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保監會
Ⅰ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第三章 投資范圍和比例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限於下列品種:
(一)人民幣普通股票;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
(三)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品種。
前款第(一)項所稱人民幣普通股票是指在我國境內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的股票投資可以採用下列方式:
(一)一級市場申購,包括市值配售、網上網下申購、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配售等;
(二)二級市場交易。 保險機構投資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達到該上市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的30%。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的具體比例,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得運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 保險機構投資者不得投資下列類型的人民幣普通股票:
(一)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或者已終止上市的;
(二)其價格在過去12個月中漲幅超過100%的;
(三)存在被人為操縱嫌疑的;
(四)其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度內財務報表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
(五)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業績大幅下滑、嚴重虧損或者未來將出現嚴重虧損的;
(六)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監管部門調查或者最近1年內受到監管部門嚴重處罰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類型股票。 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計入企業債券的投資余額,並應當符合《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保險公司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的,應當按成本價格計入人民幣普通股票的投資余額,並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股票投資比例的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投資連結保險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可以為100%。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萬能壽險設立的投資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80%。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其他保險產品設立的獨立核算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保險機構投資者為上述保險產品設立的獨立核算賬戶,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得超過保險條款具體約定的比例。
Ⅱ 主力的資金是不是來源於基金那基金行業是不是屬於證劵啊從業者,能炒股嗎
主力的資金來源:證券投資基金、券商、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私募基金、QFII、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本身為代客理財,有股票型基金等,當然可以炒股。而且券商也有自營盤資金,都是合法進入股票市場,可以炒股。
每當股價上漲或者下跌比較厲害的時候,總有不少股民朋友將主力資金的凈流入或凈流出作為股價走勢判斷的依據。但其實很多人對主力資金這個概念誤解頗深,導致每次都做出錯誤的判斷,虧錢了都還不自知。因此學姐今天就來給大家講解一下關於主力資金的相關事宜,希望能幫大家掌握。建議大家看完整篇文章,尤其是第二點尤為重要。開始之前,不妨先領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走過路過可別錯過:【絕密】機構推薦的牛股名單泄露,限時速領!!!
一、主力資金是什麼?
資金量過大,會對個股的股價造成很大關系的這類資金,被統稱為主力資金,包括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社保、養老金、中央匯金、證金、外資(QFII、北向資金)、券商機構資金、游資、企業大股東等。此中會比較簡單就引發整個股票市場波動的主力資金之一的肯定要數北向資金、券商機構資金。
「北」的意思是滬深兩市的股票,所以那些流入A股市場的香港資金以及國際資本都稱為北向資金;而港股的代碼是「南」,所以流入港股的中國內地資金也被統稱為南向資金。之所以北向資金要關注,一方面是北向資金背後擁有強大的投研團隊的原因,擁有很多散戶不清楚的消息,因此北向資金也有另外一個說法叫做「聰明資金」,很多時候我們能從北向資金的動作中得到一些投資的機會。
券商機構資金則不只持有渠道這方面的優勢,並且連最新的資料都可以獲取到,個股選擇的標准通常是業績較為優秀、行業發展前景較好的,很多時間個股的主升浪與他們的資金力量都是分不開的,所以也被叫做「轎夫」。股市行情信息知道得越快越好,推薦給你一個秒速推送行情消息的投資神器--【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場一手資訊播報
二、主力資金流入流出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普遍來說,有主力資金流入量大於流出量的情況,也就意味著股票市場里供小於求,股票價格也相應的會變高;要是有主力資金流入量小於流出量的現象,說明供大於求,股價下跌就會成為成為必然,很大程度上,主力的資金流向對於股票的價格走向是會產生影響的。不過要清楚的是,單單按照流進流出的數據得到的結論並不一定正確,主力資金大量流出,股票卻漲價的情況也有可能會出現,在它背後的原因是,主力利用少量的資金去拉升股價誘多,接下來逐漸通過小單來走貨,然後也有散戶來接盤,股價自然而然的就上漲了。因此只有通過綜合全面的分析,只有這樣才會選出一隻優質的股票,提前設置好止損位和止盈位而且持續跟進,到位及時作出相應的措施才是能決定著中小投資者是否能在股市中盈利的關鍵。如果實在沒有充足的時間去研究某隻個股,不妨點擊下面這個鏈接,輸入自己想要了解的股票代碼,進行深度分析:【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當前估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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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銀監會與保監會合並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最近一則保監會銀監會合並消息被許多股民孫熟知,廣大股民都知道保監會和銀監會的每一則消息都會給股市行情帶來很大的變化,都會影響每一位股民的切身利益,那麼保監會銀監會合並對股市有何影響?對市場有何推進作用,下來就讓小編來為大家詳細介紹
3月13日兩會消息,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出台。其中,有一條,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將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前坊間一直流傳的一行三會合並終於有了結果,一行三會成了一行兩豎信族會。
這一機構變化,對於銀行、保險、房地產影響最大。國家一直在實行金融監管,還要防範風險,可是金融監管套利無法根治,這樣一合並,大概率的銀監會郭主席會是這個新成立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各類互聯網金融,資管計劃,未來將受到更加嚴格的管控,想要簡單賺錢,沒有那麼容易了。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一些高風險投資產品要考慮盡早清倉了,比如P2P,可以說高於年化10%的理財產品基本上都屬於高風險。
對保險業來說,這個改革相對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前段時間,安邦保險被接管,保險回歸保的本質,原來很賺錢的萬能險、融資為目的的保險產品,估計就會難以出現了,保險業的業績就會下滑,反映到股市自然保險股會下跌。
對於房地產,會加強調控。更加收緊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房地產的弱周期就開始來余弊了。但是畢竟中國的國情在那,開展租售並舉的時代開啟,中國也將構建起住房梯級消費體系。看看下面的圖,政策導向就很清楚了。
這一機構合並,對於銀行,卻是利好。今後央行不僅負責貨幣調控,還對銀行和保險兩個市場進行監管,金融市場的穩定性和流動性都將由央行決定。聯想之前的銀行業下調撥備率,放鬆了對銀行不良資產比例的要求。再加上農行的定向增發,不難看出國家對銀行的呵護。農行這樣,其他行說不定也會這樣,支持用多種金融工具為銀行業補充資本。隨著脫虛向實的推進,銀行必定會在國家整個金融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隨之而來業績也會穩定向好。場內銀行ETF,場外招商中證銀行分級可以買,就當買銀行理財產品,絕對保證百分百保本且超過余額寶收益。
另外這個合並,至少讓國家能更方便的調控金融監管,應對美元匯率。至少今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不會破7,但坦肢是與此同時,國內外匯管制將更加嚴格,港股打新的入金難度會增加。
Ⅳ 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的主要職責
包括八方面:擬定證券期貨投資者保護政策法規;負責對證券期貨監管政策制定和執行中對投資者保護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估;對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者教育與服務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檢查評估;協調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服務、教育和保護機制;研究投資者投訴受理制度,推動完善處理流程和運行機制,組織有關部門辦理投資者咨詢服務事宜;推動建立完善投資者受侵害權益依法救濟的制度;按規定監督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管理和運用;組織和參與監管機構間投資者保護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中國境內股市已成為全球第三大市場,僅次於美國和日本。股市投資者規模數量全球最大,股票市場開戶數約為1.65億戶,其中機構投資者約70萬戶,個人投資者約1.64億戶,佔99.6%。
投保基金將納入投保局
據悉,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投保基金」)將納入投保局,投保基金為財政部全額預算撥款管理單位。投資者投訴的接待和處理原本由其負責 。
投保基金官方網站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5年6月,並於8月30日注冊成立,為國有獨資的保護基金公司,由國務院出資,財政部一次性撥付注冊資金63億元。投入運作後,其每年的主要收入來源為新股發行時申購資金凍結時產生的利息。2011年新股發行凍結資金共計17.83萬億元。
投保基金雖是非營利性機構,但其性質為公司。主要職責是籌集運作投資者保護基金,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處置問題券商等,同時承擔投資者的教育和訴訟糾紛等職能。
在去年11月底,投保基金總經理庄穆在參加投資者保護網基金頻道線上座談會上表示,投資保護局的下一步方向主要是建立投資者糾紛的調解、仲裁機制。要轉變對於投資者保護理念的認識,改變以前過於重視金融機構而忽視投資者的訴求。
投資者保護部門的設立要追溯到2010年。當年央行即提出效仿美聯儲成立專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設想,但該設想在業內始終未被全面認同。從目前推出的結果看,最終仍是沿用了「一加三」的分業管理框架。
除了證監會的投保局以外,據媒體報道,保監會下設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於去年10月底成立。保監會、證監會已下設保險保障基金和證券投資保護基金,銀行業協會下亦有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Ⅳ 中國保監會2019年76號文件內容是
關於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保監發〔2006〕98號各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投資渠道,改善資產配置狀況,提高投資管理效益,促進保險業與銀行業戰略合作,經國務院批准,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機構)可以投資商業銀行股權(以下簡稱銀行股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資范圍和投資原則
保險機構可以投資境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等未上市銀行的股權。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應當遵循審慎原則,按照資產負債匹配管理要求,嚴格選擇投資對象,慎重確定投資方式,合理安排投資額度,妥善配置各類資金,確保投資符合公司戰略,支持主營業務發展,提高核心競爭能力,切實維護公司股東和被保險人權益。
二、投資方式和資金來源
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分為一般投資和重大投資。投資總額低於擬投銀行股本或者實收資本5%的為一般投資,5%以上的為重大投資。
保險機構可以有效運用公司資本金、負債期限10年以上的責任准備金等保險資金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金投資銀行股權,並根據不同資金性質,確定投資股權歸屬和收益分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託投資銀行股權。
三、投資比例和核算基數
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必須符合以下比例規定:一般投資和參股類重大投資余額的合計,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3%;一般投資單一銀行股權的余額,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1%。其他重大投資的余額報中國保監會審批;重大投資運用公司資本金的余額,不超過該機構上年末實收資本扣除累計虧損的40%。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運用實收資本投資銀行股權,必須扣除投資其他法人的資本,且投資銀行股權的資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險資金。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的長期責任准備金等保險資金,不包括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萬能保險產品和其他理財類保險產品的資金。保險機構採取融資方式投資銀行股權,應當按有關規定執行並報中國保監會審批。
四、投資資格和基本要求
保險機構進行一般投資,必須具有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有效的風險管理,快速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主營業務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三年償付能力達到規定要求,保費收入持續增長,公司實現盈利,保險資產實行獨立託管,沒有發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
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除符合一般投資要求外,還必須具有確定的公司發展戰略、主營業務規劃和相應的專業管理能力,能夠准確評估擬投銀行的績效和風險。投資銀行股權在5%-10%之間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200億元,保險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1000億元;投資銀行股權在10%以上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300億元,保險公司上年末總資產不低於1500億元。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一般不超過兩家商業銀行。
五、選擇條件和主要指標
保險機構進行一般投資,擬投銀行應當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投資分紅規定,嚴格的貸款審查和五級分類管理制度,經營穩健,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業務增長較快,盈利能力較強,財務狀況良好,信息公開透明,沒有發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該銀行上年末資本充足率達到8%,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4%,呆壞賬撥備比率不低於70%,撥備前資產利潤率達到1%,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2%,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達到1.2%,不良貸款率不超過5%,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國內信用評級機構最近評級在A級以上,或者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最近評級在BBB級以上。
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除符合一般投資要求外,投資銀行股權在5%至10%之間的,擬投銀行必須具有豐富的客戶、網路等經濟資源,較好的業務品牌,清晰確定的經營計劃,素質較高的管理團隊,能與保險機構互補形成新的競爭優勢,承諾保險機構取得決策或者監督機構的席位;投資銀行股權在10%以上的,擬投銀行總資產不低於500億元,呆壞賬撥備比率不低於50%,不良貸款率在10%以下,並有切實可行的不良資產處置和風險補償方案,承諾保險機構取得一個以上決策或者監督機構的席位。
六、報備程序和審批事項
保險機構進行一般投資應當事先向中國保監會備案,報備材料包括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本機構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財務狀況、投資決策程序、資金託管機制、擬投銀行基本情況和投資協議等(見附件)。
保險機構進行重大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申請。投資銀行股權在5%至10%之間的,申請材料除符合一般投資要求外,還包括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核意見和外部專業機構的評估報告。投資銀行股權在10%以上的,應當按規定分別提交預審和審批材料(見附件),預審材料包括擬投銀行基本情況和投資方案等,審批材料除符合一般投資報備材料要求外,還包括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戰略規劃、管理團隊、投資協議、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核意見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投資銀行股權在5%至10%之間的,中國保監會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形式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函。投資銀行股權在10%以上的,預審材料應當報中國保監會初審,保險機構應在獲得初審意見函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有關事項,特殊原因無法按期完成的,應當及時向中國保監會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審批材料經中國保監會審核後,保險機構才能進行實質性投資。
七、退出機制和應急處理
保險機構轉讓銀行股權,一般投資報中國保監會備案,重大投資報中國保監會審批。投資銀行股權轉為流通股的,投資成本計入股票投資的余額,按照《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執行。超過股票投資比例規定的,一般投資在規定期限內逐步調整並達到規定要求,重大投資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所投銀行股權採用上市或者協議轉讓等方式退出的,應當確定限制期限和對象,採用商業銀行回購方式退出的,必須確定回購價格和期限。
保險機構發現擬投或者所投銀行實際控制權轉移、投資合作方違法違規或者嚴重違約等重大事件,必須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披露有關信息,控制投資管理風險,重新履行投資決策程序,並將決策意見和有關情況書面報告中國保監會。
八、風險管理和監督檢查
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必須充分論證,審慎決策,規范運作,全面了解擬投銀行真實情況和管理狀況,認真評審其股東結構、資產質量、發展潛力、盈利能力、分紅水平和流動性安排,應當聘請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資質條件的外部專業機構開展盡職調查,綜合評估投資收益和主要風險,合理確定投資價格。必須建立防火牆,嚴格交易安排,規避交割風險,確保所投銀行股權沒有法律瑕疵、沒有所有權益爭議,沒有被質押及其他權利限制。保險機構應當跟蹤分析所投銀行經營情況,科學確定業務發展指標,持續做好後續評價管理。
保險機構提供虛假材料,漏報瞞報重大信息或者發生利益輸送行為,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投資銀行股權的,中國保監會將採取質詢、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暫停、停止投資或者限期退出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並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保險機構投資境外銀行股權,應當按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有關規定執行。中國保監會將根據金融市場發展狀況和保險機構投資能力,適時調整保險機構投資銀行股權的資格條件、投資范圍和比例規定。
特此通知
附件: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申報材料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申報材料
一、投資銀行股權低於5%的一般投資報備材料
(一)保險機構基本情況,包括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財務狀況、投資決策程序和資金託管機制等。
公司治理應當說明股本結構、組織架構、董事職責、專業委員會職能、投資運作機制和管理團隊素質等;風險管理應當提供經過董事會審議的上一年度風險管理報告和外部專業機構出具的內控管理建議書,風險管理報告應當說明制度建設、基本要素、主要環節、執行情況、風險狀況和化解措施等;財務狀況應當提供最近三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報表附註和主要指標測算等,主要指標測算應當說明有關測算過程、結果的合規性和真實性等;投資決策程序應當說明董事會決議、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過程、會議決議和投票情況等;資金託管機制應當說明託管銀行基本情況、資產有效隔離機制、投資估值核算方法等。
(二)擬投銀行基本情況,包括擬投銀行名稱、經營場所、法人代表、營業范圍、業務資格、公司治理、股東結構、資產質量、管理能力、行業地位和主要指標等。管理能力包括發展潛力,盈利能力、分紅水平和流動性安排等。主要指標應當說明數據、數據來源和外部專業機構出具的意見。
(三)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說明擬投銀行業務優勢、歷史財務狀況和銀行股權轉讓方基本情況;保險機構資金來源、投資規模、持有期限、預期回報、收益現金流測算;主要風險、承受能力狀況和股權退出計劃;投資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
(四)投資協議應當說明約定的交易方式、交易價格、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投資銀行股權5%至10%的重大投資申請材料
(一)保險機構基本情況,除一般投資報備材料第一項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公司發展戰略和投資銀行股權後的主營業務發展計劃。
(二)擬投銀行基本情況,除一般投資報備材料第二項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說明擬投銀行的客戶類別、分布結構、網點狀況和品牌優勢;董事會、管理層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激勵和約束機制;未來三年的業務拓展計劃等。
(三)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除一般投資報備材料第三項規定的內容外,還包括財務顧問報告,盡職調查報告,擬投銀行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評估意見,以及與投資相關的法律、財務和經營風險,建議採取的投資方式、價格、交易安排等。
(四)投資協議應當約定保險機構取得擬投銀行一個以上決策或監督機構席位等。
(五)有關監管機構的審核意見和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投資銀行股權10%以上的重大投資預審和審批材料
(一)預審材料除重大投資申請材料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在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說明,投資銀行股權可能產生的影響,如對金融市場、保險市場和公共利益產生的影響,對保險機構經濟規模、經營效率、財務狀況、風險控制、管理能力產生的影響,以及對保險機構未來三年業務發展和盈利能力產生的影響等。
(二)審批材料除預審材料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在保險機構基本情況中說明,保險機構與擬投銀行的關聯關系,最近三年的償付能力狀況,銀行股權的估值方法、定價依據;投資股權的報價區間、時間進度、後續處置、補救措施、信息披露和相關利益保障等。
擬投銀行基本情況還應當說明,擬投銀行股本結構、組織架構、董事職責、專業委員會職能、投資運作機制和管理團隊素質;預期貸款情況、最近三年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情況、不良資產期限結構、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方案和風險補償機制等。
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還應當說明投資銀行股權後,保險機構與銀行的經營方向、資源整合和綜合能力狀況;未來三年的發展計劃、保險機構派出人員情況和銀行管理層安排等。投資協議還應當約定投資銀行股權的退出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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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保監會對違規處罰的三板斧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喊話「絕不容許保險公司被金融大鱷借道和藏身」兩天後,因寶萬之爭被推到風口浪尖的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董事長兼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於2月24日收到被撤銷任職資格並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頂格罰單,成為首位被禁入保險業的險企董事長,亦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發布以來首位受罰的險企高管。相關情況:今年1月,保監會以「主席令」形式發布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規定,保監會及派出機構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共有12項,而禁入保險業是最高一級的處罰。《財經》記者從有關渠道獲悉,今年下半年保監會財會部(償付能力監管部)將聯合保監會稽查局,對「償二代」數據真實性開展大檢查,其中市場反映問題較多的重點公司,以及投資和經營激進、增資頻繁且金額較大的公司,將列為檢查重點。據了解,保監會派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於春節前結束了相關檢查。與前海人壽同天派駐了檢查組的恆大人壽,亦將於近日出台相應的處罰措施。1.增資來源虛假去年12月,保監會檢查組分別進駐前海人壽、恆大人壽,其中,進駐前海人壽的檢查組由發展改革部牽頭,進駐恆大人壽的工作組由資金運用監管部牽頭。保監會2月24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書,即是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措施。2.投資違法在資金運用方面,前海人壽在2015年和2016年的權益類投資超過30%的比例後投資了多支非藍籌物歷稿股。2015年7月8日,作為救市的臨時舉措,保監會發布《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允許符合「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投資藍籌股票的余額不低於股票投資余額的60%」這兩個要求的保險公司,投資單一藍籌股票的余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提至10%,投資權益類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權益類資產不超過40%。此外,保監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在某銀行辦理T+0結構性存款業務。據了解,結構性存款指由銀行提供爛胡的與國際市場利率或匯率等掛鉤的外幣存款產品。結構性存款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銀行具有提前終止權,銀行在約定期限內可以單方面決定終止協議。目前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客戶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情況下銀行保證支付本金的結構性存款,另一種是在客戶要求提前終止協議的情況下銀行不保證支付本金的結構性存款,其中,第二種結構性存款存在一定的變現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再投資風險。3.雙罰追責根罩孝據保監會的雙罰制即「罰人罰機構」。在處罰機構方面,前海人壽因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被罰款50萬元,因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被罰30萬元。不過,保監會經復核後認為,前海人壽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事實清楚,情節嚴重,應當依法予以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姚振華給予撤銷任職資格和行業禁入處罰,符合《保險法》的規定,且相關責任人沒有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的情形。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合規、積極穩妥推進前海人壽股權、公司治理等問題的後續處置工作。同時,將密切跟蹤監測公司運營情況,督促公司採取有效措施維持正常經營秩序,確保公司穩定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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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銀保監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不得用於購房、股票等投資
觀點地產網訊:5月9日,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答記者問。
關於《辦法》定義的互聯網貸款的適用范圍,規定以下貸款不屬於《辦法》規范的范疇,仍適用現有授信、貸款等相關監管規制:
一是線上線下結合,貸款授信核心判斷仍來源於線下的貸款。二是部分抵質押貸款。例如以房屋等資產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押品的評估登記等手續需要在線下完成。三是固定資產貸款。因固定資產貸款涉及較多線下審查內容。
針對防控互聯網貸款風險的措施,《辦法》重點規范的方麵包括,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
具體而言,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並精細化受託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Ⅷ 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業務的管理,規范投資行為,防範投資風險,保障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保險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從事股票投資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從事股票投資,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股票投資是指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或者委託符合規定的機構從事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股票市場產品交易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股票資產託管是指保險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簽訂託管協議,委託其保管股票和投資股票的資金,負責清算交割、資產估值、投資監督等事務的行為。第三條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應當建立獨立的託管機制,遵循審慎、安全、增值的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第四條中國保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據各自職責對保險機構投資者從事股票投資的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資格條件第五條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委託從事股票投資,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二)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三)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四)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五)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委託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門負責保險資金委託事務的部門;
(四)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保險公司,經中國保監會批准,可以直接從事股票投資:
(一)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的規定;
(三)設有專業的資金運用部門;
(四)設有獨立的交易部門;
(五)建立了股票資產託管機制;
(六)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
(七)具有專業的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
(八)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投資記錄;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保險公司申請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應當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關於股票投資的董事會決議;
(三)內部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機構設置情況;
(四)股票資產託管人的有關材料和託管協議草案;
(五)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人員名單及簡歷;
(六)最近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
(七)現有的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
(八)股票投資策略,至少應當說明股票投資的理念、投資目標以及投資組合方向;
(九)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保險公司申請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投資分析系統和風險控制系統的說明。第九條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直接或者委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申請進行審查,應當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和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中國保監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對保險公司的申請事項進行專家評審,並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書面告知保險公司。第十條保險公司直接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委託相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股票投資的,應當在辦理股票投資相關手續後10日內,將委託協議、正式託管協議、投資指引、投資業績衡量基準以及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報送中國保監會。
前兩款規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辦理變更手續後5日內報告中國保監會。
保險公司應當將有關交易席位、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的材料,同時抄報中國證監會。
Ⅸ 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節資金運用范圍
第六條保險資金運用限於下列形式:
(一)銀行存款;
(二)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
(三)投資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保險資金從事境外投資的,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
第七條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的,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業銀行作為存款銀行:
(一)資本充足率、凈資產和撥備覆蓋率等符合監管要求;
(二)治理結構規范、內控體系健全、經營業績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連續三年信用評級在投資級別以上。
第八條保險資金投資的債券,應當達到中國保監會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且符合規定要求的信用級別,主要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以及符合規定的其他債券。
第九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票,主要包括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投資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幣認購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國保監會另行規定。
第十條保險資金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凈資產連續三年保持在人民幣一億元以上;
(二)依法履行合同,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最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三)建立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和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之間的防火牆機制;
(四)投資團隊穩定,歷史投資業績良好,管理資產規模或者基金份額相對穩定。
第十一條保險資金投資的不動產,是指土地、建築物及其它附著於土地上的定著物。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第十二條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應當為境內依法設立和注冊登記,且未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第十三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使用各項准備金購置自用不動產或者從事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
第十四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滿足有關償付能力監管規定。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不符合中國保監會償付能力監管要求的,該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險類金融企業投資。
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應當限於下列企業:
(一)保險類企業,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
(二)非保險類金融企業;
(三)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
第十五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存款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買入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警示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特別處理」的股票;
(三)投資不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預期或者資產增值價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的企業股權和不動產;
(四)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
(五)從事創業風險投資;
(六)將保險資金運用形成的投資資產用於向他人提供擔保或者發放貸款,個人保單質押貸款除外;
(七)中國保監會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下列比例要求:
(一)投資於銀行活期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銀行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資產的賬面余額,合計不低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二)投資於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三)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賬面余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
(四)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4%,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5%;
(五)投資於不動產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投資於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兩項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六)投資於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的賬面余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七)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對其他企業實現控股的股權投資,累計投資成本不得超過其凈資產。
前款(一)至(六)項所稱總資產應當扣除債券回購融入資金余額、投資連結保險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資產;保險集團(控股)公司總資產應當為集團母公司總資產。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是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未上市企業股權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是指不動產投資管理機構依法在中國境內發起設立或者發行的以不動產為基礎資產的投資計劃或者投資基金等;
基礎設施等債權投資計劃是指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專業管理機構根據有關規定,發行投資計劃受益憑證,向保險公司等委託人募集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等,按照約定支付本金和預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應當控制投資工具、單一品種、單一交易對手、關聯企業以及集團內各公司投資同一標的的比例,防範資金運用集中度風險。
保險資金運用的具體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有關情況對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和非壽險非預定收益投資型保險產品的資金運用,應當在資產隔離、資產配置、投資管理、人員配備、投資交易和風險控制等環節,獨立於其他保險產品資金,具體辦法由中國保監會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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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保監會將降低保險資金入市比例,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怎麼看待險資入市(一)
監管言論持續發酵,昨日晚間,消息傳出,保監會將派檢查組進駐前海人壽、恆大人壽。一時間,市場談「險」變色,處於「黃金發展期」的保險業被「標簽化」。
市場嘩然,保險業內卻格外冷靜。「理性看待保險資金,切忌一棒子打死」,業內普遍認為,險資之所以被推向風口浪尖,僅因個別激進險企,「總體來看,保險資金運用仍以『長線』『穩健』的價值投資為主」,險資舉牌無可厚非。而如何走出談「險」變色困局,業內支招,「險資要做價值投資者」。
險資入市雙面看:直擊「散戶市」痛點
先從國內的融資環境來看,一直以來,我國企業融資結構一直以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為輔。近年來隨著利率市場化推進,直接融資快速發展。數據顯示,社會融資總量中,直接融資所佔比重由2006年末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3左右,其中股票市場融資由06年末約3.6%上升到目前約7.5%的水平,直接融資比重大幅提升。
盡管股票市場融資在社會融資中所佔的比重大幅提升,但結構上仍然是一個散戶為主的市場。據統計,截至2016年2月份,我國股票市場中,個人投資者賬戶數量佔比99.71%,機構投資者賬戶佔比僅為0.29%。
近年,隨著利率市場化推進,保險產品作為居民風險管理和投資理財的載體越發重要,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以及保監會對保險資金投資范圍的放寬,使得保險資金作為股票市場上的專業機構投資者重要性不斷增強。根據保監會公布的最新保險業經營數據,截止2016年10月末,保險資金投資於權益類資產的資產規模達到1.86萬億元,占同期A股流通市值的比重達到5%左右。
「其實,保險資金對於『散戶市』向機構主導的轉變發揮了重要作用」,平安人壽董事長兼CEO丁當對藍鯨保險表示,在其看來,散戶主導的股票市場相對情緒化,易導致對公司基本面的判斷不夠准確,這不僅加大了市場波動,也使上市公司的股價與業績基本面出現一定程度的背離,這對投資者保護和股市資源配置作用的發揮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丁當表示,由於傳統壽險資金久期長,對資產安全性要求高,往往堅持價值指引下的逆周期投資,是股票市場波動的平滑者和公司價值的發現者。未來隨著保險資金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保險資金將對「散戶市」向機構主導的轉變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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