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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場改革的實踐

發布時間: 2023-06-09 12:39:07

㈠ 我國為什麼要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改革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的證券市場本身就是在改革的實踐中才誕生的,它是建立在股票市場的指導思想之上的,當初在進行股票市場的設計的時候,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權,他會將股票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已經流通過,並且做出了這樣的規定。

1、不僅是國有股以及法人股的數量必須大於控制比例,而且這些股票是不可以上市流通的,這樣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對證券市場的股權進行了一定的分值,造成了一股獨大的情況,還有就是同股不同權的制度性問題。

2、而證券市場的股權分置導致了,嚴重的後果,它直接導致了資源配置的內在規律受到了影響,最終會影響到股票市場在融資過程中的正常運行,所以說股改是為了恢復證券市場的正常功能,把以前犯的錯誤糾正過來。

(1)股票市場改革的實踐擴展閱讀:

股權分置的由來和發展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股權分置問題的形成。我國證券市場在設立之初,對國有股流通問題總體上採取擱置的辦法,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

第二階段: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和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動股權分置問題。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為了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開始進行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停止。

第三階段: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一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㈡ 股票注冊制改革方案是什麼意思

注冊制是相對現在的審批制而言的,我國證券市場成立以來,公司上市都需要經過證監會的審批,而改革注冊制以後就不需要經過審批,公司可以直接上市,當然需要向有關管理部門進行注冊。

㈢ 比較股票發行的注冊制和核准制,並簡要闡述我國歷年來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概念
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 如果公開方式適當, 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 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注冊。注冊制主張事後控制。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 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
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二、評價
1、注冊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功能發揮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
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
2、發行注冊制也並非來者不拒。
美國證監會接到發行人申請後,會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饋意見,中介機構和發行人則需進行有針對性的答復,一般意見反饋和答復少則三四次,多則七八次,直至證監會不再有其他問題才會准予注冊。從時間上看,美國證監會的審核最快2個月,一般3到6個月時間方能完成,交易所審核僅需1到1個半月,時間包含在證監會審查期內。
倫敦UKLA審核發行人材料時,也需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的意見反饋和回復,之後需有一定等級、兩個以上審核委員簽字後才能獲得發行批文。發行審核環節通常也需時3到6個月。「如果三讀之後還有問題,將繼續進行多輪意見反饋,如果發行人一直無法完成反饋回復,發審環節就會被無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於非市場化
注冊制與核准制並非僅由市場成熟程度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是監管理念、市場分布、控制層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場化直接畫等號並不科學。 無論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是否市場化的標准在於市場買賣雙方是否能夠實現真實意願的表達。
三、核准制和注冊制的比較
1、發行指標和額度


2、發行上市標准


3、主要推薦人
中介機構
中介機構
4、對發行做出實質判斷的主體
中介機構、證監會
中介機構
5、發行監管性制度
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分擔實質性審核職責
證監會形式審核,中介機構實質性審核
6、市場化程度
逐步市場化
完全市場化
7、發行效率:後者更高
8、制度背景:後者實現的國家一般市場化程度高,金融市場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監管主體嚴格有效、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更自律,投資者素質更高。

四、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實踐
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
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國《證券法》第10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
《證券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有關文件。」
《證券法》第11條第2款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審批。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
總之,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
1、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
2、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
目前,我國的證券發行工作,從額度制和嚴格審批制向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核准制過度。
1999年9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與2000年3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先後實施,我國股票發行審核制度市場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礎之上,股票發行價格也採取了市場定價方法,中國證監會不再對股票發行市盈率進行限制。

㈣ 中國政府怎麼干預股票市場

從理論上講,政府幹預經濟,主要是為了糾正市場失靈。自由經濟理論的假設前提是,信息對稱,市場出清。在此基礎上,自由放任的市場機制可以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但是,在現實中,由於存在經濟主體獲取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全對稱,市場也無法徹底出清,因此,單純的自由市場機制不可能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經常出現的商品供不應求或供大於求就是具體表現。由於市場機制調節經濟活動的缺陷已經從理論上證明是客觀存在的,再加上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的爆發等,這些都使得市場調節「萬能論」的觀點及政策主張受到強烈沖擊,有關宏觀經濟調控的各種理論和政策應運而生。目前,各國已經基本形成共識,即宏觀經濟調控也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中一個必不可少的有機組成部分。

就股市來看,政府幹預也是有意義的。例如,作為一向標榜自由市場經濟原則的最發達國家之一,美國對於股市危機也不是坐視不管的。早在1929年美國股災發生後,美國總統羅斯福上台後的第三天,就「關閉」了當時還在營業的所有銀行,禁止黃金出口,中止了一切外匯交易。三天之後,羅斯福又簽署了《銀行緊急狀態法案》,使銀行的休假時間被無限期地延長。2001年「9·11」事件發生之後,美國也採取了一系列干預股市的措施,例如,總統布希親臨華爾街視察講話以恢復投資者信心,暫停股市交易,支持商業銀行向上市公司提供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連續降息等,以保證股市的正常運行。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或地區,也都有政府幹預股市的成功範例。

那麼,政府該如何干預股市呢?顯然,政府幹預股市,不應該按照計劃經濟的方式對股市供求強行進行行政管制,也不應該完全依照自由市場的邏輯讓其放任自流。在過去的十餘年中,在股市低迷時,我國政府曾經多次藉助「有形之手」的作用,以政策托市;也曾試圖強化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完全依靠市場機制自由調控市場。但是,實踐證明,兩者的效果都不夠理想。這些說明,過度的行政干預和完全的自由放任,都不能成為推動股票市場乃至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舉措。政府要做的應該是,通過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加強監管,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交易主體等實施全方位的監管,為市場創造良好的運營環境,從而實現風險逐步緩釋、避免風險高度積累、充分發揮股市有效配置資源的目的。當然,這並不排除在股市出現崩潰時,政府會採取非常手段來控制局面。

在我國,如果股市出現問題,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理。但是,在一個高效、健康的股票市場中,股票的價格、回報及波動性,在宏觀上和長期內主要應受實體經濟狀況的影響,其對政策的反應也是適度的。因此,政府對股市的干預,主要體現在致力於為股票市場提供良好的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如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至於和大白菜性質相同的作為商品的股票價格之高低,不斷經歷風風雨雨的股民自會有判斷,股民也必然要承擔股票價格漲跌的風險,也就是所謂的「買者自負」。此外,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作為調控經濟重要手段的貨幣政策工具,其調控的目的不是股價,而是通貨膨脹。因為如果投資者預期通貨膨脹加速的話,評級較高的債券的投資地位就會下降,投資者會大量地購買股票,並將其作為一種保值的方法,從而刺激股價的上漲。因此,以央行為代表的政府部門,應公開明確宣布將通貨膨脹作為貨幣政策的唯一目標。至於資產價格(以房價和股價為代表),無論理論研究還是發達國家的經驗都表明,其與物價指數密切相關。所以,當貨幣政策工具目標鎖定通貨膨脹的同時,其實也瞄準了資產價格。

㈤ 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演變過程

法律分析: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實踐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公開發行存托憑證的,應當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設立、變更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

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組織機構、管理辦法等,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市場實行監督管理,維護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防範系統性風險,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中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的看法

了全面推行股票注冊制,相關部門已經准備了幾年,由之前的科創板注冊制到創業板注冊制,一步一步積累經驗再到現在的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全面注冊制工作一直是穩步推進的過程。
實行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是非常好的事情,更有利於我們資本市場發展,也更能夠讓世界了解中國市場。
股票發行制度主要有三種,即審批制、核准制和注冊制,每一種發行監管制度都對應一定的市場發展狀況。
審批制是一國在股票市場的發展初期,為了維護上市公司的穩定和平衡復雜的社會經濟關系,採用行政和計劃的辦法分配股票發行的指標和額度,由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指標推薦企業發行股票的一種發行制度。
核准制則是介於注冊制和審批制之間的中間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政府的指標和額度管理,並引進證券中介機構的責任,判斷企業是否達到股票發行的條件;另一方面證券監管機構同時對股票發行的合規性和適銷性條件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有權否決股票發行的申請。

一、管理層角色發生變化。
全面實行股票注冊制會讓管理層的角色發生變化,全面注冊制中的管理層就是純粹的法律執行者和管理者,他們不用審核股票發行,擺脫了其中的利益關系,他們現在只需要監管違規,欺詐行為,由管理層變成直接的市場監管,這樣可以減少市場違規行為,同時能夠第一時間發現違規,欺詐等行為,從而對他們進行懲罰和處理。
二、讓中國資本市場給世界接軌。
世界是一體的,先進的金融知識和體系都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世界上比較成熟的國家,股票基本上都是實行注冊制,我們完全可以借鑒他們的模式,開發出適合我們自己的注冊制方案,這樣可以發揮資本市場最大作用,為困難企業提供好的資金援助,也能夠讓世界更清楚,更明白了解中國資本市場。
三、為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帶來真正的資金援助。
現在融資比較難,成本比較高,很多有前途的企業沒有辦法融到足夠的資金,讓他們倒在黎明前,但是,現在全面注冊制可以解決他們資金問題,同時給它們更好的發展機遇,這樣可以真正帶動一批企業的成長,讓他們做大做強。
全面實行注冊制是中國股市制度改變的里程碑,每一次改革都會帶來歷史性的機遇,我們一定要好好把握,享受資本市場帶給我們的驚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㈦ 五日十日二十日線粘合在一起此股後市如何

五日十日二十日線粘合在一起的情況表明後市還可以,波動不是很大,可以接受的。但是僅僅是說波動不大,不是意味著就絕對安全可以全盤接入的情況,具體還是要注重風險。
拓展資料:
1.股票市場
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1.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2.股票市場的發展
一、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
二、 股票市場是投機者和投資者雙雙活躍的地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寒暑表,股票市場的不良現象例如無貨沽空等等,可以導致股災等各種危害的產生。
三、 股票市場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刻刻都是變化的。
四、 中國大陸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交易市場。
3.股票流通市場的功能:
股票流通市場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動。
一、股票流通市場的存在和發展為股票發行者創造了有利的籌資環境,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計劃和市場變動情況,隨時買賣股票。
由於解除了投資者的後顧之憂,有利於公司籌措長期資金、股票流通的順暢也為股票發行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從投資者來說,通過股票流通市場的活動,可以使長期投資短期化,在股票和現金之間隨時轉換,增強了股票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4.股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
是反映經濟動向的晴雨表,它能靈敏地反映出資金供求狀況、市場供求,行業前景和政治形勢的變化,是進行預測和分析的重要指標,從企業方面說,股權的轉移和股票行市的漲落是其經營狀況的指示器,還能為企業及時提供大量信息,有助於它們的經營決策和改善經營管理。可見,股票流通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

㈧ 中國股票市場現狀

這個問題給人留下的回答空間挺大的,簡單的給你介紹一下咱們國家的股票市場。
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
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
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
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
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
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
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
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
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
雖然 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
(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
1 、「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
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
2 、「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
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
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
(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
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
(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
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
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
(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
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
(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
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
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

㈨ 介紹一下中國股票市場的發展歷史

中國證券市場從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歷史,經歷了三個時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證券市場,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灣證券市場,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灣證券市場,形成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三個階段。

1.1870—1949年

中國歷史上最早出現的股票是洋人發行的。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商開始在中國興辦工商企業並開始發行股票。最早在中國設立股份銀行的是英國匯豐銀行,1865年3月3日在香港設立總行,4月在上海設立分行,1870年前後中國出現了買賣外商股票的的經紀人。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為中國的民族資本主義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由於帝國主義忙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放鬆了對中國市場的控制,中國民族工商業迅速發展,股份公司日益增多,股票大量發行,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史上的一個新時期。

1914年上海股票商業公會成立,同年12月北洋政府頒布了我國第一部證券交易條例,證券交易有了初步的法規。當時的上海股票商業公會設在上海二馬路一帶(今九江路)。最初有會員12家,後增至15家,會員繳納12兩白銀作為公會資本,每月還要交會費2兩。交易品種包括政府公債、鐵路債券、公司股票及外匯等等。交易方式是現貨交易,交易時間為上午9——11時,手續費按1%—5%收取。這標志著中國人自己經營的第一家現代證券交易所誕生了。

1920年孫中山先生與虞洽卿聯名向北洋政府申請成立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集資500萬元,於同年7月1日開業,經營品種除證券之外還有金銀、皮毛、花紗布、糧油等等。與此同時,上海股票商業公會也根據北洋政府頒布的《證券所交易法》改組為上海華商證券交易所,集資300萬元,經紀人有55名,主要經營北洋政府發行的公債。這兩個交易所業務興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開業半年就賺了100多萬,引起了各方面投資者的注意,各種證券物品交易所如雨後春筍般的建立起來,僅在上海就有200多家。隨後全國一些大城市陸續建立了證券交易所。

1918年北京股票交易所成立,1921年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成立。當時的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資本200多萬元,分為10萬多股,由天津和上海兩地籌資,理事長為曹錕之弟曹均,滬方代表由孫棣三擔任,監督人為天津一位巨紳。當年10月1日在天津東馬路開業,先是買賣公債,然後增加了股票交易,也曾興盛一時。

1921年秋,風雲突變,當時上海先後興起的150家交易所,有的發行股票成立了信託公司,因股票價格大幅下跌而倒閉,引起了連鎖反應,上海有近百家證券物品交易所倒閉,只剩下包括上海貨商交易所在內的十幾家。天津的證券物品交易所也因上海股價暴跌、交易所倒閉之風的影響,於1922年停止了營業。後來人們把1921年的交易所和信託公司的倒閉風潮稱為信交風潮,這是中國證券市場的第一次暴跌。

1949年以前中國有香港、上海、天津、北平四個證券市場。香港是開業最早的證券市場,1891年香港股票經紀協會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建立了第二個證券交易所。1941年香港被日軍佔領,這兩個交易所停止活動。1947年兩個交易所合並,成立了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實際上,香港從1866年開始股票買賣到1947年香港香港證券交易所成立這一階段,市場規模很小。

2.1950—1980年

1949年6月華東軍事管制委員會為了穩定上海金融秩序封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軍管會接收和清理了原國民黨時期的證券交易所,並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天津證券交易所,該所於1949年6月正式營業,成為新中國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1950年2月1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成立。這兩家交易所在解放初期對融通社會資金,恢復生產起了積極作用。1950年以後金融和物價趨於穩定,證券交易減少。1952年天津證券交易所並入天津投資公司,北京交易所也停業。5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大陸的有價證券是國家發行的公債,但只能還本會息不能買賣和轉讓。80年代中國大陸又興起國債、企業債券和股票的交易。

香港證券市場是1949年以後一部分內地資金的轉入才逐步發展起來的,但市場狹小,銀行信貸是各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到1962年也只有65家上市公司。1965年平均月營業額410萬美元(約3200萬港元),1967年8月31日恆生指數曾降至58.61點,香港證券交易所曾兩次停市10天。 1968年香港經濟增長,使證券市場成為地方實業重要的資金來源,1969年平均月營業額2720萬美元(約2.12億港元),上市公司72家,同年12 月17日遠東證券交易所開張。

1971年9月15日金銀證券交易所開業,1972年九龍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業,在如此狹小的地區擁有四個證券交易所是世界上罕見的。但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香港發展為東南亞的金融中心,港英當局和中外財團的投資迅速增長。1972年香港四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90種,當年上市的就有98種,成交額達到43.397億港元,是1969年的70多倍。1983年成交額達到482.17億港元,比1968年增長了53倍,總市值達到了1734.5億港元。在這期間香港股市也經歷了1973年和1982年的兩次暴跌。

1980年7月7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組成,1981年3月31日正式注冊。1978年以後由於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極大地促進了香港的進出口和轉口貿易,香港房地產興旺,恆生指數又恢復到1972年的水平,1980年10月1日達到1810點,成交額達到957億港元。1982年香港股市因佳寧事件和撒切爾夫人訪華引發的所謂「信心危機」發生第二次暴跌,1983年初恆生指數跌至750點。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公布,人心穩定,恆生指數又上升到1200點。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1949年國民黨當局逃到台灣以後,通過發行所謂「愛國債券」促進證券交易,但是真正的證券市場是從1953年開始的。台灣當局為了把地主的土地轉換給農民,對地主實行贖買政策,以七成稻穀實物債券和三成的公營事業股票(主要是台灣水泥、台灣紙業、台灣工礦、台灣農林四大公司)換取地主的土地。當時地主所得的債券和股票,連同台灣當局發行的愛國公債共22億新台幣,地主對其所擁有的股票不感興趣而大量開價出售,場外交易的商行應運而生,最繁榮時達到二三百家。

3.1980—1997年

1981年10月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選舉了第一批成員,經過三年,原來的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九龍證券交易所停止營業,1986年4月2日聯交所正式開業,並亨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使香港證券市場進入了一個新時期。1986年9月22日香港被接納為國際證券交易所聯合會的正式成員,開始向國際金融市場邁進。

當時香港共有上市公司258家,證券330種,其中260種是普通股票,21種是認購權證,7種是公司債券,1種是政府債券,36種是單位信託,5 種是優先股。1987年恆生指數接近4000點,但由於美國股市暴跌而引起的世界性股災,香港股市在1987年12月7日跌到1894.94點,1990 年重新恢復到3500點。90年代香港股市雖然也受到各種外界影響,但搞風險能力較強,1992年恆生指數曾達到12000點,到1997年1月香港已有 550隻股票,其中包括綜合企業、航運貨倉、酒店飲食、金融投資、地產建築、零售傳播、電子玩具、工業和公用事業九類,此外還有基金16隻,認股權證36 只,中國H股22隻,共624隻。

台灣股市80年代初的加權指數在400至500點徘徊,直到1986年才上升到1039.11點,此後幾乎是翻倍的的增長,1987年達到4673 點,1988年8789點,1989年10773點,1990年12495點,終於暴發了一次暴跌,從90年2月的12682點跌到10月份的2485 點,跌幅達80%,到年底又回復到4530點,當時的355家證券公司受到不同程序的損失。

80年代至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是深圳、上海證券市場的建立和發展。中國境內形成了深圳、上海、香港、台灣四個證券市場。

1981年中國政府開始發行國庫券,1984年7月北京天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這是 1979年改革開放以來證券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到1989年全國發行股票的企業達到6000家,累計人民幣35億元,遍及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江蘇、河北、安徽、湖北、遼寧、內蒙古等省市,其中債券化的股票佔90%以上,經正式批準的比較規范的股票發行的試點企業有100多家。

除股票之外, 1986年5月8日沈陽信託投資公司率先開展了債券買賣和抵押業務,到1988年全國61個大中城市開放了國庫券流通市場,1989年全國有100多個城市的400多家的交易機構開辦了國庫券轉讓業務,1990年全國累計發行各種有價證券2100多億,累計轉讓交易額318億,證券中介機構網點達到 1600多家,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宣告成立,12月自動報價系統(STAQ)正式落成並投入使用,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開始營業,中國證券市場進入了啟動階段。

1986年9月上海工商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靜安業務部開始了股票櫃台交易,主要交易飛樂音響和延中實業兩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萬國、振興三家證券公司成立從而初步形成了場外證券交易市場。到1990年上海市場上有延中實業、真空電子、飛樂音響、愛使電子、申華電工、飛樂股份、豫園商場、鳳凰化工等8隻股票進行交易,這就是所謂的老8股。

到1991年上交所成立時除老8股之外,還有89年保值公債三種,87至91年國庫券四種,工行債券六種,交行債券一種,中行債券兩種,建行債券一種,還有上海石化、氯鹼化工等企業債券十四種。深圳證券市場從1987年啟動,到1990年已有發展、萬科、金田、安達、原野等5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公開交易,證券公司12家,營業網點16 個,深圳與上海不同,大宗的交易不是債券,而是股票。

1992年5月上海和深圳相繼開放股價,同時在兩個交易所進行規范化的場內交易,兩地綜合指數分別達到1429點和312點,到11月又分別回落到 386點和164點。1992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9隻,B股9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3隻,B股9隻。1993年2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又上升到1558點和369點,同時又有大批新股上市,到93年底,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107隻,B股22隻,國庫券5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76隻,B股19 只。

1994年7月29日滬深股市在擴容的壓力下分別降到325點和94點,從8月份管理層提出暫停發行新股等三項政策,兩市指數在9月份又上升到 1052點和210點。到94年底,在上交所上市A股有168隻,B股32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5種,期貨10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118隻,B 股18隻,基金8隻,國債期貨15種。

1995年初由於大量資金雲集國債期貨市場,深滬股市分別降到524點和122點,5月18日國務院宣布停止國債期貨交易並處罰違規的券商,3天之內滬深股市指數上升到927點和175點(成份指數1473點),到95年底在滬深證券市場上市的證券達到460個,全年累計成交額64097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184隻,B股35隻,基金12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127 只,B股34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6種,期貨14種,國債回購7種。

1996年初滬深股市指數在522點和104點徘徊,但是隨著宏觀經濟的好轉和 97年香港回歸以及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大次代表大會即將召開,兩市指數迅速上升,到12月11日和12日分別達到1258點(30指數3064點)和476 點(成份指數4522點)。96年底,滬深兩市上市的證券達到667個,全年成交額41610億,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有287隻,B股42隻,基金15 只,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8種,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227隻,B股43隻,基金10隻,國債現券9種,國債回購9種。

1997年5月滬深股市的指數分別達到1510點(30指數4286點)和520點(成份指數6130點)到97年10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的A股已有361隻,B股48隻,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有336隻,B股51隻。中國上海和深圳證券市場發展引起了世界各國金融界的極大關注,特別是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上提出發展股份制進行企業改革之後,證券市場將進一步發揮它的籌資和融資功能。

拓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發展。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業;1991年7月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個新興的高速成長的證券市場,在短短十幾年的時間里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和結算網路覆蓋了全國各地。證券市場交易技術手段處於世界先進水平,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全國統一的證券監管體制也已經建立。證券市場在促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方面發揮了突出的作用。

中國證券市場-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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