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高科技股票
㈠ 「同股不同權」什麼意思
同股不同權:
通常公司的股權結構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權、一股一票,但在發達國家市場的二元制(又稱雙重股權結構、AB股結構)股權結構中,管理層試圖以少量資本控制整個公司,故而將公司股票分高、低兩種投票權,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權,稱為B類股,主要由管理層持有;低投票權由一般股東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沒有投票權,稱為A類股。作為補償,高投票權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從B類股轉為A類股。
簡介:
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了「不同股票權架構概念文件」,就是否應允許同股不同權架構展開探討。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相關的咨詢關乎「香港市場未來競爭力」,港交所「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為提供一個理性辯論的舞台」。2014年8月29日,港交所終於公布同股不同權改革的公眾咨詢文件。這一方案因阿里巴巴去、2013年欲採用美國AB股形式赴港上市而引起,在香港業界引發不少爭議。由於改革遙遙無期,阿里巴巴最終選擇赴美上市
㈡ 什麼是「同股不同權」
「同股不同權」(WVR,Weighted Voting Right)指的是同樣的股票份額,但擁有不一樣的表決權,又稱雙重股權結構或者AB股結構。
不同於「同股同權」公司的一股一票,「同股不同權」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權兩種股票,高投票權的股票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權,稱為B類股,一股一票甚至沒有投票權的稱為A類股,高投票權股一般由管理層持有。
「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
常見於互聯網科技企業、初創公司。原因是創辦人往往財力有限,要透過多輪融資引入財務投資者,才能令公司壯大,所以創辦人攤占的財務股權往往會大幅攤薄。「同股不同權」的股權架構正好可以讓創辦人在持股較少情況下,繼續控制公司。
全球很多知名企業都採取同股不同權,包括Google、Facebook、Visa等,同時,中國四大科網企業股份「BATJ」中,紐約上市的網路、阿里巴巴和京東都是採用不同的WVR,僅香港上市的騰訊控股是同股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