的。
我國A股的規定是,IPO時上市公司總股本低於4億股的,至少要發行25%的公眾股;超過4億股,至少發行10%。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前大股東持股60%,根據總股本規模不同,IPO後會被至少攤薄25%,或是10%。
7. 公司上市IPO發行股票後,原始股的權益是不是稀釋了
控股比例減半,原來100%控股,現在控股50%,看似權益減半其實並非如此!IPO1億股,每股10元,募集資金10億元,總股本2億,那麼這家公司的市值是20億元,也就是說IPO前,這家公司的市值還是10億元,IPO的實質就是投資者出資10億元給這家公司,於是公司的股東不再是原先那些人,又增加了出資的投資者,這家公司的市值增加10億元,所以,原始股東原先擁有這家公司的全部股票對應的是10億的市值或者說資產,現在有投資者出資10億給你這家公司,你原先的股分比例當然要減半,投資者得到另一半的股份,否則,你的公司突然多出10億元價值翻倍,而原始股東的持股比例不下降,那豈不是等於白送10億給他們?這是不現實的。第二個問題你搞錯了邏輯,正確的應該是這樣的:某公司有原始股1億股並准備上市,市場先對這家公司進行估值比如10億,那麼每股的價值就是10元,IPO1億股就是融資10億元,2億股就是融資20億元,3億股就是融資30億元......每股的價格在計劃發行多少股前就已經根據公司的總價值通過詢價招標確定了,然後再確定發行多少股,也就是募集多少資金,發行多少股理論上對原始股的權益是不會產生影響的,但是原始股東的控股比例會下降,比如IPO1億股,原總市值10億元,控股比例100%,權益10億元;IPO後總市值20億元,控股比例下降到50%,但權益還是10億元,IPO融資後,公司的價值增加了10億元,原始股東的持股比例下降了50%,但這些股票的價值不變。大金額或大數量的交易會通過大宗交易平台,信息會披露的。原則上是這樣的,但是公司賺取的利潤不會全部拿來分紅,甚至完全不分紅,賺的錢會留在公司發展經營用,舉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蘋果公司,手握760億美元現金,無負債,不並購,不分紅,抱著持現金為王道的理念,每一季度還將增加100億美元,預估不久將手握千億美金,它僅憑自己產生的現金流就做到全球上市公司市值第一!市值3400億美元!還有就是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他的公司始終保持400億美元以上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