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權投資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理財
A. 理財業務資管新規具體指
一般是指《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監督管理,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託,按照與投資者事先約定的投資策略、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方式,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本辦法所稱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財產品。
【拓展資料】
資管新規對理財的影響:
1.明確了資管產品的定位,明確打破了資產管理產品剛性兌付的隱形保障。新規明確規定,資管產品屬於銀行表外業務,不得通過隱性保本承諾、滾動發行、自融或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付等方式現隱性保理承諾。作為存款業務,銀行的保本理財產品需要繳納存款保證金和存款保險費。
2.進一步強化統計報表制度和動態監管制度。新規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在資管產品成立後5個工作日內、每月10日前、產品終止後5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報告產品相關信息。同時,首次提出託管機構、結算機構、登記機構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同時報送其登記託管的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信息。新規還明確了金融監管的分工和監管原則。
3.非標準定義比較明確,外包投資有明確的規范。新條例中對非標準的定義已經更新和擴大。規范的債權資產,是指經國務院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在銀行間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和其他交易市場交易的公允價值合理、流動性高的債權資產。"除了根據確認規則確認的標准化債權人權利外,其餘都是非標准資產。非標准投資的限制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新條例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產品主要投資於風險低、流動性強的債權資產和上市股票,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不得投資非上市股權。也就是說,目前,該銀行的股權業務除了"市場化、合法化債轉股"外,外部限制直接限制了企業客戶目前的融資需求。
B. 商業銀行公司理財業務主要種類
一、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
1、 貸款(放款)業務--商業銀行最主要的資產業務
1) 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指單憑借款人的信譽,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貸款,是一種資本貸款。
(1) 普通借款限額:
企業與銀行訂立一種非正式協議,以確定一個貸款,在限額內,企業可隨時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限額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90天。普通貸款限額內的貸款,利率是浮動的,與銀行的優惠利率掛鉤。
(2) 透支貸款:
銀行通過允許客戶在其帳戶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戶提供貸款。提供這種便利被視為銀行對客戶所承擔的合同之外的「附加義務」。
(3) 備用貸款承諾:
備用貸款承諾,是一種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約束的協議。銀行與企業簽訂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內向企業提供相應貸款,企業要為銀行的承諾提供費用。
(4) 消費者貸款:
消費者貸鬧檔款是對消費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貸款,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這種貸款時,要進行多方面的審查。
(5) 票據貼現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顧客將未到期的票據提交銀行,由銀行扣除自貼現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現款。
2) 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1) 存貨貸款。存貨貸款也稱商品貸款,是一種以企業的存貸或商品作為抵押品的短期貸款。
(2) 客帳貸款。銀行發放的以應收帳款作為抵押的短期貸款,稱為「客帳貸款」。這種貸款一般都為一種持續性的信貸協定。
(3) 證券貸款。銀行發放的企業借款,除以應收款和存貨作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種證券特別是公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作押的。這類貸款稱為「證券貸款」。
(4) 不動產抵押貸款。通常是指以房地產或企業設備抵押品的貸款。
3) 保證書擔保貸款:
保證書擔保貸款,是指由經第三者出具保證書擔保的貸款。保證書是保證為借款人作貸款擔保,與銀行的契約性文件,其中規定了銀行和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銀行只要取得經保證人簽字的銀行擬定的標准格式保證書,即可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所以,保證書是銀行可以接受的最簡單的擔保形式。
4) 貸款證券化:
貸款證券化是指商業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為證券發行的總理資過程。具體做法是:商業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組合成若干個資產庫(Assets Pool), 出售給專業性的融資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再由融資公司以這些資產庫為擔保,發行資產抵押證券。這種資產抵押證券同樣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發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銷給投資者。出售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做為商業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於發放其它貸款。
2、 投資業務: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是指銀行購買有價證券的活動。投資是商業銀行一項重要的資產業務,是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按照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國內證券投資和國際證券投資。國內證券投資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政府證券投資、地方政府證券投資和公司證券投資。
國家政府發行的證券,按照銷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作公開銷售的證券,一種叫作不公開銷售的證券。
商業銀行購買的政府證券,包括國庫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三種。
1) 國庫券。國庫券是政府短期債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 中長期債券。中長期債券是國家為了基建投資的資金需要而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利率一般較高,期限也較長,是商業銀行較好的投資對象。
二、負債業務:
負債是銀行斗彎塌由於授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空圓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1、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對於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預先通知可隨時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構成了商業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是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重要條件。但成本較高。商業銀行只向客戶免費或低費提供服務,一般不支付或較少支付利息。
2.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對於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種由存戶預先約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銀行存款比重較高。因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較長,從而為商業銀行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對商業銀行長期貸款與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3、 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是個人為積蓄貨幣和取得利息收入而開立的存款帳戶,儲蓄存款又可分為活期和定期。
儲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稱為活期儲蓄存款,存取無一定期期限,只憑存摺便可提現。存摺一般不能轉讓流通,存戶不能透支款項。
4. 可轉讓定期存單(CDs):
可轉讓定期存單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種主要形式,但與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區別。可轉讓存單存款的明顯特點是:存單面額固定,不記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動,存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不等。存單能夠流通轉讓,以能夠滿足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雙重要求。
5、 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
它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帳戶。它以支付命令書取代了支票。通過此帳戶,商業銀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從而吸引儲戶,擴大存款。
開立這種存款帳戶,存戶可以隨時開出支付命令書,或直接提現,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額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滿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時也滿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 自動轉帳服務存款帳戶:
這一帳戶與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類似,是在電話轉帳服務基礎上發展而來。發展到自動轉帳服務時,存戶可以同時在銀行開立兩個帳戶:儲蓄帳戶和活期存款帳戶。銀行收到存戶所開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時,可隨即將支付款項從儲蓄帳戶上轉到活期存款帳戶上,自動轉帳,即時支付支票上的款項。
7、 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顧客在存款時把手上的由名義上兌換成其所選擇的外幣,作為外幣定期存款存入銀行。到期滿時顧客先將外幣存款連本帶息兌回本幣後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個月至一年不等
C. 股權投資產品理財類的都有什麼
我們大家肯定都知道股權,因為股權是關於公司方面的問題,我們對於公司方面的問題肯定都非常的關心,對於股權方面的問題我們國家規定的是有很多的。股權是有投資的產品的,對於產品方面我們肯定都是關心的。那麼 股權投資 產品理財類的都有什麼? 投資銀行業務的理財產品均屬於直接或間接的股權投資類產品。雖然這類產品目前根據銀監會的相關要求,僅適合向具備投資經驗的高資產凈值客戶銷售,但是從趨勢上看,這類產品代表著銀行理財產品未來的發展方向。 1、股權收益權類理財產品。 股權收益權是指在標的 上市公司 的股權上派生出來的財產性權利,在法律上通常認定為基於合同的將來債權。 由於該類產品能夠在不改變股權名義歸屬的情況下,為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因此受到了持有不具備減持能力或減持意願的股票的企業廣泛追捧。利用標的股權過往的歷史交易數據,通過測算在險價值的方法,該類產品能夠有效的控制投資標的的價值下行風險,在較高的置信水平下確保產品本金和收益的兌付。 2、非上市公司股權類理財產品。 非上市公司股權理財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的股權不以上市退出為主要投資目的,而是更多的強調所投資股權增值後,通過非公開市場向確定或不確定的受讓方轉讓。 這種投資方式,類似於國外通行的「優先股」的模式,即享受固定收益、優先獲得分配、優先獲得公司剩餘財產的清償;與之不同的是,該類理財產品所獲得的股權並不放棄對應的表決權,甚者在某些方面,如對可能影響股權價值的投資決策擁有一票否決權。 3、私募股權類理財產品。 私募股權類理財產品對應的是一個相對狹義的概念,主要指理財產品直接或間接的投資於擬上市企業的股權或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 私募股權理財產品所投資的股權通常具有一定的鎖定期,但是由於入股價格相對較低,因此在具有較大安全邊際的同時,上市後的資本溢價亦較為豐厚。該類產品廣泛採用的信託主導型或基金公司主導型的產品交易結構。 對於 股權投資產品 理財類的都有什麼的問題我們國家做出的規定非常的全面,對於這個問題一般都是分為三種情況的。理財產品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很重要,有很多的人都喜歡將自己剩餘的錢來購買理財,所以說對於理財產品方面是需要認清相應的種類的。
D.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收入形式
1.利息收入。是指商業銀行向企業單位以及個人貸出各類放款,按照規定利率收取的利息及辦理貼現業務的貼現利息收入。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不含在內,這也是為了與成本項目相對應。
2.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是指聯行或與中央銀行以及同業之間資金往來所發生的利息收入及利差補貼收入。
3.租賃收入。指商業銀行在辦理租賃業務中作為財產所有者(出租人),租給使用者使用,按照合同,協議的規定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收入。
4.房地產開發收入。是商業銀行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而取得的收入。
5.咨詢收入。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銀行內部經營機制的變化,信息作為。無形的財富。在經濟活動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商業銀行通過對資金運動以及對相關資料進行歸納分析向社會企事業以及集體個人提供信息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有償性服務),形成商業銀行的咨詢收入。
6.擔保收入。為使企業的結算能夠順利進行,商業銀行利用自身的信譽為各類企業提供信用擔保過程中取得的收入,稱為擔保收入。
7.外匯買賣收入。是指商業銀行在從事外匯交易(包括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的過程中,由於不同期限、不同貨幣之間及國家之間利率、匯率水平的差異而獲得的收入。
8.金銀買賣收入。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經營金銀買賣業務而取得的收入。
9.手續費收入。指商業銀行在辦理結算業務、代理融資、委託收款、代理發行國庫券、股票及各類債券等項業務過程中獲得的手蘋收人
10.信託業務收入。指商業銀行作為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代為保管、營運或處理委託人託管財產的過程中依法取得的信託收入。
11.證券買賣收入。指商業銀行出售未到期的投資性有價證券所獲得的收益。
12.代保管收入。指商業銀行代其他企業或個人保管各類資產而取得的收入。
13.其他收入。不屬上述內容,但應計人營業收入的其他收入。
E. 什麼是股權收益權
顧名思義就是投資公司的股權收益權,一般採用「購買+收益權」的模式,投資者可以通過欖盛邦平台購買公司項目的股權收益權,也就是股籌。項目結束後公司會按照實現約定的價格,對股權收益權(股籌)進行溢價回購。