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的
❶ 炒股和證劵有什麼不同
1.證券投資包含炒股。也包含很多其他金融產品,如債券,基金,金融衍生產品等。
2.區別在於證券投學主要學習的是證券投資的各種方法和類型,交易模型的建立,投資比重分配,投資風險管理等,金融學則主要學習包括銀行,證券,基金,保險等的理論知識。
3.對炒股幫助大肯定是證券投資學。
4.國內主要經濟比較強的院校是上海財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分數一般不低,具體每年都不一樣。另外還有一些地方經濟類院校可以選擇如東北財經大學等也是不錯的。
❷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章第八十八條第三。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的要給予處分。是什麼意思
不是,有條件的主要指從事金融證券相關工作的人以及能獲取內幕消息的人,不是所有都不能買
❸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昌高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耐盯尺,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四條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
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第八條 各綜合性經濟管理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性質,對其工作人員進入證券市場的行為作出限制性規定,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則李備案。
第九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第十條 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是指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的工作人員。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各級黨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文聯、作協、科協等群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適用本規定。
第十一條 除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外,買賣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適用本規定。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對於本規定發布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購買、收受「原始股」,以及其他違反當時規定買賣股票的行為,應當繼續依照原有的規定予以查處。
❹ 有證券投資的股票怎樣買
證券投資的股票指的是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也稱為股權證券。股票是上市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的一種方式,投資者購買股票,就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的權益,如權利分紅、參與股東大會決策等。
股票的購買通常需要經過以下步驟:
開立證券賬戶
在進行股票交易前,投資者需要開立證券賬戶。證券賬戶是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用於進行股票交易。開戶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資料,並進行實名認證。
准備資金
在進行股票交易運扮前,投資者需要將資金轉入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可以通過網銀轉賬、櫃台存款等方式進行充值。
選擇交易方式
證券公司提供多種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網上交易、電話委託、櫃台交易等。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交易習慣選擇合適的交易方式。
選擇股票
在進行股票交易前,投資者需要選擇自己希望購買的股票。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軟體或證券公司提供的研究報告等方式,對股票進行分析和研究,選擇符合自己投資策略和風險偏好的股票進行投資。
下單交易
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在選擇好股票後下單進行交易。投資者可以選擇買入或賣出股票,並輸入買賣價格和數量等交易信息。如果下單成功,交易平台會自動將訂單發送至證券交易所進行成交。
監控股票
在購買股票後,投資者需要持續關注所購買返梁的股票價格和市場情況。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軟體或證券公司提供的研究報告等方式,及時了解股票市場情況,以便及時調整投資策略和決策。同時,投漏悄運資者也需要密切關注市場風險和個人投資風險,及時調整自己的倉位和止損點,控制好自己的投資風險。
總之,股票投資需要投資者具備一定的投資知識和技能,合理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控制好自己的投資行為和風險,才能取得較好的投資回報。
❺ 公務員可以炒股嗎
公務員可以炒股,但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在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當時在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隨著中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越來越規范了。
為此,在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5)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的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❻ 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三者之間的比較
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的差異如下
1.反映的經濟關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種所有權關系,是一種所有權憑證,投資者購買股票後就成為公司的股東;債券反映的是債權債務關系,是一種債權憑證,投資者購買債券後就成為公司的債權人;基金反映的則是一種信託關系,是一種受益憑證,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就稱為基金的受益人。
2.所籌資金的投向不同來源:
股票和債券是直接投資工具,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實業領域;基金是一種間接投資工具,所籌集的資金主要投向有價證券等金融工具。
3.投資收益與風險大小不同
通常情況下,股票價格的波動性大,是一種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品種;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利息收入,波動性也較股票要小,是一種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品種;基金投資於眾多股票,能有效分散風險,是一種風險相對適中、收益相對穩健的投資品種。
參考圖示:
❼ 證券投資或股票買賣,為什麼要遵循「合理配置」的買股票原則(不能將一筐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
證券投資或股票買賣,要遵循「合理配置」的買股票原則(即不能將一筐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這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因為股票市場熱點變化很快,投資主題不斷變化,每支股票都有它自身的風險存在,但證券市場的多樣化又不至於全無亮點,如此分散投資才能「東方不亮西方亮」不至於在一個版塊或股票上出現大幅虧損導致全軍覆沒。
❽ 公務員炒股違法嗎
公務員炒股不違法。以下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除了這四類人以外都可以炒股(而且不能在工作時間買賣股票):
1、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主管部門和國有控股單位的內幕信息負責人不得買賣上述主管部門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2、證券監管局及其派出機構、期貨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股票,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
3、如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期貨,或在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工作,證券執業資格並頌的會計(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信用評估機構工作,黨政機關工作人敬槐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4、掌握內幕信息的相關工作人員離職後三個月內將繼續受本規定約束。因任職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處置任職前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繼續持有。
法律依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絕稿鄭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❾ 證券投資基金與股票有何區別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投資受益憑證。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兩者是有區別的:
1、反映的關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而證券投資基金反映的是信託關系。
2、在操作上投向不同。股票是融資工具,其集資主要投向實業,是一種直接投資方式。而證券投資基金是信託工具, 其集資主要投向有價證券,是一種間接投資方式。
3、風險與收益狀況不同。股票的收益是不確定的,其收益取決於發行公司的經營效益,投資股票有較大風險。證券投資基金採取組合投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風險,風險小於股票,收益也較股票穩定。
4、投資回收方式不同。 股票沒有到期日,股票投資者不能要求退股,投資者如果想變現的話,只能在二級市場出售。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可以按資產凈值贖回基金單位,封閉式基金 的投資者在基金存續期內不得贖回基金單位,如果想變現,只能在交易所或者櫃台市場上出售,但存續期滿投資者可以得到投資本金的退讓。
❿ 黨員不能炒股
法律分析:黨員依法投資買賣股票行為沒有問題。
法律依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第三條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
(二)利用內幕信息直接或者間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建議;
(三)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五)以單位名義集資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七)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