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
⑴ 我國股票市場大幅波動的成因及對策
中國股票市場大幅波動的成因,主要是人為惡意炒作,虛假報表等因素造成的。對策兩條:第一,加強教育,提高控股股東的守法意識,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感,主動規范股市行為。第二,強化監管,重拳打擊違反政策者,起到殺一儆百的威懾作用,增加違規者的成本。
⑵ 論我國股票市場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一、關於股市運行機制問題
我國股市在某種程度上只注重「擴容發展」,沒有理順「監管」與「改革」、「發展」的關系。我國股市的「圈錢」體制,粗放式擴張,雖然使股市得到了跳躍式的擴容,但累進的結構性制度性矛盾越來越突出。
筆者認為我國股市發展歷史上最大的失誤在於解散了跨部門、跨利益集團的股市發展政策設計部門,如國務院證券委。正是失去了這一戰略思維的「心臟」,我國股市出現了「只談發展」「不談發展改革」,「只談監管」不談「改革發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現狀是:由警察部門主導的全面規劃發展!如果不能正確處理股市「監管」與「發展」「改革」的關系,就難以處理「破」與「立」的關系,我們「破」了不規范的市場力量,但沒有「立」起相應規范化的市場力量。打擊不規范力量給「莊家」「私募基金」「跨市場、跨產品套利」等種種交易行為以重創!而這種重創基本瓦解了由他們組成的自下而上的自發形成的我國股市的流動力提高機制。
但是,由於我們沒有相應的針對「規范化」市場運作機制的主動的戰略性的建設方案,在瓦解的同時沒有建立流動力提高機制。這樣做的嚴重消極影響就是:隨著我國股市流動力提高機制的不斷被削弱被瓦解,我國股市的運行安全正收到嚴重威脅。
因此,只有處理好監管者和市場的關系,才能建立良性的股市運作機制,促進股市的健康發展,筆者認為作為市場監管者既不能「當婆婆」,也不能放任自流。在1929年-1933年的世界經濟大蕭條之前,經典的自由市場理論大行其道,認為政府是「守夜人」,反對政府對市場進行任何的干預。在發生了席捲整個資本主義世界的危機之後,主張國家對經濟進行強有力干預的凱恩斯主義逐漸取得了經濟學中主流地位。當前我國國民經濟呈現明顯的周期性特徵,要熨平經濟波動的「峰」和「谷」,政府應主動實施反經濟周期的宏觀經濟政策。
二、關於機構投資者
在美國股票市場的投資者中,機構投資者占絕大多數,占股票總值的80-85%。美國股票市場的重要投資者依次是:養老基金、人壽保險基金、財產保險基金、共同基金、信託基金、對沖基金、商業銀行信託部、投資銀行、慈善基金等。這些機構投資者都是以證券作為主要的投資業務,他們素質高,經營豐富,通過投標方式來參與新股發行的定價,制定出的價格通常能反映發行公司的價值。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現為:一是規模太小,2000年全美共同基金資產總值達4萬億美元,而同期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總值則只有700億元人民幣。二是單個基金的塊頭太小,目前世界上基金規模動輒上千億美元,而我國最大規模的只要30億元人民幣,三是家數太少,美國達7000多隻,我國不到40隻。
這幾年,我國股市的發展重點之一是大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並且把發展的形式定位在「公募型契約」證券投資基金。但出現了「唯證券基金獨尊「的發展戰略。由此,我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隊伍發生了結構性變化,出現了以證券投資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機構投資者的傾向。相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快速發展,我國股市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明顯萎縮
這種只扶持證券基金的片面的股市發展政策,實踐證明已危及股市運行安全。證券投資基金的研究表明,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從整體上而言表現為「順勢操作」,因此從整體和長期而言並不能明顯為股市提供流動力支持。分析從2000年以來的四個1300點附近的各類投資者的行為模式我們可以看出,證券投資基金並未表現出逆勢進場的模式,從而無能力擔當起為市場提供流動力的重任。但是與此同時,隨著不斷的監管和加壓,在這四個1300點附近,其他投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正趨於土崩瓦解之勢。比較2000年以前的我國股市,我們在市場上已經越來越難以看到「抄底「資金的身影。投資者的高度「同質化」,破壞了證券市場應有的機構投資者的「異質化」結構。這就破壞了證券市場上各類機構投資者的應有的相互競爭,相互補充的生態平衡局面,帶來了獨家壟斷性發展的失衡狀態。
筆者認為:大力發展多樣化的投資者隊伍,建立生態平衡系統,市場機構化是當今國際資本市場的特點之一,也是我國股市健康發展的重要步驟之一。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養老基金,保險基金,和共同基金這三類投資者。有的國家還包括開辦個人投資信託和證券自營的銀行。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仍然以散戶為主,證券投資基金剛開始發展,保險基金從1999年開始以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形式間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投資股票,養老基金由於體制問題,也未形成一個真正的法人。
由此,培養機構投資者的任務艱巨。培養機構投資者的主要內容包括:培養開放式基金,擴大基金市場和基金品種,基金設立和發行要逐漸由審批制過渡到注冊制,要通過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國內基金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增強素質和競爭力;為保險基金自由進入市場創造條件,包括保險基金可以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通過自己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進入市場等;培養養老基金,幫助這部分基金進入市場。
目前我們欣喜的聽到證券監管高層表態:將給私募基金合法的地位!同時保監會主席吳定富表示:保險公司將投資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表示:今年八月底資產規模已達2300億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也將進軍資本市場。所有這些措施的貫徹無疑將提高股市的流動性,擴大股市容量,增強投資者的投資信用,對於股市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性意義。
三、關於證券市場體系
美國股票市場具有多層次的市場格局,股票市場通過層次細分可最大限度的實現資本的供需平衡。中國股票市場結構單一,主板A股市場規模較大,二板市場未能開設;三板市場規模小,同時滬、深兩地市場的同質性、重疊性限制了整個市場容量的擴展。因此,筆者認為我國應建立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其中包括:
一)創業板市場(二板市場):為高科技,高成長型企業服務。特點:企業規模小,經營年限短,採取保薦人制度,股份全部流通,規定主要股東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條件,嚴格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1、二板市場定位
無論在主板市場內部設立二板市場,還是單獨設立為主板服務而且為主板市場培養上市公司的依附型市場,都不符合我國經濟改革和產業轉型的客觀要求。由於主板市場存在問題較多,行政色彩過濃,因而在主板市場的基礎上建立二板市場,就會留下隱患。從外國的發展過程看,如果把二板市場當作主板市場的輔助市場存在,一般來說都不是成功的。因此應建立一個有獨立運行規則、獨立的發展目標、獨立的服務對象、獨立的上市基準、交易機制的二板市場。二板市場應該為高科技企業服務,那些以電子信息、生物醫葯、新材料、環保等主導的高科技產業應該是我國二板市場的首選服務對象。為此,可以考慮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合而為一,然後將深圳交易所變為二板市場。
2、二板市場的制度設計
1)上市標准
上市的最低資本要求及社會公眾股比例應該較主板市場有大幅度的降低
可不設盈利要求
對業務要求應該嚴格
2)交易機制
在市場上推行做市商制度
確保管理層的穩定和公司成長的連續性
實行T+0的交易制度
3)監管機制
強調信息披露基礎上的投資者保護
強調監管機構對發行質量和對投資者保護的責任
4)二板市場的風險及防範
建立科學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實行嚴格的保薦人制度
實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實行嚴格的市場監管制度
二)三板市場
其實早在1992年,中國曾經設立過場外交易市場(三板市場),那就是STAQ和NET兩個入股交易系統。1999年兩個市場暫停交易,後一直沒有開市。2001年新的場外交易市場啟動――中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正式開張。中國所謂三板市場掛牌的公司是業績差,問題多的企業,而美國OTCBB市場上掛牌的公司並不是因為業績差而是公司實力較小,所以中國三板市場的定位就是剪不斷,理還亂的問題股,像指垃圾桶,而美國的OTCBB市場的定位是小企業的孵化器,是NASDAQ的市場後備。
令人感動欣慰的是,據報到:新三板融資大門將開啟,中科軟定向增發方案已公布。新三板市場的推出,對於證券市場體系尤其是退市機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四、關於上市公司
一)質量問題
我國上市公司的業績低下,普遍存在「一年好,兩年差,三年ST,四年PT」的經營狀況,虧損戶數不斷增加,凈資產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趨勢,每股收益不斷降低,審計報告中出具保留意見的公司不斷增多,上市公司丑聞屢見不鮮。我國的1300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發生過丑聞,出事比例高達16%,而同期美國市場的比例是1%,1994年到2004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凈資產增長速度低於GDP的增幅,凈資產收益率呈下降趨勢。
上市公司質量不高的原因:1)股票市場的功能定位不準確:管理部門過於關注市場的融資功能,特別是為國有企業籌資。很多國有企業效率低下,把股票市場完全當作「圈錢」「脫困」的場所,籌集資金是國企的最終目的,改制是手段。這樣的上市目的使得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為了籌集資金而進行形式上改頭換面,公司上市後經營機制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經營業績逐年下滑。2)股票發行制度不合理:股票發行從「審批制」轉為「核准制」。由最初的「額度控制」到「通道制」,再到「保薦人制度」。但現行的保薦制度不能杜絕「江蘇瓊華」事件。股票發行制度的不完善導致大量的績差公司充斥市場。3)股票市場退出機制不健全:沒有嚴格的摘牌制度,一些嚴重資不低債、缺乏市場重組潛力和收購價值的劣質公司仍然沒有被淘汰。
對此,我們解決的對策是:1、股票市場的准確定位應該是融資和資源的優化配置;2、改革股票發行制度,推行機構詢價、網上發行和網下配售制度,建立「綠鞋」回撥機制;3、加快三板市場改革,建立暢通的退出機制。
二)會計信息披露不真實、不充分、不及時、不規范。
瓊民源的造假,藍田股份的欺詐,銀廣廈的虛幻,草原興發巨額財務黑洞,人們對會計信息產生了懷疑。其深層原因包括:1、巨大的利益誘惑;2、低廉的違規成本;3、法規政出多門;4、相關制度不完善。
對此,我們的解決思路應該是:1、建立以會計准則為核心的會計信息披露規范體系;2、建立以注冊會計師公正審計為核心的會計信息披露監督體系;3、建立以證監會抽查復審為核心的會計信息披露再監督體系。
三)上市公司治理結構
由於股權分置,一股獨大的現實,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內部人」控制非常嚴重,這種局面既不利於公司的發展,更不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其實,股市的根本在於上市公司,沒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上市公司就不可能穩步發展和長期盈利。對此,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建立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
1、健全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
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其價值取向是多元化的,除了「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外,還有「社會價值目標」,比如:稅收指標、就業指標、公益活動指標等待,在某種程度上這是高度理想主義的表現。美國一位著名經濟學家曾經說過「高度理想主義,即使被採用,也只能削弱商業公司的主要優勢及其有效實現確定目標的能力,同時還會放大政府的基本缺陷,使其迷失方向,並陷於利益集團的無休止的競爭中」。我國傳統體制下國有企業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對企業不負責的惡果也說明了這一點。當然,堅持公司治理結構的目標是「股東利益最大化」並不是說公司可以忽略公司利益相關者(包括雇員、債權人、顧客、社區)的利益。
2、健全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重點是要改變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畸形股權結構。
從實踐上看,英美的股份公司都經歷了家族資本主義、經理資本主義與機構資本主義三個階段,其股權結構也經歷了由集中到分散,再由分散到集中的變化。「一股獨大」並沒有錯,相反在歷史上發揮了積極作用,如沃倫.巴菲特在希爾公司、比爾.蓋茨在微軟公司、李嘉誠在和記黃埔公司都曾占很高比例的股權。
我國只所以反對國有股「一股獨大」,關鍵是國有股股東行為非理想化,發生了嚴重的扭曲。一是國家所有權的代理行使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國家所有權的代表是「形至而實不至」「缺位」現象嚴重,缺乏能真正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的人格化代表;二是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國企改制而來,受傳統觀念束縛嚴重;三是國有股「一股獨大」導致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和管理層基本由原企業的管理人員組,從而形成了國家行政干預的「內部人控制」局面;四是國有股不能流通,致使公司外部治理機制、市場對公司的治理「失靈」,加劇了國有股股東行為的扭曲;五是法制不健全,打擊不力。
3、健全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核心是要保證公司董事會的「獨立性」,建立充分履行其職能的運行機制。
4、健全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重點是要建立一個與公司治理結構相適應的公司外部治理機制(包括市場機制、行政機制與社會機制)
1)公司外部治理市場機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控制權市場和職業經理人市場
A、公司控制權市場主要表現為敵意兼並和收購,主要是對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會成員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約束。英美國家公司控制權市場十分活躍,公司經營狀況糟糕,就可能更換董事長或總經理,甚至發生局外人通過收購該公司的股票繼而達到兼並公司的目的,這樣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就會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我國的公司控制權市場發展嚴重滯後,原因是國有股不能流通,從而妨礙了上市公司的敵意收購和兼並,這也是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失靈」的一個重要原因。
B、同樣,我國職業經理人市場也很落後。公司經理的選擇主要依靠行政部門,這樣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對公司在職經理來說沒有構成任何威脅。
2)公司外部治理行政機制
政府對一級市場及二級市場的管理機制。
3)公司外部治理社會機制
主要是指中介機構的信用機制。
5、健全和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條件是要創造一種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1)樹立「股份公司是股東的,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理念;
2)樹立「股東公司最高權利機關是股東大會,核心機構是董事會」;
3)樹立「人力資本價值」理念。
四)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問題
1、我國獨立董事佔比過低
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比例在10%左右,有的根本沒有獨立董事。根據經合組織(OECD)1999年的調查,獨立董事占董事會的比例,美國為62%,英國為34%,法國為29%《財富》美國公司1000強中,董事會的平均人數為11人,獨立董事為9人。
2、我國上市公司實行獨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障礙分析
1)缺乏相關法律作支撐
現在的公司法沒有給真正意義上的獨立董事以存在的空間和條件。而在美國,獨立董事依靠法律這把「上方寶劍」,可以把獨立董事的個人意志變成董事會乃至公司的意志。而我國目前的法律沒有賦予獨立董事特殊表決權,人數也不佔優勢,很難從根本上與公司內部董事制衡。
2)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
美國公司目前最大的股東是機構投資者,一般在一個特定公司的持股比例為1%,按照美國《投資公司法》(1940),人壽公司和互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必須分散化,這也導致了美國股權的高度流動性。
當前我國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主要問題是控股股東通過關聯交易,如擔保、應收帳款,資產置換等各種手段來侵佔上市公司資產,侵害中、小股東利益。
3)獨立董事的引入與我國監事會制度不相容
獨立董事制度產生於普通法為主的美英法系國家,這些國家採用「一元制」的董事會制度結構,在公司機構設置上沒有獨立的監事會。我國公司立法上採用的是大陸法系的「二元制」結構組織體系,即在股東大會之下設董事會和監事會。如此,獨立董事的職責就會和監事會重疊甚至沖突。
4)具備擔當獨立董事素質的人才匱乏
5)市場選擇機制和評價體系尚未形成
3、我國上市公司有效運作獨立董事制度的相關對策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A、公司法應賦予獨立董事一定的權利,建立權利實現保障機制。這些權利包括信息知情權、監督權、獨立的審核權、否決權。
B、上市公司還應當賦予獨立董事特別職權:第一,重大關聯交易的認可權;第二,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第三,向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第四,提議召開董事會;第五,獨立聘請外部審計和咨詢機構;第六,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2)改革「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
3)協調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功能。獨立董事的監督具有天然的事前監督,內部監督以及決策過程監督緊密結合的特點,而監事會具備了經常性監督、事後監督與外部監督的特點。
4、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能力,聘任和激勵約束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1)任職資格和能力
2)聘任
3)提供獨立董事的比例
4)提供充分信息和良好的工作條件
5)設立獨立董事發揮作用的機構
6)建立合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7)強化獨立董事的誠信勤勉義務
5、建立獨立董事的自律組織
五)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過高,有的達90%以上,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利於公司治理和資本流動。英國第一大股東平均持股比例僅為10%,這種分散的股權結構使上市公司的決策更為透明,且能更好的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因而投資活躍,證券市場融資能力較強且流動性好。英國公司首次公開上市時間平均在公司創立後8年,而德國卻是40年。英國公司上市的平均規模是1600萬美元,而德國是6000萬美元。德國上市公司的結構十分復雜,相互持股使得公司的直接持有者不等於最終持有者,個人持股比例小,而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持股比重和非金融公司交叉持股比重很大。
為此,要改變我國上市公司的畸形股權結構,必須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鼓勵保險基金和養老基金入市,給私募基金應有的合法地位,這樣才能改變股權過於集中的局面。
五、關於分業經營問題
世界金融業的發展有兩種經營模式。一種是金融機構可以跨行業經營銀行、證券、保險與信託等各種金融業務,稱為混業經營模式。其中最關鍵、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混合,即「銀證合一」,另一種稱為分業經營模式,即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不允許交叉經營業務。
金融業的混業經營和分業經營在西方金融史上曾經幾分幾合。1929年世界性經濟大蕭條和金融危機之後,國家金融領域逐漸由混業經營一統天下的格局演變成分業和混業兩種經營模式並存的狀態。到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實行分業經營的國家開始出現重新實行混業經營的新方向。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金融市場上逐漸出現了一種新的發展模式--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 Holding Company),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國際證券聯合會、國際保險監管協會將其定義為:在同一控制權下,完全或主要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中至少兩個不同的金融行業大規模的提供服務的金融集團公司。
1998年美國眾議院通過了《1998年金融服務業法案》,該法案在涉及銀行組織的條款中,創造了「金融控股公司」這一新的法律范疇。1986年撒切爾夫人在英國實行金融「大震」(big bang)改革,全面摧毀了金融分業經營的體制,促進了混業經營。在東亞,日本和韓國曾經以大財團的形式發展起了一些企業集團,其中有一些是金融控股公司。與此同時,中國的證券業與銀行業仍實行銀證分業的制度。這種制度的明顯缺點在於:
1、資金方面
在投資銀行業務中,券商需要通過咨詢、策劃、融資、估價、談判等一系列操縱來幫助企業資本運營,這要求券商有一定的資金融通職能,而經紀業務的開展,銀行網點的鋪設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同時券商要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功能也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自營業務的開展更增大了券商對資金的需要,在混業經營模式下,這些資金需求可以通過銀行達到便利的滿足,但在分業經營中券商就無能為力了。
2、營銷網路方面
投資銀行開展證券配售業務、經紀業務以及資產管理業務都需要建立一個網路體系來直接面向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在混業經營下可以利用銀行的營銷網路,降低成本,提供利用效率。
3、信息和信譽度方面
商業銀行的經營歷史遠遠長於投資銀行,它們對經濟實體的了解更多、更豐富,況且建立了一定的信譽度,容易接近客戶,依賴商業銀行的信譽投資銀行可以順利開展業務。
4、面對入世後金融大鱷的挑戰,中國需要混業經營以打造自己的金融航母,否則難以抵禦外來的金融風險,喪失競爭力。
對此,筆者強烈建議我國資本市場盡快走混業經營的道路,利用我國原有商業銀行的優勢,拓寬券商融資渠道,營造全方位的銷售網路,增強自身抗禦風險能力,以便在國際金融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六、關於證券交易所
20世紀90年代之前,全球證券交易所幾乎全都是以會員制形式發展起來的。這種類型的交易所是由會員出資組成的交易所為會員所有和控制,只對會員服務,只有會員才能利用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由於服務者和出資者為同一人,因此大多數實行會員制的證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的服務性組織。在技術進步的推動下,會員制形式逐漸不能適應市場的變化。
資本的國際化使各地的證券交易所突破了地域限制,在全球市場上形成了相互競爭的對象。一方面,競爭使定價過高的交易所得不到客戶,也就沒有收入來源,從而面臨淘汰的命運;另一方面,作為交易所,要在競爭的條件下生存,就必須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擴大市場份額,否則就有被蠶食的危險。但在會員制下,交易所籌資能力受限,融資成本過高,非盈利性的組織機構也限制了它持續發展的能力。在這種條件下,交易所只有採取以獲得競爭優勢為導向的商業治理結構才能獲得競爭力,因此,進入90年代,交易所的治理結構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出了公司化的發展趨勢,交易所開始由非盈利性的會員制向盈利性的公司制轉變。 公司制的特點在於:1、是以滿足股東價值最大化為目的的組織;2、交易所可以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不必局限於是會員還是交易者;3、通過公開發行股票,使市場交易權和所有權分開,不是股東也可以獲得在交易所交易的資格,而在會員制下,只有會員才有資格直接交易。顯然,公司制各方面都要優於會員制。而我國目前證券交易所組織模式為「行政會員制」,它是行政管理與會員參與相結合的組織模式。由於實施行政管理,它能從宏觀上保障證券交易所的活動首先符合國家利益,有利於實施監管;由於會員參與,它還要考慮會員的切身利益,「行政制」和「會員制」的結合必然導致低效率和缺乏市場競爭力。
但令人遺憾的是迄今為止,股票市場改革矛頭主要指向籌資者,投資者和券商,很少觸及證交所。目前的證交所內無動力,外無壓力,沒有競爭和市場意識,面對資本全球化的沖擊,整合和股份化改造是證交所改革之路。
筆者認為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改革包括兩個方面:
1、證券交易所的整合,上海、深圳證交所合並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從全球看,證交所集中化的呼聲超過了分散化的呼聲。目前世界范圍內形成的三大勢力范圍:一是以紐約證交所為首的GEM陣營(global Equity Market)控制歐洲、美洲和亞太,股票市值超過了19萬億美元。二是以英德為首的IX陣營,市值為4萬億沒有,以歐元報價,壟斷歐洲股票交易額的53%和高科技股的80%,三是以納斯達克為首的創業板市場陣營即「全球數碼股市」。
2、公司制的證交所結構。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已經改製成股份公司,有不少公司正在上市。把屬於市場的還給市場,只有這樣,中國的資本市場才能面對全球競爭,才能在世界資本市場中站穩腳跟。
⑶ 論我國證券市場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
債券投資論文: 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對策研究
摘要:證券市場是信用制度與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一個風險高度集中的市場,具有風險來源廣、傳導性強和社會危害巨大等特點。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與飛速發展的現實要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從證券市場監管的理論依據出發,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證券市場;自律監管;行政監管
證券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及其重要的推動作用。證券市場特有的籌集資金、資產重組、公司價值發現及風險提示等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國經濟健康、穩定運行的必要條件。由於證券市場運作機制復雜、資本虛擬性等原因,產生風險的可能性極大。實踐表明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可以提高運行效率,防範和化解風險,使證券市場更好地為國民經濟服務。
一、公共利益論簡述
公共利益論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世界性經濟金融危機之後提出的。這種理論認為,監管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要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而公眾利益涉及千家萬戶、各行各業,維護公眾利益只能由國家法律授權的機構來行使。市場難免存在缺陷,純粹的自由市場必然會導致自然壟斷與社會福利的損失,並且還存在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公平問題。在現實經濟中通常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市場失靈:自然壟斷。假設在社會理想的產出水平下,只有一個廠商從事生產,該產業的生產成本最小化,那麼此時的市場就是自然壟斷市場。處於該行業中的每個公司都會在利益驅動下爭相兼並擴張,之後形成壟斷市場而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壟斷者通過限制產量、抬高價格,使商品價格超過邊際成本而獲取超額利潤,必然帶來導致市場效率的喪失。"外部效應。外部效應是指未被交易雙方包括在內的額外成本或額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務時,如果社會利益或成本與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間存在差異,那麼自由競爭就無法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盡管私人之間可能通過協議來解決外部效應問題,但達成協議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而市場監管卻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在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信息分布往往不對稱,一般而言生產者比消費者擁有更多的信息。生產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而不是按優質優價的原則來出售商品。這樣在相同的價格水平下,銷售質量更好的生產者被迫退出市場以逃避損失,而質量較差的生產者則乘機佔領市場,出現「劣貨驅逐良貨」的現象。信息不對稱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費者能夠據此區分產品質量的高下,監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有效方法。由於市場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論認為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對其實施監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以前,證券市場監管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主管,體改委、國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機構及上海、深圳兩地地方政府參與管理的形式。成立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以後,證券監管由國務院證券委負責,中國證監會作為證券委的執行機構,承擔起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任務。國務院撤銷了證券委,同年確認中國證監會為證券監管的主管機關。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來,如《公司法》、《國庫券條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證券市場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證券法律法規均已頒布執行。作為根本大法的《證券法》的出台,進一步確立了中國證券市場法律規范的框架。以滬深交易所設立為標志,中國證券市場短短十幾年走過了國外證券市場上百年的自然演進的發展過程,應當說政府的積極推進功不可沒,然而毋庸諱言,年輕的中國證券市場在快速成長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監管制度缺乏長遠規劃。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於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於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採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後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後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後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後性和弱效性。
滯後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後性。如「中科創業」、「億安科技」操縱股價行為在發生數年以後才被發現,而「瓊民源」事件的查處過程竟長達兩年。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弱效性。對違規行為處罰顯得過輕。如民源海南公司動用銀行貸款和透支操縱「瓊民源」股價非法獲利))萬元,查處後除了沒收非法所得以外,僅處以警告和罰款了事。實際上,對上市公司違規行為的處罰卻轉嫁到公司股東身上,並無過錯的中小股東往往受害最深。對應承擔直接責任的違規公司的高管人員處罰過輕,弱化了監管效果。"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目前我國的證券監管體制決定了中國證監會是證券市場的唯一監管機構,一方面提高了證券監管決策實施的權威性,但另一方面卻可能有損決策的科學性。我國的證券監管機構作為政府代表,除了承擔監管職責以外,還擔負著培育和完善證券市場的職能,而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於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於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轉貼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於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訴訟,並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範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並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證券市場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可以預見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券監管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中國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相適應的高效率的證券監管是保障我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以下從監管法律制度建設、上市公司監管、獨立董事制度、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等四個方面提出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對策和建議:對證券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建設問題,應從以下方面入手:
確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明確證券監管機構法律地位的條款和細則;加強立法建設,增強證券監管法律制度體系的完備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整體性;增強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化法制內容的實效性;-』建立健全證券監管法律法規的實施機制,杜絕有法不依的現象,加大執法力度;適應證券網路化和市場開放的發展趨勢,盡快制訂適宜的相關監管規章制度。!從規范和發展兩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在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同時,努力為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監管激勵上市公司持續發展。加強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能,建立健全派出機構監管績效考評機制。重點加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增強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制度建設,切實搞好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獨立董事制度。首先,確立獨立董事應有的社會地位,提高獨立董事參與上市公司最大決策的程度,培育並建立獨立董事人才庫;其次,明確區分獨立董事與監事會的不同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的作用;最後,加強關於獨立董事的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的監督,完善獨立董事制度運行的外部環境。#建立一個主體多元化,結構多層次,相互協調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證券市場監管體制,逐步改變目前僅由證監會單方面壟斷監管規則制訂的局面,縮小行政監管直接作用於市場的范圍。讓證券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等自律監管主體來填補行政監管收縮後留下的空白,強化自律監管對行政監管的制衡,多方面約束並盡可能減少政府機構執法中腐敗現象的發生。除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問題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對監管者的監督在我國幾乎還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動監管的法制化和市場化,建立有效的權力制衡機制,包括內部制衡機制和外部制衡機制,保障公眾及媒體的監督權力,強化社會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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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⑸ 論證券法證券市場 論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及其存在問題
論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及其存在問題
論 文 提 綱
一、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1、國民經濟的資源配置
2、證券市場深化和完善了中國的市場經濟體系
二、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
1、信息失真現象嚴重
2、證券市場規模
3、證券市場制度
三、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問題的對策
1、政府推出積極的資本(股市)政策
2、加強投資者教育
3、監管改革
四、結論
摘 要:我國證券市場從有至今,經過高速的發展,已初步形成規模,但仍不成熟,仍存在許多問題,例如證券市場規模過小,資本品種類不足,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上市公司內部管理不規范,投資者缺乏投資理念,不理性投資,證券公司綜合競爭能力較弱,法律、誠信環境及監管體系有待完善,監管有效性和執法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等等問題,而這些問題需要慢慢的改進。
[關鍵詞]證券市場 發展 問題
中國證券市場從粗耐無到有、在誕生後短短的20年間,迅速成為無論從總市值、募集資金規模、還是交易活躍度都走到世界前列的全球主要市場,跨越了西方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歷程,這應當說是一個奇跡。這自然得益於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的堅實基礎和大背景。但是,證券市場本身無論在制度建設、交易規范和監管努力等方面的長足進步,也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因此,我們既絕不可妄自尊大,也不必妄自菲薄。
一、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一)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到幾天的主要成就是它優化了國民經濟的資源配置,推動了創業創新和企業成長,從而極大地增進了實體經濟的活力和可持續發展。
強大和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使各類優質企業都能有了籌集資金的市場化渠道從而實現加速發展。而股市巨大的財富效應一方面吸引了各種社會資金湧入市場和流向優質企業,另一方面激勵了千千萬萬的普通人燃起創業的夢想,追求創新和成功。資本市場助推了企業家精神的弘揚。
(二)證券市場深化和完善了中國的市場經濟體系。
記得早在1980年代引入市場機制的初期,當時的改革者就已經預感到僅有商品的市場化不足以替代原有的龐大的計劃經濟體系,改革的發展將邏輯地需要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配套,需要期貨市場調節和穩定長期供需關系。中國證券市場這20年的發展,通過債券、股票、權證、期貨等各種金融工具,提供了多層次的投資和分散風險的手段,使得金融投資既是專業機構的獲利避險工具又成為大眾理財的通暢渠道。以證券市場為代表的直接金融的興起,改變了我國
長期以來僅僅依靠銀行間接金融的體制,在整體上提高了資金效率和降低了金融風險。這為中國經濟在逐步融入全球一體化的過程中,保證自己的經濟自主性和抵禦外部的金融沖擊打下了可靠基礎。
二、我國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信息失真現象嚴重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會計信息失真的現象相當嚴重,有的公司不是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記錄來披露會計信息的,而是根據領導人的意願捏造會計數據,欺騙投資者;有的公司設置兩套賬,以逃避現實有關部門的監督等等。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司領導人為了個人利益或小集團利益授意或強迫會計人員造假是主要原因,社會監督部門監督不力也為虛假信息流入社會創造了條件。
(二)證券市場規模
證券市場規模過小。以股票為例,雖然發展速隱雹度較快,但是從總體規模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參與股票投資的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為8%,發達國家約為25%;而我國僅為2.7%,至2007 年中期上升至10% 左右。另外,從股市總市值占國內生產總值( GDP) 的比重看,世界平均為30 % 左右;2006 年前我國僅為24.2%,至2006 年股改後,該比例升至43% ;但距發達國家的80%仍有很大差異。而且在我國證券市場總市制中還包括了大量非流通市值。綜上所述,我國股市規模與國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有較大差距。
(三)證券市場制度
(1)證券市場制度不健全。證券市場制度是支撐證券市場高效、公平運轉的基礎灶凳帆,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等。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無論從制度本身還是從執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開不夠的問題,表現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極大挫傷了股民、債券投資者的信心。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是指證券投資者在獲取有關信息後,給予證券投資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實現的制度。我國證券市場的利益保障與實現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資者面臨的市場風險過大,嚴重挫傷了股民的投資積極性。
還有我國證券公司綜合競爭能力較弱 上市公司內部管理不規范法律、誠信環境及監管體系有待完善,監管有效性和執法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原因
三、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問題的對策
(一) 政府通過推出積極的資本(股市)政策,擴大直接融資,調整經濟結構,做大經濟總量。
1.應大力發展債券市場。目前我國債市容量規模比較小,債市融資占直接融資總量的比重與成熟市場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從體制機制層面看目前還有很大障礙制約了債市發展。
2.應大力發展場外市場。場外市場一旦打開,會讓更多創新型、創業型中小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從而加大國家科技進步的步伐,加速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平台。今年加快推進場外市場建設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重點工作,場外市場作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市場的有力補充,面向的企業范圍應該更大,門檻應該更低,掛牌標准更加靈活,並且有其獨特的監管模式。股市不能淪為圈錢工具,不能竭澤而漁,正如央行行長周小川所言,把池子建設好,把熱錢、房地產資金、等引入到股市,這樣的股市才能健康發展。
(二)加強投資者教育
正如新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所言證券市場有風險,一般投資者不要入市。投資者應該有對市場的清醒認識,要樹立長期投資觀念。作為一名成熟合格的投資者,在證券市場進行投資,如果沒有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那註定是會失敗的。因此,加強投資者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教育的重要性就特別顯著。做一個理性的投資者。吸引越來越多的機投資者的參與,允許養老金、企業年金入市,使市場變得越來越成熟。
(三)監管改革
1. 在一行三會之上成立國務院金融委,加強「一行三會」之間的協調性,大力支持積極資本政策的推出和執行。
2.開展監管者教育,轉變監管者工作作風,培養服務意識,建立虛心聽取各方意見、及時與投資人溝通的長效機制;
3.監管者要打破「審批情結」,將IPO上市企業的實質審核(審批)向程序化審核和形式性審核轉變。將主要的精力放在監管市場各類主體、交易所和中介機構上,沿著監審分離的方向推進證券監管體制改革。
4.要改變現階段發審委有權、保薦人有錢、投資人有險的不合理的發行制度。 四.總結
盡管當今中國證券市場仍存在很多新的問題亟待解決,但小的瑕疵阻擋不了蒸蒸日上的勢頭,我們期待中國證券市場在不斷健全發展中開啟新的篇章。
⑹ 中國股市存在的四大問題
中國股票市場存在三大的嚴重問題
中國資本市場在20年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嚴重的問題。當下中國股票市場正面臨著發展過程中的困局,被邊緣化日益顯現,集中表現為資源的錯配上。
第一,市場資金的嚴重錯配。
企業本來只要募足一個億資金足矣,在投行的精心包裝下,一下子圈進了10個億,錢多得沒處花,於是公司買樓買車,購買理財產品等等。而大股東面對巨額財富,「上市」後急忙高價套現。近十年來的股市,一批企業老闆圓了富豪夢,但投資者難以從中分享到經濟增長的紅利。面對一個疲弱的股市,巨額民間資金找不到出口,於是炒樓,炒商品,資金在體外循環與空轉。
第二,公司治理方式的錯配。
大股東一股獨大,外部投資者難以發揮作用,獨立董事成擺設。特別是家族型一股獨大的上市公司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存在嚴重缺失。不少公司利用大股東和控股股東優勢地位來侵害中小股東和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第三,籌資與投資的錯配。
產業證券市場應成為籌資者與投資者利益共沾的市場,但過往市場的天平偏向融資者,投資者只能選擇逃離,籌資也難以為繼,IPO一次又一次被迫暫停。
顯然,中國資本市場種種弊端,其根本原因在於行政主導了市場,無論從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還是外部環境來看,都沒有真正的市場化。所以改革迫在眉睫。
最大的問題:股市有風險!官員應遠離!
⑺ 我過證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對策
內地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經過十餘年的發展,內地證券市場從無到有,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市場規則、制度建設、監管水平等都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內地證券市場前進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足和誤區。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值得每個市場人士深入思考。
證券市場應盡快實現兩個轉變
成熟的證券市場是資源優化配值的場所,既可籌資融祺,也使投資者獲取回報。而內地處於經濟轉軌時期,在證券市場制度設計與管理上,內地的證券市場是政府倡導建立的,其籌資與結構調整功能是國家傳統的資金增量調整方式在證券市場的實現形式,因此為國企改革服務的作用被突出強調,即強調其籌資功能而忽略其投資功能。市場及個股的投資價值問題受到了忽視,這種潛意識導致了政策上及市場參與者行為上對證券市場投資功能的忽視甚至是漠視,這其實是導致監管不嚴和企業及其他各市場參與者傾向於短期行為的根源。
伴隨著國企三年改革脫困的目標基本實現以及證券市場規模快速擴張期的結束,這種依賴吸收資金增量實現經濟結構調整的功能將會逐步退化。而伴隨著市場調整期的開始,投資者理性投資觀念的全面形成會迫使市場供求結構發生強制性調整,促使市場供求機制由行政操作型向市場主導型轉變。順應這種變化,證券市場應盡快實現兩個轉變:一是市場定位的轉變,即由原來的為國企脫困服務轉變為培育一批業績優良、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公司;二是市場功能的轉變,即由原來單一的籌資功能向風險定價、優化資源配置等多項組合功能轉變。
證券市場要積極推進金融創新
在健全發達的市場體系中,主板市場與二板市場,場內交易市場與場外交易市場,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和衍生金融市場等同時並存,構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與之相對應的則有數以千萬計的上市公司和交易品種。
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目前主要集中於主板市場,而且主要是股票市場,股市的板塊是以行業或概念來劃分的,便於為莊家提供炒作機會,且市場交易品種單一,缺少對沖機制來降低市場風險。一九九五年因國債期貨的「327」事件,政府主管部門停止了國債期貨交易,此後金融期貨市場一直處於空白狀態。由於股票市場交易品種單一,缺乏對沖機制,使得市場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多空對壘,投資者只有做多才能獲利。市場的單邊性特點不利於市場的穩定,多數莊家操縱股價都是先利用股市無買空機制而一路往下打壓,做長期單邊下趺市收集籌碼,而後一路拉升股價暴漲。當中小投資者開始追漲過程中,莊家也就順利完成了出貨。在莊家的操縱下,廣大中小投資者往往輸得很慘。
內地證券市場結構的缺陷,不僅不利於培養長期、穩定的投資者群體,而且由於無法發揮期貨、期權的價格發現功能、不利於股價的理性回歸,導致股價的理性回歸,導致市場過程投機。因此今後在發展證券市場的過程中,管理層應加快對證券市場進行結構調整。一方面繼續完善股票市場建設,同時應加緊建立二板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積極推進金融創新,穩妥地發展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增加交易品種,建立對沖機制以降低市場風險。
股票指數期貨由於是以股票指數本身為買賣對象的,不僅具有一般期貨產品的價格發現功能和風險規避功能,在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它還能產生調節整個股票市場股價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國際資本市場的重視。內地應適時開辟這一市場,使內地證券市場盡快形成以股票市場為主體、多層次的證券市場並存和協調發展的市場體系。
上市公司應建立退出機制
目前內地上市公司中,國有企業占絕對優勢,並且大量的國有股不能流通,市場投資者只是小股東,處在弱勢群體的位置上。上市公司這種「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導致了市場投資者和企業雙方面的行為扭曲。在上市的1,200多家公司中,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嚴重失衡。據不完全統計,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公司總股本51%的上市公司,占總數的近一半;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數量是第二大股東的5倍以上。由於股權結構不合理,小股東無法實行監督權,通過市場監督促進國有企業改制的設想也就無法實現。另外,大量的國有股不流通不僅是導致市盈率高的一個因素,也導致了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要改變上市公司行為的不規范,關鍵是要落實上市公司股權結權的改善、變革和交易等核心問題。具體操作上,首先應當改善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可以考慮嚴格控制新上市企業的質量,從注重所有制結構轉為注重企業本身的質量和效益情況,多批准一些高質量的民營及合資企業上市,甚至允許外資企業上市,以便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其次,分期分批使上市公司的股權能夠盡量流動起來。在增加市場流動性的同時,分散的股權結構有利於對企業的監督,也有利於企業改制。這一點通過有計劃有步驟的國有股減持可以實現。再之,對於那些虧損嚴重的企業應當加以限制、整頓乃至取消其市場資格,不允許其通過虛假重組、以配股代替分紅等方式在市場上繼續維持。因此,市場的退出渠道一定要暢通,這將比任何行政處罰更有約束力。
建立法制的證券市場
內地證券市場在立法、監管、規范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加強。與成熟市場相比,內地證券市場在法制建設方面差距很大;一些法律只有粗的框架,可操作性差,導致市場各欺詐投資者行為時有發生,監管人才和手段不足;由於證券案件標的較大、訴訟成本較大,一些法院對證券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不高,對涉及證券案件的訴訟主體等問題還不清楚。此外,在證券市場的監管問題上還存在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下一步需要真正發展證券市場的法律制度,否則即使在其他方面加快前進步伐,也會受到相當大的制約。
針對目前市場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應加強證券市場法制建設,在依法治市的基礎上,加大對證券市場的規范力度:首先根據市場需要,補充和完善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面對不斷出現的新事物、新情況,積極研究監管辦法,為市場的發展和規范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要加強證券執法,堅決打擊一切違法違規活動:要進一步加大對內幕交易、操控市場和其他欺詐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執法和稽查力度,重點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對市場違規者形成威懾力量,促使市場參與者形成守法規模經營的理念。
⑻ 急求:論述我國股票上市與承銷方面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中國證券市場股票上市的發行存在兩個問題要麼就是破發,要麼就是上市首日漲幅過大,在目前採用市盈率定價的方法,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本文試圖對中國新股發行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從而找出適合中國特色的發行方式股票上市定價是國際金融界公認的最具迷惑性的難題之一,而在股票上市的定價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現許多問題。對於我國不發達的資本市場來說,存在的問題也更多,其直接表現就是新股接連破發。日前,中國監管官員對首次公開發行(IPO)定價」不盡責」的批評,引發了市場一系列猜測。就我國這一現狀將.. IPO定價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一系列的建議。
一
我國目前.. IPO定價現狀..
IPO定價是國際金融界最具迷惑性的難題之。在這一價格的確
定程序中,相關的影響因素包括公司帳面價值、經營業績、發展前景、股
票發行數景、行業特點及市場波動狀況等,而這些因素的量化過程會隨
著定價者選用方法的不同而出現很大差別。因此,一『個超脫、客觀的IPO
價格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最成功的IPO定價就是發行人能夠以投資者
可容忍的最高價格順利發行,而發行失敗或以過低價格發行則意味著定
價的失敗。確定合理的新股定價發行方式,不儀關繫到新股能順利正常
地發行以及發行人、投資者以及承銷商的利益,而且也直接影響到市場
資源配置的效率。較為常見的情況是,風險規避的考慮,承銷商往
往不會把其獲得的所有信息融入IPO定價程序
股票發行制度是遴選合格上市公司、發揮資源配置功能、保障證券
市場健康發展的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之一.. 2004年.. 12月.. 10同,中國證
監會發布了《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以下簡
稱《通知》)及配套文什《股票發行審核標准備忘錄第.. 18號對次公
開發行股票(IPO)詢價對象條件和行為的監管要求》。在《通知》中,中國
證監會明確了將從.. 2005年.. 1月.. 1日起,對所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
行人,包括口前通過發審會審核、等待發行的公司,都要求採用詢價方式
發行。這標志著我幽股票發行制度的市場化變革邁H{堅文的.. 『步。至
此,我國實行的詢價制度,採用向合格機構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方式確
定新股發行價格,在框架模式上基本接近國際市場。所謂」詢價機制」,
是指主承銷商先確定新股發行價格區間,召開路演推介會,根據需求量
和需求價格信息對發行價格反復修正,並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過程。
二、我國目前.. IPO存在的問題
1、高發行價、高市盈率模式
申購新股.. 『直是債券類基金及滬深兩市上萬億存量資金的重要利
潤來源,然而,火量基金和其他資金卻放棄中2月一號發行的中同一
重,致使中國~重創下了IPO重啟以米的數項紀錄:矧上網下申購中
簽率最高,IPO定價低於招股價高限.. 『毛錢。1月28日,中國兩電破
發,成為自2006年.. 8月.. 18H,中豳國航首日破發以來首隻上市首日破
發的新股。2月2口,一重重裝亦難逃破發的厄運。2月3日,中小板島
樂股份再次卜演首LJ破發慘劇。樣在1月28U,創業板中的星輝車
模成為創業板開啟以來首隻破發股。..
2、部分IPO詢價機構不責
發達國家市場,通常新股的絕人部分是機構認購,多的達到90%
以上,這對機構報價的約束力是比較強的,但是我們國家是小投資者參
與率高,參與意願強烈,所以定價的約束力不夠充分。中國證監會,席
尚福林在年初召開的全閉汪券期貨峪管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繼續深化發
行體制改革,並將其作為 2010年證監會重點工作之一。
3、發行公司信息披露完善
由於是發行公司首次發行,因此普通投資者只能根據證監會審核通
過的發行公告等其他信息來判斷發行公司的實際情況,可由丁證監會精
力有限且各發行公司千方百計地」尋租行為」,由為顯著的是2004年的」
王小石事件」。由於新股發行時廣人投資者對發行公司缺乏研究,同時
也由於長期以來新股敗的心理因素的影響,發行公司虛報財務報表,
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再加上發改委的小負責作為,發行市場成為許
多公司圈錢的市場,致使人中小投資者損失慘重。
三、國內外.. IPO定價比較
不同發售機制的區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定價前是已獲取並
充分利用投資者對新股的需求信息;二是在出現超額認購時,承銷商是
否擁有分配股份的靈活性。根據這兩個標准,各國的新股發售機制基本
上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累計汀單詢價機制、固定價格機制(公開發售機制)、投標或拍賣機制、混合發售機制。
累計訂單詢價機制模式可以克服固定價格機制和拍賣機制固有的
缺陷,有效地實現價格發現,提高IPOs市場的定價效率。通過比較分析
發現,在歐洲和美洲,絕大多數國家(地區)以累計訂單詢價機製作為首要
發售機制,而在亞太、非洲和中東地區,以固定價格機制為首要發售機制
的國家(地區)則占據絕對優勢。
四、完善我國IPO定價制度的建議..
1、擴大詢價范圍,選擇熟悉公司業務的公司參
管理層將不會過於拘泥於限定詢價機構范圍,而有可能充分考慮擬
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例如主營業務類型、融資項目特點等),從對本次
申購新股感興趣的機構當中,選擇熟悉公j務、定價、議價能力強,且
既往詢價無不良紀錄的機構參與新股發行詢價。在述基礎上,再適當
地擴大詢價機構的類型和范圍,以充分反映市場各方的定價意見,實現
定價博弈的充分和合理。
2、對中小板兩步詢價合並,主板強化兩步詢價
從擴大中小板市場容量,簡化其上l程序的角度出發,對擬於中小
板卜r的小市值公司合並其兩步洵價過程。同時,加快其退市制度的建
設和完善,以促使市場高效地完成優質股票的選擇和合理定價的功能。
對於擬於主板市場上市的大市值公司而言,當前仍將強化兩步詢價制
度,並促使初步詢價時機構投資者承擔相應的報價責任。..
3、適當縮小首次公開發行的集合競價中報價格限制范圍
日前實行的發行價的50%.900%的范圍不能真正起到限價的作用。
我認為應設置在發行價的.. 50%.300%為宜。對於新股首日上市,縮小集
合競價申報價格範圍有以下兩大好處:一是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減
少中小投資者盲目申購新股:_是有利j抑制.. 『級市場過分的投機。設
置這種限制,使級市場的資金看到獲利機會的減少、風險增大而自動
退市,從而也可以增加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
4、完善證券發行中的信息披露
目前我國對證券發行中虛假陳述行為的發行人,豐要採用行政處罰,
以罰款形式為主,但其罰款數額與其非法所得相比實在太少,應加大處
罰力度。同時,我國有關證券發行中信息披露的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
規章,一方面相互重疊,重復;另方面對與應當規定的沒規定,對連帶
責任的承擔問題,如何承擔,如何認定等應更清晰地規定。
5、規范我國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我國股票市場的根本。上市公司的好壞,直接關繫到我
國IPO定價制度和風險。要提高我國市公司的質量。上市公司應努
力提高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和現金分配能力。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
式和方法。
6、改善對我圉IPO定價制度的監管
從中國IPO定價制度的實際結果來看,其監管應豐要從以下幾個方
面進行進一步的完善。
第一,明確監管職責。監管的】j的豐要是保證市場的公開、公平和
公正,應該是政府看門人角色的體現,而不應該是其經濟利益的代表。
監管部門不對市場行情負責,也小應該站在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的角度行事。
第二,找准監管的重點。其監管的點應該是信息的披露不實以此
損害投資者的行為。
第三,處理好監管與市場的關系,把市場還給市場。凡是必須由市
場去做的事情應當積極創造條件讓市場盡快去做。
⑼ 中國現在的股票市場上存在哪些問題
一、指導思想
就我的理解,西方的股票市場是老百姓(投資者)發展起來的,然後才有政府介入;中國股票市場從一開始就是政府催生的,甚至是政府生出來的。所以,西方的股票市場無所謂什麼指導思想,只有賺錢的思想。每人都想賺錢,交易就做成了;而中國的股票市場既然是在政府的操縱下發展的,指導思想就特別重要。
到目前為止,中國發展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仍然是幫國有企業解困。我想,是不是至少應該換個說法,說是幫助國有企業實現民營化,這比說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好一點。幫助國有企業解困,是怎麼讓老百姓的錢流到最困難的國有企業;而幫助國有企業民營化,是怎麼使國有企業轉到最能經營好它的人手裡。這就是不同的指導思想。
二、證監會的兩項功能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高西慶先生說,證監會專門防止騙子。這講得很好。證監會就是干這個事的。或者說得好聽一點,叫作保護投資者免受上市公司經理的欺騙。但實際上證監會的用處不是這樣。因為實際工作中,證監會的主要作用還是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即怎麼使錢流向困難的國有企業。到了1999年,證監會又增加了第二個功能,就是幫助提高社會總需求。去年要保GDP增長,怎麼保呢?就是刺激投資需求或者消費需求。消費需求怎麼上去呢?有人出主意,股票市場越熱,大家收入預期就好,消費就可以上去。
暫不談這個邏輯對與不對,在證監會承擔著這兩個功能的情況下,怎麼抓騙子?根本沒辦法。保護投資者,談何容易!
三、產權問題
中國的上市公司主要由國家控制,由國家任命董事長和總經理,這帶來一系列的問題。
第一,企業不會注意信譽機制(reputation)。
當博弈是可以重復的時候,博弈者才會注意聲譽。而國有企業的問題是使得每個人都在玩一次性博弈——明天誰當總經理誰也不知道,我幹嘛不在今天撈一把?
資本市場之所以在西方能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騙人的錢騙一次可以,騙兩次也許行,騙三次就很難了,所以,要想在市場上生存下去,你要特別注意聲譽。但是,中國國有企業的經理不需要考慮這個問題,只要在任期內能撈到一把錢,以後這個企業能不能再融到資,就不是他所關心的問題。
第二,不可能從法律上保護投資者。
以關聯交易為例。在現有國有企業制度下,不可能制止關聯交易。大家知道,關聯交易是根據交易者定義的,而不是根據業務定義的。中國的國有企業的所有者都是一個,因此國有企業間的所有交易都是關聯交易。比如說,一個高科技企業上市了,融了幾個億,然後政府發現,別處有個低科技企業處於困境,職工工資都發不出來,於是政府說,你把它兼並了吧。這就是關聯交易。如果產權制度不改革,關聯交易的現象是不可能解決的。香港的上市規則規定,關聯交易需要小股東審批,把這一點拿到內地來,恐怕小股東們日夜審批都批不過來。
第三,如果產權問題不解決的話,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就會非常嚴重。
為什麼國有企業內部的權力斗爭或者說「內耗」這么嚴重?主要是產權問題,因為在國有企業中,管理者掌握這個企業但並不持有這個企業的股份,只有拿到控制權才會有實際利益,所以大家就為了爭奪控制權而斗爭,把精力主要用於權力斗爭而不是生產性的投資和生產性的努力上。上市公司當中這種現象尤為嚴重。
權力斗爭在西方的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但常常是改進效率的一種手段。如果一個上市公司的總經理幹得不好,就會被人推翻。中國上市公司的斗爭可能是搞垮企業的一種措施。
第四,股票市場的游戲規則沒法制定出來。
中國許多有關上市公司的條例在制訂的時候,因為考慮到企業的前身一般是國有企業,所以制訂出許多特殊的約束性條款。比如說,有一個規定是,只有三年贏利的企業才能夠上市。這相當於說,只能賣好看的西紅柿,長得不好看的就不能賣。這沒有道理。講道理的做法是,只要信息披露是真實的,誰想上市誰就可以上市。
此外,還有一系列因擔心所謂國有資產流失而作出的規定。其實,什麼叫資產流失?如果是公開叫賣,誰出價格高誰拿走,那麼哪怕只出一塊錢,也不能叫流失。但是,由於企業是國有的,如果不遵守某種硬性規則的話,就將真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大量的規則就出台了。規定注冊企業時無形資產不能超過總資產的20%,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
這樣一來,如果私營企業真要上市的話,一定會感到特別累。這些規則並不是根據它的情況制定的,但是它還必須走這個程序。
四、地方股票市場
西方的股票市場是從地方到集中。集中的股票市場有前提:法律體系要更為完善,信息的傳輸要更為暢通。如果這些做不到的話,要追求建立一個全國的股票市場,而且認為地方的股票市場更混亂,至少在理論上講不通。
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傳輸不暢通,理性的借貸者只會把錢借給認識的人、村裡的人、周圍的人。而現在的規定相當於說,村裡的人不能互相借錢,要借錢的話,廣東的人必須借給陝西那邊的不認識的人,這才是國家應該允許的,這個道理完全反了。正因為我們國家法律不健全,信息傳輸扭曲得太厲害,所以應該是出錢的人和花錢的人離得更近一點。如果我買了你的股票,那麼我至少還有機會看看你是不是已經垮了。現在的情況正相反,有好多企業已經成爛泥了,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報紙上還宣傳它是好企業,這樣才真正造成金融危機。
五、經理、股東與職業道德
經理和股東是委託人-代理人關系。經理作為代理人,對股東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就是誠信(fidelity)。誠信如何在法律上得到保證?對中國的法律隊伍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英國公司法的整個現代制度是從最原始的信託法(trust law)走過來的。英國人所自豪的對法學所作的最重要貢獻,就是發展了信託(trust)這個概念。而我們沒有這個概念。中國法官、律師對trust的文化背景、案例都沒有足夠的積累。對於中國有沒有一個能夠保護資本市場的真正的法律隊伍這個問題,我是存疑的。
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問題與此相關。經理人的職業道德在表面是一個道德問題,實則是一個制度問題。經理其實是「保姆」,但現在被認為是「老闆」,而且他自己也覺得是。其實不然,好比一個保姆,主人不在,保姆就覺得自己是主人了。從長遠來看,職業道德是非常重要的,發展資本市場,簡單地說,就是把你的錢交給別人花,別人用。如果你對用錢的人的道德沒有基本信賴的話,你怎麼願意把自己的錢交給別人用?
職業道德問題不僅是經理的問題。假設在一個企業裡面,總經理持有10%的股,如果他為了這部分股權損害企業利益的話,是違法的。但是在國有企業里,假如一個國有企業有200個工人,所有者說要賣掉這個企業,但200個工人不同意賣這個企業,這卻並不被認為是違法的。這沒有道理。因為這企業是全國12億人的,200個工人只佔了其中的那百分之零點零幾,難道就能決定這個企業的命運?就可以為了自己的私利阻礙這個企業的出賣?這應該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